非法采矿犯罪行为司法认定研究
非法采矿罪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
非法采矿罪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非法采矿罪是指越过国家有关规定,违法采矿,或者偷偷私自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破坏了国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危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进程加快,非法采矿现象屡禁不止,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之一。
因此,如何对非法采矿罪进行司法认定,是当前矿业管理领域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之一。
一、非法采矿嫌疑人的认定问题对于非法采矿罪的立案和起诉,需要对非法采矿嫌疑人进行认定。
认定非法采矿嫌疑人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认定其是否有矿产资源开采权;二是认定其是否存在非法开采行为。
1.认定其是否有矿产资源开采权矿产资源开采权是由国家授予的,在未取得矿产资源开采权的情况下,非法采矿行为就存在罪责。
因此,在认定非法采矿嫌疑人是否存在犯罪行为时,需要先认定其是否具有矿产资源开采权。
对于一些没有依法取得矿业权的个人和非法组织来说,其采矿行为就是非法的。
2.认定其是否存在非法采矿行为在确定非法采矿嫌疑人是否犯罪时,需要认定其是否存在非法采矿行为。
非法采矿行为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越过了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采矿行为;二是偷偷私自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破坏了国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当然,非法开采行为的认定需要与矿产资源的性质、开采方式、采矿设备等有关。
对于一些小覆盖面积、矿产资源质量较差的地区,矿业管理部门并不会对其进行开采许可,当出现非法采矿行为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制止。
二、非法采矿行为的证据难题在确定非法采矿行为存在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的非法采矿行为,证据的收集和提供可能有一些困难。
以下是一些存在证据难题的非法采矿行为:1.山体露天采矿难以取证一些非法采矿行为存在于山区、边远地区、荒野和无人区,这些地区通常没有相关的监管设施和技术,且采矿活动十分隐蔽。
由于缺乏证据,非法采矿行为的处理难以开展,反而让非法采矿行为更加猖獗。
2.非法开采尚未取得采矿许可的矿产资源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存在失职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导致非法采矿活动长期存在和猖獗,且非法采矿人员往往隐藏、冒名顶替等。
非法采矿罪裁判调研报告
非法采矿罪裁判调研报告非法采矿罪裁判调研报告非法采矿罪是指没有取得采矿权或超出采矿权范围在未经批准的矿区采矿或者非法购买、运输、销售矿产品的行为。
非法采矿不仅危害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还使环境受到污染,给生态系统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害。
为了了解非法采矿罪的情况和相关的司法实践,在各地法院进行了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要包括矿业企业经营者、采矿工人和非法矿工等。
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常见的有擅自进入矿区、超范围开采、利用他人的采矿权进行非法采矿等。
非法采矿行为一般都会造成环境破坏,导致土地沉降、水源污染和土壤退化等问题。
同时,非法采矿也会给矿业企业和政府带来经济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采矿罪的判决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是否存在非法采矿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经营矿业活动的资格、是否违法规定、是否超范围开采等;其次,非法采矿是否造成了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以及损失的程度;最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检举披露其他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
在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地方的法院对非法采矿罪判决较为严厉,认为这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应予以重罚。
而另一些地方则更注重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重点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悔过表现以及对环境和矿业资源的修复情况。
为了加强对非法采矿罪的打击力度和预防控制能力,调研报告中提出了以下建议:首先,加强对矿业活动的监管,严格审批和核查采矿权的发放;其次,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力度,形成有效威慑;再次,加强对矿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其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最后,加大对非法采矿罪的宣传力度,增加公众对此类犯罪的知晓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非法采矿的氛围。
综上所述,非法采矿罪对资源环境和社会造成了严重损害,需要加强司法打击和预防控制。
希望本次调研报告的结果可以为相关决策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提供参考,促进非法采矿犯罪的有效遏制,并为矿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支持。
非法采矿罪案件调研报告
非法采矿罪案件调研报告非法采矿罪案件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非法采矿罪是指在未获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采矿活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国家资源的行为。
非法采矿罪案件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案件发生情况根据我们的调查,非法采矿罪案件主要集中在矿山、河流和山区。
矿山是非法采矿活动的主要地点,因为矿山资源丰富,非法采矿者能够从中获取高额利润。
河流也是非法采矿活动的重要区域,特别是金矿开采。
由于对水资源的浪费和水污染,严重破坏了水生态环境。
山区也经常发生非法采矿罪案件,尤其是盗伐木材和非法开采石头等行为。
三、案件影响非法采矿罪案件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首先,非法采矿活动因未经许可,没有严格的开发计划和环境保护措施,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其次,非法采矿者通常不缴纳相关税费,导致国家财政损失。
最重要的是,非法采矿罪案件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大自然的生命力和人民的身心健康。
四、案件原因分析非法采矿罪案件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利益驱动:非法采矿者冲着高额的利润而来,他们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资源,规避了法律的约束。
这主要是由于采矿业的利润诱惑大,而监管不力、制度不完善,才给了非法采矿者可乘之机。
2. 缺乏意识:一些非法采矿者缺乏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意识,他们只关心眼前的利益,而忽略了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
这也与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有一定关系。
3. 监管不力:相关部门在采矿活动的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
监管不力导致一些不法分子能够逃避打击和制裁,非法采矿活动得以长期存在并得到扩张。
五、案件打击措施针对非法采矿罪案件,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打击非法采矿罪:1. 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非法采矿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增加对非法采矿罪的重处罚力度,以威慑非法采矿者。
2. 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和制度,确保对非法采矿罪成立的快速处理和追究。
非法采矿价值认定调研报告
非法采矿价值认定调研报告非法采矿价值认定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和目的非法采矿是指未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采矿。
调研旨在对非法采矿的价值进行认定,以便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法律法规。
二、调研方法和范围本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择了广泛分布的非法采矿区域作为调研范围。
三、调研结果1. 非法采矿对经济的影响调研结果显示,非法采矿对经济具有一定的价值。
首先,非法采矿活动为一些地方提供了就业机会,缓解了就业压力。
其次,非法采矿活动产生的销售额和税收也对地方财政收入有所贡献。
2. 非法采矿对环境的影响非法采矿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为严重。
调研发现,非法采矿行为往往伴随着破坏性的开采方式,导致了大量的土地破坏、水资源污染、退化物种的失去等环境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对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危害,还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健康产生了威胁。
3. 非法采矿对社会的影响非法采矿活动给当地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非法采矿活动时常伴随着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胁迫等,对当地社会治安产生了负面影响。
其次,非法采矿活动导致了资源纷争和对立,加剧了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四、调研建议针对非法采矿的价值认定和管理问题,本调研提出以下建议:1. 加大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执法力度;2. 完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制定更加具体和有效的禁止非法采矿的规定;3. 加强对非法采矿区域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测和预警机制;4. 推动非法采矿活动的转型升级,引导非法采矿者参与合法的矿产资源开发,减少对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5. 提高公众对非法采矿的认识和意识,鼓励举报非法采矿行为。
五、结论综上所述,非法采矿虽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但对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更为显著。
因此,应加强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和管理,推动非法采矿活动的转型,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稳定发展的目标。
法院非法采矿罪调研报告
法院非法采矿罪调研报告法院非法采矿罪调研报告引言:非法采矿是指在没有获得相应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采矿活动的行为。
这种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对当地生态系统和居民生活带来了巨大风险。
本调研报告旨在对法院处理非法采矿罪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以期促进非法采矿罪的有效打击与预防。
一、法院对非法采矿罪的审理情况分析:1. 案件数量和趋势:根据我们对多个地区法院进行的调查,非法采矿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这主要是由于非法采矿行为的严重性正在被更多人意识到,同时相关执法力度也在逐渐加强。
2. 案件来源和涉案人员:调查发现,非法采矿案件的来源主要是投诉、举报以及执法部门的巡查发现。
涉案人员主要包括非法采矿者、相关责任人员、经营者和涉案企业,其中非法采矿者占据绝大多数。
3. 审理过程:法院在审理非法采矿罪案件时,通常会采取先行调查、征求意见、公开审理等程序。
法官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条款来判断被告人是否有非法采矿行为,并进行量刑。
用于证明被告人非法采矿的证据主要包括现场勘查、证人证言、书证等。
4. 判决情况:根据对多个案件的观察,法院在审理非法采矿罪案件时,通常会依法判处被告人刑罚,并对其进行相应的罚款。
刑罚的轻重通常根据非法采矿的程度、背后的动机和可能带来的后果等因素来决定。
二、法院处理非法采矿罪案件的问题与挑战:1. 证据难获取:由于非法采矿行为多发生在荒僻、偏远的地方,相关证据获取存在一定困难,这给法院的证明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 刑罚的公正性:非法采矿行为的危害性不同,涉及人员的背景也不尽相同,但是审判中经常出现刑罚过轻或过重的情况,这对于公正审判构成了挑战。
3. 涉案责任人的定罪难度:在非法采矿案件中,涉案责任人包括非法采矿者、相关责任人员、经营者和涉案企业等。
对于涉案责任人的定罪和刑责界定较为复杂,需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面的证据和法律规定。
三、对非法采矿罪案件处理的改进建议:1. 增强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采矿罪需要执法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有效监管。
刑法中的非法采矿罪探析
刑法中的非法采矿罪探析1. 引言非法采矿罪是指未经国家许可,擅自开采矿藏资源或者其他非法获得采矿权益的行为。
本文旨在对刑法中的非法采矿罪进行探析,深入了解其概念、构成要件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2. 非法采矿罪的概念非法采矿罪是刑法体系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属于经济犯罪范畴。
它主要指的是以非法方式获取采矿权益并从事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侵占国家财产和破坏生态环境。
非法采矿罪的行为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其犯罪手段多样,包括无授权开采、偷窃矿产品、利用虚假文件获得采矿权等。
3. 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3.1 非法采矿罪的客观要件非法采矿罪的客观要件主要包括开采矿产资源、无权采矿等行为。
开采矿产资源是非法采矿罪成立的基本行为要件,必须存在对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或利用。
无权采矿是指开展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时,未经国家许可或未按规定手续取得采矿权益。
3.2 非法采矿罪的主观要件非法采矿罪的主观要件主要包括故意行为和主观目的。
故意行为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没有采矿权益或者采矿行为违法,仍然故意进行开采活动。
主观目的是指犯罪人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并故意侵占国家财产。
4.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责任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罪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判定,属于刑法范畴,可以面临刑罚的打击。
民事责任则主要指对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5. 非法采矿罪的危害与防范非法采矿罪对社会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首先,非法采矿破坏了国家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秩序,导致财产资源的流失和浪费。
其次,非法采矿还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导致生态恶化、土壤污染、水源枯竭等问题。
为了有效防范非法采矿罪,需要加强立法、完善监管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和风险,加大惩治力度。
6. 案例分析为了进一步了解非法采矿罪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来深入探讨。
例如,某省A地区有多个非法采矿案件,其中一案涉及多个被告人非法开采云母矿石,破坏了大片林地,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关于非法采矿的司法解释
关于非法采矿的司法解释关于非法采矿的司法解释概述:非法采矿是指未经许可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未经批准的地区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
非法采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资源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因此司法机关对非法采矿进行了明确的解释和规范。
一、非法采矿的定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采矿是指在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未取得合法开采许可证书进行开采;在禁止开采区域进行开采;超出许可范围进行开采等。
二、非法采矿的危害1. 资源浪费:非法采矿导致资源无组织、无计划地被过度开发,造成资源浪费和损失。
2. 生态环境破坏:非法采矿常常伴随着环境污染、土地退化等问题,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 社会安全隐患:非法采矿常常伴随着非法经营、聚众斗殴、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威胁。
三、非法采矿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采矿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具体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刑罚:非法采矿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后,可能面临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等刑罚。
2. 罚金:对于非法采矿行为,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并追缴非法所得。
3. 没收财物:对于从事非法采矿活动中获得的设备、工具、资金等财物,司法机关有权依法予以没收。
四、打击非法采矿的措施为了有效打击和预防非法采矿行为,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 加强执法力度:司法机关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威慑效应。
2. 建立监管体系: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许可审批、监督检查和处罚机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管。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采矿危害的认识,增强社会共识和合力。
结论:非法采矿是一种严重侵害国家资源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
司法机关对非法采矿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非法采矿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非法采矿行为,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非法采矿行为也日益严重。
本文将对非法采矿案件的法律分析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非法采矿案件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开采国家矿产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三、非法采矿案件的构成要件1. 违法性非法采矿案件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采国家矿产资源。
2. 严重性非法采矿案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破坏了国家矿产资源权益,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侵害对象非法采矿案件侵害的对象为国家矿产资源权益、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
4. 主体资格非法采矿案件的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非法采矿案件的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非法采矿行为构成犯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
2. 民事责任非法采矿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3. 行政责任非法采矿行为违反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等。
五、非法采矿案件的证据收集与认定1. 证据收集在非法采矿案件中,证据收集是关键。
非法采矿罪案例调研报告
非法采矿罪案例调研报告非法采矿罪案例调研报告引言:非法采矿是指未经审批或者未取得采矿权许可,擅自开采矿产资源,并销售、运输或加工的行为。
非法采矿不仅侵犯了国家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也严重影响了环境生态,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报告通过调研非法采矿罪案例,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深入分析,以期加强对非法采矿的防控和打击力度。
一、案例一:甲某非法采矿案案情回顾:甲某在未取得采矿权的情况下,擅自开采了某矿山,违规销售矿产资源,所得收益高达数百万元。
分析:该案例中,甲某明知自己无权进行采矿,但为了私利而选择了非法采矿行为。
他的行为造成了矿产资源的浪费和非法获取,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二、案例二:乙某非法开采矿产案案情回顾:乙某未取得采矿许可,私自开采了矿山,并将采矿产品进行销售,共获利200万元。
分析:乙某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无视采矿管理制度,擅自进行了非法开采矿产行为。
他的行为导致了矿产资源的浪费和矿山环境的破坏,给相关地区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案例三:丙某非法运输矿产品案案情回顾:丙某未获得矿产品运输许可,私自运输了大量矿产品,涉案金额达100万元。
分析:丙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运输许可制度,也加剧了非法采矿活动的持续发展。
同时,大量运输矿产品可能给道路和交通安全带来潜在风险,严重威胁公众安全。
四、案例四:丁某非法加工矿产案案情回顾:丁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非法开采得的矿石进行加工,并投放市场获利150万元。
分析:丁某的非法加工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也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非法加工的矿石可能含有有毒物质,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生活产生严重危害。
结论:非法采矿罪案例调研显示,非法采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对环境和生态保护造成了严重破坏。
为了有效打击和预防非法采矿行为,我们应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增加法律法规的力度,并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效能。
同时,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共同构建良好的矿产资源管理环境。
关于非法采矿的司法解释
关于非法采矿的司法解释简介非法采矿是指未经合法许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禁止的矿产资源开采地进行采矿活动。
非法采矿行为不仅损害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破坏环境生态平衡,还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为了维护合法采矿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司法机关对非法采矿问题进行了明确的司法解释,并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基本概念1. 非法采矿行为的界定•非法采矿行为指违反法律法规关于矿产资源开采的规定进行采矿活动的行为。
包括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矿产资源、超范围开采、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等违法行为。
2. 非法采矿责任的界定•非法采矿责任是指非法采矿行为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多个层面。
非法采矿行为与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该法规定了对矿产资源的开采权管理,以及开展采矿活动的许可要求和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超范围采矿,都属于非法采矿行为。
2. 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刑法多个条款明确规定了非法采矿行为的刑事责任。
如破坏性采矿、开采重要矿产资源未经批准等行为,可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追究刑事责任。
1. 损害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非法采矿行为直接导致矿产资源的未经合法管理和规划开发利用,严重损害了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2. 破坏环境生态平衡•非法采矿往往伴随着破坏性的采矿方式和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导致水源污染、土地荒漠化等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生态平衡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3. 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由于非法采矿行为的存在,合法采矿企业的利益受损,投资环境受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受到抑制。
另外,非法采矿也可能导致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直接冲击。
非法采矿行为的司法解释与惩处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规,司法机关可以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包括罚款、责令停止非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
非法采矿罪入罪标准研究
非法采矿罪入罪标准研究非法采矿罪入罪标准研究随着环境意识的增强和矿产资源的逐渐减少,对非法采矿的打击与惩罚也越来越严厉。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以刑法为基础的非法采矿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制度。
从严管治非法采矿罪,不仅对维护矿区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非法采矿罪的标准主要是指在采矿过程中侵占国有矿产资源或者擅自开采非法矿山的行为。
据统计,该罪名在近年来的刑事案件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但是在执行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在刑事法律规范方面,非法采矿罪也受到了不断的完善。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犯罪分为了数种不同情形,包括偷盗国有、集体所有的矿产资源、非法开采、破坏矿山等情况。
因此,对于非法采矿罪的判定应该分别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形作出相对应的处罚。
下面是几个涉及非法采矿罪的典型案例:案例一:2016年,山东省蒙阴县的一名卷入非法黑煤矿的管理者,因为其企业违反了国家煤矿安全规定,擅自在一个已被列入禁采地段的地方开采黑煤而引起事故。
最终,该管理者被判刑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这个案例就突出了非法采矿罪的情节和处罚。
案例二:2017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一家非法采矿企业负责人被警方追罚。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该企业非法开采建筑垃圾,在此过程中对周边环境构成严重污染,带来了巨大的生态破坏。
该负责人被判刑十二年,并罚款100万元。
案例三:2020年,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一名农民通过私开矿洞非法采掘,侵占专属采掘权,这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而追究其责任。
最终,该农民被判刑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这个案例表明了非法采矿罪名除了企业和社会组织,也涵盖了个人非法开采的行为。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中应该从严处理非法采矿罪,根据情节不同作出相对应的处罚,维护良好的矿区秩序和生态环境。
相信随着制度的完善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我们的刑事法制将会越来越健全、偏向社会公正,对于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将会更加有效。
最高法关于非法采矿罪的司法解释
最⾼法关于⾮法采矿罪的司法解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罚采矿罪最⾼法有的司法解释《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那么最⾼法关于⾮法采矿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最⾼法关于⾮法采矿罪的司法解释正⽂第⼀条违反《中华⼈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民共和国⽔法》等法律、⾏政法规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保护和管理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三条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第⼆条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三条第⼀款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许可证的; (⼆)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三)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四)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共⽣、伴⽣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第三条实施⾮法采矿⾏为,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三条第⼀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万元⾄三⼗万元以上的; (⼆)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五万元以上的; (三)⼆年内曾因⾮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政处罚,⼜实施⾮法采矿⾏为的; (四)造成⽣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法采矿⾏为,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三条第⼀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数额达到前款第⼀项、第⼆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造成⽣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之⼀,符合刑法第三百四⼗三条第⼀款和本解释第⼆条、第三条规定的,以⾮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非法采矿犯罪行为司法认定研究——以张某、李某非法采矿案为例
摘 要矿产资源应用于工业、农业、科技及人类生活各个方面,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关系着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
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的进步,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正在不断增长,但是正因为矿产资源本身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的特点及国家对开采矿产资源实行严格许可制度,一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谋取不法利润,使矿产资源遭受到了破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开采秩序,而且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人身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
虽然行政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但非法采矿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国家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对非法采矿罪的刑事立法予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颁布司法解释对非法采矿刑事犯罪审判进行司法实践指导,以此加大对非法采矿的打击力度和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力度。
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系稀缺的“矿产资源”,共有4大类172种,以营利为目的对河道砂石和海砂进行开采时,砂石可以成为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
非法采矿罪违反的是《水法》、《矿产资源法》等涉及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的法律规定,而非只有《矿产资源法》。
只有取得采矿许可证,才能开采矿产资源。
采矿许可证办理程序严格,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或者虽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但被撤销、吊销、注销的及超期、超矿区范围和矿种范围开采的,均视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非法采矿行为人在无证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如果该行为在采出的矿产品价值方面、矿产资源损坏及生态环境损害后果方面或者行为人主观恶性方面达到法定的“情节严重”标准,那么该非法采矿行为就应认定为犯罪行为。
作为裁判者,实践中准确认定非法采矿行为是否符合入刑条件至关重要。
只有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非法采矿行为准确筛选出来,并科以刑罚,才能充分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意志,才能对其他非法采矿者形成震慑。
本文中,笔者根据新施行的非法采矿司法解释精神,从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入手,对非法采矿罪的罪状进行分解,从“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行为方式”、“情节严重认定标准”等方面对非法采矿罪进行I系统论述,并将张某、李某非法采矿案例分析贯穿本文始终,结合案例对非法采矿罪的法律修改、非法采矿罪与其他相似犯罪的关系予以阐述,希望对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认定非法采矿犯罪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司法实践中非法采矿罪相关问题分析
以案说法Yl AN SHUO FA司法实践中非法采矿罪相关问题分析◎殷婷内容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建筑砂石资源需求量大增,价格暴涨,非法采砂石等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递增。
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分析武汉市某基层院办理的相关案件,对非法采矿罪法律问题:砂石是否为非法釆砂罪的犯罪对象、非法采矿罪与其他犯罪罪名的辨析、以及诉前程序的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分析探讨,以求进一步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社会综合治理质效。
关键字:非法采矿罪;刑事司法;环境资源保护非法采矿不仅仅是对国家的矿产资源造成了破坏,而且还会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尤其是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
要通过最严厉的刑法手段对非法采矿行为予以规制,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资源。
一、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矿产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
我国《刑法》将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规定为矿产资源。
作为非法采矿罪犯罪对象的矿产资源的外延,应以《矿产资源法》及相关规定来加以界定。
尚未发现或尚未定名的矿产资源不属于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
⑴对•于新勘探出的矿种,必须经过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请国务院批准并且予以公布之后,才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建筑砂石资源需求量大增,价格暴涨,非法采砂现象十分突岀,一些地方甚至呈现出“凡有河砂的地方,即有非法采砂”的严峻局面。
河段沙洲消失、采坑遍地、河床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现象经常发生,非法采砂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严重威胁防洪安全,亟需加以规制。
然而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采挖砂、石、粘土的行为定性存在较大的认识分歧。
那么砂石是否是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呢?砂石是岩石风化后形成的小石粒,是砂粒和碎石的松散混合物。
因其稳定的化学性质和良好的硬度而作为建筑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房屋、道路等建筑领域。
虽然砂石稀缺性的特点在公众看来不够明显,但其系由地质作用形成,具有使用价值的自然资源,符合矿产资源的本质要求,应当认定为矿产资源。
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
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1. 引言1.1 非法采矿罪的定义非法采矿罪是指在未经许可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
非法采矿罪是一种严重危害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其危害性不可忽视。
矿产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对于维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非法采矿罪的打击和惩治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非法采矿罪的定义涉及到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法律规定和限制,以及采矿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只有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才能构成非法采矿罪。
非法采矿罪的定义不仅包括对开采活动的限制,还包括对开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社会不安全因素的规定。
非法采矿罪的定义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进行具体认定。
只有依法认定的非法采矿行为才能构成非法采矿罪,才能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罚。
1.2 司法适用的重要性司法适用在非法采矿罪中具有重要性,是确保法律公正、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只有严格依法适用,才能保证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合理有力,防止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司法适用的严谨性也是对法律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对立法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司法适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在非法采矿罪中,司法适用更是关系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司法适用在非法采矿罪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只有严格依法适用,才能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社会秩序。
2. 正文2.1 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在刑法中,对于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存在组织、秘密、多次作案等情节,这些情节通常被认定为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表现。
非法采矿活动是否具有明显的破坏性,比如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平衡等。
这些行为往往会被视为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表现形式。
非法采矿的规模、数量、价值等也是判定情节严重的重要因素。
无证采矿的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某省某县村民。
2018年,张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承包的集体土地上开采矿产资源。
经调查,张某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约为50万元。
当地自然资源局发现后,立即对张某进行了查处。
张某对非法采矿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其采矿行为是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为了营利。
二、法律分析1. 无证采矿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责令停止勘查、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张某的行为构成违法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张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其承包的集体土地上开采矿产资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无证采矿。
3. 张某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张某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约为50万元,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张某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 张某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非法采矿的行为对矿产资源造成了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非法采矿的,应当赔偿矿产资源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无证采矿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同时,张某还应赔偿矿产资源损失5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无证采矿的法律风险本案提醒我们,无证采矿的法律风险极高。
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
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采矿,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的犯罪行为。
在该罪的司法适用中,“情节严重”是一个重要的判定标准。
本文将围绕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展开讨论,并给出相关的解释和分析。
所谓“情节严重”,可以理解为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
对于非法采矿罪而言,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对自然资源的破坏程度。
一般来说,如果非法采矿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例如破坏植被覆盖、水源受污染、野生动植物受到严重威胁等,就属于“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进行考量,即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
如果非法采矿的规模较大,涉及的面广,对当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产生活等造成了重大的危害,那么也可以视为“情节严重”。
一些利用非法采矿牟利的犯罪行为,也可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因为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涉及到生态环境破坏,还涉及到经济利益的侵害。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往往会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进行判断。
刑法规定了一系列作为界定“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例如:破坏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或者非法采矿数量在一定程度以上的,或者非法采矿“比较破坏环境”的等等。
这些标准可以为法官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但具体的界定仍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采矿罪构成的三个要件是:擅自开采、破坏自然资源、情节严重。
在司法适用中,“情节严重”是非法采矿罪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和其他犯罪行为的区别之一。
所以,在判决非法采矿罪的时候,必须对犯罪行为的情节进行认真的审查,避免过轻或过重的刑罚。
非法采矿罪中的“情节严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司法适用标准,它涉及到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
司法机关在处理非法采矿案件时,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准确判断“情节严重”的程度,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也需要通过改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和完善监管机制等多方面的努力,遏制非法采矿行为的滋生,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关于非法采矿罪定罪标准差异探讨
关于非法采矿罪定罪标准差异探讨矿产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非法采矿罪是我国刑法的重要罪名,2011年《刑法修正案》在打击犯罪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对非法采矿打击力度不断加强,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是1997年刑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专门司法解释,对加大矿产资源司法保护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以非法采矿罪入罪标准为研究中心,探讨影响认定的相关矿业行政管理制度,为我国构建高效透明可持续发展的矿业行政管理体制提供思路。
一、非法采矿罪概述根据我国现行刑法,非法采矿罪是违法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对国家规定法律保护矿产资源进行非法开采。
非法采矿罪入罪标准变化体现我国对非法采矿罪的立法严谨,体现我国法制建设进步,有利于保护矿产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家环保力度不断加强,我国对非法采矿罪采取大量防范措施,加强相关矿产资源立法行为,司法机关积极进行检察审判,加强非法采矿罪的认定,政府在管理采矿行为中保护矿产资源合理使用。
犯罪主体应具备承担刑法责任年龄,具备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能力人。
非法采矿犯罪主体包括个人与单位,非法采矿罪犯罪主体认定应有区分。
犯罪主观是刑法规定犯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存在罪过,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客体是刑法保护的犯罪行为侵犯的危害国家人民利益的社会关系,非法采矿罪侵犯客体为国家对开采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犯罪客观是犯罪分子危害国家人民利益的行为,非法采矿是侵害矿产资源,开采国家禁止开采的矿产资源,开采国家限制开采的矿产资源行为。
二、非法采矿罪司法实践问题非法采矿罪立法经历从无到有过程,1986年《矿产资源法》将非法采矿行为规定为犯罪,此前未定位犯罪。
1997年《刑法》将非法采矿罪设为独立罪名。
2003年最高法颁布《关于办理非法采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非法采矿客观方面等问题作出规定,有利于对非法采矿罪判断。
2005年《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规定》颁布,对非法采矿罪犯罪主体等作出规定,详细的为非法采矿罪提供标准。
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
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非法采矿罪是指未经审批擅自采矿、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或者破坏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环境的恶化,非法采矿罪已成为影响国家资源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严重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尤为重要,只有加大对“情节严重”案件的惩处力度,才能有效遏制非法采矿行为的蔓延,保护国家资源环境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非法采矿罪的危害、情节严重的认定和司法适用等方面,探讨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司法适用问题。
一、非法采矿罪的危害非法采矿行为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它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它的开发利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
非法采矿行为无视国家的矿产资源管理规定,任意采掘矿产资源,不仅导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还会对矿区的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损害国家的生态环境,引发各种生态问题和环境灾难。
非法采矿行为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严重的影响。
非法采矿者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谋取利益,挖掘、破坏土地和山脉,甚至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存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引发社会问题和治安隐患。
非法采矿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的秩序,破坏了资源市场的公平和稳定,危害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非法采矿罪的危害性不容忽视,必须严肃处理,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国家的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是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以及重要责任者,从重处罚:(一)损害煤矿、煤层气等矿产资源的……”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具体来说,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况和社会危害程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非法采矿罪中“情节严重”:犯罪行为的规模、危害的性质和后果、违法所得的数量和方式、犯罪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犯罪行为的社会影响等。
非法采矿罪争议问题研究
非法采矿罪争议问题研究摘要:非法采矿罪作为犯罪行为之一,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从非法采矿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入手,指出非法采矿罪实施的背景和动机,以及非法采矿罪的过错和刑罚的合理性。
并探讨了非法采矿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原则和建议,力图解决非法采矿罪争议问题,促进非法采矿罪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非法采矿罪;产生原因;过错与刑罚合理性;定罪标准;量刑标准一、引言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内,采取非法手段或方法,不听从停采、恢复原状等管理要求,以及采矿时破坏环境资源,造成了损害的行为,是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罪名之一。
在我国的矿产资源丰富的情况下,非法采矿行为频繁发生,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因此,非法采矿罪作为一种刑事罪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二、非法采矿罪产生的原因分析非法采矿罪的产生有多重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矿产资源的分配和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许多企业面临资源短缺和监管缺位的情况,从而造成了非法采矿的空间。
其次,非法采矿者追求利益最大化,无视绿色发展的原则和环保法规,造成了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的破坏。
第三,部分非法采矿企业主动或者被迫参与了地方政府的腐败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非法采矿罪往往会被政治因素所左右,导致司法公正受到侵蚀。
三、非法采矿罪的过错和刑罚的合理性非法采矿罪的犯罪过错是不言自明的。
非法采矿者违反了国家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方法,随意破坏环境,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恶化。
可是,非法采矿者和非法采矿行为的刑罚的合理性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质疑。
对于非法采矿行为,法律规定的最高量刑是很高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非法采矿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然而,由于非法采矿罪的证据难以收集,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并不统一,导致了刑罚的失衡。
四、解决非法采矿罪争议问题的原则和建议鉴于非法采矿罪存在的争议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原则和建议。
(一) 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分配,建立健全的资源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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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犯罪行为司法认定研究
矿产资源应用于工业、农业、科技及人类生活各个方面,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关系着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
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的进步,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正在不断增长,但是正因为矿产资源本身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的特点及国家对开采矿产资源实行严格许可制度,一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谋取不法利润,使矿产资源遭受到了破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开采秩序,而且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人身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
虽然行政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但非法采矿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国家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对非法采矿罪的刑事立法予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颁布司法解释对非法采矿刑事犯罪审判进行司法实践指导,以此加大对非法采矿的打击力度和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力度。
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系稀缺的“矿产资源”,共有4大类172种,以营利为目的对河道砂石和海砂进行开采时,砂石可以成为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
非法采矿罪违反的是《水法》、《矿产资源法》等涉及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的法律规定,而非只有《矿产资源法》。
只有取得采矿许可证,才能开采矿产资源。
采矿许可证办理程序严格,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或者虽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但被撤销、吊销、注销的及超期、超矿区范围和矿种范围开采的,均视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非法采矿行为人在无证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如果该行为在采出的矿产品价值方面、矿产资源损坏及生态环境损害后果方面或者行为人主观恶性方面达到法定的“情节严重”标准,那么该非法采矿行为就应认定为犯罪行为。
作为裁判者,实践中准确认定非法采矿行为是否符合入刑条件至关重要。
只有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非法采矿行为准确筛选出来,并科以刑罚,才能充分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意志,才能对其他非法采矿者形成震慑。
本文中,笔者根据新施行的非法采矿司法解释精神,从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对象入手,对非法采矿罪的罪状进行分解,从“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行为方式”、“情节严重认定标准”等方面对非法采矿罪进行系统论述,并将张某、李某非法采矿案例分析贯穿本文始终,结合案例对非法采矿罪的法律修改、非法采矿罪与其他相似犯罪的关系予以阐述,希望对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具体
认定非法采矿犯罪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