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概述(PPT 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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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 像泥块 一样任 意揉捏 。2021年5月24日星期 一2021/5/242021/5/24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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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 我。。2021年5月2021/5/242021/5/242021/5/245/2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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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21/5/242021/5/24May 24, 2021
第二节 房产税法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 象,依据房产价格或租金收入 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 一种财产税。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 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 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 有的,由集体和个人缴纳。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 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 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 使用人缴纳。
注意:到底是从价还是从租, 应该以是否出租为标准。
200×12%=24万元
某省一企业2008年度自有房屋10 栋,其中8栋用于经营生产,房产原 值1000万元,不包括冷暖通风设备60 万元;2栋房屋租给某公司作经营用 房,房产原值为500万元,年租金收 入5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房 产税。(该省规定的扣除比例是 20%)。
二、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至于那些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 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 塔、油池油柜、酒窑菜窑、酒精池、 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 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均 不属于房产的范围。
按房产税暂行条例,下列属于 房产税征税对象的是( )
A、工厂围墙 B、企业职工宿舍 C、水塔 D、宾馆的室外游泳 池 E、房地厂公司出租的写字楼
房产税概述.完整版ppt资料
营改增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 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 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 增值税额。
〔财税〔2021〕43号〕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 价格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 税。
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 收房产税。自2021年3月1日起,
•
加油站罩棚、自行车棚不属房
产,不征房产税。
• 车库按房产的规定属于应纳房产 税的范围。
房产的解释: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
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 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 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 砖瓦石灰窑、各种油气罐等,不 属于房产。
设施:
国税发【2005】173号
3、地下建筑物:
•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 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 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 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 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 财税【2005】181号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 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厂、商场的地下局部等,应 将地下局部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 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4、房产原值确实定: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管 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 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 值,应按规定调整或重新评估房产原 值。
财税【2021】152号
5、房产出租的有关问题 房屋租金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 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报酬抵付房租收 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 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出租地下建筑物,按出租地上建筑物的有关 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 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 增值税额。
〔财税〔2021〕43号〕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 价格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 税。
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 收房产税。自2021年3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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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罩棚、自行车棚不属房
产,不征房产税。
• 车库按房产的规定属于应纳房产 税的范围。
房产的解释: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
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 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 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 砖瓦石灰窑、各种油气罐等,不 属于房产。
设施:
国税发【2005】173号
3、地下建筑物:
• 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 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 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 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 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 财税【2005】181号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 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厂、商场的地下局部等,应 将地下局部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 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4、房产原值确实定: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管 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 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 值,应按规定调整或重新评估房产原 值。
财税【2021】152号
5、房产出租的有关问题 房屋租金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 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报酬抵付房租收 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 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出租地下建筑物,按出租地上建筑物的有关 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11房产税.ppt.Convertor
第十一章房产税一、概念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照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于1986年10月1日在全国实施。
二、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三、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房产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四、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具体为: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五、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从价计征,是指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余值是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从租计征,是指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六、税率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税率分别为:从价计征的是为1.2%;从租计征的为12%。
七、减免规定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院、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八、征收管理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
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地点为房产所在地。
房产税课件(共17张PPT)
▪ 贷:银行存款
30000
例题2
▪ 东方房地产公司自有办公楼一幢,原值1000万元。2010年1月1日,将其中一间办公室租给A公 司作为办公用,面积占整体面积的10%,年租金5万元,该地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 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则房公司2010年1月应缴纳的房产税计算如下:
▪ 1、按房产原值应该计缴的房产税。
▪ 四、房产税税率: (一)从价计税:1.2% (二)从租计税:12%(对个人居住
用房出租仍用于居住的,房产税暂减按4% 的税率征收)。
▪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 一、计税依据——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
种。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计税依据:按营业税附征 税率2%
公式:营业税X2%
▪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0000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
、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 假定税务机关核定按季度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则4月初企业 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 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 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 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 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 则不属于房产。
二、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不包括农村。
第九章 房产税 《国家税收》PPT课件
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
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
产税的的 当月末。 二、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 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第九章 房产税
第一节 房产税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概念 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
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特征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
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 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 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收。 2、房产税针对的是“经营使用行为”,而不是针对“转让 行为”。经营使用行为分为两类:一为将房产用于营业使 用;二为将房产用于出租。
第九章 房产税
四、税率 1、按年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税率一般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企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 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五、减免税 1.公益性用房。 机关、事业单位等公益性单位,若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应照章 纳税,不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3.其它房产
第二节 房产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适用于“将房产用于生产营业使用”的情形,其计税依据
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
产税的的 当月末。 二、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 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第九章 房产税
第一节 房产税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概念 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
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特征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
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 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 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收。 2、房产税针对的是“经营使用行为”,而不是针对“转让 行为”。经营使用行为分为两类:一为将房产用于营业使 用;二为将房产用于出租。
第九章 房产税
四、税率 1、按年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税率一般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企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 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五、减免税 1.公益性用房。 机关、事业单位等公益性单位,若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应照章 纳税,不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3.其它房产
第二节 房产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适用于“将房产用于生产营业使用”的情形,其计税依据
第九章-房产税PPT课件
19
讨论
▪ 中国作为后发外生型现代国家,如何 借鉴国外房产税经验平衡公平和效率 ?
20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一)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镇占 用国家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按其使用面积定额征收 的一种税。
开征意义
1.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 节约使用。
2.调节土地级差收入,鼓 励公平竞争
3.筹集地方财政资金,完 善和健全地方税体系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l.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l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l2元。
单位:元/平方米 24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为计税依据。
【例2】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 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答案】√ 【解析】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 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征 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做调整。
▪ 房地产税的税率是根据预算和税基变化情 况而不断变化的
17
香港模式
▪ 香港的物业税针对个人出租物业的租金进 行征收
▪ 香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手段并非是税 收,而主要有两种方式,增加土地供应和 收紧银行信贷
18
新加坡模式
▪ 双轨制:政府出资建房;房地产的市场竞 争和控制
▪ 2011年开始,房产税改革,制度更加倾向 于弱势群体,凡是年值(AV)低于6000新币 的,免收房产税。
12
国际房产税经验
▪ 房产税并不是中国首创,在全世界 很多国家早已实施房产税,并取得了 不错的成效,虽然各国国情有所不同, 但其实践过程中的经验仍旧值得中国 学习和借鉴。
讨论
▪ 中国作为后发外生型现代国家,如何 借鉴国外房产税经验平衡公平和效率 ?
20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一)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镇占 用国家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按其使用面积定额征收 的一种税。
开征意义
1.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 节约使用。
2.调节土地级差收入,鼓 励公平竞争
3.筹集地方财政资金,完 善和健全地方税体系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l.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l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l2元。
单位:元/平方米 24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为计税依据。
【例2】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 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答案】√ 【解析】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 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征 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做调整。
▪ 房地产税的税率是根据预算和税基变化情 况而不断变化的
17
香港模式
▪ 香港的物业税针对个人出租物业的租金进 行征收
▪ 香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手段并非是税 收,而主要有两种方式,增加土地供应和 收紧银行信贷
18
新加坡模式
▪ 双轨制:政府出资建房;房地产的市场竞 争和控制
▪ 2011年开始,房产税改革,制度更加倾向 于弱势群体,凡是年值(AV)低于6000新币 的,免收房产税。
12
国际房产税经验
▪ 房产税并不是中国首创,在全世界 很多国家早已实施房产税,并取得了 不错的成效,虽然各国国情有所不同, 但其实践过程中的经验仍旧值得中国 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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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当年应纳房产税=90000×12% =10800(元)
【举例】
光明厂2007年有如下业务:
(1)1月1日将价值150万的自有房产一座出租给红光厂,每年租金50万元;
(2)3月1日开始修建车间一座,10月1日该车间建成并投入使用,造价300万元;
(3)6月1日将自有房产一座价值100万投资到红星厂,不承担联营风险,双方约 定每年支付该企业固定收益30万
房产税
房产税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 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税暂行条例》,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 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 的原值。
应注意的问题: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
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 依据计税;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 风险的,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由出租方 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振新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用房屋原值为 6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计 税,问:其应缴纳多少房产税?
解析:
应纳房产税 =6000×(1-30%) ×1.2% =50.4(万元)
举例:
2008年,公民王某出租门面房屋三间,年 租金收入为90000元,问当年王某是否要缴 纳房产税?
解析: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1、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 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 纳房产税。
(1)出租的,按租金收入计税。 (2)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计 征。 2、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 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 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湖北省的扣除比例是: 城市为----20%; 县城为----25%; 建制镇、工矿区----为30%。
房产原值
(1)房产原值-----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的 “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造价或原价。 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 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 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 对没有房产原值的,由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4)除上述情况外,该企业财务账簿1月1日还记载有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 包括正在为基建工地使用临时房屋500万元,单独记账的中央空调100万元, 连续停用4个月的车间600万元(已经恢复使用)。(该地区扣除比例为30 %),计算该企业本年应交房产税。
②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其应纳的房产税可暂按4%的税率征收。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的形式 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房产税是否对农村出租房屋课税?
纳税人
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1.产权国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产权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融资租赁与一般房屋出租不同,租赁期满后,房屋 产权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 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 算征收。
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
3)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自2006年1月1日起,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 征房产税按以下规定执行:
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 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 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 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 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 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 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从租计税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 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金额从 租计征。
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的: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的: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2)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房产余值
房产余值----是房产的原值减除规定的扣除比例 后的剩余价值。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 - 扣除比例
扣除比例
房产税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以后的房产余值为 计税依据。
具体减除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市、县税务局可在上述标准增减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比例, 但最高减除不超过30%。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至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至80%作为应税房 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3)出租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 收房产税。
举例:
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
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
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 房产税。
什么叫产权出典?
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根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 ①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税率----1.2%;
【举例】
光明厂2007年有如下业务:
(1)1月1日将价值150万的自有房产一座出租给红光厂,每年租金50万元;
(2)3月1日开始修建车间一座,10月1日该车间建成并投入使用,造价300万元;
(3)6月1日将自有房产一座价值100万投资到红星厂,不承担联营风险,双方约 定每年支付该企业固定收益30万
房产税
房产税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 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税暂行条例》,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 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 的原值。
应注意的问题: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
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 依据计税;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 风险的,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由出租方 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振新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用房屋原值为 6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计 税,问:其应缴纳多少房产税?
解析:
应纳房产税 =6000×(1-30%) ×1.2% =50.4(万元)
举例:
2008年,公民王某出租门面房屋三间,年 租金收入为90000元,问当年王某是否要缴 纳房产税?
解析: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1、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 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 纳房产税。
(1)出租的,按租金收入计税。 (2)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计 征。 2、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 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 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湖北省的扣除比例是: 城市为----20%; 县城为----25%; 建制镇、工矿区----为30%。
房产原值
(1)房产原值-----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的 “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造价或原价。 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 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 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 对没有房产原值的,由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4)除上述情况外,该企业财务账簿1月1日还记载有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 包括正在为基建工地使用临时房屋500万元,单独记账的中央空调100万元, 连续停用4个月的车间600万元(已经恢复使用)。(该地区扣除比例为30 %),计算该企业本年应交房产税。
②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其应纳的房产税可暂按4%的税率征收。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的形式 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房产税是否对农村出租房屋课税?
纳税人
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1.产权国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产权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融资租赁与一般房屋出租不同,租赁期满后,房屋 产权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 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 算征收。
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
3)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自2006年1月1日起,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 征房产税按以下规定执行:
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 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 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 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 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 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 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从租计税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 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金额从 租计征。
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的: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的: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2)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房产余值
房产余值----是房产的原值减除规定的扣除比例 后的剩余价值。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 - 扣除比例
扣除比例
房产税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以后的房产余值为 计税依据。
具体减除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市、县税务局可在上述标准增减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比例, 但最高减除不超过30%。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至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至80%作为应税房 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3)出租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 收房产税。
举例:
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
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
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 房产税。
什么叫产权出典?
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根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 ①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税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