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 毒 治 疗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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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治疗方案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或红霉素。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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