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集装箱检验规范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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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CCS规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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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时间 2005 2005 2005 2005 2004 2004 2004 2004 2004 2004 2004 2004 2004 2004 2003 2003 2003 2003 2003 2002 2002 2002 2002 2002 2002 2002 2001 2001 2001 2001 2001 2001 2001 2001 2001 2001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1999 1999 1999 1999
出版 时间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2011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0 2009 2009 2009 2009 2009 2009 2008 2008 2008 2008 2008 2008 2008 2008 2008 2008 2008 2008 2008 2007 2007 2007 2007 2007 2006 2006 2006 2006 2006 200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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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 T E02-2008 集装箱表面处理及检验

JH T E02-2008 集装箱表面处理及检验

JH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行规JH/T E02-2008集装箱钢材表面处理及检验 Preparation and Tests of Steel Surfaces for Freight Containers2008-8 实施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JH/T E02-2008目次前言 ----------------------------------------------------------------------------------------------------------------------------Ⅰ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钢材表面处理的一般要求-----------------------------------------------------------------------------------------------14 表面处理工艺--------------------------------------------------------------------------------------------------------------15 表面处理的检验-----------------------------------------------------------------------------------------------------------2JH/T E02-2008前言根据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修制订本行规 — JH/T E02-2008。

集装箱检验的公约及规范标准

集装箱检验的公约及规范标准
UI C

U 要求 、ID 等 。 N MG

8 2
中国船检 C IAS I S R E 0 08 HN HP U V Y 2 1
17 年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 c 92 (s 公约) ; 来 担中 履行 承 国 作为cc 缔约国 检验 业 c 公约 的 发证 务。
质 量 控 制 关前 移 ,为集 装 箱 制 造 的质 量 控 制提 供 更 加 安 全 、可靠 、有效 的保 证 。
f 现 场 麓

集装箱检验 的公约及规 范标 准
CS C 产品审图中心 李 宁
集装箱 因其装卸及运输标准 化 ,在运输过程 中不需换装 ,适 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
集装箱运输提供的是便利快捷的 门到 门服务 , 卸、运输 通关 ( 装 反走私 / 反恐 ) 高 效 ,已经成 为重要的全 球化运输方 式。此外 ,营运 中的集装箱 需要开展 中间检验和
定 期检验 。正是 由于集装箱 所具有 的特殊性 ,需 要缔 约国政府授权 一个组 权 相关船级社检 验在 国际上属于惯例 。在 我国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船 舶和海上设施检验 条例 19 规定 : 《 93 中国船级社承 办国 内外船舶 、海上设 施和集装箱 的入 级检验 鉴证 检验和公证 检验
C S 协 助 铁道 部 完成 了弧 形罐 箱 润 滑 油箱 、水泥 箱 、 C 还 水煤 箱 、特 种 干 货 集 装 箱等 特 种 集 装箱 的营 运 检 修 管理 办法 .协 助 中铁 集 装箱 公 司研 发特种 集 装箱 新箱 型 。C S C
从 参 与市 场 调研 、进 行 集 装箱 检 验 到协 助 制 定 铁 路 集 装 箱 标 准 和 研 发新 箱 型 ,从 最 初 的 不被 人 了解 到 现 如今 对 C S证 书的完全 信 赖 .C S 的是雄 厚 的技术 实 力和优 质 C C凭

集装箱检验规范

集装箱检验规范
1.4.3 本社对集装箱签发的证书是在所涉及的设计方、制造方、拥有方、修理方、营 运方及其他方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进行的。
1.4.4 本社签发的任何报告、文件和证书中所包含的内容,均不意味是减轻或解除上 述任何方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1.4.5 本社签发的与检验有关的任何文件,只反映检验当时的状况。
1.4.6 本社按 1.2.1 提供服务,在任何情况下,本社均不对与其无直接合同关系方的 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1.3.3 如要求本社总部进行审查时,审查所产生的费用应由申诉人支付,但证明申诉 人的申诉是正确的除外。
第4节 证书与条件
1.4.1 本社签发的证书仅表示证书所覆盖的项目,通过设计评估和检验,确认符合本 规范和/或设计依据标准的要求,适合于预定用途。
1.4.2 本社规范是集装箱及其主要部件的设计、制造及检验的依据,但不是唯一的依 据。本规范不能替代制造厂的工艺控制和质量控制,也不能减轻、替代或解除制造厂般规定
2.1.1 对集装箱检验的目的是验证和确认集装箱是否符合本规范和法定的或申请者 确定的适用标准的要求。
2.1.2 经检验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集装箱,本社应签发相应的证书: 2.1.2.1 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1.2.2 满足本社认为适用的与安全、可靠性有关的本社接受的标准或要求。
2.2.3 申请者应提交下列一式 3 份图纸和技术文件(可视情况增减): 2.2.3.1 总布置图、框架结构图、箱底结构图、箱门结构图、集装箱关务公约(CCC) 的加封图纸、标记图等; 2.2.3.2 技术说明书; 2.2.3.3 计算说明书(如适用时); 2.2.3.4 工程计算和分析报告(如适用时); 2.2.3.5 样箱试验大纲; 2.2.3.6 本社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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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JH T E04-2008 集装箱涂膜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

22-JH T E04-2008 集装箱涂膜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

JH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行规JH/T E04-2008集装箱涂膜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 Test Methods and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for Coatings of Freight Containers2008-8 实施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JH/T E04-2008目次前言 ----------------------------------------------------------------------------------------------------------------------------Ⅰ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涂膜厚度的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14 涂料附着力的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35 涂膜外观的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36 涂料修补及检验标准-----------------------------------------------------------------------------------------------------3JH/T E04-2008前言根据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修制订本行规 — JH/T E04-2008。

中国船级社中型散装容器检验指南

中国船级社中型散装容器检验指南

版本号: ZMPC04-1.0-2001生效日期: 2001.06.01中 国 船 级 社中 型 散 装 容 器 检 验 指 南目 录1、通 则2、检 验3、技术要求4、型式试验5、试验报告6、质量控制7、附录中国船级社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部工业产品部工业产品部制订制订中型散装容器检验指南1通则1.1一般规定1.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险)中规定的容积在0.25~3m3,的中型散装容器的检验和认可。

1.1.2一般要求1.1.2.1中型散装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均应符合本指南是规定。

1.1.2.2关于中型散装容器的试验条件、方法应符合本指南、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及国家包装条例标准GB/T4857的有关规定。

1.1.2.3本指南未涉及的有关主管机关所规定的要求,如《中国交通部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适用时也应予以满足。

1.1.2.4 中型散装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资质。

1.2申请1.2.1有关中型散装容器认可、检验、发证的活动,在申请者与本社建立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进行。

除通过签订协议建立合同关系外,申请者向本社提出申请,且为本社接受,亦应视为与本社建立合同关系。

1.2.2申请者的责任和义务:(1)申请者应做好所有必要的检验前的准备和安排,按本指南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以使本社要求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若本社验船师需要进行现场检验时,还应为检验工作提供方便和必要的安全措施;(2)申请者应如实地介绍、说明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如果提供的记录和报告是其所代表的一方签发的,则应对这些记录和证明的真实性负责;(3)申请者应承担由本社检验而发生是全部费用,并及时想本社或分支机构支付有关费用。

1.2.3申请者应填写本社制定的申请表格或以正式的信函,想本社或本社的当地分支机构(如分社、办事处)提交申请。

1.2.4申请者应按本指南的有关要求,随申请文件(表格或函件)应提交包括供本社审查或批准的资料,如图纸、技术文件等。

集装箱试验规范

集装箱试验规范

3.9.2. 验收标准
ISO和各船级社对弹性变形无明确要求,塑性变形底横 梁不大于3mm;底侧梁40‘-4mm,20’-3mm。
3.10. 刚性试验
3.10.1. 横向刚性 试验方法(模拟海运对层箱子产生的横向推、拉载荷)
空箱时栓固集装箱四个底角件于同一水平面,在箱 子同一侧分别对前后顶角件施加150KN(33700lbf)的推 力和拉力,力的作用线必须垂直于箱体侧面。
3.4.2. 验收标准
各船级社对弹性变形不做明确要求,塑性变形底横 梁不大于3mm;底侧梁40‘-4mm,20’-3mm。
3.5. 端壁强度试验
3.5.1. 试验方法(模拟集装箱内货物对端壁挤压的动载荷)
利用质地均匀的软质气袋将0.4P(P=R-T)的载荷有 效地均匀分布在端壁内侧,分别测量端壁在满载和完全 卸载后的变形量(取最大值)。
3.6.2. 验收标准
各船级社对试验的弹性变形量无明确要求,对侧板 塑性变形要求不大于10mm,侧梁不大于3mm。
3.7. 顶板强度试验
3.7.1. 试验方法(模拟人站在集装箱顶部作业时产生的载荷)
利用质地均匀质量为300kg,底面矩形(接触面积)为 600mmX300mm的规则长方体,分别横放和纵放于顶部对角 线的交点处,并分别测量顶板的最大变形量(取最大 值)。
3.2 堆码试验
3.2.1. 试验方法
模拟集装箱在海运过程中,由于船体倾斜造成 最底层箱子局部载荷增大的情况,设定箱体装载 的模拟量(1.8倍额定载荷)进而对箱子角柱施加 逐步递增的静压载荷,无明显异常情况下直至满 载(最大堆码层数换算成重量)。根据试验测得 的角柱变形量确定是否通过试验。
3.2.2. 验收标准
3.5.2. 验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993年2月14日国务院令第109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以下简称中国籍船舶);(二)根据本条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检验的外国籍船舶;(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的海上设施(以下简称海上设施);(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第四条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

第五条实施本条例规定的各项检验,应当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鼓励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第二章船舶检验第六条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一)船检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三)船检局委托、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

前款所列机构,以下统称船舶检验机构。

集装箱检验规范

集装箱检验规范

集装箱检验规范目录前言 (2)1.原配材料检验 (3)2.工序过程检验 (11)3.最终场地检验 (21)4.试验 (22)前言本规范适用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系列1:通用一般物质(钢质)集装箱,类型为1AA、1CC等的检验工作,对于其它非标准干货箱(如45英尺超长箱、超重箱等)的检验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的编制依据是有关ISO标准、产品图纸、工艺文件、船检规范等。

在检验过程中,如果箱东或其代表的要求与本规范不一致,以箱东或其代表要求为准。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须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迅速反馈至相关部门、工段,以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所有检测均应按相关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如实作好质量记录。

本规范仅供中集集团下属各箱厂生产国际标准干货集装箱的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参考用。

本规范由南通中集质管部负责起草。

一、原配材料检验1.卷钢1.1检查厚度、宽度符合要求,表面不得有锈蚀等缺陷。

1.2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证明。

1.3材质的控制以国家商检机关的不定期抽检报告为依据。

当箱东或其代表提出要求,或质量出现问题,则送外检验或试验。

1.4检测工具:外径千分尺(0-25mm),卷尺(0-5m)抽检率:1%。

2.内角柱2.1尺寸符合图纸要求,两脚高40(+0.25,-0.75)mm,长度2351(0,-1.5)mm(20’,40’箱用):2656(0,-1.5)mm(40’HC 箱用)。

2.2平面弯、旁弯不超过1mm,切口垂直度误差小于1mm。

2.3表面清洁,无污迹,不得有裂纹、氧化翘皮等缺陷。

2.4每批内角柱应有供应商质量证明书(包括理化性能报告)。

2.5材质:根据箱东要求有SM50YA、SS50两种。

如果箱东提出要求或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可送外检验或化验。

2.6检测工具:游标卡尺(0~125mm),卷尺(0~3m),蜡线,钢直尺(0~150mm),直角尺抽检率:2%。

3.扁铁(扁钢)3.1尺寸:长度、宽度、厚度符合图纸要求,长度分为3种:11839(+0,-1.5)mm;5701.5(+0,-1.5)mm,2112±0.5mm,宽度公差为±0.75mm,厚度公差为±0.5mm。

中国船级社集装箱角件检验须知-中国船级社邮件信息系统

中国船级社集装箱角件检验须知-中国船级社邮件信息系统

中 国 船 级 社集装箱角件检验须知版本号XMPM06-1.0-2002生效日期2002.12.011. 总则2. 工厂认可3. 技术要求4. 批量检验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处验船师须知集装箱角件检验须知第一章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须知仅适用于ISO系列1的集装箱角件的检验1.2 非ISO系列1的角件可参考本须知执行检验2. 主要依据2.1 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19982.2 中国船级社集装箱检验规范199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2.4 中国船级社产品检验规则19962.5 ISO 1161-84系列1集装箱---角件的技术条件2.6 IACS统一要求3. 位置尺寸要求和标记3.1 集装箱角件设于箱体的角部共8个其长度方向与箱体的长度方向一致并左右对称称为顶左顶右底左底右角件左右系指观察者面对箱端门时的相应方向3.2 结构尺寸应符合ISO 1161强制性尺寸要求见图12在制造时符合ISO 1161和有关的技术条件3.3 角件的标记1应铸造在型腔内部标记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1工厂的代号标记2熔炼炉号3品种位置代号4船级社标记第二章工厂认可1. 目的鉴于集装箱角件系集装箱重要受力部件为保证角件在工业大生产条件下质量的稳定本社应对角件生产厂实施工厂认可2. 工厂认可所需提交的送审资料工厂应按本社产品检验规则及产品图纸资料送审项目表规定提交如下文件资料及图纸2.1 工厂概况2.1.1 工厂历史与现状包括工厂的平面布置图2.1.2 角件生产历史与生产能力附近3个月的产品质量统计2.1.3 申请认可的角件规格型号明细表2.2 组织机构与部门职责范围2.2.1 组织机构图2.2.2 技术和质量管理计量检验和试验人员的基本情况统计表附特种技能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2.2.3 主要部门职责包括产生部技术部质控部供销部车间仓库试验室计量室2.2.4 角件生产的主要工序熔/冶炼浇注热处理机加工补焊包装相对应的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2.2.5 试验室和计量检测设备情况设备明细表及其法定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2.3 工艺控制及其标准2.3.1 角件生产用金属原材料标准2.3.2 角件生产用非金属辅助料标准2.3.3 角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质量控制设备2.3.4 角件生产的主要工序工艺包括工艺参数工艺要求及过程制定标准反馈措施手段2.3.5 角件生产主要工序的操作规程包括冶/熔炼制模浇注热处理机加工补焊等2.4 角件成品验收标准或称技术条件2.5 质量管理制度(1) 技术管理制度(2)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3)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4) 原辅材料的采购贮存管理制度(5) 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6) 成品管理控制制度(7) 角件生产标志及炉批号管理制度(8) 单铸试样及本体取样加工试验规程包括试样加工图(9)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0) 质量反馈管理制度(11) 售货员培训管理制度(12) 角件质量证明书格式(13) 质量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制度(14) 角件包装运输及存储管理制度2.6 角件工厂认可试验大纲2.7 申请认可的角件图纸3. 工厂认可申请资料的审查3.1 确认生产工艺角件钢种设计一般应为碳钢或碳锰钢交货的热处理状态为正火其它钢种及交货状态应经本社特殊考虑角件生产厂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该厂生产的角件所具有的可焊性并通过认可试验加以证实3.2 确认原材料的来源对于电弧炉此要求较为宽松只要是碳钢等废钢废铁返回料即可但对于中频炉的工艺路线则应确认工厂是否确保有可靠的低碳钢返回料来源如无法保证本社可不接受工厂的认可申请3.3 角件图纸的审查根据本社集装箱检验规范第四章4.3的图4.3.21图4.3.22以及ISO 1161-84系列1集装箱角件进行所有尺寸和公差的核对对于非系列1的集装箱角件本社将根据ISO标准国际化的行业标准或者是供需合同要求作个别考虑但角件的壁厚尺寸差应符合本社规范和ISO 1161-84的要求3.4 补焊工艺的审查3.4.1 对于非受力面每面不超过4个圆形缺陷气孔夹渣砂孔且缺陷深度不超过1.4mm长度不超过2mm缺陷间距大于20mm距角件边缘和孔边的距离不小于16mm可不作补焊处理见附图13.4.2对于缺陷深度在非受力部位不超过壁厚度的2/3在受力部位不超过1.4mm面积不超过所在平面面积的5%可以通过后补焊的方式处理但应满足下述要求3.4.2.1 当工件的状态为铸态即尚未进行热处理时不允许补焊3.4.2.2 打磨后应确认缺陷被清除暴露基体金属3.4.2.3 补焊前如果角件的环境温度低于5°C或在潮湿环境下应首先进行预热预热温度大纲为801003.4.2.4 补焊应采用经认可的低氢型焊接材料其熔敷金属力学性能不低于角件的力学性能3.4.2.5 补焊应由具有资格的焊工持有中国船级社焊工资格证书按照经本社批准的补焊工艺程序进行施焊3.4.2.6 焊后应经消除应力的热处理温度不低于5503.4.2.7 补焊区域应打磨平并经磁粉或着色探伤确认缺陷已经消除3.5 工厂认可试验大纲的批准3.5.1 工厂可根据本社认可指南的试验要求部分制定认可试验大纲也可采用本社的标准化认可试验大纲3.5.2 对照指南的试验要求或标准化认可试验大纲进行审查对于首次认可的工厂如确认认可试验在该厂的试验场所进行则需在本社认可的公证性试验机构做验证性试验以考查该厂试验室的可靠性3.6 质量控制体系文件按照本社产品检验规则1996第三章工厂认可的3.2条要求进行审核4. 认可试验4.1 试验用钢的选取4.1.1 由于工厂对工厂认可试验都比较重视可能会对试验用钢以特别的重视而不同于工业化大生产条件为此试验用钢的选取应考虑工厂的正常状况下的生产条件以最恶劣的工况条件即边界条件的原则4.1.2 电弧炉冶炼方式的试验用钢选取跟踪冶炼一个炉次分别在试验炉次浇铸首中尾时浇铸试块形式为GB11352-89规定的楔形或梅花样以备试验用本体取样亦应按浇铸阶段对应选取另配装两炉次按该厂工艺规程浇铸试块本体样随机选取4.1.3 中频感应炉熔炼方式的试验用钢选取应根据炉号情况考虑试验用钢的选取炉龄初期和未期的炉衬材料都较容易进入钢液中影响了钢液的纯净度因此应选取炉龄初末期时炉次浇铸首尾时浇铸试块GB11352-89规定的双基尔试样和相应的本体样另配装两炉按工厂工艺规程浇铸试块和本体样4.1.4 试验用的上述试验用钢应与其他正常生产的炉次工件按照同一工艺进行热处理前验船师应确认装炉方式根据热处理炉加热质量炉内环境气氛的边界条件确定试验用平均放置的位置并与其他正常生产的配装角件一同按工艺规程规定的堆放模式装炉4.2 试验样品的选取和制作4.2.1 试验样品选取位置如附图2所示验船师应在该位置打上钢印以便在加工过程中进行试样的跟踪4.2.2 试验样品按本社材料与焊接规范1998第一篇第2章规定进行4.3 试验项目4.3.1 化学成分分析在跟踪炉次和配装炉次中取出钢水前的熔炼样中频感应炉还要取熔清样作全元素分析C Si Mn P S Cr Ni Mo Cu VAlsol其成分及碳当量Ceq应符合本社规范的要求对于化学成分与规范不相同的钢种包括低合金钢碳锰微合金钢应满足本社认可的标准要求4.3.2 力学性能试验在试验炉次的各下试验用钢上各取一个拉伸一组冲击试样A 对于电弧炉冶炼方式每一试验炉次单铸试块共三个拉伸样共三组V型缺口冲击试样作-20冲击试验配装炉单铸试块一个拉伸试样一组V型缺口冲击试样作-40冲击试验本体样一组V型缺口冲击样作-20冲击试验B 对于中频感应炉熔炼方式每一试验炉次单铸试块共两个拉伸试样两组六个V型缺口冲击试样作-40冲击试验本体样共两组V型缺口冲击试样作-20冲击试验每一配装炉单铸试块取一个拉伸试样一组V型缺口冲击试样作-40冲击试验本体样取一组V型缺口冲击试样作-20冲击试验拉伸与V型缺口冲击试验结果应符合本社规范要求但作为工厂认可应考虑工厂在实际生产时角件质量的概况分布及其下限值为保证认可后的出厂检验尽可能少的低值因此认可试验的标准值就应适当提高尤其是冲击平均值应比规范提高6∼8J4.3.3 内部组织检查提供100倍照片进行评级包括试块和本体其晶粒度大于7级对力学试验后的冲击样进行断口检查不得有闪光颗粒出现确认铸态组织业已完全消除X光探伤取试验炉次本体应进行六面解剖探伤提供角件28.5mm20.5mm厚度位置剖面的低倍照片并按ASTM446进行评级4.3.4 取试验炉次相当阶段热处理后本体作机加工解剖检查壁厚的均匀程度4.3.5 表面质量和外状况尺寸检查按照集装箱的角件位置分类每一种位置随机取10件完工的角件进行表面质量及形状尺寸检查表面应经喷丸处理外表面及孔位处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角件内腔应清理平净不得有结疤粘砂工厂提供至少三个熔/冶炼炉次的尺寸控制分布图以确认大生产条件下形状尺寸的稳定性尺寸应符合ISO 1161强制性控制尺寸的要求4.3.6 焊接性能试验模拟集装箱实际焊接工艺采用集装箱生产实际使用的母材指角柱钢板corten钢6mm厚度及焊接材料通常是CO 2保护焊的焊丝制成焊接接头如图所示取样做热影响在角件熔合成处距熔合线1mm开V型缺口的-20冲击试验和接头拉伸试验由于尺寸限制试样尺寸取辅助试样尺寸见附图4附图4焊接接头解剖断面作宏观检查提供焊接接头熔合线至角件热影响区的金相照片并作金相分析晶粒度应大于5级4.4 现场审核4.4.1 目的确认工厂具备生产场地设备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等资源支持能够按照本社规范生产集装箱角件4.4.2 结合试验炉次的跟踪取样检查以下内容原材料管理原材料进货应有验证保证合格的原材料投入使用并注意A电弧炉生产方式原材料为废钢但不应含有铜合金等金属B中频感应炉生产方式由于中频炉没有冶炼过程应保证有可靠优质的低碳钢返回料S P等有害元素含量低冶炼/熔炼过程的工艺操作管理包括炉前主辅料管理操作方式温度的控制炉前记录的准确性等以及设备的可靠性型砂造型的工艺操作管理包括型砂原材料的管理造型操作温度的控制及检验记录的准确性以及设备的可靠性铸造的工艺操作管理包括钢包的烘烤出钢水操作温度控制浇注记录的准确性及设备的可靠性热处理的工艺操作管理和设备的可靠性包括角件堆放模式时间控制温度控制冷却度的控制及记录的可靠性准确性机械加工机加工设备的可靠性机加工操作及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角件成品检验和的记录以上至的标志炉号管理情况及工艺记录检验记录的转移为跟踪的管理情况以上至的检验人员的水平及资格情况以上至中所使用的检测设备检定情况4.4.3 工艺文件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4.4.4至的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反馈及处理情况4.4.5 用户反馈情况及处理情况4.4.6 质量检验记录的管理情况第三章 技术要求1. 化学成份1.1 角件化学成份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化 学 成 份 %Cmax Mn Si max P Max S max Cr max Ni max Cu max Mo max Al maxCr+Ni+Cu+Mo0.200.90∼1.50 0.500.035 0.035 0.25 0.30 0.20 0.08 0.015 0.70 注碳当量Ceq=C+++15CuNi +% ≤0.42% 6Mn 5V Mo Cr ++ Al 元素可以部分成全部被其它组化晶粒元素替代1.2对于其它元素化学成份不相同的钢种包括低合金钢碳锰微合金钢如果符合力学性能要求且能证明具有良好的可焊性本社可以考虑特别认可1.3 认可试验中应证明材料有使本社满意的可焊性1.4 角件应保证适应集装箱使用的环境的要求一般情况下角件能够保证在-20∼50的环境中使用对于使用环境超出范围低于-20或高于50角件应符合本社接受的国际标准的要求2. 热处理角件应经适当的热处理一般为正火处理角件在正火炉内的堆放式应保证各角件的均匀受热3.力学性能角件力学性能应满足表2要求 表2夏比V 型缺口冲击功JMin屈服强度 s min Mpa 抗拉强度 s min MPa 伸 长 率s % min断面收缩率% min-20本体 -20试棒-40试棒220430∼60025 4021 27 21注夏比V 型缺口尺寸应满足本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规定冲击功系三个夏比V 型缺口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值低于平均值但不能低于平均值的70%4. 规格尺寸对于ISO 1161的集装箱角件的壁厚孔位尺寸位置角件的转角处园弧及尺寸公差均应符合本社集装箱检验规范1999和ISO 1161-84的要求其外形总体尺寸应符合各生产厂的设计图纸或合同图纸要求5. 缺陷对于缺陷深度不超过公差要求的小缺陷可以通过打磨的方法消除对于影响的角件使用性能的夹渣缩孔皮下气泡可以按本社批准的焊补工艺进行焊补清除第四章批量检验1. 检验方式集装箱角件检验方式应符合本社工厂认可发证函的要求一般为出厂检验抽样角件应按批取样进行试验验收2. 对于电炉生产方式应以每冶炼炉为一次批次但重量应不超过10吨2.1对于中频炉生产方式批次的选择应符合认可发证时的规定要求原则上为每一熔炼炉为一批次取样但随着认可后生产质量水平的稳定可适当放宽3. 检验项目3.1 化学成份3.2 机械性能试验3.2.1对每一炉次取单铸试块作 a.拉伸试验 b.V型缺口-40C°试验3.2.2每炉次取一个作X光探伤按ASTM E 446-78标准评级注冲击试验值如果比较低验船师可要求扩大试验范围3.3外观检查在工厂100%检验后抽检10%如有缺陷需进行补焊应经验验船师确认后按照批准的焊补工艺进行焊补和检验3.4尺寸外观检查在工厂100%检查后验船师抽查检验3%∼5%但不少于每个位置抽5件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不合格应扩大抽验量3.5 如有必要时要进行金相检查3.6 确认热处理工艺记录集装箱角件厂中频炉方式的工厂认可现场考察路线和认可试验程序现场考 察认 可 试 验*低碳钢返回料铁合金造渣材料耐火材料的控制查阅所有熔炼记录根据炉体情况确定取样的炉号监督熔炼浇注取样打钢印过程包括单铸试块与本体↓*坩锅打结熔炼出钢操作及过程控制↓*对型芯材料和工艺性能及型芯砂试验砂处理设备的考察*造型芯设备素质工艺方案认定及质量制定的考察↓*钢包烘烤钢水静置浇注制度以及打箱清理及铸件质量过程认定↓热处理规范设备素质及交货状态的确认监督与确认试样随角件装炉进行热处理 ↓大生产机加工工艺工装及调整的认定↓*表面质量尺寸及形位公差标记及包装方式质保文件格式的确认*在成品包装车间随机抽取不同炉次不同位置成品角件四种规格每种抽10件共40件供外观检验及尺寸检查用*在成品包装车间随机抽取成品角件两件供可焊性试验用↓↓*与质量管理与技术管理有关的记录报告的查阅监督试验加工转移钢印。

CCSR9001_2008_2

CCSR9001_2008_2

CCSR 中国船级社管理规范(建议类别)CCSR 9001-2008船用产品制造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RequirementsFor Marine Product Manufacturer2008-02-28发布 2008-06-01实施中国船级社发布前言中国船级社(CCS)是由中国有关法律授权的、经法律登记注册的从事船舶入级服务与法定服务的专业技术机构/组织,是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正式会员。

根据CCS规范要求,为了保证船用产品满足认可和检验要求,促进船用产品质量的全面提高,提升中国制造的品质,本社编制了《船用产品制造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本规范覆盖了ISO 9001:2000的全部要求,并增加了对船用产品制造厂的特殊要求。

为了便于识别,本规范为ISO 9001:2000标准的要求部分加了方框,对船用产品制造厂的特殊要求部分用附加要求的方式表示。

同时,为了便于船用产品制造厂使用,本规范中对一些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地方增加了指南,以便于船用产品制造厂理解和实施。

本规范为船用产品制造厂提出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也为相关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提供依据。

本规范由中国船级社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目录1 范围 (1)1.1总则 (1)1.2应用 (1)2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1)4 质量管理体系 (3)4.1总要求 (3)4.2文件要求 (3)4.2.1总则 (3)4.2.2质量手册 (4)4.2.3文件控制 (4)4.2.4记录的控制 (5)5 管理职责 (5)5.1管理承诺 (5)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5)5.3质量方针 (5)5.4策划 (6)5.4.1质量目标 (6)5.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6)5.5职责、权限和沟通 (6)5.5.1职责和权限 (6)5.5.2管理者代表 (6)5.5.3内部沟通 (7)5.6管理评审 (7)5.6.1总则 (7)5.6.2评审输入 (7)5.6.3评审输出 (7)6 资源管理 (8)6.1资源的提供 (8)6.2.1总则 (8)6.2.2能力、意识和培训 (8)6.3基础设施 (9)6.4工作环境 (9)7 产品实现 (9)7.1产品实现的策划 (9)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10 7.2.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10)7.2.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11)7.2.3顾客沟通 (11)7.3设计和开发 (11)7.3.1设计和开发策划 (11)7.3.2设计和开发输入 (12)7.3.3设计和开发输出 (12)7.3.4设计和开发评审 (13)7.3.5设计和开发验证 (13)7.3.6设计和开发确认 (14)7.3.7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14)7.4采购 (14)7.4.1采购过程 (14)7.4.2采购信息 (15)7.4.3采购产品的验证 (15)7.5生产和服务提供 (15)7.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15)7.5.2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16)7.5.3标识和可追溯性 (17)7.5.4顾客财产 (17)7.5.5产品防护 (17)7.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17)8 测量、分析和改进 (18)8.1总则 (18)8.2监视和测量 (19)8.2.1顾客满意 (19)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20)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20)8.3不合格品控制 (21)8.4数据分析 (21)8.5改进 (22)8.5.1持续改进 (22)8.5.2纠正措施 (22)8.5.3预防措施 (23)1范围1.1总则本规范为有下列需求的船用产品制造厂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并希望得到本社认可或申请本社进行产品检验;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持续改进体系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进顾客满意。

敞口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2008

敞口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2008

敞口集装箱船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 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法规[2007]668号文公布自2008年03月01日起实施目录A部分总则了解 (2)1 一般规定 (2)2 定义 (2)3 检验 (2)B部分国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 (3)4 干舷与船舶布置 (3)5 模型试验程序 (3)6 强度与构造 (4)7 完整稳性 (4)8 破损稳性 (4)9 敞口货舱舱底排水系统与货舱排水舷口 (5)10 防火要求 (5)11 危险货物的装运 (6)12 危险货物的隔离 (6)C部分国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了解 (6)13 一般规定 (6)14 干舷与船舶布置 (6)15 模型试验程序 (8)16 强度与构造 (8)17 完整稳性 (9)18 敞口货舱舱底排水系统与货舱排水舷口 (9)19 防火要求 (10)20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技术条件 (10)21 敞口集装箱驳船 (11)附录干舷计算书编制要求理解 (11)A部分总则了解1 一般规定1.1 本规则适用于专门从事海上运输集装箱的敞口(无舱口盖)自航船舶和非自航船舶(本规则简称:敞口集装箱船)。

1.2 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敞口集装箱船除应满足本规则的要求外,未规定部分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本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和本局认可的中国船级社相应规范的适用要求。

1.3 船舶吨位丈量应按以下规定实施:(1)对国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按照《1969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及国际海事组织TM.6/Cire.5通函实施;(2)对国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按照本局《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实施。

1.4 对国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的安全要求还应注意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应规定及其修订。

1.5 就本规则内容而言,对相当遮蔽航区营运限制的敞口集装箱船,在采取相应的足够安全措施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航行时间,但航程最多不超过4h。

2 定义2.1 敞口集装箱船:系指一种特殊设计的集装箱船,其一个或多个货舱没有设置舱口盖。

ABS2008船级社标准第一篇入级规则

ABS2008船级社标准第一篇入级规则

WORD 格式第一部分海上平台和结构入级规则目录第一章入级规则 入级1程序3证告 5入义 7入级的范围 平台级的暂停与取消1一般规定3请 5特殊附加标志7平台级的暂停9平台级的恢复11平台级的取消13替代程序 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1钻井平台的检验 1.1自升式平台1.3柱稳式平台 1.5水面式平台1.7其他类型的钻井平台 1.9临时系泊装置符号1.11定位系泊装置和系统3特殊用途的平台5营运限制7未经建造检验的平台9海上安装11浮式生产安装13自升自航式修井船15海底管道系统17海底提升管系统19海上安装设施19.1浮式安装19.3固定安装21单点系泊23海上液化天然气终端入级规范⋯⋯⋯⋯⋯⋯⋯⋯⋯⋯⋯..1⋯7⋯1规范的适用1.1一般规定1.3适用WORD格式3规范变更的生效日期3.1生效日期3.3规范变更的实施5其他条件7规范以外的安装9替代9.1一般规定9.3国家标准9.5其它规范9.7ABS型式认可11创新特征13替代安排和创新特征的风险评估第五节其他规范1政府或其它规定3其它国际公约或规则5政府规定第六节IACS审核第七节图纸和设计信息的提交1主体和设计信息3轮机图纸5其他图纸7提交第八节建造后检验1损坏、失效和维修1.1检查和维修1.3维修1.5说明3检验的申请和可行性5应港口国要求参与7安全管理系统第九节费用第十节分歧1规范3验船师第十一节责任范围第十二节免责第十三节诉讼时限第十四节仲裁附录一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附录二ABS型式认可程序1一般规定3范围5程序WORD格式5.1设计评审5.3生产评审5.5产品质量保障认证5.7证书5.9认证的失效表一型式认可程序第一节入级1程序(2004年11月1日)入级程序包括:a)制定设计和建造海上平台和结构所用材料、设备和机械的相关规范、指南、标准和其它要求b)通过审图、建造中检验,确认其符合上述规范的要求c)当确认符合后,授予平台级d)签发可通过年检更新的入级证书,有效期五年上述规范和标准通常是由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和本社员工编制的,通过了由世界航运界的造船、海洋学和轮机工程师,船厂,主机生产商,钢铁厂以及其它相关技术、操作和科研人员组成的委员会审核。

集装箱检验规程

集装箱检验规程

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工作程序Working Procedure 编号WPIP0902修改号:2.0 集装箱检验工作程序页次:1/82001.08.01 Procedure for Inspection of Containers目录0. 修改记录 7. 定型设计批准实施步骤1. 目的 8. 工厂认可实施步骤2. 适用范围 9. 制造检验实施步骤3. 参照文件 10. 营运检验实施步骤4. 定义缩写 11. 归档要求5. 总则 12. 附录6. 职责0. 修改记录修改号生效日期修改页次修改理由2.0 2001.08.01 全部根据机构调整修改。

2.0 王海涛李友李斯强高照杰 2001.07.19修改号编写审核会签批准批准日期1. 目的为确保集装箱检验发证工作符合本社《集装箱检验规范》的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2.1. 集装箱的定型设计批准。

2.2. 集装箱制造厂的工厂认可。

2.3. 集装箱的制造检验和营运检验。

2.4. 集装箱修理厂的工厂认可。

3. 参照文件3.1. 本社《质量手册》及有关程序文件。

3.2. 本社《集装箱检验规范》。

3.3. 本社《产品检验规则》。

4. 定义和缩写4.1. 本社《质量手册》的定义和缩写适用于本程序。

4.2. 本社《集装箱检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的定义适用于本程序。

4.3. 总部:总部工业产品处。

4.4. 执行单位:负有集装箱检验职能的分社、办事处及本社驻海外检验机构。

5. 总则5.1. 集装箱检验工作应按本社规范及本程序的要求进行。

5.2. 如出现规范的等效/放宽,应按《规范解释须知》(WIRR0401-4)办理。

5.3. 验船师对于现场检验工作应按《验船师日志填写和管理办法》(QI0801-1)的规定填写验船师日志(格式二)。

6. 职责6.1. 总部负责:(1)制订或组织制订本社集装箱检验工作的实施办法及其要求和指导性文件,并负责最终解释;(2)检查、指导执行单位开展集装箱检验工作;(3)协调/解决执行单位请示的问题;(4)受理并办理ACEP的批准工作。

敞口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

敞口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

敞口集装箱船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 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法规[2007]668号文公布自2008年03月01日起实施目录A部分总则了解 (2)1 一般规定 (2)2 定义 (2)3 检验 (2)B部分国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 (3)4 干舷与船舶布置 (3)5 模型试验程序 (3)6 强度与构造 (4)7 完整稳性 (4)8 破损稳性 (4)9 敞口货舱舱底排水系统与货舱排水舷口 (5)10 防火要求 (5)11 危险货物的装运 (6)12 危险货物的隔离 (6)C部分国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了解 (6)13 一般规定 (6)14 干舷与船舶布置 (6)15 模型试验程序 (8)16 强度与构造 (8)17 完整稳性 (9)18 敞口货舱舱底排水系统与货舱排水舷口 (9)19 防火要求 (10)20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技术条件 (10)21 敞口集装箱驳船 (11)附录干舷计算书编制要求理解 (11)A部分总则了解1 一般规定1.1 本规则适用于专门从事海上运输集装箱的敞口(无舱口盖)自航船舶和非自航船舶(本规则简称:敞口集装箱船)。

1.2 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敞口集装箱船除应满足本规则的要求外,未规定部分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本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和本局认可的中国船级社相应规范的适用要求。

1.3 船舶吨位丈量应按以下规定实施:(1)对国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按照《1969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及国际海事组织TM.6/Cire.5通函实施;(2)对国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按照本局《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实施。

1.4 对国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的安全要求还应注意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应规定及其修订。

1.5 就本规则内容而言,对相当遮蔽航区营运限制的敞口集装箱船,在采取相应的足够安全措施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航行时间,但航程最多不超过4h。

2 定义2.1 敞口集装箱船:系指一种特殊设计的集装箱船,其一个或多个货舱没有设置舱口盖。

CCS 集装箱检验规范

CCS 集装箱检验规范

装运第 1 和第 3-9 类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补充规定…………………… 51 装运第 2 类非冷冻液化气体的罐式集装箱的补充规定…………………57 装运第 2 类冷冻液化气体的罐式集装箱的补充规定……………………60 检查与试验…………………………………………………………………62 一般规定……………………………………………………………………70 标记内容……………………………………………………………………70 标记的标打方式……………………………………………………………72 保温集装箱的标记…………………………………………………………74 罐式集装箱的标记…………………………………………………………75 专用集装箱的标记…………………………………………………………… 77
第 2节
申 请
1.2.1 有关集装箱检验发证的活动,在申请者与本社建立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进行。除 通过签订协议建立合同关系外,申请者向本社提出申请,且为本社接受,亦应视为与本社建 立合同关系。 1.2.2 申请者的责任和义务 1.2.2.1 申请者应填写本社制定的申请表格或以正式的信函,向本社或本社的当地分 支机构(如分社、办事处)提交申请。 1.2.2.2 申请者应如实地介绍、说明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如果提供的信息、记录和 报告是其所代表的一方签发的,则应对这些信息、记录和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1.2.2.3 申请者应做好所有必要的检验前的准备和安排,按本规范有关规定,积极配
第 3节
分 歧
1.3.1 本规范的解释权属本社总部。本规范由本社译成英文版本,如对英文版本发生 歧义,应以本规范中文版为准。 1.3.2 验船师在执行其任务中与有关方产生分歧而影响工作进度时,有关方应及时向 验船师所在服务单位提出书面申诉; 如对其申诉处理仍不满意时, 则可用书面连同详细背景 材料向本社总部申诉,总部将根据情况做出最终裁决。 1.3.3 如要求本社总部进行审查时,审查所产生的费用应由申诉人支付,但证明申诉 人的申诉是正确的除外。

敞口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经验暂行规则

敞口集装箱法定检验技术经验暂行规则

精心整理敞口集装箱船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法规[2007]668号文公布自2008年03月01日起实施目录A部分总则了解........................................................................... 错误!未指定书签。

1一般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2定义.............................................................................. 错误!未指定书签。

21敞口集装箱驳船附录干舷计算书编制要求理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A部分总则了解1一般规定1.1本规则适用于专门从事海上运输集装箱的敞口(无舱口盖)自航船舶和非自航船舶(本规则简称:敞口集装箱船)。

1.2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敞口集装箱船除应满足本规则的要求外,未规定部分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本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和本局认可的中国船级社相应规范的适用要求。

1.3船舶吨位丈量应按以下规定实施:(1)对国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按照《1969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及国际海事组织TM.6/Cire.5通函实施;(2)对国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按照本局《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实施。

1.4对国际航行敞口集装箱船的安全要求还应注意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应规定及其修订。

1.5就本规则内容而言,对相当遮蔽航区营运限制的敞口集装箱船,在采取相应的足够安全措施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批准后,可以适2定义2.12.22.32章而言,则》第32.42.52.62.72.83检验3.13.23.3行。

中国船级社国际公约执行指南(2008)

中国船级社国际公约执行指南(2008)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公约执行指南 Guideline of Convention中国船级社二O O八年验船师职业道德准则1.船级社的功能职责保障船舶、海上设施安全航行、安全作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

2.验船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基本要求1)总则船舶检验机构遵守共同的道德准则是忠实履行国家船舶法定检验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和保障。

各船舶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签署声明,以自己及其验船师时刻遵守道德准则,维护船舶检验机构的声誉。

船舶检验机构应使其验船师牢记:验船师的所有法定执业行为都将被看作代表着国家。

为国家把好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集装箱以及相关船用设备的安全技术质量关是国家赋予的法定义务,船舶检验机构的任何人员均没有懈怠和草率的理由。

2)船舶检验机构应遵循的执业原则●公正诚信原则●严格自律原则●依法执业原则3)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与主管机关的关系●与其他船舶检验机构之关系●与客户的关系3.船级社在检验工作中,会接触到不同客户(船东、船厂、制造厂等)各方面的信息,技术上的或其他方面的。

船级社对这些客户信息应该负的义务:应当为客户保守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

除非经过客户同意,或根据法律必须提供这些信息。

所有不属于船级社可以公开的客户信息都应视为客户的秘密,包括:船舶的技术状态、不属于公开的技术数据船级社内部关于船舶或客户的技术档案、历史数据制造厂及其产品的专有(专利)技术细节客户的各种商业数据、策略客户管理方面的情况(人员、组织)等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船舶买卖、新船或新产品开发、同行竞争、商业或法律纠纷等,更应注意。

4.一天,验船师小李从他一位开一家船务公司的老同学接到电话,他拜托小李提供小李所在船级社入级的某船舶的资料,因为这位朋友打算买这条船。

小李认为他自己从这件事情中并未收受贿赂,或与该朋友产生利害关系。

因此认为可以给朋友提供相关资料。

小李的做法是否正确:不正确。

因为船级社对验船师不能提供给船东以外人和第三方船舶的资料,除非有船东的正式授权。

《集装箱检验规范》(2008)简介

《集装箱检验规范》(2008)简介

《集装箱检验规范》(2008)简介
佚名
【期刊名称】《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年(卷),期】2008(41)2
【摘要】中国船级社编制《集装箱检验规范》(2008)。

该规范是我社《集装箱检验规范》(2003)的换版。

该规范将于2008年4月1日生效。

【总页数】2页(P44-45)
【关键词】检验规范;集装箱;中国船级社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169.3;TS195.581
【相关文献】
1.GJB 67A-2008《军用飞机结构强度规范》简介 [J], 焦志强;舒成辉;屈见忠;孟昭川
2.CB 1397-2008《板式海水淡化装置规范》标准简介 [J], 仲崇欣;魏华兴
3.2008版全球有机纺织品规范标准简介 [J], 陈进来
4.《材料与焊接规范2008修改通报》简介 [J],
5.《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规范》(2008)简介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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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表5.2.1(续表)
序号 试验名称 试 验 方 法
加 载 方 法
9 横向刚性
试 验 将空箱置于在同一水平面的4个刚性
支座上,通过底角件予以竖向固定,横向
固定仅设于施力点对角的底角件上。

分别
或同时施加于一侧的每个顶角件的力为
150kN ,作用力平行于底面和端面,先推后拉。

如两端结构相同,仅需在一端做试验;
如端面结构对其竖向中心线左右对称,可
仅对一侧施力。

除1D 、1DX 型集装箱外,其他大型箱
均需进行这一项试验。

10 纵向刚性
试 验 将空箱置于在同一水平面的4个刚
性支座之上,通过底角件予以竖向固定,
纵向固定仅设于施力点对角的底角件上。

分别或同时施加于一端的每一个顶
角件的力为75kN ,作用力平行于底面和侧面,先推后拉。

如两侧结构相同,仅需
在一侧做试验,如侧面结构对其竖向中心
线前后对称,可仅对一端施力。

除1D 、1DX 型箱外,其他大型箱均
需进行这一项试验 11 叉举试验 往箱内装入相当于1.60R —T 或0.8R
—T 的均布载荷,用两根宽度为200mm
的叉齿伸入插槽,并支承箱体,使其有效
承载长度为1828±3mm 。

支承5min 后再平稳放下
5.2.2 去除一扇门试验(如适用)
5.2.2.1 试验方法和试验载荷按如下确定:
(1) 堆码试验。

试验方法同表5.2.1中试验1,允许堆码重量:720kN ;
(2) 端壁试验。

试验方法同表5.2.1中试验6,试验力:0.4Pg/2;
(3) 横向刚性试验。

试验方法同表5.2.1中试验9,试验力:75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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