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林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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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小学先进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小学先进教师评选细则
2.程序:组内老师打分占50%,学校委派考核组(由部分已获得突出奉献奖、优秀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老师组成)打分占50%,分数高者中选。(由副校长负责完成)
(五)教学与教研先进个人
1.指向:奖励在教学业务和教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1-2个)。
2.程序:由教诲处提出候选名单,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六)科研与培训先进个人
1.指向:奖励在教科研工作、校本培训和自主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2.程序:由教诲处提出候选名单,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1-2个)
(七)治理与保障先进个人
1.指向:奖励在学校治理和后勤保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1-2个)
2.程序:由副校长室提出候选名单,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八)优秀德育工作者
1.指向:奖励在学校德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2-3个)
2.程序:由大队部提出候选名单,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九)师德标兵
1.指向:奖励榜样恪守师德标准,敬业爱岗,默默奉献的先进个人。
2.程序:由工会提出候选名单,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1-2个)
(十)育才奉献奖
1.指向:奖励默默奉献,无私育才的45岁及以上的中老年先进老师个人。
(三)优秀共产党员
1.指向:奖励在“党员作奉献,真情系教育”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校共产党员(2-3个)。
2.程序:依照《海山小学共产党员年度考核方法》进展赋分。学校党支部审议决定。(由党支部副书记负责完成)
(四)先进老师
1.指向:奖励在“敬业奉献、团结互助、谦虚好学、示范带头、绩效明显”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老师个人(每组2个)。
(三)先进评选按顺序进展,获奖老师不重复评选。
:奖励在某一块或某一点上,对学校作出突出奉献的个人(1-2个)。

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例

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例

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例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评定范围: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旨在表彰在教学工作、科研成果、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杰出成绩的教职工。

二、评定标准:评优评先的标准应包括教学能力、学科竞赛成绩、科研成果、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

评定标准应公平、公正、科学,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

三、评选程序:评优评选程序应公开、透明,并经过公正的组织和审核。

评选程序一般包括提交申请,组织评审,公示,审批等环节。

四、评选结果使用:评选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作为教职工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评选结果应被作为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提高业务能力的一种方式。

五、奖励措施:对于评优评先的教职工,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以鼓励他们的发展和进步。

六、监督机制:评优评先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

对违反评优评先条例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追责。

以上是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的一般条例,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各地教育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来制定对应的细则与规定。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教师评优、评先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各级荣誉做为教师评聘职称的主要依据,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为使我校的评优评先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特制定本方案。

此评优评先方案用于学校各类优秀教师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以及每年度的年终考核优秀情况。

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年度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职工本学年度评优评先的组织、管理及受理申诉工作,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评选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教师考核量化积分为主,累计贡献为辅的原则。

3.获国家、省、市、区级优秀后三年内不重复推荐区级优秀的原则。

4.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5.教师有以下情况一票否决的原则:一是出现教学、安全责任事故者,被学校或上级部门处罚,处罚期内不予考虑;二是违反法纪法规或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被举报上级教育部门经落实属实的一年内不予考虑;三是学年累计事假超过 10 天以上,病假超过 1 个月以上,或者有无故旷工行为者不予考虑;四是无故拒绝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岗位安排、公开课、值班、临时性工作等等)者,一年内不予考虑;五是教学质量排名倒数的不予考虑。

三、评选办法1.优秀教师的评选按照近两年内(4 个学期)教师考核综合积分相加,按照积分总和的先后顺序排列,根据中心校分配名额逐个上报;2.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按照班主任管理制度推荐;3.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按照近两年内(4 个学期)教师考核综合积分相加,且本人在该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为优秀,按照积分总和的先后顺序排列,根据中心校分配名额逐个上报;4.领导班子评优评先以最近两年内(4 个学期)领导班子的量化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推荐 1 名。

5.年终考核优秀的确定按照本年度内(上半年、下半年)教师考核综合积分相加,按照积分总和的先后顺序排列,根据中心校分配名额逐个上报。

6.一年之内要退休的教师,如果工作期间一直没有教师节表彰的荣誉,工作中没有重大的过错,经学校考评小组集体评议通过的,原则上退休前一年推荐优先上报一次优秀。

小学教师评优管理制度

小学教师评优管理制度

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是推动学校工作的兴奋剂,是尊重、信任、重视教职工工作,成认他们的劳动。

鼓励教职工竞争向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

为进一步标准评优工作,使评选增加透明度、可信度和确定性,表达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起到应有的鼓励作用,特制定本方法:一.评选范围优秀教师:全体一线任课教师优秀工上级明确的学校管理者优秀班主任:全体班主任教师优秀辅导员:全体辅导员教师和管理人员,音体美教师二.评选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觉悟高,师德高尚,工作积极,业绩突出,在师生和家长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工作中无重大事故,无长期请假,无犯罪,无违法违纪现象三.评选程序1.县级优秀教师等每学年评选一次〔以上级通知为准〕2.评选原那么:工作业绩为主,结合全体教职工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排名。

3.程序和方法〔1〕按上级精神公布优秀分配指标名额及学校评选方法〔2〕分管领导计算出本学期前两个学期的各个量化业绩总和,总分按从高分儿到低分的排序。

〔3〕根据排名先后确定荣誉顺序〔4〕当优秀名额相对较多时,当年没有什么荣誉,可适当取一定比例去补所缺荣誉局部。

或根据工作性质,语文,数学,常识,音体美,后勤等按比例划分确定候选指标。

〔5〕被评为优秀的,需填写表格交办公室签字。

并上交教育局审批四.省,市级荣誉的推选方法因省级、市级优秀为县局组织进行大量差额评选。

顾本校评选原那么定为注重知名度,注重业绩硬件,注重师德,注重竞争力。

1.评选时间按上级要求进行2.由学校正副校长组成考评小组。

教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将有关证件材料交由考评办公室。

〔有关证件材料应按上级时间区间要求提供,且必须为县级以上真实证件〕3.省市级荣誉评定时,取本荣誉两次间所有年限内,综合荣誉数量和进行评比,综合荣誉数量多者推选。

4.被推荐的人选送交有关证件参加县级竞争评选。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XXXX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并完善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评先树优机制,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领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高素质、品牌化的优秀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评选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先进典型,凝心聚力,更好地激励广大教职员工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投入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之中,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学校建立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各类评优评先工作。

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中层管理干部代表及教师代表任成员。

三、评优原则(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二)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原则(三)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上级政府机关、教体局组织评选的各类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如: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立德树人标兵、师德标兵、优秀辅导员、教改先锋、特级教师及校级各类奖励等等。

五、名额分配评优评先名额按教育局、学区下发的名额分配数额确定,校级各类奖励根据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数额确定。

六、评选程序教师评优评先的程序为:1.公开评优评先条件和名额,教师自主申报。

2.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含校委会成员、中层管理干部代表、教师代表。

3.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评价标准及提交材料打分。

4.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打分结果确定评选结果。

5.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在无异议后,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七、评选条件1.符合当次评选文件要求的所有条件。

2.当次评选要求学年度内教师每学期积分考核成绩在前70%位次及以上。

3,任现职期内已取得同级别及以上同等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做出重大贡献和突出事迹(经新闻或主管部门报道或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经上级部门提名或校委会研究通过者除外。

4.本学年被推荐参加同级别及以上表彰奖励(含综合荣誉)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XXXX小学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办法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我校教师评优表彰细贝1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优评先原则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人员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1、乡(镇)、校级优秀人员。

每学年教师评优名额占学校教职工人数的50%左右。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统考年级)等统考科目评优名额占评优总名额的60%左右,其他学科及行政评优名额占评优总名额的40%左右。

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70%名额用于统考学科教师,30%名额用于其他学科教师及行政班子成员。

在前两类名额数均为小数的情况下,双年度以收尾法方式优先确定语数英学科教师评优总数,单年度再以此法优先确定常科教师及行政班子成员评优总数,循环进行。

3、其他优秀人员。

按照教育局制定的评选方案,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1、评优评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

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当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

4、当年师德满意率不合格的教师,且反映情况属实者。

5、事假每年累计10天以上,病假累计超1月者。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7、所执教班级的学科联考评比中名次排列后一半者。

8、当年继续教育不合格者。

四、评优评先计分细则1、按《学科教师岗位考评细则》计算基础得分。

2、教学质量加分:学期期末统考成绩以四校联考排名为依据,取执教年级班额一半之前为标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以此类推。

如果以后总班额数超过10个,则以总班额数1/2为第一名的加分基数。

3、奖励加分项目:(1)论文、微课、案例等获校级奖励校级加1分,区及加2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以此类推。

(2)个人荣誉称号获校级奖励校级加1分,区及加2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以此类推。

汉林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汉林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汉林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浙江省杭州第十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学校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为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制定本制度:一、评选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逐级推荐、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发扬民主评选、公正推荐~做到认真评审、严格把关。

2.在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向一线教师、班主任倾斜。

二、推荐评选类别,一,校十佳班主任1.评选对象:任班主任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班主任。

2.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和关心学生~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教育理念先进~教学业务比较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家长财物~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踏实~作风正派~团结协作能力强。

(2)深受学生、家长欢迎的班主任,有一定的班级建设理论和较强的实际班级管理水平,班级工作扎实~学生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班集体,有典型的班级管理和班主任工作经验。

(3)所带班级多次获“文明班级流动红旗”,在市、区、及学校各项活动中多次获得荣誉,能承担开设公开观摩主题班会课,班级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有教育相关的科研成果,德育论文、个案分析、班主任札记等,,学生评教满意度高。

3.评选方法和名额在年级进行资格审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年级班主任人数的50%)~全校老师投票~学校审核。

在校十佳班主任基础上推荐参加上城区教育局十佳班主任评选。

,二,校十佳教师1.评选宗旨为了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优秀教师向更高的水平层次发展~形成骨干教师的梯级结构~培养和造就一支有较强战斗力的名师队伍~创设教师成才的良好环境~浙江省杭州第十中学特制定《杭州第十中学“十佳教师”评选条例》2.评选对象在本校工作满两年的教师3.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职业道德高尚。

XXX小学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XXX小学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XXX小学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一、评选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选过程中要确保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位候选教师。

2.专业能力原则:评选要重点考察候选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育研究等专业能力。

3.综合素质原则:评选要兼顾候选教师在教学之外的综合素质,如师德师风、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

二、评选流程1.提名阶段:学校教师团队提名候选教师,每名教师最多可提名两名候选教师。

2.材料提交:被提名的教师需要填写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教学经历、教学成果等,同时提供教学案例、学生评价等相关材料。

3.评委评审:评委由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和一部分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

评委在评审时需独立进行评分,不得照搬他人评分结果。

4.学生评价:评选过程中,学生将对候选教师进行匿名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和面试等方式获得学生的反馈意见。

5.专家评审:对于获得一定分数的候选教师,学校将邀请教育专家进行评审,确保评选结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6.综合评分:综合各个环节的评分结果,确定最终的优秀教师名单。

三、评分细则1.教学水平(40分):评估候选教师的教学水平,包括教学内容的准确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教学过程的有效性等。

2.教育研究(20分):评估候选教师对教育研究的贡献,如参与教育研究项目、发表教育论文等。

3.教学成果(20分):评估候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如学生的学业水平提高情况、在竞赛中获奖情况等。

4.师德师风(10分):评估候选教师的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精神风貌、言行举止等。

5.团队合作(5分):评估候选教师在团队中的合作能力和贡献,如参与教研活动、协助其他教师等。

6.创新能力(5分):评估候选教师在教学中的创新能力,如教学设计的独特性、教学方法的创新等。

四、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1.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2.公示期结束后,举行优秀教师表彰仪式,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对他们进行表彰。

3.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通知各班级和家长群等渠道进行宣传。

小学教师评先选优制度

小学教师评先选优制度

小学教师评先选优制度
一、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教改意识,在教学改革中发挥带头作用;有个人的教育教学特色,胜任年级、学科或专业带头人,在本地有一定知名度。

3.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丰富,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4.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课业负担合理,教学成绩一直在县内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学生及家长满意度高,在全县有比较高的知名度。

5.具有很强的管理组织能力,班主任工作优秀,全校公认。

6.具有团队精神和全局意识,能团结和带领同志一道工作。

7.任教3年以上,可胜任任何一个年级的课程,承担标准工作量,为全校旗帜。

8.在实际工作的常规考核中,没有发生任何大小事故,成绩优秀。

二、评选办法
1.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
(1)综合奖坚持班主任优先的原则,以班级量化考核分数为依据。

(2)单项奖坚持业务对口的原则,以学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

2.县级先进教师:
以学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

3.1---6年级:以上、下两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量化平均分为依据,取各年部前两名的教师;6年级以小升初成绩县内排名为依据,取全县学科单科成绩在全县前十名。

4.学年度考评优秀人员:
以本年度量化考评成绩为依据,小升初前十名者优先靠考虑。

2024年小学教师评先办法

2024年小学教师评先办法

2024年小学教师评先办法第一章前言随着教育变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小学教师评先工作也逐渐成为教育系统的重要一环。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的小学教师,激发教师的创新潜能,增强其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制定本《小学教师评先办法》,以推动小学教师队伍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章评先方式和标准第一节评先方式1. 个人申报:小学教师可以自愿申报参加评先活动。

教师可以选择自己认为最擅长或最有特色的教学工作进行申报,并填写相应的资料。

2. 学校推荐: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师进行推荐,并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和评定。

第二节评先标准1. 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要求教师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合适的教学计划,并能够通过有效的教育教学手段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2. 学科业务水平:评价教师在各学科教学中的表现和专业知识水平。

要求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知识,能够灵活运用,并能够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培养学生的学科思维能力。

3. 教学质量和成果: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成果,包括学生学习成绩、评语、作品等方面。

要求教师能够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通过有效的评价方法提供及时、准确的评价反馈,并积极指导学生的学习。

4. 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学科态度等方面。

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充当学生的榜样,对学生进行悉心教育和引导。

第三章评先程序和流程第一节评先程序1. 申报阶段: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个人申报或学校推荐参与评先活动。

教师填写个人申报表或学校推荐表,并提交相应的教育教学材料和成果。

2. 评审阶段:学校评价委员会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结果。

3. 公示阶段:学校将评审结果公示于学校网站或校园公告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第二节评先流程1. 申报材料准备:教师根据评先标准准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材料和成果,包括教学设计、学生作品、教学效果等。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四篇)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四篇)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为持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经全体教职工一致决议,批准实施新江镇汉林小学的评优、评先制度。

以下为参与年度评优、评先的详细标准:一、年度考核评优条件:1. 评选将基于所教班级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对比排名。

2. 依据近两个学期的成绩进行评定。

1) 所教授科目需在前一学期基础上保持稳定进步或保持原有水平,方具备评优资格。

2) 若最近一学期科目平均分位列全镇前三,无论进步情况,均符合评优条件。

3. 因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而无教学成绩的教师,同样有资格参与评优。

4. 当年受到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教师,不得参与评优。

二、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 评先标准为所教班级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对比排名。

2. 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基础。

1) 两个学期所教科目平均分均需位居全镇前三,才符合评先条件。

2) 若无教师满足上述(1)条件,最后一个学期所教科目平均分在全镇前三,亦可参评先。

3. 因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教学成绩的教师,可参与当年评优。

4. 有当年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的教师,不得参与评优。

2024年中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二)评先评优制度为深入贯彻《教育法》及《教师法》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弘扬奉献精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学校深入研究,特制定本评先评优条例。

一、评先组织机构本组织机构由党政工团及教师代表共同组成,成员数量为九人或十一人,由党政工领导担任组长与副组长职务,具体执行工作则由工会及办公室负责。

综合先进的评选,需由各处室及教研组依据既定条件及名额比例推荐候选人,经评先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教代会进行民意测验,最终由党总支或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而职能类先进(如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等)的评选,则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经行政会研究后,再由党总支或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二、评先条例1. 候选人需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追求进步,在思想与行动上紧密与____保持一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团结互助、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乐于奉献的原则,政治学习出勤率需达到____%以上。

小学教师评先评优制度

小学教师评先评优制度

XX小学教师评先评优制度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特制定评先评优制度如下:一、成立组织为了做好评优选先工作,学校成立由班子成员、教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名额分配、成绩核实、证件审验等事宜。

一、评选对象: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等一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或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适用范围1.各级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教育工作者的推荐。

2.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计分中教师业绩部分、教职工竞聘的民主评议部分。

3.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专业人才的推荐。

4.评优课、公开课人员的选拔。

5.教师外出考察学习名额分配.三、评选原则: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人员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各类先进与优秀的评选人员同年度不重复。

3.区级以上(含区级)的先进三年内不连续二次当选。

4.严格依据上级文件要求进行选拔推荐。

四、评选条件:参加评选的基本条件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须做到: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或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居级部前列。

2.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承担专题研究任务。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评选办法:1.在评选推荐前,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做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公正推荐。

2.先进评选名额分配:属于街道、区、市级的根据上级文件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校内各类优秀、先进须经过学校办公会研究制定分配名额。

3. 名额分配原则上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给予倾斜。

4.评先评优工作将严格依据成绩,自高到低选拔。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及细则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及细则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及细则一、制度背景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优秀的教师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需要建立一套评优评先制度。

二、评优评先制度的目的1.激励教师持续改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2.倡导教师团队合作,互助共进,共同提升教学质量。

3.奖励和表扬优秀教师的突出贡献和成绩。

4.构建良好的教师发展机制,提高教师职业发展意识。

三、评先方式1.学校定期举办评课活动,以教学为核心进行评选。

2.教师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评先,也可以由同事、学生、家长或校长推荐。

3.评先的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学生评价等方面。

4.评先的过程中,学校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也可以邀请其他学校的教师来听课评选。

四、评优评先细则1.教育教学质量(1)教学成绩:考试成绩和学生学业水平提高情况。

(2)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兴趣、自主学习能力和学科素养等。

(3)教学方法:创新的教学手段和对学生个性化需求的满足。

(4)评价反馈:有效的评价方式和及时的反馈机制。

2.教学能力(1)课堂控制:课堂纪律和学生秩序的管理。

(2)教材解读:对教材的理解和能够生动形象地讲解。

(3)教学设计:课程目标的设定和课时安排的合理性。

(4)教学管理:对学生学情的掌握和作业的布置。

3.学生评价(1)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课堂教学方法、对学生的关心等。

(2)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业进步。

4.专业发展(1)参加教育培训课程,学习新的教学方法和知识。

(2)开展科研活动,参与教材编写和教育研究。

(3)参加学科竞赛,获得优异成绩。

五、评优评先的奖励措施1.评优教师将获得荣誉称号和奖金。

2.学校将组织评优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研讨会,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3.学校会公开表彰评优教师的先进事迹,并在学校官网和相关平台上展示。

六、制度执行与监督1.学校成立评优评先工作组来负责优秀教师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2.评选结果将会经过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会议审批,确保公正公平。

小学学校评优评先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评优评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包括教师、学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评优评先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体现先进性、代表性。

第二章评优评先的范围和条件第四条评优评先的范围:1. 教师评优评先:包括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学科带头人等。

2. 学生评优评先: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干部等。

3. 工作人员评优评先:包括优秀员工、优秀后勤人员等。

第五条评优评先的条件:1. 教师评优评先条件:(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水平高,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显著。

(3)班主任工作出色,班级管理规范,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4)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

2. 学生评优评先条件:(1)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全面发展。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突出表现。

(4)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 工作人员评优评先条件:(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显著。

(3)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评优评先的程序第六条评优评先工作分为自评、推荐、评选、公示、表彰等环节。

第七条自评:1. 教师自评:由教师本人根据评优评先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2. 学生自评:由学生根据评优评先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3. 工作人员自评:由工作人员根据评优评先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第八条推荐:1. 教师推荐:由各教研组、年级组推荐优秀教师。

2. 学生推荐:由各班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

3. 工作人员推荐:由各部门推荐优秀员工、优秀后勤人员等。

第九条评选:1. 教师评选:由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评选。

xx小学教师评先评优制度

xx小学教师评先评优制度

xx小学教师评先评优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校教师评先评优管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公正、公平地做好评先评优工作,特制定小学教师评先评优制度,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评优。

(区级以上荣誉评选原则上需在本校从教2年以上)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影响恶劣者:
(2)违反法纪法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年内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15天者(住院除外):
(5)一学期内学校集体活动(如校本教研、教师会议等)超过5次不参加者。

二、评选程序
1.自评申报撰写个人总结(由个人实事求是地详细阐述个人本年度的工作成绩。

2.科室审核以分管科室为单位组织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员工进行审核。

3.学校考评由学校评审小组经相关科室审核的“先进”名单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4.公示上报由评审小组研究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签字,上报。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办法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办法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办法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主要是通过对教师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态度、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评估来确定评优评先的标准和办法。

一般来说,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教学能力考核:包括教师的课堂教学设计与组织、教学技巧与方法、教材使用与创新等方面的评估,可以通过课堂观察、教案讲评、课后作业批改等多种方式来进行评估。

2. 教育教学成果评价:评估教师在学生学业成绩提高方面的贡献,可以考虑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情况、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等指标。

3. 教育教学态度评估:评估教师对学生的关心与教育教学工作的热情程度,可以考虑教师与学生的沟通情况、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等。

4. 专业发展评价:评估教师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积极性和进取心,可以考虑教师参加培训、学术交流、教育教学研讨等活动的情况。

评优评先办法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具体化,需要制定相关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并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公平性。

同时,在评优评先过程中,还要充分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个人需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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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评优树先办法

小学教师评优树先办法

XXXX小学教师评优树先办法为激发学校内部活力,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一种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树先内容1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等;2.年度考核优秀人选。

二、评优树先办法(一)评选条件1.符合上级文件中评选基本条件。

2.符合各奖项特定条件。

(二)名额分配坚持班主任、一线教师优先的原则,根据各奖项实际情况分一线教师(音体美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教辅后勤人员三个类别分别确定各类人员名额数量。

(三)评选办法1.按照最近两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成绩,分数相加,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员。

若总分相同,以班主任、教龄长者、年龄长者优先。

2.在县教体局组织的全部学校参与的比赛及抽测、质量检测中(教学成绩不能处于后四分之一区间;如有多项比赛的,其他竞赛项目成绩不能处于后四分之一区间),获得第2名并能够圆满完成学校其它工作任务,本学期的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优秀,优先推荐参加县优秀教师或年度考核优秀评选;获第1名的,绩效直接确定为优秀,同时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或县优秀教师;团体项目第2名,所有辅导教师绩效考核确定为优秀,优先推荐参加县优秀教师或年度考核优秀评选;团体项目第1名,所有辅导教师绩效考核确定为优秀,同时奖励县优秀教师或年度考核优秀1名。

作为县推荐参加市级比赛的,获市二等奖以上的参照全县第1名奖励。

以上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者不占考核优秀名额。

3.接落后班级(六年级),一年内提升特别大的。

4.在引资助教等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上五年,曾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十佳教师等同类奖项表彰的人员,本年不再参加评选,并依次递补。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本年不再定为优秀,并依次递补。

如两次不在同一职称级别内除外。

三、其他情况1本评优树先内容中未涵盖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5.本办法解释权为学校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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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林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为了能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地提高,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表决通过,同意制定新江镇汉林小学的评优、评先制度。

凡是达到以下条件的教师方可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

具体条件如下:第一条:参加年度考核评优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优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所教的科目在前一个学期成绩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进步或保持在前一个学期的位置方可参加评优。

2、只要最近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就不计是否有进步,同样拥有参加评优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第二条:参加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先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必须两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参加评先的条件。

2、当所有教师没人达到以上(1)的要求时,必须最后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评先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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