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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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和优化价格管理工作质量
为加强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营造讲正气、讲诚信、讲规范的医院价格管理环境,根据我院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药价格管理。
医院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和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8)【新增、修订部分】》及相关服务价格的通知,坚持“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合理收费和禁止乱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标准。各科室、部门和个人均不准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
二、落实收费管理责任制。
1. 医院成立由院长负总责,物价与医保、财务、医务、护理、药剂、医用耗材科、门诊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小组。该管理小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医疗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定期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2. 物价科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业务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日常医疗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核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科室计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等工作。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按有关药品调价通知单调整药品价格。医用耗材科具体负责卫生材料的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将新购进的医用耗材的物价代码、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送达物价科,以备及时准确地增加相应项目。
3. 凡有收费项目和科室(病区)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对科室的收费负总责,并应指定人员负责本科室(病区)的计费、退费和复核工作,积极配合物价员做好本科室收费项目的核实和监督工作。
三、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管理机制,有效改进和优化价格管理工作质量。
1. 医院内部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和新拓宽的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即先由各科室科主任填写“迁西县人民医院新增医疗收费项目申报表”,介绍新项目开展的临床意义,提供新增项目的成本测算依据,经物价科核定后,报院长签字同意后上报卫生局、物价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部门、各科室不准越权自行定价。
2. 各科室应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因病施治,
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对于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药品、贵重药品、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治疗,使用昂贵的特殊材料时,均应事先告知病人,征得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3.医疗收费统一纳入财务科办理,收入应及时、足额纳入医院核算专户。严禁各科室、部门以任何形式向患者或家属收取现金。
4. 院内门诊各种医疗收费项目及住院结算的收取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
5、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电脑查询系统,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门诊病人可自行在收费处外医卡通查询机查询消费情况,各病区也必须每日向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清单,耐心接受患者咨询,及时解答患者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