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说明标准格式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说明标准格式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总说明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核心地段,东临商业用地;南侧临路,对面为新建的中低档次的多层集资房和农民自建房; 西侧紧邻新区主干道 ,道路西侧为项目; 北侧路,对面是最大市民休闲广场广场。
区域规划为未来市行政中心,市政府、市政广场、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银行等公共配套齐全。
其中用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为大型城市综合体,含商业、餐饮、电影院、酒店、公寓等功能,建筑高度小于100米。
地下一层为车库、变配电室、冷冻机房、发电机房、电话网络机房,等部分设备房,地下二层为地下车库、联通与移动通信机房、水泵房间等设备房;消防控制室设在一层;商业安保监控机房设置在商业的地下一层;酒店安保监控机房设置在酒店一层;同时在酒店四层分别设置电话、电脑机房专为酒店服务。
二.设计依据:1.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扩初有关批复文件及有关市政条件。
2.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1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11章GB50096-99 《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GB50368-2005 《住宅建筑规范》(2005年版)JGJ 16-2008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3.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等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三.设计范围及内容: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联动控制系统。
3.消防广播系统。
4.消防电话系统。
5.火灾点亮及消防状态下非消防电源切除。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1.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为一级保护对象,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2.设置范围: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在地下停车库、商铺、公寓电梯前室、酒店电梯前室、客房、办公室。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GB 50116-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火灾自动报警统设计规范GBJ1168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11月1日关于发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8〕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1988年2月23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公安局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和核工业部国营二六二厂等五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设计和应用的实践经验,吸取了这方面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外有关标准规范,开展了必要的试验验证工作,并征求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生产、使用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五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系统设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选择、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系统供电、布线等。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三段六号),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88年2月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计说明
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计说明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计说明一.本工程为一类防火建筑。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等级按一级设置。
二.系统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电梯监视控制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
三.消防及弱电控制中心:1.本工程消防及弱电控制中心设在首层,并设有直接通往室外的出口。
2.消防及弱电控制中心的报警控制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联动控制台,CRT显示器,打印机,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直通对讲电话设备,电梯监控盘和电源设备等组成。
3. 消防及弱电控制中心可接收感烟,感温等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检修阀,压力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
4.消防及弱电控制中心可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位,显示消防水泵的电源及运行状况。
5.消防及弱电控制中心可联动控制所有与消防有关的设备。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控制系统。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按2总线环路设计,任一点断线不应影响系统报警。
2.探测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2侧设置感温探测器,高大空间设置双波段和光截面报警模块,其他场所设置感烟探测器。
3.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米;与送风口边的水平净距应大于1.5米;与多孔送风顶棚孔口或条形送风口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5米;与嵌入式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0.1米;与自动喷水头的净距应大于0.3米;与墙或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0.5米。
探测器的具体定位,以建筑吊顶综合图为准4.在本楼适当位置设手动报警按钮及消防对讲电话插孔。
手动报警按钮及对讲电话插孔底距地1.4米。
5.在消火栓箱内设消火栓报警按钮。
接线盒设在消火栓的开门侧,底距地1.8米。
6.在各层楼梯间及疏散楼梯前室走道侧,设置火灾声光报警显示装置。
安装高度为门框上0.2米。
五.消防联动控制:火灾报警后,消防及弱电控制中心应根据火灾情况控制相关层的正压送风阀及排烟阀,电动防火阀,并启动相应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排烟阀280°C熔断关闭,防火阀70°C熔断关闭。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书
目录1 引言12 工程概况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2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2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确实定23.3探测区域和报警区域划分33.4确定火灾探测器的种类、设置部位和数量4火灾探测器种类的选择4火灾探测器的设置43.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63.6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监控系统的选择和系统布线以及工程应用73.7消防联动控制设计73.8火灾应急播送或火灾警报装置设置84设计体会9参考资料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书1 引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于任何一个人口密集的建筑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作为火灾的先期预报、保障人身和财产平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早期发现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他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能够在建筑物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帮助相关人员尽快实施灭火行动,同时也有利于人民逃生,是人类同火灾作斗争的有力工具。
2 工程概况*综合大楼共31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F=51941m2;地上31层,地下1层。
建筑高度为99.40m,地下一层分两局部,其中一局部为人防工程。
建筑功能如下:地下一层平时使用局部:配电间,生活及消防水池泵房和通风机房。
地下一层人防工程局部:游泳池,健身房,餐厅,伙房和通风机房。
地上1~31层:办公,会议室及活动室等。
建筑层高如下:地下一层:6.00m 地上一层:4.50m 地上二层:4.00m 地上3~5层:3.6m 地上6,13,31层:3.4m 地上7~12层:3.15m 地上14~30层:3.00m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该综合楼为高度99.40m的高层民用建筑,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45"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GB 50116-2013"规定,该建筑为一类高层建筑,保护等级为一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书
由消防手动报警按钮的电话插孔与消防控制中心的报警主机构成一套消防通讯系统。 八、 北京光彩国际中心防灾设备配置、设备选型及功能特点: 1、 火灾探测器的配置选型及功能特点:
我们在本工程的火灾报警系统中采用能美日本原装产品 R-22Z 智能型系统。根据标书
1
要求和图纸设计,在办公室中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内设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R-22Z)、消 防联动控制台、CRT 图文显示系统、复示盘、紧急广播机柜、消防专用电话主机、,负责全 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防中心的入口处均设置有明显的标志,房间门面向室 外设置。
系统具有探测器灵敏度自动调节功能和自适应功能,即“AI”功能。灵敏度可随所探测位 置的不同而自动调整。同时还具有昼夜灵敏度自动调整功能。
LCD(液晶显示)可把火灾发生地区,末端设备的动作状态用信息表示,进而运用中文 音响报警将火灾的变化状态,明了易懂的给予报知。
对火灾监控可通过屏幕,监控火灾发生时报警的 ATF 探测器过去 3 分钟的变化动向。 通过内藏的数据库将智能探测器的环境值(最大、平均)从现在追溯到过去一星期,显示每 六小时的数据并打印。
能美生产的手动报警按钮和电话插孔为二合一产品,所以在本次设置时我们仅按图纸中 手动报警按钮位置设置,完全满足规范和功能要求。
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器负责接收本工程各种火灾报警信号,包括感烟、感温探测器、手 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并显示其报警部位且发出声光报警及中文语音提示。能美 R-22Z 主机可分三级报警——预报警、报警、联动报警,当到达联动报警后,才自动控制和手动控 制各种相应的联动设备。
国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灭火设备
➢人员疏散:声光报警、消防广播、应急
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防止火灾蔓延:防火门、防火卷帘、防
排烟设施、电控防火阀;
➢启动灭火设备:各类扑灭火灾的自动灭
火设施
规范的主要变化
➢ 2 明确系统的适用范围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
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原规范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 火灾预警探测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 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和 控制组件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的独立子系统,属于 火灾预警探测系统, 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分类)
1)区域报警系统; 2)集中报警系统;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的组成
1)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 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区域火灾报警控 制器等组成,这是火灾报警系统的最小 组成要求; 2)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消防控制室图形 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火灾显示盘; 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 应设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
分消防控制室
起 集 中 控 制 功 能 的
火 灾 报 警 控 制 器
火灾报警 控制器
● ● ●
火灾报警 控制器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传至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 心或消防物联网管理中心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构成组成图示 2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1)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 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 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 要的消防设备; 3)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之间可 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 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灾⾃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 2013 (⼗⼀)《⽕灾⾃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 2013 (⼗⼀)12 典型场所的⽕灾⾃动报警系统12.1 道路隧道12.1.1城市道路隧道、特长双向公路隧道和道路中的⽔底隧道,应同时采⽤线型光纤感温⽕灾探测器和点型红外⽕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灾探测器);其他公路隧道应采⽤线型光纤感温⽕灾探测器或点型红外⽕焰探测器。
条⽂说明】12.1.1 本条给出了不同类别道路隧道⽕灾探测器的选型原则。
本条中列出的城市道路隧【条⽂说明道、特长双向公路隧道和道路中的⽔底隧道等车流量都⽐较⼤,疏散与救援都⽐较困难,这些场所⼀旦发⽣⽕灾没有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很容易造成⼤量车辆涌进隧道、⽆法疏散的局⾯。
因此,采⽤探测两种及以上⽕灾参数的探测器,有助于尽早发现⽕灾。
其他类型的道路隧道内由于车流量不⼤,只要在发⽣⽕灾时有相应措施警告其他车辆不再继续进⼊隧道,并能及时通知消防队即可,这样既能达到使⽤效果,也能节约资⾦。
根据实体试验结果和对隧道⽕灾成功探测的统计结果,线型光栅光纤感温⽕灾探测器在隧道中虽然报警时间不是最早,但没有漏报。
⾃从线型光栅光纤感温⽕灾探测器在隧道中安装使⽤后,有⼏条隧道发⽣了⽕灾,探测器都及时发出了报警信号。
选择点型⽕焰探测器时,考虑到探测器受污染后响应灵敏度的降低,在设计时,探测器的保护距离宜不⼤于探测器标称距离的 80% ,并应在设计⽂件中标注维护要求。
12.1.2 线型光纤感温⽕灾探测器应设置在车道顶部距顶棚 100mm~200mm ,线型光栅光纤感温⽕灾探测器的光栅间距不应⼤于 10m ;每根分布式线型光纤⽕灾探测器和线型光栅光纤感温⽕灾探测保护车道的数量不应超过 2 条,点型红外⽕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灾探测器应设置在⾏车道侧⾯墙上距⾏车道地⾯⾼度2.7m~3.5m ,并应保证⽆探测盲区;在⾏车道两侧设置时,探测器应交错设置。
条⽂说明】12.1.2 本条规定的数据都是根据实体试验结果和实际安装并有效报警的使⽤结果得出的。
办公楼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说明
火灾报警设计说明一、设计依据: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二、设计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本工程釆用集中报警系统。
本工程消防设备的负荷等级为一级。
消防控制室设在门卫室并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对报警的要求;(1)、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火灾发生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A、立即在消防室报警器上报警,显示具体位置或区域;B、有警铃系统时,启动相应层的警铃;(2)、联动控制方式,应由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3)、手动控制方式,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
(4)、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联动控制方式,应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6)、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7)、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目录术语 (4)2.0.3 探测区域: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4)2.0.4 保护面积: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2.0.5 安装间距:两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4)2.0.6 保护半径: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4)2.0.9 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
(4)基本规定 (4)1.1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4)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2 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4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5)3.3.1 报警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2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3 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5)1.3 消防控制室 (5)4.1 一般规定 (6)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6)4.2.1 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4.2.2 预作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4.2.3 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4.2.4 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4.3 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7)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8)2 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9)3 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9)4.5 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9)4.6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9)4.7 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 (10)4.8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0)4.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1)4.10 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11)5.1 一般规定 (11)5.1.1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1)5.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12)1 相对湿度度经常大于95% 。
50116-2013火报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目 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 . 1 一般规定3 . 2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3 . 3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3 .4 消防控制室4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4 . 1 一般规定4 .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 . 3 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 . 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 .5 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 . 6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 . 7 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4 . 8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 . 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4 . 10 相关联动控制设计5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5 . 1 一般规定5 . 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5 . 3 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5 . 4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6 系统设备的设置6 . 1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6 . 2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6 . 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6 . 4 区域显示器的设置6 . 5 火灾警报器的设置6 . 6 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6 .7 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6 . 8 模块的设置6 . 9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设置6 . 10 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6 . 11 防火门监控器的设置7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 . 1 一般规定7 . 2 系统设计7 . 3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7 . 4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7 . 5 火灾声警报器的设置 7 . 6 应急广播的设置8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8 . 1 一般规定8 . 2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8 . 3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9 . 1 一般规定9 .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侧器的设置9 . 3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9 . 4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9 . 5 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设置10 系统供电10 . 1 一般规定10 . 2 系统接地11 布线11 . 1 一般规定'11 . 2 室内布线12 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2 . 1 道路隧道12 . 2 油罐区12 . 3 电缆隧道12 . 4 高度大于 12m 的空间场所附录 A 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表 附录 B 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表附录 C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类附录 D 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附录 E 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附录 F 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附录 G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1 总 则1 . 0 . 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do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11月1日关于发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8〕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1988年2月23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公安局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和核工业部国营二六二厂等五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设计和应用的实践经验,吸取了这方面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外有关标准规范,开展了必要的试验验证工作,并征求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生产、使用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五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系统设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选择、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系统供电、布线等。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三段六号),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88年2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GB50116-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50116-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2010-10-01 发布 2011-0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GB50116--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时间:2011年1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0 北 京目录1 总 则 (1)2 术 语 (2)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5)5 系统构成与选择 (6)6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 (7)7 探测报警的设计 (12)8 消防联动控制的设计 (14)9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20)10 设置 (24)11 系统供电及消防设备电源 (31)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33)13 家用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 (36)14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设置 (38)15 布线 (39)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化设计 (40)附录 A 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 (43)附录 B 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 (44)附录 C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45)附录 D 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建议性) (46)1 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条说明制订本规范的目的,即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特制订本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触发器件、人灭报答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它是人们为了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
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他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是人们同灾作斗争的有力工具。
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联邦德国、法国、苏联和瑞士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生产、应用相当普遍,美,英、日等国火灾自动报畜设备甚至普及到一般家庭。
据国外资料介绍,在建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瞥设备,大多数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我国,火灾自动报答设备的研究、生产和应用起步较晚,五、六十年代基本上是空白。
70年代开始创建,并逐步有所发展。
进入80年代以来。
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我国四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和消防工作的不断加强,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生产和应用有了较大发展,生产厂家、产品种类和产量以及应用单位,都不断有所增加。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生产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厂家已超过50个,国外生产和应用比较普遍的几种典型的火灾探测器产品我国都有,各种火灾探测器的年产量估计可达m万只以上。
产品的质量逐年有所提高,应用范围也不位和要害部位,如国家计委和一些省、市、自治区的电子计算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青岛等大城市和经济特区的许多高层建筑、高级旅馆、重要仓库、重点引进工程、重要的图书馆、档案熔、重要的公共建筑等,都装设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据调查。
绝大多数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般他说,凡是装设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发生了火灾都能及早报警,没有酿成重大火灾;相反,凡是发生重大火灾的,都是没有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例如某市一一家高层旅馆,原已购置j”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但没有安装使用,一次发生了火灾,未能及时报警,终于酿成了大火,姨毁了建筑和器物,而且死亡了10余人,其中还有外国人和香港同胞,造成了不良的政治影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规范及技术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规及技术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合用规及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 GBJ50166-2007 )《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 JGJ/T16-20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 GB4717-2005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如有不足或者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系统设备和材料符合所有最新国家标准、规的要求,并提供给招标人参照执行。
2、系统的总体要求2.1 本建造根据建造防火相关规定设置区域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总线与多线相结合的形式设计。
控制中心具有高度集中的权力,负责整个系统的控制、管理和协调任务,所有报警数据均要汇集到消防报警控制主机,所有联动指令均要由消防报警控制主机监视和控制。
消防中心设备包括:消防报警区域控制主机、消防主控计算机、广播主控计算机、消防专用主机、消防广播柜及联动控制柜设备、防火漏电报警主机柜、备用电源等。
2.2 系统应按设计规和图纸要求划分报警探测区域,在整个建造各处按消防规设置感烟、感温及红外光束探测器以及手动报警按钮。
点型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的选择及设置部位应符合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的要求。
所有的探测器应具有报警地址;所有手动报警按钮都应有报警地址,并应有动作指示灯。
在所有手动报警按钮上或者旁边设插孔。
在主要疏散楼梯口设置报警指示灯,当*一楼层发生火灾时,该楼层的显示灯点亮并闪烁。
系统应对消火栓箱按钮、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和报警阀组、消防水池水位等设监测装置,随时传送其当前状态信号。
消火栓按钮还须有直接启动消火栓泵的功能和动作确认灯。
系统应对所有联动控制设备(防排烟风机、消防泵、防火卷帘门、气体灭火柜、防火排烟阀、送风口、断电控制信号等),在系统向其发出控制输出信号后,应通过其相应反馈信号确认其当前的状态(动作与否)。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说明1、系统构成:(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联动控制(3)火灾应急广播系统(4)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5)漏电火灾报警系统(6)大空间智能型灭火装置集中控制系统消防水炮控制系统(7)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灯系统2.系统概况:1本工程为一类防火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的保护等级按特级设置.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2.系统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电话对讲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大空间智能型灭火装置集中控制系统消防水炮控制系统;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灯系统;3.消防控制室:1 本工程的消防控制室设置在一层西侧,负责本工程全部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有直接通室外的出口.2 消防控制室可联动所有与消防有关的设备;3 消防控制室的报警联动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联动控制台、CRT显示器、打印机、广播设备、消防直通对讲电话设备、电源设备等组成;4 消防控制室可接收感烟、感温、可燃气体等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检修阀、压力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以及消防水炮的动作信号;5 消防控制室可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位,显示消防水泵等的电源及运行情况;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本工程采用消防控制室报警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四总线设计;2 探测器:柴油发电机房、厨房、车库等处设置感温探测器,直燃机房设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其他场所设置感烟探测器;3 探测器安装: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m;至墙边、梁边或其他遮挡物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至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至喷淋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m;4 电梯前室、主要人流通道、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等处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同一防火分区任何位置到最近的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m;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高度距地1.4m;5 在消火栓箱内设消火栓报警按钮;接线盒设在消火栓的开门侧;6 在各层楼梯间或消防电梯前室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设置声光警报装置;7 在各层消防电梯前室设火灾报警楼层显示装置;5.消防联动控制:火灾报警后,消防中心应根据火灾情况启动相关防火分区排烟风机、消防补风机和事故风机,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消防控制室应根据火灾情况控制相关层或防火分区的电动防火阀、排烟风口和正压送风口,并启动相应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消防补风机;70℃防火阀、280℃防火阀、排烟风口等的动作信号以及风机的动作信号要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在消防控制室,对消火栓泵、自动喷洒泵、排烟风机、补风机、正压送风机,既可通过现场控制模块进行自动控制也可在联动控制台上通过硬线手动控制,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消防泵及排烟风机、消防补风机、正压送风机硬线手动控制线均采用NH-KVV耐火控制电缆;火灾报警后,自动停止有关防火分区的空调机、新风机、排风机等风机,并接收其反馈信号;1消火栓泵控制:1平时由压力开关自动控制增压稳压泵维持管网压力,管网压力过低时,直接启动主泵;2消火栓按钮动作后,直接启动消火栓泵,消防控制室能显示报警部位并接收其反馈信号;3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台上,可通过手动控制消火栓泵,并接收其反馈信号;4消防控制室能显示消火栓泵电源状况,消防泵房可手动启动消火栓泵;2 自动喷洒泵控制:1平时由压力开关自动控制增压稳压泵维持管网压力,管网压力过低时,直接启动主泵;2火灾时,喷头喷水,水流指示器动作并向消防控制室报警,同时,湿式报警阀动作,击响水利警铃,压力开关启动喷洒泵,消防控制室接收其反馈信号;3消防控制室可通过控制模块编程,自动启动喷洒泵,并接收其反馈信号;4消防控制室能显示喷洒泵电源状况,消防泵房可手动启动喷洒泵;3排烟风机控制: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根据火灾情况启动相应的排烟风机,当火灾温度达到280℃时,排烟阀熔断关闭,排烟风机吸入口处的280℃防火阀关闭后,联锁停止相应的排烟风机;4 正压送风机控制: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根据火灾情况电动开启相应的正压送风口,启动相应的正压送风机;5 事故排风机的控制:本工程直燃机房内设事故风机,正常情况下为通风换气使用,当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时则作为事故风机,由消防控制联动启动使用,火灾发生时作为排烟风机使用;正常时就地手动控制及DDC控制,事故时及火灾发生时由消防中心控制,消防中心具有控制优先权;6 防火卷帘门控制:消防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面1.8m;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作为消防隔断的防火卷帘: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直接下降到底;7 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自动控制点亮应急照明;切断与消防无关的所有电源;8 火灾时消防控制室控制所有电梯全部运行至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6.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本工程中的火灾紧急广播系统与日常广播系统合用扬声器及广播线路,前端设备均设在首层消防控制室内,系统采用定压式输出;平时播放背景音乐及日常广播, 当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可根据火灾发生区域,自动或手动进行火灾广播,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在公共走道、电梯厅、门厅、大堂、餐厅、会议室、游泳馆、保健区、重要机房、客房等处均设扬声器,扬声器功率为3W;所有扬声器除部分机房和面积较大的房间为距地挂墙安装外,其他各层均为吊顶上嵌顶安装;广播机柜至扬声器及广播之间连接线路均选用型导线.竖向沿桥架与其他消防线缆分槽在弱电竖井内敷设或线槽加隔板,水平线路穿SC20镀锌焊接钢管在楼板内暗敷;7.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消防控制室内设消防直通电话总机,除在消防手动报警按钮处设置电话插孔外,在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冷冻站、消防防控制室、电梯机房、排烟机房、补风机房等处设置电话分机,安装高度距地1.4m;消防控制室设置119火警外线电话;8.供电电源、消防线缆敷设及其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均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设自动切换装置;消防控制室要求另外设置UPS蓄电池电源作为备用电源,此电源由设备承包商负责提供;所有消防线缆均采用耐火电缆,消防负荷电缆选用WDN-YJFE耐火电缆;一般负荷电缆选用WDZA-YJFFE阻燃电缆;消防负荷电线选用WDN-BYJF导线穿SC金属管;一般负荷电线选用WDZA-BYJF导线穿SC金属管;消防系统的线缆穿钢管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层内,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cm,由顶板接线盒至消防设备一段线路穿金属耐火波纹管;干线线缆沿金属线槽敷设,其所用线槽均为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为同一消防设备供电的两路耐火电缆,分别在不同路径的阻燃桥架上敷设;当同一路径敷设时,应采用阻燃线槽并用防火隔板隔开;吊顶内或必须穿钢管明敷的管线,其明敷钢管应做防火处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每回路地址编码总数应留15%~20%的余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利用大楼综合接地装置作为其接地极,设独立引下线,引下线采用两根BV-1x35mm2导线各穿PVC40管;要求综合接地电阻值小于1欧姆;9.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作为独立的监视与控制系统叠加于配电系统中,不取代原有配电系统的断路器、漏电断路器等配电元器件的功能,可以通过 I/O 接口提取智能断路器、漏电断路器及漏电附件RCD的报警点信号,构成对漏电热积聚效应可能产生火灾隐患的不同情况,设置疑似隐患预警50mA~300mA及二级阀值报警≥300mA 及500mA功能;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本身内置1路漏电检测及1路温度检测功能,具有8路辅助通道,在10米距离内可以另配置漏电探测器或温度传感器,两种探测器任意组合,每只探测器各占一个地址,即1+8个地址;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检测探测器安装在配电柜箱内,采用35mm导轨安装,温度传感器,监控探测器及检测探测器安装具体位置没有严格要求,以安装方便为宜;穿电缆线安装时,PE线不能穿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检测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与检测探测器联接信号电缆,建议采用2,≤10米.电气火灾监控CAN总线有极性总长度≤3000米,采用2阻燃双绞软铜线,CAN总线独立穿金属管中,严禁与动力线,照明线,交流线,视频线或广播线穿入同一管中,金属管规格:SC20;10.大空间智能型灭火装置集中控制系统消防水炮控制系统该系统装置24小时全天候工作,当设备监测到火灾后打开相应的电磁阀,启动水泵进行灭火,并反馈信号到联动柜;采用AC220V电源,接地线采用ZRBV4.0m㎡,系统通讯总线采用ZRVVP2x1.5m㎡,启泵线采用RVS2x1.5m㎡.联动柜到水泵控制柜间电线采用BUR4x1.5m㎡,共4根,2根启泵线,2根信号回答线;电线采用金属电线管、槽敷设,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的电线不得共用同一电线管;接地采用联合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电磁阀的功耗是按一次最大同时打开3个电磁阀设计,采用AC220V、50W的电磁阀;该系统可与任何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过地址编码模块进行联接,如同一场所中已设有其它系统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只要向本系统提供地址编码来进行连接;如现有其他系统配备有DC24e电源,本系统也可并接其它系统的后备DC24V电源.该系统提供UPS后备电源1000VA,延时1小时;该系统的现场控制箱安装于各区的最底层楼面处,其中心线距该楼面高度为 1.5米,且应周围无明显的障碍物.以便于现场控制;该系统所选用的地址编码模块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应为同一厂家产品.该系统所选用的智能灭火系统是由智能灭火装置中的红外探测组件直接通过电气启动水泵进行喷水灭火的. 并非喷淋系统所采用的通过湿式报警阀来进行启动水泵的,故如多系统共用一台水泵时应在喷淋系统湿式报警阀前安装该系统的管道.该系统中电磁阀的安装位置宜靠近灭火装置安装;11.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灯系统本工程设置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灯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说明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建设地点:3. 建设单位:4. 使用功能:二. 设计依据1.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2. 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
3. 国家现行主要技术法规: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2013 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05 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974. 其它相关现行国家和**市地方设计规范、规程和标准。
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三. 设计内容本设计包括消防控制中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漏电火灾监控报警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设备的供电及接地系统等。
商业内设置烟感探测器。
(由二次装修时设计,本次设计预留点数)四.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 *****-2013),本工程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消防控制室与安防控制室合用,设于西区首层。
控制室内设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控制器,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器等。
其主要功能包括:1).各消防水泵的电源监视,运行状态显示及起停控制;2).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的水位控制、水流指示器及信号阀状态显示;3).各防火分区防排烟设备手动硬线控制,排烟风机、加压风机运行状态及故障显示4).各防火阀,排烟阀,防火卷帘等的控制与动作显示;5).非消防电源的切除与应急照明的启动;6).其它联动设备的控制及状态显示;7).火灾事故广播的分层发出;8).消防专用通讯、119专线电话9).显示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10).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11). 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12). 显示各类型探测器状态、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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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扩初有关批复文件及有关市政条件。
2.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以上各种设备信号均在消控室有显示,并能强制切换到手动控制状态。同时所有受控设备动作后返回动作信号到消防控制中心。
9.确认火灾发生后,应切断相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空调、普通电力、照明),开启火灾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
10.消防控制室需显示消防水池、水箱水位信号.
七.消防联动控制柜:
1.本设计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是总线制与多线制相结合的控制系统。对消防广播系统、消防警铃、正压送风口、非消防设备的配电箱、防火卷帘门等设备的控制,是由总线制联动系统控制的,即模块控制方式。对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等重要消防设备的控制,除了使用模块控制方式,还必须采用多线制联动控制系统建立硬线控制。
2.多线制消防联动控制柜应选用与报警主机配套的联动控制盘。控制消火栓泵、喷淋泵、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送风机等消防设备,显示消火栓压力开关、喷淋压力开关、排烟阀、正压送风阀、水流指示器等设备的运行状态。
3.从多线制控制柜引至消防水泵的联控电缆为NHKVV-14x1.5-JDG40,其他从多线制控制柜引出的联控电缆为NHKVV-7x1.5-JDG25,在有电气桥架的地方,采用耐火控制电缆敷设在电气桥架内,无电气桥架处,如无图注则穿相应管径的热镀锌钢管沿梁板下明敷设至邻近桥架后引至消控室联动控制柜。相应的桥架及钢管外喷防火涂料。具体敷设详见电施图册标注。
3.楼梯间及设备机房等处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协调管理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控制中心安装报警控制柜、消防联动控制柜、消防广播及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控制柜。柜体采用柜式(落地安装)。地下室消防水池和屋顶水箱的液位反应到消防控制室。
4.报警系统采用无极性二总线技术,探测器选用智能型,以提高报警的可靠性。其中地下车库停车区设(差定温)感温探测器,分区域由一个地址模块带多个非编码温感探测器,其他区域根据规范要求设置感温或感烟探测器。
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11章
GB50096-99《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2005年版)
JGJ 16-2008《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3.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等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5.地下一层高低压配电房、变压器室、柴油发电机房、油箱间设置气体灭火装置。设温感和烟感探测器,提供气体灭火装置动作信号,系统具体设计由专业消防公司负责。
6.各防火分区按规范要求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带对讲电话插孔)及消防警铃、消防应急广播。水泵房、配电室、消防风机房、电梯机房等处设固定式消防对讲电话。消防控制室设置一部直通市消防队的直通电话。
为大型城市综合体,含商业、餐饮、电影院、酒店、公寓等功能,建筑高度小于100米。地下一层为车库、变配电室、冷冻机房、发电机房、电话网络机房,等部分设备房,地下二层为地下车库、联通与移动通信机房、水泵房间等设备房;消防控制室设在一层;商业安保监控机房设置在商业的地下一层;酒店安保监控机房设置在酒店一层;同时在酒店四层分别设置电话、电脑机房专为酒店服务。
八.其它:
1.施工时,电气安装人员应与土建施工人员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相应施工规范及专业图集进行施工。并作好管线及洞口的预埋、预留工作。
2.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距墙壁/梁的侧面不小于0.50m,距空调送风口边缘不小于1.50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距灯具不小于0.30m。当图示位置不能满足要求时,应予适当调整。同一位置的手报和警铃应中心线上下对齐安装。
a.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手动控制按钮、警报装置。
b.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
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1.8米处。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c.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应在火灾探测器动作后一步下降到底。
d.感烟、感温探测器的降帘信号及防火卷帘的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
5.消防控制设备对火灾警报装置、消防广播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地下室火灾报警时,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一层的消防警铃及消防广播。发布火情通知,组织人员疏散。
b.一层火灾报警时,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一层、二层的消防警铃及消防广播。
c.二层及以上各层火灾报警时,应先接通着火层及相邻上下层的消防警铃及消防广播。
3.管线不得穿越风道、楼板洞。
4.从顶板预埋盒到吊顶上嵌入式安装的探头、广播的导线穿普利卡管(金属软管)敷设。
5.各栋一层电梯火警手动迫降按钮安装位置见电梯厂商图纸。
6.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或协商解决。
7.多条线管集中穿/暗敷在结构主体时,线管间距应不小于1.5倍管径;线管变形缝施工方法见图集《98D301-2》17,18页;线槽过变形缝施工方法见图集《96D301-1》35页。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核心地段,东临商业用地;南侧临路,对面为新建的中低档次的多层集资房和农民自建房;西侧紧邻新区主干道,道路西侧为项目;北侧路,对面是最大市民休闲广场广场。区域规划为未来市行政中心,市政府、市政广场、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银行等公共配套齐全。其中用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水流指示器、排烟阀、消火栓按钮、正压送风阀、送风口等安装详见水施图册及暖施图册,管线敷设请参照各控制点位置高度施工。
4.水泵、消防风机等联动控制硬线电缆引入相应的电气配电箱,位置及高度见相关工种施工图册。
5.各回路线路根数及型号见图例及平面图中标注。
六.消防控制说明:
1.消防控制设备对消火栓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三.设计范围及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联动控制系统。
3.消防广播系统。
4.消防电话系统。
5.火灾点亮及消防状态下非消防电源切除。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
1.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为一级保护对象,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2.设置范围: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在地下停车库、商铺、公寓电梯前室、酒店电梯前室、客房、办公室。
7.公寓入户大堂及商业适当部位设置火灾复示盘,详相应平面布置图。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说明:
1.消防信号线,电源线,广播扬声器配线,消防对讲电话线,图中未标明者为两线。各种管线暗埋在楼板及墙内等不燃烧体结构内,均穿金属管,且保护面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按图中标注穿金属管,并涂防火涂料。
2.火灾探测器的出线盒均安装在顶板内,温感及烟感探测器吸顶明装。扬声器在地下室内柱上或墙上安装,在住宅过道内有吊顶处嵌装,无吊顶处装于墙上底距地2.2m处。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对讲电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出线盒底距地1.4m。消防警铃明装,底距地2.2m。
d.消防广播与公共广播、背景音乐合用时,若发生火灾报警,则应在消防控制室内强制将相关层的公共广播、背景音乐转为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6.确认火灾发生后,由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控制发出信号强制该楼电梯全部迫降首层。并切断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电梯电源。
7.以上排烟风机、送风机、各种阀门等的控制要求详见通风设计图册。
消火栓破玻报警按钮暗装,底距地1.4米
总线隔离模块模块箱内安装
监控模块模块箱内安装
探测模块模块箱内安装
控制模块模块箱内安装
地址模块顶板上安装
消防直通电话出线口明装,底边距地1.4米
消防警铃明装,底边距地2.2米
消防广播墙/柱上明底,边距地2.2米
消防广播吸顶安装/嵌入安装
模块箱明装,底距地1.7米
a.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b.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c.显示启泵按钮启动的位置。
2.消防控制设备对喷淋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a.控制系统的启、停。
b.显示喷淋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c.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系统控制阀的工作状态。
3.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8.电井(弱电井)内弱电线槽及设备安装见DS-121,DS-122。
消防设备安装方法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明装,底距地1.5米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明装,底距地1.5米
火灾报警显示盘暗装,底距地1.4米
烟感探测器(非/地址编码)吸顶
温感探测器(非/地址编码)吸顶
手动报警器暗装,底距地1.4米
手动报警器(带电话插孔)暗装,底距地1.4米
a.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b.启动有关部位的正压送风机、着火层及其上、下各一层的正压送风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c.启动有关部位的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若着火区在地下室时应同时开启相关补风机,以利迅速排除烟气。
4.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卷帘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