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新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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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5.进口应税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
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
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第二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一、会计账户设置 二、对外销售的核算 三、
一、会计账户的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方
实际缴纳消费税 待扣消费税
贷方 应交消费税
余额:多交消费税 待扣消费税
尚未缴纳消费税
应交消费税应记入损益类账户“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消费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年利润
二、对外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 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差额计提的消费税)
2.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时: 会计分录同前。 支付代扣消费税时:
50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42 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265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 889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889
借: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889
贷: 银行存款
18 889
(三)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借: 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
借: 在建工程
140 600
贷: 库存商品

第三章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

【例题· 计算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卷烟的最 高价210元/条、平均价200元/条(均为不含税价格)。 2010年12月将50条卷烟做样品,分给各经销单位;将1大 箱卷烟送给协作单位。 提示:1箱=250条 『正确答案』 销项税=(50×200+1×250×200)×17%÷10000 =1.02(万元) 消费税=(50×200×56%+50×0.6+ 1×250×200×56%+150)÷10000=3.38(万元)
【例题· 单选题】


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 包装物价格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 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 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元。(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D.4845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的,即使分别核算销售额也从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该企业12 月应纳消费税=(12000×5+6200)×20%+12000×0.5+ 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押金种类 收取时,未逾期 逾期时
一般应税消费品的 不缴增值税,不缴 缴纳增值税,缴纳 包装物押金 消费税 消费税(押金需换 算为不含税价)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 缴纳增值税、消费 不再缴纳增值税、 金(除啤酒、黄酒 税(押金需换算为 消费税 外) 不含税价) 啤酒、黄酒包装物 不缴增值税;不缴 只缴纳增值税,不 押金 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因为 从量征收)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 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消费税中只有黄酒、 啤酒、成品油是以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1)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 销售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 移送使用量。
2.“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了反映因消费税负债而产生的消费 税费用,企业还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该账户 核算企业销售应税产品而负担的消费税及其附加。
企业计算应交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 应税消费品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 费品的进口征税量。
3.复合税率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从 价、从量复合税率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率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出售某种 卷烟10大箱,每箱调拨价15000元。
(二)消费税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四、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销售环节 2.委托加工环节 3.进口环节 4.批发环节 5.零售环节
(1)生产与销售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 纳税。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 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征收消费税;如用于 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 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 为:

《税法》第三章 消费税法

《税法》第三章 消费税法

五、鞭炮、焰火
税率
56%加0.003元/支 36%加0.003元/支 11%加0.005元/支
36% 30%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15%
5% 10%
15%
二、消费税的税率
税目
六、成品油 1.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二)计量单位的换算
吨、升换算表
1吨=988升 1吨=962升 1吨=1 385升 1吨=1 126升 1吨=1 246升
汽油 柴油 溶剂油 燃料油
1吨=1 388升 1吨=1 176升 1吨=1 282升 1吨=1 015升
二、从量计征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单位税额
消费税的税 目及税率
√ 消费税的税目
√ 消费税的税率
一、消费税的税目
(一) 烟
(二) 酒
(三) 高档化妆品
(四)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 鞭炮、焰火
(六) 成品油
(七) 摩托车
一、消费税的税目
(八) 小汽车
(九) 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二) 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 实木地板
(十) 高档手表
(十四) 电池
纳税人在生产 销售环节应纳 消费税的计算
√ 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 的计算
√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计算法

第三章-消费税ppt课件(全)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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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 率
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消费品暂行条例》选择了14种消费品列举征收,具体可归 纳为5个类别: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 特殊消费品, 如烟、酒、鞭炮和焰火等;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4.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实木地板、 木制一次性筷子;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酒精、汽车轮胎等。
第三章 消费税
《税收基础》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
税目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征收管理
第一节 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 的一种商品税。
二、消费税的特征
消费税同其他流转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4.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较大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 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 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的买价
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 Nhomakorabea 值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应税消费品

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学习纪要

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学习纪要

第三章消费税法Part1 消费税基础内容概览☐纳税环节包括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零售。

☐计税依据包括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

☐属于价内税。

☐属于中央税。

☐一般为单一环节纳税。

只有卷烟(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超豪华小汽车(生产、进口、委托加工,零售)这两类应税消费品在双环节纳税。

☐零售环节(单一环节)纳税:金银铂钻。

Part2 税目(15项,下设子目)☐ 卷烟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环节,均复合计税。

☐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复合计税。

☐ 蒸馏酒、食用酒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数≤38度→其他酒 蒸馏酒、食用酒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数>38度→白酒 ☐ 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数≤20度→其他酒 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数>20度→白酒 ☐ 果啤,属于啤酒。

☐ 葡萄酒,属于其他酒。

☐ 调味酒,如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甲类啤酒(250元/吨)☐ 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高档化妆品 ☐ 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高档化妆品☐ 金银铂钻、金基银基合金、金基银基镶嵌、钻石饰品、钻石镶嵌→零售环节纳税、单一环节纳税☐ ☐用原油或其他原材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按照润滑油征消费税☐润滑脂→应征消费税☐变压器油、导热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同时符合①②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① ≥70%的动物油和植物油☐ VOC ②生产的符合标准的纯生物柴油☐同时符合①②③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①“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②≥90%的废矿物油,产成品必须包含润滑油基础油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0.65吨③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核算☐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收消费税☐电池的征税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其他电池。

人民大2024曹越《税法(第5版)》PPT第3章 消费税

人民大2024曹越《税法(第5版)》PPT第3章 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
个人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 品、铂金首饰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 饰品、铂金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 在零售时纳税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 人
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 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 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 (1)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2)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有效抑制超前消费倾向,调节 供求关系。 (3)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二节 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 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 ) ÷(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特别提示1】: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 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 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 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 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高档手表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 含)以上的手表。
(十一)游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 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 ,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 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 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 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完整版消费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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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 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
税税率)
• 复合征税的消费品: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 率)÷(1-比例税率)
• (注:组价中包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 应纳消费税=1000+6850=7850(元)
• ②增值税={[12×2000×(1+10%)+1000]}÷(1-20%)×17% =5822.5(元)
精心整理
31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1)什么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方
受托方
原料和主 要材料
加工费 辅助材料
精心整理
30
组成计税价格举例
• 【例题15】某酒厂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祝活动, 每斤白酒成本12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成本利润率为10%,假设没有进项税)。
• ①应纳消费税:
•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2000×0.5=1000(元)
•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12×2000×(1+10%)+1000]÷(1-20%) ×20%=6850(元)
• 【例题4】2010年3月,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100吨全 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同时收 取品牌使用费15万元:当期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到 期没收包装物押金3万元。 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 元。
• A.106 B.106.85 C.109.08 D.109.42

• 【答案】D
• 请计算卷烟厂和批发公司应纳的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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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 1.从量计征的消费税=销售量×单位税额 2.从价计征的消费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3.复合计征的消费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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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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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确认规则
全国平均成 本利润率
(1)同类售价
(2)组成计税价格
生产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意:2009年新规定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 税价格应包括从价部分
即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 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四)关联方交易 (五)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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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3-3
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小汽车(1500毫升气缸 容量)10辆换取某钢厂生产的钢材200吨, 每吨钢材3000元。该厂生产的同一型号小 汽车销售价格分别为9.5万元/辆、9万元/辆 和8.5万元/辆。计算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 应纳消费税额(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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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1)向工业企业购进或进口原料 应纳税额
=1000X30%-(200+400-300)X30% = 210(万元) (2)向商业企业购进原料 应纳税额 =1000X30%= 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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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加工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如何判定委托加工 1.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2.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3 .加工的产品必须为应税品 考虑: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

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11.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 12.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游艇: 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 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 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 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在水上移动, 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在水上移动, 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 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 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
5.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 5.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 鞭炮 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 6.成品油 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 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 子目。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 7.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 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 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 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 轮胎。
【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 例题·单选题】 各项中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是( )。 A.高尔夫球及球具 A.高尔夫球及球具 B.实木地板 B.实木地板 C.护肤护发品 C.护肤护发品 D.一次性木筷 D.一次性木筷 06年 【答案】C(06年4月1日前属于) 答案】
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两种税率形式: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 税率从1%至45%; 税率从1%至45%;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 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 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 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第三章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

纳税环节
多环节征收,对同一 货物在生产、批发、 零售、进出口多环节 征收
计税依据
计 税 依 据 具 有 单 一 性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 ,只有从价定率计税 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与价格的关系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税收收入的归 进 口 环 节 海 关 征 收 的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属 增值税的全部属于中 央;其他环节税务机 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 由中央地方共享
B
例3-1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专用发 2009 年2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 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 不含税 60万元,增值税税额普通发票 10.2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 含税 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 销售额为9.36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 上述业务应缴纳的销售税额
每支
甲类 乙类 56% 36% 0.003元/支 0.003元/支
四、税率(续)
注意点: • 第二,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 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 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 纳消费税。 • 第三,卷烟批发环节纳税的三个要点: (1)税率5%;(2)环节内不征收— —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3)不能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
计算方法
从价定率计征
从量定额计征
符合计征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1. 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
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销售额注意点
①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和政府

《税法1》第三章--消费税(第七节-第九节)(课件)2021年

《税法1》第三章--消费税(第七节-第九节)(课件)2021年
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 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销 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 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 消费品。 【提示】区分委托加工与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79411.76×15% =11911.76(元)
(四)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调节收人分配,促进节能减排, 经国务院批准,对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进行调整。
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外 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住人员、政府间协议规 定等应税(消费税)进口自用,且完税价格130万元及 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按照生产(进口)环节税 率和零售环节税率(10%)加总计算,由海关代征。
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税目和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消费税税目
税率表》执行。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公式中“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税价格计税补征。 【提示】对受托方的行政处罚(未代扣税款50%-3倍罚款)
(三)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1.直接出售:即委托方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
缴纳消费税; 2.加价出售:即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
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 课件《税收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第三章 消费税 课件《税收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第四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复合计税方法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
率)÷(1-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
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费税比例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
第四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批发的卷烟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

批发的卷烟,以批发卷烟所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 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卷烟批发单位和个人,应将卷烟 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 一并征收消费税。
第五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一、应税消费品出口退免税政策 二、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规定 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一、应税消费品出口退免税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第五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二、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规定
①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 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 ,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
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
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第三章,消费税的核算【2】

第三章,消费税的核算【2】

1).销售额的确定 A:销售额的组成;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处费 【例题1】化妆品生产企业一批产品价格为100元 (构成为成本65元+利润5元+消费税30元)。 其中100元就是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销售额。 其中100元就是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100元就是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销售额
B: 有包装物时的应税销售额确定
区别
消费税的特点
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征收依据具有多样性, 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境内”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3.复合计征 [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练习:某卷烟厂2010年10月销售卷烟40箱,不含税 销售额600000元。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每条烟单价=600000÷(40×250)=60元/条 适用比例税率36%,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 应纳税额=600000×36%+40×150=222000(元) ) P78 例3-3
.二.进口卷烟
1.计算每条标准条组成计税价 =(完税价+关税+单位税额) ÷(1-消费税率)
0.6元 36%
固定的
2.确定税率 每标准条组成计税价≥70元,税率56% 每标准条组成计税价<70元,税率36% 3.计算应纳税 =组成计税价×消费税率+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单位换算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黄酒 啤酒 汽油 柴油 航空煤油 石脑油 溶剂油 润滑油 燃料油 1吨=962升 1吨=988升 1吨=1388升 1吨=1176升 1吨=1246升 1吨=1385升 1吨=1282升 1吨=1126升 1吨=1015升

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2) 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 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
价格公式中应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五)批发卷烟环节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 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自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含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 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五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批发。
(一)生产应税消费税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以及复合计税这3种计
税方法是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方法,在实际的计算 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

第三 章消费税法

第三 章消费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消费税只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价内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不:1.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局部。

2.增值税是多环节征收,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

一般是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金银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

3.增值税是从价征收,消费税是从价、从量兼用。

4.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5.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消费税能够在税前扣除,增值税不能扣除。

6.消费税是中心税,增值税是共享税。

联系:1.两者根基上对商品征收,均属于流转税。

2.在消费税从价征收的情况下,其计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均为不包含增值税额但包括消费税额的销售额。

如:烟丝厂销售一批烟丝时,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收进为100万元,那么计算消费税时,应税销售额也是100万元,这笔100万元的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但包括了消费税。

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100万元的销售额中就包括有30万元的消费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具体:1.自产自销业务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销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2.自产自用业务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自我使用〔非生产自用〕业务的,以生产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3.托付加工业务凡从事托付加工业务〔托付他人一辈子产〕应税消费品业务的,以托付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请特别注重,关于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托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既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又是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

4.进口业务凡从境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5.零售业务凡从事金银首饰〔自1995年1月1日起〕、钻石及其饰品〔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经营业务的,以零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上述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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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新消费税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及纳税申报 1、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3、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4、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具体包括: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 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 单位、社会团体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以及个体经营者和个人。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从征税范围可分为五大类14个税目 ❖ 1、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
等造成危害的消费品,包括烟、酒和酒精、鞭炮焰 火、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五个税目; ❖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包括化妆品,贵重首 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 等五个税目。 ❖ 3、高能耗消费品,包括小汽车、摩托车等两个税 目。 ❖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具体指成品 油这一税目。 ❖ 5、具有特定意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具体指汽车 轮胎这一税目。
注:和增值税规定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 发生的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 的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 收手续的当天。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税率包括三种形式 1、黄酒、啤酒、成品油采用定额税率; 2、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采用
复合税率; 3、其他税目采用比率税率。
第三章新消费税
纳税环节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环节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 进口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
④消费税采用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增值税 只有比例税率一种形式。
第三章新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三、税率 三、纳税环节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四、纳税期限 五、纳税地点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 税的纳税义务人。
4.纳税人采取其他销售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 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货款凭据的当天。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税款的缴纳期限与增值税相同,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3、5、10、15日或1 个月。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 内申报纳税;以1、3、5、10、15日为一期纳税的, 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起10日内 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第三章新消费税
纳税地点
❖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 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 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销售所在地缴纳税款;
❖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 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税务 分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 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缴纳。(跨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省内的由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
纳税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为 销售实现时(具体)
❖ 自产自用于非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消费品移 送时
❖ 委托加工消费品,运回加工完成的消费品时 ❖ 金、银及钻石首饰在零售实现时 ❖ 应税消费品进口报关时
第三章新消费税
狭窄型、中间型、宽泛型
❖ 狭窄型消费税是对有限的、特殊的消费品征 收消费税,其课税对象是对于一些传统的项 目,如烟草、酒精饮料、石油制品、机动车 辆等;
❖ 中间型消费税是对有限的、一般的消费品征 收消费税,其课税对象除上述项目外,还包 括一些食品、纺织、奢侈品等;
❖ 宽泛型消费税几乎是对全部消费品征收消费 税,其课税对象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家电 产品、生产性消费资料等。
❖ 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 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目 前,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 种或类似税种。消费税是我国在1994年新税 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是中央财政收 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
❖ 按照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划分,分为狭窄型、 中间型、宽泛型。
❖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与区别 .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①两种税都为流转税,在商品流通环节起调 节作用;
②两种税都为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 致;
③两种税计算应纳税额时计税依据相同(特 殊情况例外),都是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 税的的销售额;
④两种税征税机关、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纳税期限及纳税地点的规定基本相同。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少数消费品。增值税的征税范 围包括所用货物。
②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 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
③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 (或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 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除外)。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 收。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三章新消费税
本章学习目的及要求
了解消费税的类型及特点; 熟悉消费税的税目、常用税率、纳税义 务发生的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及纳 税申报; 掌握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第三章新消费税
主要节次
第一节 消费税法的构成要素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概念、类型及特点
❖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 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注:和增值税规定基本相同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 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 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 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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