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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生产性有害因素。
职业性有害因素按照来源分哪几类? 分为三大类: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 如粉尘、各种毒物;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高气 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高频、微波、红外线、紫 外线、激光、放射线等;某些生物性致病因素。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强度过大,劳 动时间过长,精神或视力过度紧张等 (3)与一般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措施不良有关的有 害因素,如厂房矮小狭窄。采光照明不足,通风不良, 烈日下室外作业,有毒作业相无毒作业安排在一个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及其配套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卫生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国人 大相继通过《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红 十字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卫生法》、《献血法》、 《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等9 部卫生法律,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 所保护条例》等400多个部门规章,由公共卫生、健康相关 产品、卫生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三方面组成的卫 生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为卫生事业依法管理提供了依据。提 高职业卫生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加
法规: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保护条例》 (国务院35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
部门规章及其规范文件: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20号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21号令)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49号令)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23号令)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24号令)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25号令)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31号令)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 63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相关的工业企业卫生标准:
GB4792—19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8702—988 电离辐射防护规定 GB10434—1989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10436—1989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10437—1989 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11654—1989~GB11666—1989 GB18053—2000~GB18083—2000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2348—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910—1997 小型工业企业建厂劳动卫生基本技术条件 GB50034—19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187—199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职业病目录(卫生部 劳动保障部 卫法监发2002 108 号
职业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等
职业卫生技术标准:
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 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GBZ2002-1) 职业接触限值标准(GBZ2002-2) 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技术标准 职业病诊断标准 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等
GBJ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Z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日本产业医学会的EL(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1997
ACGIH(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职业卫生包括内容:
1、职业病诊断 2、职业卫生监测 3、职业卫生评价 4、洁净工作场所的卫生学评价和验收 5、职业性健康监护和评价 6、放射卫生 7、职业卫生科学研究和职业病综合管理
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性有害因素是指劳动者在不良的劳动 环境和劳动条件下工作时,由生产过程、劳动 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影响劳动者健康的某些因素。 例如石粉过筛时产生的粉尘;油漆工在刷漆或 喷漆时散发出来的苯、甲苯、二甲苯或其他有 机溶剂;放射科医师在透视或摄片过程中接触 到的x射线等,都称之为职业性有害因素,也
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现行职业卫生体系
法律、 法wk.baidu.com、 规章、规范文件、 职业卫生技术标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 会议审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60号令予以公布,自 2002年5月1日施行。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充分体 现我党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是给广大劳动者维 护权益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武器,也是实践三个代表思 想的具体体现。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处进社 会经济发展。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后卫生部相继发布了 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文件。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
治活动。 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 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 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间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1--12条) 第二章 前期预防(13—18条)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9—38条)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39—54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55—61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62—76条) 第七章 附则(77—79条)
Hygienists)
职业卫生概述
职业卫生是运用流行病学方法,建立和完 善职业病和职业相关疾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 研究职业有害因素(如化学、物理、生物)对 健康造成有害的原因、机制,并对其影响程度 进行评价;进行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对策研究, 为职业卫生政策制定和防制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组织实施职业危害控制计划、方案;建立中毒 控制信息咨询系统,组织协调中毒事故应急救 援网络;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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