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辅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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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现实主义时期(The Realistic Period)
一、背景知识 (Background knowledge)
1、历史背景 (Historical background)
(1)美国内战(1861-1865)
(2)达尔文的《进化论》和艾米勒·左拉的实验小说
(3)威廉·迪安·豪威尔斯——美国现实主义作品之冠
2、文学作品特色 (Characteristics of literary writings)
(1)现实主义
(2)自然主义
(3)地方色彩
二、主要作家及其作品 (Major writers and their works)
A、马克·吐温(Mark Twain, 1835-1910)
1、观点 (Points of view)
(1)乐观者与愤世嫉俗者(Optimist & misanthrope)
马克·吐温生活在美国西部仍然处于未曾开发的时代,全国性的向西推进的运动正如火如荼。

年轻的他成为潮流中的一员,为新鲜的土地而兴奋,为开拓精神而振奋。

对他来说,生活是光明的,充满了神秘、恐惧和欢愉。

因此,作为太平洋沿岸最伟大的幽默大师,他能够轻松地欢笑。

然而,笑声与幽默持续的时间并不长。

它们逐渐被苦涩的冷嘲热讽所取代。

马克·吐温由一名乐观者变成了一个愤世嫉俗者。

此时的他已对人类与人性产生了怀疑。

一些评论家将这种转变与他晚年生活中的一系列不幸事件联系起来,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成熟的他不再根据表面价值来看待事物了;多年的游历生涯使他更多地看到社会生活的阴暗面以及人性中邪恶的角落。

(2)道德观念(Moral outlook)
尽管马克·吐温是一位幽默大师,他却没有丝毫的浅薄或轻浮。

他曾说自己是位严肃的作家,并且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积极地关注着道德观念。

在他的道德准则中,爱情、人道、忠诚、孝顺、责任、勇气和勤奋都是极高的美德。

他不仅描写这些美德,而且选择道德冲突的关键时刻去考验他小说中的人物。

哈克·费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马克·吐温将哈克置于道德的两难境地:向瓦特森小姐报告她的黑奴逃跑的事而使吉姆再次成为奴隶,还是与吉姆待在一起并帮他获得自由?事实上,哈克的选择也就是作者的选择。

通过描写一个按照本性去行事,天性善良却受到扭曲教育的男孩,马克·吐温赞颂了自然的道德观,却批判了人为的某些道德观念。

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在这个复杂、世故的世界中,只有那些从不违背自己本性的人才具有伟大的道德胸怀。

(3)政治态度(Political attitude)
马克·吐温的时代经历了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

在1861年爆发的内战中,北方的最终胜利再次巩固了它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植根于奴隶制度的南方的辉煌已随风而逝。

大批南方穷苦的白人和新近获自由的奴隶涌向先进的北方城市寻找工作,谋求发财致
富之路。

年轻的马克·吐温有着相似的经历。

为实现其梦想,他跑去了西部。

他一度相信进步,相信工业化,因为它可以让这个年轻的国家步入现代化,并且这种观点鼓励进取精神,而长期以来美国人正是因这种精神而闻名。

然而,物质财富并未给人带来道德的改善,相反却带来腐化和社会不公。

因此,马克·吐温开始怀疑进步,并对人性善的信念产生了动摇。

(4)种族的关注(Racial concern)
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马克·吐温使用“黑鬼”一词达二百多次;这就引起了对该书及作者的种族主义的问题的争论,并成为众多批评家关注的焦点。

作为现实主义作家,马克·吐温从未想过自己会被贴上种族主义者的标签。

他只不过真实再现了他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图景,而且任何熟悉奴隶历史的人都知道“黑鬼”一词在日常生活中曾被频繁地使用。

马克·吐温仅仅反映了社会现实。

更重要的,在小说中,他并不以黑人或白人来对人进行评价,而是将他们看成在地球上平等生活的。

在这个意义上,马克·吐温绝不是一个种族主义者,而是一个人道主义者。

(5)艺术观点(Artistic view)
一般说来,马克·吐温的艺术观被认为是现实主义的,因为它们注重观察与经验,对浪漫主义文学持敌视态度,并反对由陈旧的传统和陈词滥调中派生出的艺术和写作。

例如,在一篇文章中,他号召创作可信、有趣的情节和人物,强调对话要接近现实生活中的语言,并且总是符合说话人的身份。

马克·吐温不喜欢心理分析;他要求的是喜剧效果和情趣。

然而他不喜欢分析,并不是因为分析不真实,而是因为分析使人厌烦,而且容易显得冗长。

在他所有的小说中,他都力图贴近生活,使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语言。

正是他使得日常用语成为可以接受的文学媒介,他简洁的风格也为后来的作家树立了榜样。

2、主要作品 (Major works)
(1)《汤姆·索亚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1876)
这部小说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儿童故事;它围绕汤姆和他的伙伴展开。

夏日里汤姆与波莉姨妈生活在沉寂的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一个村庄里。

在那儿,他和小伙伴哈克以及乔进行了一系列的冒险活动。

他们目睹了尹俊·乔犯下的恐怖谋杀。

在揭露了乔的罪行后,汤姆回到学校,并成为穆夫·波特案的英雄。

尹俊死后,他的财宝被汤姆和哈克平分,后者由寡妇道格拉斯收养。

马克·吐温把汤姆变成为了美国儿童的英雄人物,该小说也像《独立宣言》一样成为学校的经典读物。

在更大的程度上,马克·吐温通过讲述这个故事,实现了他和其他成人关于理想的孩童时代的梦想。

童年时代的所有残酷与恐惧、好奇与喜悦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2)《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1884)哈克是镇上一个酒鬼的儿子,被寡妇道格拉斯收养。

在杰克逊岛上,他碰到了瓦特森小姐的逃奴吉姆。

他们乘着木筏顺密西西比河而下,继续他们的旅行;不久,他们在莎莉姨妈的农场遇见了汤姆。

由于汤姆想要冒险,于是他想出一个使吉姆获得自由的行动计划。

不幸的是在这过程中汤姆中弹受伤。

在养伤期间,他透露了瓦特森小姐在她遗嘱中给予吉姆自由的情况,所以解救活动实际上是多余的。

与封闭式结尾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不同的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结尾是开放的。

这部小说是马克·吐温多年心血的结晶,其中交织着多层次的意义,绝不只是本浅显易懂的书。

哈克沿密西西比河而下的航行,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生动图景。

它事实上讲述了美国的历史和生活。

与哈克一起,我们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并看到了剥去令人厌烦的细节后的人类特征。

更有意义的是我们看到了人欢的生活与成长。

我们为他们的幽默而欢笑,为他们的痛苦而忧伤,并从他们的教训中学到了诚实、公正和仁慈。

此书引导我们顺着美国精神之河漫游,理解真正的美国人民。

(3)《亚瑟王朝中的康涅狄格北方佬》(A Connecticut Yankee in King Arthur's Court,1889)这部小说是马克·吐温在英格兰进行文学旅游的结果。

汉克·摩根是美国北方的一名机械工。

他被打昏了,醒来后发现成了亚瑟王的管家凯爵士的囚徒。

通过应用19世纪的有关火药、电和工业方法的知识,汉克不断增强自己的力量。

但是当他试图改善农民的境况时,他遇到了来自教会和骑士的反对。

他陪伴国王在平民中微服私访,当他们被捕时,他的一支500人的骑着自行车的北方骑士部队救了他们。

回到英国后他发现自己的改革工作并未展开,亚瑟王被杀了,国家处于内战之中。

他在山洞里召集起朋友们,用现代的防御设备武装起来;他宣布成立共和国,并且击退了进攻,却不幸负伤。

最后是梅林的魔法使他入眠以便让他在19世纪苏醒过来。

很显然这是一部充满马克·吐温的幽默与讽刺的滑稽作品。

作者有意将汉克置于亚瑟王的宫廷来对处于机械时代的美国社会和一般的人性进行评判。

他严厉抨击了以教会为代表的严厉的知识控制制度,以及以宫廷为代表的非民主的世袭贵族制度。

那个北方佬需要完成的一项使命就是:降低爵士的社会地位,实现民主化,使得人人平等。

出乎意料的是,无论是北方佬自己还是他所代表的一切都并非无可指责。

有时他与亚瑟王一样荒谬、盲目,他所处的社会也与任何封建社会一样腐败堕落、荒诞不经。

此书似乎给我们这样的印象,马克·吐温不放弃任何机会使人类历史的荒诞戏剧化;人被遗传和环境所左右,自由意志与进步的概念只不过是一种幻想。

有解决这些问题的答案吗?即使有,也不是马克·吐温的责任去找到它们。

3、特色 (Special features)
(1)喜剧性的叙述者(Comic narrator)
有时马克·吐温的叙述者是他本人,有时是个爱恶作剧的男孩,或者天真的游客;此外,也可能是一位智者,讲述着他以往的经历。

总之他的叙述者与他逗人发笑的方式一样多种多样。

然而,无论他们是谁,他们都有着幽默、滑稽的天性。

这样的叙述者对马克·吐温的作品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不仅是制造幽默效果的最简单的方法,也是他观察世界的独特方式。

在《傻子出国旅行记》和《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中,我们通过作者的眼睛来观看世界;我们与他一起欢笑,也与他一起悲伤。

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作为喜剧性叙述者的哈克,实际上与作者持同样的世界观。

此外,通过对哈克的塑造,马克·吐温也将视线拓展到了自己的局限以外。

因此,哈克绝不仅仅是一个一维的喜剧人物;事实上,他有一切的潜力走向成熟。

(2)地方色彩(Local colorism)
作为美国现实主义的一种变异,地方色彩虽不是马克·吐温的唯一特征,但无可否认是,地方色彩因他而闻名于世。

他将从小就熟悉无比的地方、人物、风景展现在人们面前,无论谁读过他的作品都不会忘记密西西比河畔的优美风光和居住于附近城镇的人们。

正是马克·吐温将自己的文学生涯奉献给了母亲河,真实地描绘了乡土生活的多姿多彩。

(3)幽默(Humor)
马克·吐温是位幽默大师。

作为一种文学技巧,幽默在讲故事的艺术中一直享有悠久的历史传统。

在演讲台上和小说中,马克·吐温使这一技巧更加出名。

他的幽默常表现为以认真的慢吞吞的话说方式来表现貌似严肃的天真无辜。

人们说优秀的幽默大师会让别人捧腹大笑的同时,自己却一脸的严肃。

马克·吐温正是这样的人。

此外,他甚至寻求多种方式以获得幽默效果:如戏谑、夸张、突降等。

不幸的是,他的幽默逐渐变成了反语和讽刺,尤其是在其后期作品中。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他的幽默都不仅仅只是诙谐的评论,而是对社会的不公、人类的羞耻和人性的愚蠢所进行的严厉揭露与批判。

(4)语言(Language)
马克·吐温是位杰出的文人,是语言文字的大师。

他在文学方面对后世的影响不可估量。

海明威评价《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所有美国现代文学的开端,因为它的语言和主题含有前所未有的美国性。

当马克·吐温开始其创作生涯时,美国文学仍然被欧洲优雅的文风传统统治着。

他决心为美国的语言独立做出贡献,扔掉那些陈词滥调、庸俗无聊的东西,以新鲜、富有活力的语言取而代之。

他成为净化美国方言的先锋,并将本地语作为可以接受的媒介纳入美国文学之中。

他绝大部分的主要作品都带有浓厚地方语言特色:诸如俗语、俚语,甚至黑人英语都比比皆是,而且结构省略,不合语法的句子也随处可见。

奇怪的是这些对理解并不构成困难。

相反,我们感受到他在人物创造上的天才能力,因为这些人物都使用着与他们的社会地位极为相称的语言。

4、选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第三十一章片断 (Selected reading: An excerpt from Chapter 31 of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1)主题(Themes)
该小说含义丰富,可从不同层次进行阐释。

首先,它是关于受奴役与争取自由的故事。

哈克和吉姆在密西西比河上的航行是奔向自由的航行,尽管对两人有着不同的意义。

对哈克而言,航行意味着逃离文明社会的罪恶、不公以及腐化堕落;而对吉姆,航行就是逃离受奴役。

通过哈克的眼睛,我们看到了那一时期美国社会中奴隶制与自由之间的激烈冲突。

密西西比河正是自由与人性的象征,而两岸的陆地则是奴役与不公的象征。

其次,该书可看成是哈克道德成长的历程,尤其是第三十一章,哈克面临道德的二重选择:是遵从传统价值标准还是坚持人性。

最后他撕毁了给瓦特森小姐的信,决定宁可下地狱也要帮助吉姆。

按照自己的良心办事,这显示出哈克本性的诚实与正直。

最初他对黑人是有偏见的,但逐渐他认识到人是不该以肤色来判断,而应看他的本性。

在某种程度上,哈克与吉姆共同相处的日子也是反抗文明社会的邪恶,并部分地回归自然的经历。

而且,除了关心他自己的人性外,哈克也关心所有人的人性;通过简述密西西比河沿岸人们的道德问题,他指出了奴隶制度的错误和上帝统治下的不平等状况。

通过这次木筏航行,哈克自己找到了正确的道德观念,从而超越了书中其他的人物。

此外,小说还可看成是对多愁善感和廉价浪漫主义的讥讽。

在马克·吐温的小说中,多愁善感的角色多为女性。

在这里,寡妇道格拉斯就是很好的一例。

她收养了哈克,并试图用传统的价值观念来教化他;而哈克无法忍受她清教徒式的生活,试图逃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哈克想要逃离这种多愁善感的道格拉斯的心情与逃离他冷酷无情的爸爸一样急迫。

在哈克眼中,多愁善感就象奴隶制一样是自由的枷锁;前者束缚人的心灵而后者束缚人的躯体。

小说中的浪漫角色是汤姆。

他对言语功能深信不疑,他解救吉姆的一段尤其是如此。

吉姆事实上已被瓦特森小姐宣布为自由人了;而汤姆想要的只是带有浪漫色彩的冒险刺激。

与他不同,哈克相信行动。

他对吉姆的关心是真实的,一心一意为吉姆的自由着想。

在这一点上,马克·吐温相信行动胜过言语。

当然,根据不同时代的不同阅读,该小说可以有不同的阐释。

正因为如此,《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才不会从美国典藏书架上丧失它的地位与魅力。

(2)结构(Structure)
故事由哈克讲述,主要关于他自己成长中四个阶段的事。

由于他曾以汤姆的朋友的身份出现过,因此前三章中他谈到了有关汤姆以及在杰克逊岛上发现宝藏的事。

第四章到第十六章主要讲述了他与瓦特森小姐、寡妇道格拉斯以及他爸爸之间的冲突矛盾。

然后讲述了他与吉姆乘着木筏沿河而下的历险。

第三十一章是全书的高潮,因为哈克决定为了吉姆而下地狱。

在最后五章中,汤姆又出现了,并带头策划解救吉姆的计划。

一些评论家认为当作者再度把
汤姆作为中心人物时,哈克的重要性就开始下降了。

这也许有些道理,但马克·吐温按他自己的方式写作,自然有他的原因。

尽管这几章没有木筏航行那么精彩,却是对开头三章的回应,因而小说自身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人物分析(Character analysis)
(A)哈克贝利·费恩(Huck Finn)
哈克是镇上一个酒鬼的儿子,社会地位很低。

他不喜欢上学,说的英语也不合语法。

尽管他粗俗、缺乏教养,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国男孩。

他性情开朗、头脑灵活,富于冒险精神。

他热爱自由,向往自然,讨厌法律规则与各种束缚。

他与吉姆的航行是一次亲身观察、学习和发现的旅程;他并不总是相信他所听到和读到的;他也不喜欢走别人的老路。

像他的国家一样,他时刻在运动,在成长。

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什么都有可能。

如华兹华斯曾经说过,“孩子是大人的父亲”。

哈克是新的亚当或新的摩西,所有人都可以从他那儿学到最终的真理。

(B)吉姆(Jim)
吉姆是瓦特森小姐的奴隶,是奴隶制度的牺牲品。

但他也是此书中的道德试金石;每个人物都会通过他而受到检验。

此外,他还是自然的象征;不仅他的肤色与土壤颜色相似,而且他对大自然和人的自然本性都有很深刻的了解。

有时他对哈克象父亲和亲人一样,关心他、忠于他、照料他,并帮助他认识周围的世界。

他与哈克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更准确地说,哈克和吉姆应视为同一角色,因为他们有着相似的经历。

例如,两人都未受过什么正规的学校教育,都追求自由。

更重要的是,这一黑一白结合起来形成了最完美的人性,也许这就是马克·吐温想要传达给他的读者的信息。

(4)语言与文体(Language & style)
哈克的语言表明美国的自然素材上升到了艺术的高度。

他以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用不动声色的反讽和幽默表达观念,并运用独特的意象和措辞来描绘景色。

一句话,他使用的是未受教育的19世纪的年轻人真正使用的语言。

哈克的语言就是马克·吐温的语言。

在马克·吐温赋予它们以文学生命之前,这些粗俗的描述文字和日常的通俗用语从未在文学中被广泛使用过。

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哈克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各种不同的语言:边境地带的土语、特定地区的方言、黑人英语、文雅语言等等。

因为语言种类的繁多,该书还被誉为语言学家的百科全书。

此外,马克·吐温还是位文体大师,他能运用各种文学形式为他的目的服务。

像他的演说散文一样,他的文体简练而直接。

他提倡尽量言简意赅,并尽可能地使用简单明了的方式说话。

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我们在他的作品中很少碰到长而复杂的句子;我们读到的都是简短流利的对话。

这绝不是说马克·吐温的语言太俗,不会使用优美文雅的词语。

他的原则是使用与人物的社会地位相称的确切语言和适当的文体。

在这一方面,他对后世的作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海明威就是其中最显著的一个。

(5)选读汉语译文(The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elected part)
第三十一章
我们--直顺着大河往下漂,连续漂流了好几天,没敢在哪一个城镇靠岸。

现在我们已到了南方,天气挺暖和的,离老家是越来越远了。

我们开始看见一些长着西班牙苔藓的树木,那种苔藓从树上吊下来,就像灰色的长胡子一样。

我还是头一次看见树上长这种苔藓,这使得树林显出--副阴沉可怕的样子。

这会儿,那两个骗子估计他们已经脱离了危险,又到村庄里去干起骗人的勾当了。

一开始他们就作了个宣传戒酒的演讲;可赚来的钱还不够他们俩买酒喝。

接着在另一个村镇办起了一个舞蹈学校;可是他们对跳舞一窍不通,还不如袋鼠在行;所以他们刚刚乱蹦
跶两下,大家伙儿就跑出来,把他们轰出了镇子。

还有一次,他们打算教人家演讲,可是没等他们说上几句话,听众就站起来,把他们臭骂一顿,逼得他们赶快开溜。

他们还搞过传教和催眠术,搞过算命、看相和治病,什么花样都耍弄了一下;好像他们一点也不走运。

所以到最后他们穷途末路,只好整天躺在木排上,随它往下漂,心里面却在想呀想呀想,半天都不说一句话,老是那副愁眉苦脸,走投无路的样子。

后来他们又变了花招儿,开始头靠头地躺在窝棚里,悄悄地交谈,很有劲头,一说就是两三个钟头。

我和吉姆都有点提心吊胆。

他们那种样儿我们都看不惯。

我们断定他们准是在那儿商量什么更不成体统的鬼主意。

我们俩猜来猜去,最后我们猜他们一定是打算闯进什么人家里或店铺里行窃,要么就是想干造假币之类的勾当,反正都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我们俩心里很害怕,于是商量好了,无论如何不跟他们干这些坏事;只要遇到机会,就想办法把他们甩掉,溜之大吉,把他们扔在后面去。

好吧。

有一天大清早,我们在一个叫做派克斯维尔的破烂小村镇下游两哩的地方,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把木排藏好了,国王上了岸,他叫我们都藏好了在那儿等着,让他到镇子里去探听探听消息,看看那里是不是有人听到了《王室中的狂人》的风声。

(“你是说,要找个人家,好下手偷东西吧,”我心里琢磨;“等你偷完了东西,再回到这儿来,可就不知道我和吉姆,还有这木排上哪儿去了。

那时候你就得抓瞎啦。

”)他说如果到了中午,他还没回来,我和公爵就该明白一切顺利,我们就要跟着上岸去。

这样我们就在那儿呆着。

公爵心烦意乱,走来走去,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

每件事他都要责怪我们,好像我们做的什么事都不顺眼;就连芝麻大的事儿,他也要找岔儿。

肯定的,他又是在动歪脑筋了。

到了中午还不见国王回来,我十分开心;不管怎么说,我们也可以换换口味了。

也许还不光是换口味的机会,还会有另一个机会呢。

于是我和公爵就上了岸往村子里去了,到那儿四处去找国王,找了一会儿才发现他在一个下等小酒店的后厢屋里,喝得醉醺醺的,有好些二流子正在拿他开心,逗着他玩,他拼命地骂人,还吓唬人家,他自己醉得连腿都迈不动,对那些人毫无办法。

公爵也骂起他来了,说他是个老笨蛋,国王就回敬他,等他们俩骂得正起劲的时候,我就溜了出来,撒开腿来拼命地跑,象一只鹿样地沿着河边的大路往前飞跑——因为我看准了这是我们的机会;我下定了决心,要叫他们休想再看到我和吉姆。

我跑到那儿的时候,连气都喘不过来了,但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于是就大声碱了起来: “把木排解开吧,吉姆,现在咱们可好啦!”
但是没人应声,窝棚里也没人出来。

吉姆不见了!我使劲喊了一声——后来又喊了一声——又碱了一声;在树林里东奔西跑,大声地叫喊,可是一点用也没有——老吉姆不见了。

于是我坐在地上哭了起来;我实在忍不住要哭。

可是我不能老在这儿坐着哇。

过了一会儿我就走上了大路,心里琢磨着该怎么办才好;正走着就碰到了一个走路的小男孩,我问他是不是看见过一个陌生的黑人,穿着怎样怎样的衣服,他回答说:
“看见过。


“他上哪儿去了?”我问。

“到下面的赛拉斯·费尔普斯家去了,离这儿有两哩地。

他是个逃跑的黑奴,他们抓住了他。

你是在找他吗?”
“我才不找他呢!一两个钟头以前,我在树林里碰到他,他说我要是嚷嚷的话,他就要掏出我的心肝来——他叫我躺在地上,在那儿呆着别动;我照办了。

从那时起就一直呆着不敢出来。


“好了,”他说,“你不用再害怕他了,因为他们已经把他抓住了。

他是从南方的什么地方逃来的。


“他们把他抓住了,真是件好事。


“当然啰,我看是的!抓住他有两百块钱的奖金呢。

这就像在大路上捡钱似的。


“是啊,一点不错——我要是大一点的话,也可以得到这笔钱的;是我最先发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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