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
39常压汽车罐车定期检验细则(适用于18564-2001)
1.目的为了做好液体危险货物常压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工作,加强液体危险货物常压汽车罐车的安全运行,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检验细则。
2.适用范围2.1本细则适用于按照GB18564-2001《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制造的,工作压力为常压、设计温度为常温条件下,与所载液体理化特性相适应的不同材质的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的定期检验;2.2罐体材质包括金属罐体和非金属罐体:金属罐体主要指碳素钢、耐酸不锈钢、铝或铝合金板材所制作的罐体。
非金属罐体主要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所制作的罐体。
常压指工作压力不大于72KPa,常温指在正常大气压力下,金属罐体环境工作温度为-40~+50℃,非金属罐体为-20~+40℃。
3.检验依据《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2001。
4.检验工具及仪器设备4.1检测工具箱(游标卡尺、直尺、卷尺、弦线、手电、5-10倍放大镜等)4.2超声波测厚仪UTM-102型4.3数字万用表4.4摄像机4.5空气压缩机PCL150-230型4.6安全阀校验台AKD-25型4.7测氧仪RSS-5100型4.8易燃气体测爆仪PGM-37型4.9光离子化检测器PGM型4.10蒸汽锅炉LHS0.3-0.4-YQ型4.11压力表:0~0.1MPa/0.4级/φ150;-0.1~0MPa/0.4级/φ150精密压力表各2只,0~0.1MPa/1.5级/φ150;0~0.2MPa/1.5级/φ150;0~0.4MPa/1.5级/φ150各2只4.12其它相关仪器设备5.检验工作程序见附页6.检验方法程序6.1检验前准备工作6.1.1罐车检验日期到期前1个月,罐车使用单位应及时与检验单位联系,预约检验时间,明确检验前准备工作的要求。
6.1.2如需进入罐体内部,检验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要求6.1.2.1检验前罐内介质必须清洗置换干净:油类介质的罐体应用除油洗涤剂进行浸洗,腐蚀或有毒介质的罐体应用相应的中和剂水溶液进行中和浸洗,然后进行空气吹扫,必要时进行蒸汽吹扫。
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报告
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报告设备品种:设备代码:使用单位:单位内编号:检验类别:检验日期:注意事项1.本报告书为依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的结论报告,检验结论代表该压力容器在检验时的安全状况。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结论报告无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等签字,以及检验机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检验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汽车罐车检验报告目录汽车罐车定期检验结论报告共页第页汽车罐车资料审查报告共页第页注:检验结果栏中,打“√”的表示无问题或者合格的检验项目,打“×”的表示有问题或者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填写“无此项”的表示实际没有的检验项目,划“-”的表示无法检验的项目。
共页第页汽车罐车全面检查报告附页共页第页汽车罐车全面检查报告附页注:检验结果栏中,打“√”的表示无问题或者合格的检验项目,打“×”的表示有问题或者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填写“无此项”的表示实际没有的检验项目,划“-”的表示无法检验的项目。
共页第页注:测厚记录表格不够时,可以按照测厚记录格式增加续页;名义厚度和实测最小厚度的栏目根据实际的测定部位的情况填写。
本附录的有关单项报告、记录的数据栏目不够时,可以按照其相应的报告、记录格式增加续页,以下类似的均同。
共页第页壁厚校核报告共页第页射线检测报告共页第页超声检测报告共页第页磁粉检测报告共页第页渗透检测报告共页第页材料成分分析报告共页第页硬度检测报告共页第页金相分析报告共页第页安全附件检验报告共页第页耐压试验报告共页第页气密性试验报告共页第页附加检验报告共页第页。
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A1 总则A1.1 适用范围本专项要求适用于在、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
A1.2 检验类别及周期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
(1)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2)全面检验,罐车的全面检验周期按表A-1规定。
表A-1 全面检验周期A1.3 检验周期特殊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罐车,应当进行全面检验:(1)新罐车投用后1年内的首次检验;(2)停用1年后重新使用的;(3)发生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4)经过重大修理或改造的;(5)改变使用条件的;(6)使用单位或检验机构认为有必要提前进行全面检验的。
A1.4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检验前的准备工作除满足本规则的有关要求外,对装运易燃、易爆、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罐车,还应当进行残液(气)处理、中和消毒、蒸汽吹扫、通风置换、清洗等,并且取样分析,罐内气体分析结果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残液(气)排放指标应符合相应的环保标准规定。
A2 年度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罐车的年度检验项目,包括罐车资料审查、罐体外观检验、罐体和底盘连接检验。
附属设施连接检验、隔热层检验、附件检验、安全附件检验、组装检验、耐压试验(必要时)和气密性试验、真空度检测(适用于真空绝热罐体)等。
A2.1 罐车资料审查首次检验、应当对资料进行全面审查;以后的检验,重点审查新增加和有变更的内容。
资料审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制造资料,包括竣工图样(总图和罐体图)、强度设计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附件及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以及制造监督证明书或者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2)改造、维修资料,包括施工方案、质量证明文件,以及相应的监督检验证书;(3)使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罐车准运证(必要时)、罐车运输许可证(必要时)、罐车驾驶资格证和押运员证(必要时)、液位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和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等;(4)检验资料,重点查阅上次检验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是否已解决或者有无防范措施。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定期检验的安全控制
所 不 同 , 在检 验液 氧罐 车 时 , 注意 油脂 等 可燃 如 应
物 在高 压纯 氧 的冲击 下 极易起 火 燃烧 , 至爆 炸 。 甚
罐体检验分 为罐外检 验和 罐 内检 验 , 罐外 检验 主要 检查 由高空作业 、 交叉作业 、 物理伤害 以及机械
高 万 东 , ,94年 1月生 , 理 工 程 师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3 10 男 18 助 2 10 。
定 期检 验 过程 中的安 全控 制过 程 。
2 1 残 液 处 理 .
性大、 隐患 多 、 输条 件 恶劣 , 运 一旦 发生 事故 , 成 造 的后 果 严重 , 响恶 劣 。因此 , 液化气 体 罐车 实 影 对 施定 期 检验 , 直受 到各 有关 部 门的高 度重 视 。 一
质 、 体结 构及 使 用 情 况 等 制 定 检 验现 场危 险源 罐
辨 识 与控 制表 , 明确 危 险源 ; 在检 验 过程 中需 做好 安 全 防护控 制 措 施 , 熟 悉 检 验 现 场事 故 应 急 救 并
助 措施 。 2 检 验 过 程 的 安 全 控 制
留存 一定 量 的水 , 将 水 温控 制 在 5 ℃ 以 下 ; 并 5 气 体分 析包 括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 可燃 气 体 、 含 量 分 氧
危险控制 点 , 也最容 易发生 安全 事故 , 险性 大 , 危 发 生事故后果严重 , 别容 易因盲 目施救造 成伤 亡扩 特 大 。一家知名跨 国化工 公司 曾做过 统计 , 限空 间 受
作业事故 中死亡人员有 5 %是救援人员 。 0
第 3 9卷
第 3期
化
工
机
械
31 9
液 化气 体 汽 车 罐 车 定 期 检 验 的安 全 控 制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与运输安全要求范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与运输安全要求范文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是一种专门运输液化气体的特殊车辆,使用和运输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安全要求,以保证运输的安全性。
以下是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与运输安全的要求。
1. 车辆维护保养液化气体汽车罐车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车辆检查、油液更换、零部件检修等工作。
车辆检查应包括底盘、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等的检查,确保各部件正常运行。
同时,需要定期更换废气净化系统滤芯和空气滤清器,保证罐体内外的环境清洁。
2. 罐体检测和保护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罐体需要定期进行封闭性、漏气检测,并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泄露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检测时应使用专业的检测设备,确保罐体的密封性。
在罐车使用过程中,罐体应保持干燥清洁,避免结露和腐蚀的发生。
3. 车辆稳定性控制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由于液体气体具有一定的挥发性,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保持稳定。
在车辆载货时,应将罐体内气体固定,避免晃动造成意外情况。
同时,驾驶员需要保持车辆的稳定,遵守交通规则,合理行驶,避免急刹车或急转弯等操作。
4. 火灾防护和安全设备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应配备火灾防护和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消防警报器、紧急切断阀等。
这些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车辆发生火灾时,驾驶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及时启动紧急切断阀,切断气源,并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5. 司机培训和应急处理驾驶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司机需要接受专业的培训,熟悉车辆的操作方法、安全事故处理等知识。
应急处理情况下,司机应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判断、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自身安全和车辆安全。
6. 运输路线选择和管制运输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时,需要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避免通过人口密集、易燃易爆区域以及交通管制区域。
事前需要了解相关的交通管制规定,确保安全通过。
7. 紧急救援和报警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驾驶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报警求助,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
罐车定期检查罐车定期检查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和修理。
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放时间超过一年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验。
一、检查前的准备和注意事项①罐车检验前,罐内液化气体必须清洗,并用氮气或水蒸气置换。
②蒸汽吹扫后的液化石油气罐车,储罐中的残余液化石油气含量小于0.4%。
③罐内气体检测合格后,打开人孔盖,清扫罐内污物,进入储罐前测量储罐中的氧含量,应保持氧气含量在18%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罐内清理的污物主要是液化石油气中的硫化氢腐蚀罐壁而形成的硫化亚铁,这种物质会与空气中的氧结合,迅速起化学反应并放出热量,当氧气充足时,会发生连续的氧化反应,使热量积聚,造成自燃。
因此,在罐内未经蒸汽吹扫合格之前,严禁用空气进行置换。
罐内清理出的残渣,应立即运至安全地段深埋或烧掉,不得在检验现场堆放。
④卸下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拆卸和清洁后,即可进行检查和调试。
⑤需全面检验的罐车对外表面进行除锈,罐内焊缝表面及两侧也应除锈打磨,直至裸露金属光泽。
⑥为了保证罐内检验、维修人员的安全,在储罐内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尘口罩,罐外应有专人监护。
⑦储罐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的低压防爆灯。
如需动火,应先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汽车罐车年检1.汽车罐车技术档案综述包括工厂技术文件和数据,汽车罐车使用证、准驾证、押运证、准运证;历年来定期检验报告;使用运行记录等。
2.罐体表面漆色、铭牌和标记检查罐车罐体外表面应为银灰色,沿着穿过储罐中心线的水平面和储罐外表面之间的相交线对称地绘制一条带150mm的红色色带,罐体两侧中央部位涂刷250mm×250mm的带有“易燃气体”的菱形标志图形。
在罐体两侧后部色带的上方书写红色“液化石油气”字样,字高200mm,字体为仿宋体。
在“液化石油气”字样对应的色带下方书写“罐体下次全面检验日期:××××年××月××日”。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汽车罐车是一种特殊的运输车辆,主要用于输送易燃易爆液体、气体和化学品等危险货物。
因此,对于这类车辆的安全性能要求很高,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稳定运输。
定期检验是针对车辆的外观、结构、材料、工艺和性能等进行的检测评估,旨在发现车辆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提出相应的修理和改进方案,以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外观检查外观检查是对车辆外观进行全面的检查。
主要包括车厢、车架、轮胎、油箱、管路等部分的检查,以检查是否存在破损、腐蚀、变形等缺陷。
对于存在问题的部分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
二、材料检查材料检查主要是对车辆的材料进行检测,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材料标准。
主要检查车辆各个零部件的材料,确定其合法、合规、合格。
三、结构检查结构检查主要是对车辆的重要结构进行检查,以评估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主要包括车厢的防护措施、密封性、稳定性和耐压性等方面的检查。
如需维修和更换,应选择合法、合规、合格的零部件进行。
四、管路检查管路检查主要是为了检查汽车罐车的液体运输管路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管路上的过渡接头、管道、法兰、密封材料等部分进行检查,确定其是否存在损坏或松动等问题,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五、定期保养定期保养主要是为了保证车辆的性能处于最佳状态。
包括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等零部件,以及全面检查车辆的轮胎、刹车、转向等部分。
在定期检验的过程中,需要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验机构和检测设备,对于检验结果应及时处理和修复相应的问题。
同时,在日常运输中,驾驶员也需要注意车辆的正常运行状况,及时处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这样才能够确保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稳定性。
汽车罐车定期检验中的危险性分析与安全控制
第四 。 到罐体顶部作业 。 攀高用的梯子上部必
须与 罐体 牢 固 固定 , 有 可靠 措 施 防止 滑 动 , 下部 登 高穿 的鞋 子要 防滑 。 第 五 , 内作 业时 , 业 人员 应穿 长袖 棉 布 工 罐 作 作 服 、 裤 , 保 护帽 , 工作 戴 同时 罐 内作 业 时 , 业人 作
炸 、 员中毒 窒息的危 险后 果 人 对上述 作业 环 节 的安全 控 制的 对策 措施 是 : 在汽 车罐车 准备 捡验前 , 未经 置换 清洗 台格 . 严禁
危 险 程 度 分 类 》 (G ̄60 l9) 准 辨 识 . H 6 一9 1标 液 氯、 环氧 乙烷 的毒性 程度为 高度 危害 . 丙烯 、 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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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 化气 体汽 车罐 车( 以下简 称汽 车罐 车】 日前 装 运 的介 质主 要有 液氨 、 氯 、 态二 氧化 硫 、 液 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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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0. 8) 容规 》 G 54— 5致《 4 来辨 识 , 渣氯 、 环 氧 乙烷 苊 害等 级 为 Ⅱ级 ( 应《 对 容 规》 的高 度危 害等 级) :液氨 态二 液
氧 化硫 危害等 级 为Ⅲ级 ( 对应 《 容规》 的中度危 害等级1 。 根据 GBl— 7 《 j6 8 建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20 (0 l 版)丙烯 、 , 丙烷 、 化石油气 、 氧乙烷 的火灾 危险 液 环 性 等级 为 甲类 。氧 气液 氨 、 氯的火 灾危险性 等级 液 为乙类 。 液态二 氧化碳 、 液氮 、 液氨 虽然 为无毒不 燃性 介质 . 但它们 属 于低温 窒息性 液 化气体 . 对人 有 冻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问题分析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问题分析摘要:通常,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多种类型,如罐体、长管拖车和罐体容器。
其中,作为一种实现有毒介质和易燃易爆物质输送的承载容器,罐体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具有运输方便、节约成本、使用方便等诸多优点,可以在液化石油气输送中实现最佳应用。
特别是在实际运输过程中,由于罐体入口将受到振动冲击,周边环境温度不断变化,罐体内部的压力状况也会发生变化,产生更多的安全隐患,危险系数增大。
如果出现事故问题,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必须对液化石油气罐车进行认真、定期的检查工作,以确保安全运输。
关键词: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定期检验;问题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液化气体、低温气体等各类危险化学品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罐车作为一种移动压力容器,由于其灵活、方便、快捷的优点,已经成为运输这些危险化学品的重要载体。
随之而来的是,汽车罐车各类安全事故增多,以及由于装卸软管破裂,汽车罐车在卸货期间发生恶性爆炸事故。
本文以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爆炸事故为例,分析了事故原因,并提出了罐车安全运行管理措施。
1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的重要意义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采用野花液化石油气罐车检验技术进行全面检验。
所谓的全面检查技术,主要是指年检中的所有部件,还包括对其外表面进行除锈喷漆,结合壁厚。
此外,还需要进行无损检测和强度检查。
在罐车年检过程中,主要包括罐车技术档案的检查、罐体表面油漆颜色的检查、铭牌和标识的检查。
表面状况是否良好,以及焊缝、裂纹、腐蚀、划伤、凹坑、渗漏和界面损伤的状态检测;安全阀、爆破片、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导静电装置、装卸软管等附近安全装置的检查;带有罐体、遮阳棚、操作平台、连接紧固件、导静电装置等。
;内防浪板与罐体连接的结构形式,防浪板与罐体、气相管与罐体连接处的裂纹、脱落等。
;排水装置;气密性试验;油轮资料的审查包括:油轮随船文件;技术文件和相关资料;如果是第一次检查,首先要对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核;如果不是初检,严格审查改动和新件。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实施细则范文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实施细则1 总则1.1 目的:为了保证在用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在用汽车罐车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运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设计温度不高于50℃的液化气体的钢制罐体(罐体为裸式、保温层或绝热层型式)在用汽车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等(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以下简称“定检”)。
本细则不适用于罐体为有色金属和非金属材料的罐车。
2检验工作的主要依据本细则引用标准未注年号的,应使用最新版本。
2.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容检规”)2.4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2.5 GB/T16876 液氮容器夹层真空度检验方法2.6 HG5-1587液化石油气罐车弹簧式安全阀2.7 HG5-1588液化石油气紧急切断阀2.8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及相关标准2.9 JB/T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2.10 GB231金属布氏硬度实验方法2.11 GB/TI3298金属纤维组织检验方法2.1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2.1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检验前准备3.1检验时机3.1.1罐车的定检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
3.1.1.1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3.1.1.2全面检验:罐车的全面检验周期按表1规定。
表1 罐车全面检验周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罐车,应该做全面检验:(1)新罐车使用1年后的首次检验;(2)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1年后重新投用的;(3)罐体经重大修理或改造的。
3.1.1.3耐压试验: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
3.2检验单位、检验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3.2.1 凡从事本规定规范内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3.2.2凡从事本规定范围内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证书。
3.2.3 检验单位应保证检验(包括缺陷处理后的检验)质量,检验时应有详细记录,检验后出具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罐体检验报告。
QDP14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实施细则4.0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实施细则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二○一三年六月 QDP14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实施细则文件编号QDP14版本号4生效日期2013-7-1修订号0SSEI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实施细则检验实施细则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文件修订记录序号修订日期修订内容签名备注前言为指导和规范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工作,满足将于2013年7月1日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相关要求。
2013年5月,我院成立了《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实施细则》(4/0版)修订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编制工作。
修订组依据TSG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在反复研读相关法规、标准、咨询业内人员、广泛征求院相关部门和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我院人员条件现状,本着宜于理解、易于实现的原则,严格执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固化工作程序、深化重点项目、细化操作流程。
本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汽车罐车定期检验过程中的目的、适用范围、依据、检验相关要求、检验流程图、检验程序、相关文件填写规定及其他说明。
本实施细则由丁建勋、姚建平、薛小龙起草,徐峥、杨惠谷审核,罗晓明总工程师批准。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汤晓英副院长、薛季爱副总工程师的关心与支持,王海荣、汤健、柳晓民等同志积极参与研讨。
目 录一、目的…………………………………………………………………………………第1页二、适用范围……………………………………………………………………………第1页三、依据…………………………………………………………………………………第1页四、检验相关要求………………………………………………………………………第1页五、检验流程图…………………………………………………………………………第2页六、检验程序……………………………………………………………………………第3页七、原始记录填写规定…………………………………………………………………第8页八、《特种设备(承压类)定期检验工作联络单》填写规定………………………第8页九、检验意见通知书(1)填写规定…………………………………………………第9页十、检验意见通知书(2)填写规定…………………………………………………第9页十一、其他………………………………………………………………………………第9页附录 1 汽车罐车定期检验记录……………………………………………………第10页附录2 特种设备(承压类)定期检验工作联络单………………………………第15页附录3 特种设备(承压类)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1)…………………………第16页附录4 特种设备(承压类)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2)…………………………第17页附录5 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第18页一、目的为了规范汽车罐车定期检验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内容,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ressure Vessel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3年1月16日前言2009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定检规)的任务书,2010年1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修订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定检规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并且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
2010年5月,工作组在合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定检规征求意见稿。
2010年6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2010]31号文征求意见。
2010年10月,工作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在修订过程中,特种设备局还多次.与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定检规修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010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13年1月16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80004)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80005)协调一致;根据5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调整、完善不适应的内容,新增加附件E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明确定期检验的性质、定位及检验周期的含义,按国家质检总局及信息化工作要求,统一检验结论及结论报告内容;理清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监察机构的义务;明确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的义务与分工;在考虑基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基于损伤模式、失效模式制定针对性检验方案的思想,突出检验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为新检验检测技术、评定方法的应用,给出渠道;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理清与常规检验方法的关系;方便企业,服务于企业的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安全技术规范与相应标准协调一致,为在用设备检验标准的制定留出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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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8334-93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汽车罐车的定期检验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和修理。
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罐体发生重大事故或停放时间超过一年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验。
一、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①罐车检验前,罐内液化气必须处理干净,并用氮气或水蒸气置换。
②蒸汽吹扫后的液化石油气罐车,其罐体内残余液化石油气含量小于0.4%。
③罐内气体检测合格后,打开人孔盖,清扫罐内污物,在进罐前要测定罐内氧气含量,应保持氧气含量在18%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罐内清扫的污垢主要是液化石油气中的硫化氢腐蚀罐壁所形成的硫化亚铁,这种物质会与空气中的氧结合,迅速起化学反应并放出热量,当氧气充足时,会发生连续的氧化反应,使热量积聚,造成自燃。
因此,在罐内未经蒸汽吹扫合格之前,严禁用空气进行置换。
罐内清理出的残渣,应立即运至安全地段深埋或烧掉,不得在检验现场堆放。
④卸下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拆卸清洗后以备检验调试。
⑤需全面检验的罐车对外表面进行除锈,罐内焊缝表面及两侧也应进行除锈打磨,直至裸露金属光泽。
⑥为了保证罐内检验、维修人员的安全,罐内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尘口罩,罐外应有专人监护。
⑦罐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V的低压防爆灯。
如需动火,应先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汽车罐车的年度检验1.汽车罐车技术档案资料审查包括出厂技术文件及资料,汽车罐车使用证、准驾证、押运证、准运证;历年来定期检验报告;使用运行记录等。
2.罐体表面漆色、铭牌和标志检验罐车罐体外表面应为银灰色,沿通过罐体中心线的水平面与罐体外表面交线对称涂刷一条150mm的红色色带,罐体两侧中央部位涂刷250mm×250mm的带有“易燃气体”的菱形标志图形。
在罐体两侧后部色带的上方书写红色“液化石油气”字样,字高200mm,字体为仿宋体。
在“液化石油气”字样对应的色带下方书写“罐体下次全面检验日期:××××年××月××日”。
字色为黑色,字高100mm,字体为仿宋体。
3.检查罐体的内外表面注意有无裂纹、腐蚀、划痕、凹坑、泄漏、损伤等缺陷。
在罐车的年度检验中,对罐体的内外表面检查主要是靠肉眼直观检查或辅以低倍放大镜检查,必要时可采用表面无损探伤检查。
对于比较严重的局部凹陷、鼓包等缺陷,通过肉眼观察是不难发现的。
严重的整体变形也可以通过直观检查来发现。
不太严重的局部变形和整体变形要通过量具检查。
对裂纹的检查不能忽视直观检查的作用,有许多严重的表面裂纹都是通过直观检查发现其迹象,再通过无损探伤进一步确认。
裂纹是罐体中最危险的一种缺陷,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罐车罐体的裂纹在它的内外表面的各个部位均有可能发生,但是一般最容易产生裂纹的地方是焊缝与热影响区以及局部应力过高的部位。
焊缝与焊接热影响区常会存在焊接裂纹,这些裂纹可以与焊道垂直也可以与焊道平行,在检查时对每条焊缝的表面,包括熔注金属熔合区和热影响区都应认真进行检查,特别是焊缝表面有缺陷的地方,如咬边、错边、弧坑等处,焊接返修部位尤应注意。
焊缝与焊缝附近也容易产生疲劳裂纹,特别是焊缝的交叉口、角焊缝和焊接表面缺陷处。
焊缝附近常存在较大的残余应力,这也是容易产生应力腐蚀的地方,特别是硫化氢含量较多的液化石油气介质,将会进一步加速应力腐蚀裂纹的产生。
对罐体外壁腐蚀的检验比较简单,因为大气腐蚀一般都是均匀腐蚀或局部腐蚀,这些缺陷用直观检查的方法即可发现。
罐体上涂层若完好无损,而且又没有发现其他可疑迹象,一般不需要清除防腐层来检查腐蚀情况,罐体底部往往由于空气湿度较大或涂层易脱落而加快腐蚀,检查时要多加注意。
罐体内壁腐蚀的检查要比外部复杂,内部腐蚀有各种情况。
对均匀和局部腐蚀,可以通过直观检查发现,对较为严重的腐蚀,要测量被腐蚀部位的剩余壁厚。
对于其他类型的腐蚀(如应力腐蚀等)用直观方法难以发现,若怀疑有这类腐蚀产生,应对罐体内壁进行金相分析和应力测试。
4.对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导静电装置、装卸软管和其他附件进行检查和校验(1)安全阀的校验罐车用安全阀必须为内装全启式,制造质量除按图样规定外,还应符合JB 452《弹簧式安全阀技术条件》。
在使用过程中,每年要进行一次校验,主要有下列调试项目:a.密封压力试验。
在试验设备上逐步升压到安全阀的密封试验压力,检查安全阀阀瓣和阀座几处的密封性能,即有无泄漏现象。
若在达到试验压力之前已经泄漏,可以通过调整弹簧压缩量使密封压力提高。
如达到试验压力时,仍不密封,而弹簧压缩量已经超过允许规定的量,这时就应检查密封面是否损坏,排除故障后再试。
b.整定压力调整。
密封压力调试合格后,继续缓慢升压,若安全阀开启压力在罐体设计压力的1.05~1.1倍之间泄放,说明开启性能合格,若不在此区间泄放,说明开启性能不合格,则需要调整弹簧压力后,重新调试密封压力和开启压力,直至符合规定为止。
c.全启压力调整。
开启压力调试合格后,继续缓慢升压,直到全启。
安全阀的全开压力不得超过罐体设计压力的1.2倍。
d.调整回座压力。
安全阀开启排放后,停止试验气源供应,使阀内压力下降,安全阀自动回座,回座压力应不低于开启压力的0.8倍。
回座应严密关闭,密封不漏。
上述4项压力调试工作,对每个安全阀,要反复试验3次,其压力值要全部达到要求方为合格。
安全阀的泄漏检查与判断,一般是把出口浸入水中观察气泡,有经验的检验人员,可凭听觉加以判断。
合格的安全阀必须由检验人员进行铅封,避免他人任意调动。
(2)紧急切断阀的检验紧急切断阀是罐车上的一种重要安全装置,根据《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它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能;具有良好的抗振性能;具有可靠的使用性能,方便操作;具有足够的使用寿命。
上述基本性能,除在设计制造上予以全面考虑和严格控制外,还必须在检验时严密注意。
a.强度试验。
紧急切断阀必须经耐压试验合格。
受液化石油气作用的部位,其耐压试验压力应不低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5倍,保压时间不少于10min;受油压作用的部位其耐压试验压力应不低于该部位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保压时间不少于10min;试验结果均不得有渗漏和变形。
b.气密试验。
紧急切断阀组装后应做气密试验,试验压力分别为0.1MPa和罐体的设计压力,保压10min并浸在水中观察,不得有漏气现象。
c.动作性试验。
根据规定,紧急切断阀自开始给出关闭指令算起,应在10s内确实闭止。
保证在工作压力下全开放置48h不致引起自然关闭。
(3)液面计的检查目前罐车上常用的液面计主要有滑管式、旋转管式和浮球式,这些液位测量装置一旦损坏或失灵,就很容易造成超装而导致事故发生。
因此,必须进行定期检验调试,保证其灵敏可靠。
首先要检查液面计外壳、刻度盘、表盖玻璃以及传动件、浮筒、滑杆等外表面是否有划伤、凹坑和裂纹等损伤,并将液面计卸下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损坏部件。
组装后进行精度调试。
目前,国内液面计精度等级大多数定为2.5级。
即:(4)压力表和温度计的检验压力表是罐车罐体上的主要安全附件之一。
它的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表盘的刻度极限值应为罐体设计压力的2倍左右,并在对应于介质温度40℃和50℃时饱和蒸气压处涂以红色标记。
压力表至少6个月校验一次,损坏或失灵者应予更换。
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应有铅封和校验合格证。
温度计是罐车上的易损件之一,常因毛细管折断或温包腐蚀穿孔而损坏,且不易修复。
损坏失灵者应予更换,各部位完好无损的应进行校验后,才能使用。
(5)灭火器及其他装置检查根据规定,罐车上两侧至少配置5kg以上的干粉灭火器或4kg以上的1211灭火器。
灭火器应在火灾情况下充分发挥效能,处于良好状态。
消除静电装置要保证罐体管路、阀门和车底盘连接处,都要接地良好,其电阻不超过10mΩ。
另外还要检查球阀、快装接头及装卸软管是否完好无泄漏,装卸软管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气压试验,试验压力为 1.15倍的罐体设计压力,如有泄漏或异常,应予更换。
5.气密试验罐车组装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气密试验压力为罐体的设计压力,在试验压力下用洗衣粉水检查罐体及各连接部位,不允许有泄漏,在确认罐内残余液化石油气含量在0.4%以下时,可以用空气进行试验,否则严禁使用空气。
三、汽车罐车的全面检验汽车罐车全面检验时,除进行年度检验所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外,还必须做下列项目的检查。
1.罐体的表面处理及测厚全面检验时,应将罐体卸下,采用喷砂或人工进行除锈处理,同时进行各项检查,合格后重新喷刷银灰漆及标志。
罐车罐体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受到液化气体和空气、硫化物等其他杂质的腐蚀,厚度将逐渐减薄。
为了确保罐车罐体的使用安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对壁厚进行测量,测厚通常使用超声波测厚仪,每块钢板的测量点不少于3点,同时注意测定液面波动部位、罐体底部易受腐蚀部位、封头转向弧处。
实测壁厚不得小于式(1-8-1式1-8-2)数值的计算。
式中p——设计压力,MPa;Di——筒体或封头的内直径,mm;C——一个检验周期的腐蚀减薄量;[σ]——许用应力,MPa;φ——焊缝系数(罐车罐体焊缝一般为双面对接自动焊,且经100%探伤检查,故取φ=1);Ki——封头形状系数,对标准椭圆封头Ki=1。
壁厚严重减薄者,应作报废处理。
2.焊缝检查在压力容器的爆炸事故中,因焊缝质量问题引起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因此对焊缝检查是罐车全面检验的重点项目之一。
根据规定,罐体对接焊缝内表面和角焊缝处需全面进行表面探伤检查,对有怀疑的对接焊缝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这是因为,在罐车的定期检验中,重点是检查发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线性缺陷或原有缺陷的变化扩展情况,而这些缺陷大部分都是表面缺陷。
因此,全面检验时着重对焊缝做表面探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