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继续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继续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
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人口厅函[2008]165号
【发布部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8.08.18
【实施日期】2008.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继续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通知
(人口厅函[2008]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按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国统制[2006]4号)已向国家统计局办理了继续使用手续,并将报表的法定标识部分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国统制[2008]78号)自2008年8月5日开始生效。请各省遵照执行。
附件:《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
年度人口与出生情况
表号:国人口统 1 表制表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78号有效期:2011年8月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