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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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归口管理单位:

申报日期: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五年制

填写说明

一、填写申报书以前,请先查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本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封面中的项目类别为:软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交通信息化、高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推广、标准规范和重点工程科技项目。

三、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主要指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省管交通运输企业等有关单位。

四、申报者须登录江西交通信息网(),由“江西交通科技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进入,进行网上填报申报书;完成后,必须发送电子文档,并采用标准A4纸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厅科技教育处。

五、申报项目的负责人每年申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六、申报书各填写内容,要求达到可行性论证和技术方案深度,可附必要文件资料。

七、申报单位须在本年度申报规定的日期内完成,逾期申报的项目纳入下年度科技项目管理。

八、表格里的文字要求按默认的格式填写,若加小标题,请在默认格式上加粗。

九、本申报书样式可在江西交通信息网()下载。

十、通讯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275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邮政编码:330003,E-mail:***************.cn。

一、基本信息

二、立项背景和依据

五、单位信息

实用文档六、研究人员

文案大全

七、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填表说明:

1、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列项目经费来源和支出的预算数;在项目结题验收时,项目经

费来源和支出的预算和决算数均需埴列。

2、“其他”一栏是在与上几栏内容均不相同时具体填写。

3、直接费用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厅拨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实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实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审查、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时,应当事先报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同意。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印刷费、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数据购买和调查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10)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4、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总额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和控制,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0 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 万元至10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1)管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2)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研究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有财政拨款补助的单位安排的绩效支出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八、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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