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成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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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工成本管理,合理地计划、使用、控制人工成本,发挥人力资本的最大潜能,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包括本部及各钢铁子公司),其他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人工成本构成
第三条人工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因使用劳动力而支付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总和。
第四条按我国劳动部颁发的(1997)261号文件规定,人工成本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支出。其中,职工工资总额是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本办法中人工成本的组成明细项目,详见附件四。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人工成本管理,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特拟订机构职责如下:
人力资源处:
1、人力资源部门是人工成本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人工成本预算、审核,并监督执行人工成本管
理办法,对人工成本优化负全面责任;
3、负责薪资总额、激励计划等费用的合理管控;
4、根据地方法律规定确定社会统筹保险缴纳方案;
5、根据公司需求以预算为基础,合理管控培训、招聘费用;
6、按周期(月度、季度、年度)对公司人工成本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检讨;
7、依据制度,跟踪、评估各一级单位人工成本预算执行情况;
8、各子公司每月14日前上报人工成本统计报表(附件五)、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上报季度人工成本评估报告(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财务部门:
1、按规定支付人工成本各项目费用;
2、根据公司规定对人工成本费用对应会计科目列支,详见附件四《人工成本各项目列支会计科目》;
3、根据人工成本管理的有关项目建立公司统计台帐,每月对公司人工成本支付情况进行统计和反馈,同时每月10日前为人力资源处按管理口径提供相关数据,包括附件四人工成本各项目数据及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成本等数据。
企划处:
1、制定人工成本预算执行的方针目标;
2、按质询会材料,每月10日前为人力资源处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包括粗钢产量、工业增加值等。
行政管理处:
1、按实际支出项目,编制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明细项目的年度预算;
2、按月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每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生产部门:(含职能处和生产厂)
1、制订劳动保护费用等人工成本管控项目使用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2、编制劳动保护费预算的明细项目并按预算管控,按月度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每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3、管控本部门的人工成本总额,对本部门的人均人工成本及单位产品人工成本进行统计、分析。
第四章人工成本统计及管理
第七条人工成本的统计范围:包括唐山建龙唐山生产区和承德生产区、黑龙江建龙、抚顺新钢铁等钢铁子公司。
第八条各子公司人力资源处需统计人工成本所有项目的支出数据,并与财务部门结合项目归集的会计科目。
第九条各子公司发放到个人的各类奖金和津补贴等,均需本公司人力资源高层主管审核,财务部门方可发放。
第十条人工成本统计报表(详见附件五《人工成本统计报表》):共5张表单,均为月报,每月对应上月当期发生额。报表须以公文形式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处。
1.人工成本各项目数据需对明细进行统计,与财务对应科目数据
对比后统计填写;
2.“在建工程”人员的相关人工费用进入工程费用统计,“在建
工程”人员划分按照专职工程项目部人员归入“在建工程”费
用,兼职工程人员归入正常生产经营人员口径统计;
3.“平均人数”按照含劳务工和不含劳务工两种口径进行统计;
4.“社会保险费”若未按期缴纳时按计提数统计,计提金额以人
力资源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其他项目均按实际支出数统计;
5.《人工成本评估表》的基础数据“销售收入、粗钢产量、利润
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成本”每月按内部管理口径数据填写
(每月质询会材料数据);
6.“工业增加值”按各子公司对外统计申报口径填写;
7.“激励计划”纳入人工成本总额统计,但不纳入人工成本指标
计算;
8.《主要工序人工成本统计表》中相关数据,每月由各子公司财
务处成本室提供本公司人力资源处。
第五章人工成本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1、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
2、按年度进行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纳入方针管理;
3、在综合考虑投入前提下,预算利润增长必须高于费用增长,利润
增长幅度必须高于人工成本总额增长幅度;
4、考虑人工成本占利润合适比例,保证具有竞争力人均创利水平。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依据:《薪酬规划方案》、《员工激励计划》、人力资源规划(含人力平衡计划、培训计划、招聘计划等)、相关福利规定等。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方法:采用上下结合的办法。
自上而下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自下而上层层填报,逐级审核、汇总。以各子公司为主体,根据人工成本主要评估指标计划,各子公司对其预算负责,控股公司专业部门对预算提出专业评价建议。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人工成本项目结构比例:
1、薪资总额,包括固定工资(薪幅工资)、绩效奖金、津补贴、
单项奖金、公司代缴个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其中,单项奖金总额不得超过固定工资总额的5%;
2、社会保险费,指国家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项目,包括“四险一
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按管理所属地区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根据企业承担数预算;
3、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的社会统筹医疗保险费以及按照国家规
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如:安家费、节日费、探亲路费、体检费、独生子女费、丧葬抚恤费、意外等商业保险费、其他医疗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集体福利设施费、交通补贴、就餐补贴、防暑降温等保健食品、取暖费、住房补贴、员工宿舍等;按实际支出明细项目预算,不超过薪资总额的14%;
4、劳动保护费,包括公司购买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等。按实际
支出项目预算;
5、工会经费,包括困难补助、工会活动、工会年度表彰等,按实
际支出项目预算,不超过按薪资总额的2%;
6、培训费,根据培训计划,不超过薪资总额的2.5%编制;
7、招聘费,根据招聘计划及招聘管理办法编制;
8、外协费,包括劳务外协、后勤外协费用;
9、其他,包括激励计划、销售大包干、车改补贴等,激励计划按
预算年度实际需支付数预算。
第十五条预算编制检讨
发挥预算指导、约束作用,各子公司必须根据审批后的预算开展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每季、年度各子公司根据预算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检讨,形成人工成本评估报告(包括与上年同期比较、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