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妇幼保健院管理体制

一、妇幼保健院按行政区、功能和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妇幼保健院指县(区、市)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指市(地)级妇幼保健院及京津沪县(区)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妇幼保健院。

二、妇幼保健院应本着精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按照院、科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内部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

院长一般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妇幼保健院内设保健部和临床部。保健部和临床部均设有相应门诊。

三、妇幼保健院的基本建设、业务经费、装备经费等应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实行预算包干、全额补助。临床部分实行差额补助。

2.妇幼保健经费要专款专用,保证保健工作的必需经费。

四、各级妇幼保健院的级别与同级医院、卫生防疫机构相等。

五、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任务、技术力量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不同,按以下一、二类编制标准确定人员编制,保健部人员编制:

1.省级妇幼保健院:一类,121~160人。二类,80~120人。

2.市、地级妇幼保健院:一类,61~90人。二类,40~60人。

3.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一类,41~70人。二类,20~40人。

妇幼保健院内,临床部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增加编制。

妇幼保健院组织设置规定

一、三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

(2)床位不少于150张;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4)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7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2.人员结构

(1)专业技术人员在6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5增加编制;

(2)必须配备经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临床卫技人员中医师与护士比为1∶2。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①一级科室:

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急诊科;

②二级专业分科:

婚姻保健、围产保健、优生咨询、女职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妇女心理卫生、妇女营养、乳腺保健、产前诊断、产后康复、医学美容、计划生育、集体儿童保健、儿童生长

发育、儿童口腔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心理卫生、儿童营养、培

训指导科、妇科内分泌、生理产科、高危产科、MICU、新生儿科、NICU、中医儿妇等专业。

(2)医技科室及其他:

药剂科、器械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功能检查科、遗传实验室、病理科、手术室、麻

醉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图书馆等。

二、二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2)床位不少于100张;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 6.5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人员结构

(1)专业技术人员在4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4增加编制;

(2)配备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80%。

①其中副主任医师以上不少于8人。

②临床卫技人员中医师与护士比为1∶2。

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之比为1∶3∶5∶7,护师以上者占护理人员

总数的比率不少于20%。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①一级科室:

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②二级专业分科:

婚姻保健、围产保健、优生咨询、女职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妇女心理卫生、妇女营养、乳腺保健、产前诊断、产后康复、医学美容、计划生育、集体儿童保健、儿童生长

发育、儿童口腔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儿童康复、培训指导科、生理产科、高危

产科、新生儿科、中医儿妇等专业。

(2)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

药剂科、器械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功能检查科、遗传实验室、病理科、手术室、麻

醉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

三、一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住院床位数不少于30张;

(2)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

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1)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2)卫生技术人员应占全院职工的80%以上。

(3)卫生技术人员中从事群体保健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0%。

(4)有两名以上副主任医师。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婚姻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

产科、儿科。

(2)医技科室:

检验科、药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

天性、遗传性疾病。

三、推广新法接生,施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

产科工作质量,防治妊娠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四、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

高治愈率。

五、做好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组织实施女职工劳动保健。

六、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增强儿童体质,降低新生儿、婴儿死亡率。

1.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

治愈率。

2.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3.推广科学育儿,提高母乳喂养率,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七、推广以避孕为主的计划生育综合节育措施。

1.对育龄夫妇指导和实施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

2.提高节育手术质量,杜绝事故,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确保受手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八、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有关妇女儿童健康、计划生育节育技术和优生工

作的各项科学研究。

九、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

高人民的妇幼卫生知识水平。

十、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节育技术的信息工作,做好资料统计和分析研究。

省级妇幼保健院工作职责

一、全面掌握全省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主要的健康问题、常见疾病和妇女儿童群体的多

发性疾病、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主要致死原因,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出生人口质量及影响妇女儿童群体健康的主要生物、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省的妇幼保健规划和支持性规划。

二、负责全省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培训、科研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具体业务工作的技术指导并负责对市地级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质量进行监测和审评,定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

三、掌握全省妇幼卫生专业队伍数量、知识和技术水平,根据妇幼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