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条件有哪些?构成实体法上的当事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一方,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当事人必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三、当事人受法院裁判的拘束。
【为您推荐】船山区律师江安县律师南江县律师罗湖区律师平江县律师成华区律师南湖区律师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有了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话,一般情况下进行民事诉讼是个不错的选择。
民事诉讼的主体一般是申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成为▲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条件有哪些呢?小编将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确立诉讼主体的一般原则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论活动,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在审判实践中,实际存在两种性质的当事人:一种是程序法上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实体法上的当事人。
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原告和被告。
因为这时的当事人是否在事实上真的存在利害关系还是个未知数,真正的利害关系只有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称为程序法上的诉讼主体。
实体法上的当事人,是指经过案件的审理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当事人,这些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称为实体法上的诉讼主体。
审判实践中,由于认识上的差异,这两种当事人经常交织在一起,给法院正确审理案件带来了麻烦和困难,因此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正确确定诉讼主体就成为首要的任务。
▲(1)两种诉讼主体的构成要件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没有结束前的当事人,构成这种当事人有以下要件:一、被告是原告认定的案件当事人。
一个案件的成立,必须有原告和被告。
原告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有自己主观上认定的被告。
如果案件的原告不认定自己起诉的被告是侵害自己利益的当事人,他就不会对其进行起诉。
二、由于在案件审理之前不能确定真正的当事人,因此凡在诉讼内明确表示为原告和被告的人,不论是不是民事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主体,以及对诉讼权标的有无诉讼实施权,都是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一、名词解释1.诉讼能力:也称诉讼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实现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
2.法院主管:对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职权的划分。
3.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
4.管辖权异议: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
5.简易程序: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6.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根据厉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有关财产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的制度。
7.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的送达方式。
8.第二审程序: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9.诉讼终结: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本案诉讼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受诉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
10.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不论全部或部分,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出诉讼请求而参加诉讼的人。
11.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由特定法院管辖。
12.强制措施:指法院在民事诉讼(包括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为保证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各种强制性手段。
13.反诉:指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14.辩论原则: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
15.管辖恒定:指原告起诉时,若受诉法院依民诉法规定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则此后不论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中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影响受诉法院对本案所享有的管辖权。
16.法定诉讼代理人:指根据法律规定而取得代理权,代理无诉讼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
如果法院以甲公司起诉证据不足为 由裁定不予受理,其做法是错误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 的规定以及《证据规定》第1条的规 定,原告起诉时应提供符合起诉条 件的相应的证据,也就是说,原告 起诉需要有起诉证据,但法律对起 诉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足的状态, 证据充足是对当事人胜诉的要求。
4.起诉证据与胜诉证据的区别 起诉证据即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 应提供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证据;
“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过错, 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不同 意男方提起的离婚请求,法院依然可以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依法作出准予 离婚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 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女方 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 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 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2.不予受理的情形
《民诉法》第124条 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A.
B.
C.
D.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 的有哪些( BD ) 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 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 又起诉的 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 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6条: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 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 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 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 院不予受理。 答案:B
不属于一事不再理的两种情况
民事起诉状写作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精选2篇
民事起诉状写作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而提交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法院文书样式(试行)》,民事起诉状的格式没有太多争议,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二、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三、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全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时间以及附项内容。
但在实际的写作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总是被写作者忽略,甚至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在此列举其中较突出的共性问题作一简要分析,以供写作者参考。
一、起诉状和起诉书的区别。
宁致远教授在《法律文书教程》一书中谈到法律文书的特点时说,根据法律文书的时效性和利害关系的直接性的特点,要求语言文字必须做到单一解释,否则有可能直接损害国家、集体或当事人个人的直接利益,严重影响文书所产生的法律实效。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对直接受理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代表国家对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起诉书的制作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国家公诉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依据,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标志着公诉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其写作主体和格式都有特殊的规定,标题应分两行书写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在标题的右下方写上编号,与起诉状的格式有着很大的差别,一字之差,性质迥异,因此在拟写诉状的标题时,切不可麻痹大意,弄错了案件的性质。
二、原告的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而不是间接利害关系,因此哪怕当事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也无资格越俎代庖充当原告,而只能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正是基于此,在对原告身份情况的说明中,除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外,年龄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填写项目,据此可以直接判断其有无诉讼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是否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在写作民事起诉状时,如果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一定要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理顺当事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民事诉讼法必背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必背知识点一、起诉阶段1. 起诉条件:起诉人享有诉权,被告享有诉讼能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2. 起诉方式: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但口头起诉需立即书面确认。
3. 起诉状的内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
二、受理阶段1. 受理条件:符合法定告诉条件且不违反法定排除告诉条件。
2. 受理程序:立案、登记、案由确认、收取案件材料。
3. 受理范围和管辖衔接:专属管辖权、特别管辖权、普通管辖权。
三、审判阶段1. 庭前准备:组成合议庭、出庭质证、调解磋商、裁判员回避、合议庭回避。
2. 开庭审理:传唤、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宣判。
3. 举证责任:原告举证主动性和相对责任、被告举证责任、证据保全。
四、判决阶段1. 判决形式:判决文书形式,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
2. 判决内容:诉讼请求的成败、事实认定、适用法律、裁判结果、诉讼费用。
3. 判决生效: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与判决确立时间。
五、执行阶段1. 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执行裁定、执行回转、执行程序、产生效力。
2. 申请执行程序:书面申请、审查合格、执行通知、强制执行书、执行结果。
六、上诉阶段1. 上诉范围: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告的裁定一般不能上诉。
2. 上诉条件:正当上诉理由、上诉请求、上诉期限、上诉范围。
3. 上诉程序:收到上诉状、上诉费用、法院组织调解、提交上诉材料。
七、终局阶段1. 确定判决案件: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判决。
2. 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生效、判决確定。
3. 诉讼费用:负担原则、减轻原则、实际情况。
八、其他重要知识点1. 举证能力:举证能力主体、举证能力对象、举证能力限制。
2. 证据的形式: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3. 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调解员的资格、调解的开展、调解协议的效力。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的必背知识点,相信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学习,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民事诉讼法,提高自己的诉讼技能。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第3章第3节 起诉条件与立案登记制
民事诉讼法第三章 诉权与法院受案范围第一节 外嫁女的司法悲剧第二节 诉权的概念与诉的类型第三节 起诉条件与立案登记制第四节 法院受案范围的裁判规则第三节 起诉条件与立案登记制《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n在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并不能判断原告是不是与本案有直接联系。
n破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被宣告失踪人员的财产代管人等法定诉讼担当的场合,原告与案件的诉讼标的并没有直接利害联系。
对于“明确的被告”n就自然人被告,实践中法院一般是要求原告提供的自然人的户籍信息。
事实上,被告的身份信息是需要在诉讼过程中查明的。
n《民诉法解释》209条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n只要能够特定被告人,即使不知道被告人的户籍信息,也是可以立案的。
n然而在司法实务中,法院几乎都要求原告在立案时就必须提供被告的准确户籍信息。
n一般情况下,法院在立案之前会给原告开具调查的函件,由原告或者其代理律师持函件到公安机关调取。
调取到被告户籍信息之后,原告再修改或者完善诉状进行立案。
n在有的地方,律师直接持律师证以及律所的公函,就可以调取。
n有的地方的法院已经在立案庭开通户籍信息查询功能,法院在立案时就可以直接查询。
n很多纠纷当事人会通过报警的方式来固定相关的纠纷事实和当事人的信息,警察出警之后都会核实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日后诉讼时可以通过调取警察出警记录的方式获得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对于“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n诉讼请求即当事人所追求的特定的实体法效果。
基于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三种类型,当事人须提出不同的诉讼请求。
各种诉讼起诉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清单
各种诉讼起诉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清单!有鉴于当事人起诉或申请再审或申诉不知道如何提交材料,特别为你准备了三大诉讼法起诉及申诉再审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以方便广大朋友学习、周知!一、民事诉讼起诉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民事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起诉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1、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6)起诉人签名、日期。
(7)起诉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
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行政诉讼起诉条件: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起诉受理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1、行政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
民事诉讼起诉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民事诉讼起诉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带上欠条、你的身份证件,被告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越详细越好,凭上述材料写好诉状即可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
去你同事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法院均可提起诉讼。
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遇到不能协商解决的矛盾时,当事人一般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告向法院申请立案,应提交与案件有关的材料,那▲民事诉讼起诉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小编将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1、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起诉流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怎么民事起诉流程
怎么民事起诉流程民事起诉流程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因民事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系列程序。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比如合同纠纷、债务纠纷、侵权纠纷等等。
当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就需要通过民事起诉来解决问题。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民事起诉的具体流程。
首先,当你遇到民事纠纷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你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提起诉讼之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合同、协议、证据、证人证言等。
这些材料将在后续诉讼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接着,你需要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
一般来说,选择法院的原则是与纠纷的性质和涉及的金额有关。
如果是小额纠纷,可以选择基层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是较为复杂的纠纷,可以选择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进行起诉。
然后,你需要准备好起诉状。
起诉状是起诉的书面表达,需要详细陈述纠纷的事实、理由、请求和证据。
起诉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并且需要加盖个人或者单位的印章。
接着,你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进行立案。
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你需要缴纳一定的案件受理费用。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将依法审查起诉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受理你的案件并进行立案。
在案件立案后,法院将组织调解。
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组织调解,希望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如果调解未果,法院将进行庭前准备。
在庭前准备阶段,法院将组织当事人对案件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准备工作,为后续的庭审做好准备。
最后,法院将进行庭审并作出判决。
在庭审中,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安排到庭参加,并根据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
最终,法院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解决纠纷。
总的来说,民事起诉流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需要配合法院的工作。
希望大家在遇到民事纠纷时能够理性对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法基本常识
诉讼法基本常识第一节基本知识第二节民事案件的管辖第三节民事诉讼基本程序第一节基本知识一、起诉须知二、应诉须知三、民事反诉四、民事上诉一、起诉须知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告,凡是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既可以成为原告,也可以成为被告。
但要成为一个具体案件的原告,还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认为侵犯了自己权益或与自己发生争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明确,不能泛泛而指。
如果没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请求就无人承认,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必须具体,即原告通过诉讼要求达到什么具体目的。
如果原告不提具体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也无从进行审理和裁判。
所谓事实,是指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以及被告侵权的事实或与原告发生争议的事实。
同时还包括证明案件事实存在的证据事实。
所谓理由,就是原告为什么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主要依据。
如果原告提不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就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就有可能导致败诉。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的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民事起诉状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民诉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民诉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的前提条件是:A. 有明确的被告B.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C. 有合法的诉讼理由D. 所有上述选项2. 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A. 当事人提起诉讼B. 当事人向对方发出催告C. 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D. 当事人进行和解3.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公正原则B. 合法原则C. 效率原则D. 保密原则4.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以下哪项不是律师代理的职责?A. 代表当事人出庭B. 代表当事人陈述事实和理由C. 代表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D. 代表当事人进行调解5.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提起上诉?A. 5日B. 10日C. 15日D. 30日6. 民事诉讼中,以下哪项不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A. 书证B. 物证C. 证人证言D. 非法取得的证据7. 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哪项不是可以提起再审的情形?A.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B.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C. 原判决程序违法D. 当事人对原判决表示满意8.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下哪项不是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A. 财产保全B. 行为保全C. 证据保全D. 人身保全9.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的判决书,必须是:A. 已经生效的判决书B. 正在上诉中的判决书C. 尚未送达的判决书D. 被撤销的判决书10. 民事诉讼中,以下哪项不是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A. 罚款B. 拘留C. 查封、扣押财产D. 强制和解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情形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A. 当事人提起诉讼B. 当事人向对方发出催告C. 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D. 当事人进行和解12. 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行为可以构成诉讼欺诈?A. 提供虚假证据B. 伪造证据C. 隐瞒事实真相D. 故意不提供证据13. 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再审?A. 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B. 发现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C. 发现原判决程序违法D. 发现原判决存在严重不公14. 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A. 书证B. 物证C. 证人证言D. 非法取得的证据15. 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行为可以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A. 故意不提供证据B. 伪造、毁灭证据C. 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D. 妨碍人民法院执行职务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诉讼代理人。
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指南
遇到消费维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指南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
三、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
四、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1、委托代理人;2、收集、提供证据;3、申请回避;4、放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5、进行辩论;6、提起反诉;7、请求调解;8、自行和解;9、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10、提起上诉;11、申请执行。
五、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l、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秩序;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5、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六、怎样提交证据?1、原告起诉时应提供有效的证据。
证据有以下七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向法院所作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1)、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条件有哪些
Hot summer, but still can't warm my hear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条件有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条件有哪些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
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非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
该内容是《简易程序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在简易程序的适用方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国家开放大学22春“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1
国家开放大学22春“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一.综合考核(共50题)1.下列哪些是起诉的条件()。
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B.有明确的被告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D.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ABCD2.对于诉前保全,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A.对B.错参考答案:A3.根据诉的请求的性质和内容不同,下列哪项不是诉的分类()。
A.确认之诉B.给付之诉C.侵权之诉D.形成之诉参考答案:C4.下列案件属于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的是()。
A.婚姻家庭纠纷和继续纠纷B.劳务合同纠纷C.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案件D.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下列哪些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B.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C.确认或变更收养、扶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D.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参考答案:ABCD6.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报送的上诉案件的上诉状、答辩状、全部案卷和证据后,在开庭审理之前,应当组成合议庭,并且查阅案卷,询问当事人、证人,进行案情的调查。
()A.对B.错参考答案:A7.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A.对B.错参考答案:A8.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A.对B.错参考答案:A9.执行和解(名词解释)参考答案: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就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
公证法 第四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证法第四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
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主旨:本条是对以民事诉讼解决对公证书内容争议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本条规定的“当事人”是指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条需要说明的问题是,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哪些争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什么样的解决争议的程序。
一、在什么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公证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争议,此时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公证机构不能办理公证。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其争议也可能提起民事诉讼,但不是本条所说的情况。
在进行了公证之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公证书。
撤销公证书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能提起民事诉讼,将其争议提交法院裁决,这也不是本条所适用的情况。
本条讲的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已生效的公证书发生争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也就是说,在进行了公证、拿到公证书之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公证的事项发生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此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能向公证机构提出撤销但公证机构拒绝,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其争议。
这是本条规定的情形。
2.对公证书公证的事项发生争议,在性质上必须是民事争议,才能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争议是非民事性质的争议比如说是行政性争议,则不能提起民事诉讼,而应当到有关行政部门解决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予以解决。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公证的事项发生争议的情况很复杂,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事项所涉及的实体权利义务有争议,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不是实体性的权利义务争议,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比如,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公证的程序有异议,可以请求公证机构予以改正,或者可以请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为您推荐】临安市律师长安镇律师翁牛特旗律师清苑县律师邱县律师路南区律师江东区律师在我们进行解决纠纷的时候,如果是协商不成功,是可以考虑诉讼的方式的,但是,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那么,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呢?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都包括些什么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其他注意事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状。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法院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民事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是法院在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那么民事起诉需要什么条件呢?接下来就跟店铺⼩编⼀起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吧。
民事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百⼀⼗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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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准备材料有哪些?
When you decide to stick to one thing, the whole world will make way for you.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民事诉讼准备材料有哪些?导读:民事诉讼准备材料有:起诉状、有关证据、有关原告及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律师委托证明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来提出起诉处理,并由法院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一、民事诉讼准备材料有哪些?提起民事诉讼要提交的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包括下列证据:(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ls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ls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ls证复印件。
二、《民事诉讼法》对于诉讼的处理情况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简述民事起诉状的概念和功能
简述民事起诉状的概念和功能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诉讼中起诉人在法院提起诉讼时向被告和法院递交的一种书面文件。
它是起诉人表达诉讼要求和诉讼理由的主要方式之一。
民事起诉状的功能有以下几点:
1. 公示诉讼请求:民事起诉状是起诉人向被告和法院公示诉讼请求的一种方式。
起诉人通过起诉状明确表达自己的要求,包括请求判决、赔偿、返还财物等。
2. 说明案件事实:民事起诉状需要起诉人详细叙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诉讼请求的依据、证据等。
这样可以帮助法院更好地理解案情,做出公正的判决。
3. 确定诉讼标的和管辖权:民事起诉状中需要明确诉讼标的和管辖权,以便法院判断是否有管辖权和确定案件的范围。
4. 起诉成立的必要条件:民事起诉状是起诉人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之一。
如果没有递交起诉状,法院不会正式受理该案件,因此起诉状的递交对于诉讼程序和结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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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有多重对权利的救济方式。
而去法院提起诉讼是为人们所熟知的一种,是现实生活经常使用的一种方式。
那么是任何人、任何事、任何时间提起诉讼吗?以下我们就对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进行相关了解。
一、诉讼主体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起诉状书写条件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状。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民事诉讼法院的受理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四、法院受理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对提起诉讼的人、提起诉讼所需要的相关文件以及可以提起诉讼的时间都是有要求的。
要是自己的权利受到法院的救济就必须符合上述的要求才能提起诉讼。
对提起诉讼进行相关对顶能够规范诉讼行为,保证诉讼的正常有效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