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量及煤质考核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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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东方煤业有限公司华盖山煤矿
产量及煤质考核激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调动生产一线作业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原煤产量及煤质管理,圆满完成公司2016年11月份原煤产量1.2万吨、12月份原煤产量1.3万吨,力争达到1.5万吨的生产任务组织目标,特制定本考核激励办法。
一、考核必备条件
安全方面不发生重伤以上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否则取消奖励资格,若没有完成产量或煤质控制指标,则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二、考核起止时间
自2016年11月10日早班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中班截止。
三、考核办法
(一)生产单位原煤产量考核办法
1、原煤产量目标分解
采煤班组产量任务分解明细表单位:吨
2、生产班组目标考核激励办法
按照奖勤罚懒、重奖重罚的原则,对班组生产情况考核如下:当班原煤产量<230吨,处罚当班300元;
当班原煤产量≥230吨,< 260吨,奖励当班300元;
当班原煤产量≥260吨,< 290吨,奖励当班600元;
当班原煤产量≥290吨,奖励当班900元;
班组考核奖励及罚款按照《华盖山煤矿采煤队工分制工资分配办法》规定的工分按比例分配,每天结算、月底公示,奖励从生产单位结算款列支。
陈进平、朱本清、向家林根据当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完成产量目标,扣个人工资10%作为罚款,完成产量目标按个人工资20%进行奖励。
3、其它
因计划经营部组织不力,导致空岗、漏岗风选设备无法运转影响井下生产,处罚计划经营部值班管理人员200元/次,按影响时间对计划经营部处罚200元/小时。
(二)公司领导及部室考核办法
1、责任划分
郭修建、姜瑞龙负责联系采煤一班(朱云海),安全管理部、机电部负责协助领导及班组开展工作;胡蛟、李大勇负责联系采煤二班(付家云),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负责协助领导及班组开展工作。
2、绩效考核办法
安全管理部与采煤一班(朱云海)当月产量挂钩,生产技术部与采煤二班(付家云)当月产量挂钩,郭修建、姜瑞龙、胡蛟、李大勇及机电部与月度产量挂钩,考核方法如下:
(绩效考核得分×70%)+(产量完成比例×30)=当月绩效得分
(三)含矸率考核办法
根据《2016年华盖山煤矿内部市场化管理生产成本考核协议》约定,由公司负责对当班煤质进行随机抽捡,并根据实测含矸率按照如下标准对生产单位进行处罚:
当班含矸率处罚标准
1≤15%扣减当班相应比例产量
2>15%、≤20%除扣减当班相应比例产量外,罚款1200元
3>20%、≤30%除扣减当班相应比例产量外,罚款1500元
4>30%、≤50%除扣减当班相应比例产量外,罚款3000元
5>50%不予计算当班产量
(四)计量标准
1、调度室值班人员于每天17:20、1:20读取电子皮带秤累计数,计算相应时段读数差额即为当班原煤产量。
2、由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对当班煤质进行随机抽捡、生产单位监督,实测含矸率作为当班考核指标。
3、调度室及测矸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抽检和记录,并不得随意对电子皮带秤进行清零操作,否则将按照500元/人·次进行处罚。
(五)奖罚确认
1、各班组达到相应处罚标准的,由当班调度员、班组长签字确认,并送交生产技术部,在结算月度生产费用时一并扣除。
2、各班组达到相应奖励标准的,由班组长携带当班调度员、班组长签字确认的原煤产量单据,经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常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到公司财务部领取奖金。
3、奖励资金由公司先行垫付,结算月度生产费用时据实扣除。
玉溪市东方煤业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