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管理考核办法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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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管理办法

应对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进一步增强我矿全员质量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煤质是饭碗工程”的理念,实现提质增效,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效果最优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责任划分

第一条管理机构

矿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经营及生产口副职任副组长,相关副总和职能科室科(区)长为成员。

下设煤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质站。

第二条管理责任

1、矿长对全矿煤炭产品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生产副矿长对全矿毛煤和商品煤质量负领导责任。采煤副矿长、开掘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对本战线区域的毛煤质量管理负领导责任。经营副矿长对煤质措施的制定,商品煤加工洗选过程负责,对煤质管理的奖罚负责审核。

2、煤质站是煤质管理第一责任部门。每月开接替会时,由煤质站结合各采面实际情况提出煤质建议计划,由相关科室及区队讨论,核定各采面煤质考核指标,经生产副矿长审核批准后,下达到各采煤队并执行考核。

3、煤质站负责矿井的年、月煤质计划编制;负责各节点质量监测,随时掌握煤质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煤质参数;负责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煤质措施审批;负责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时,组织有关单位到现场调查研究,督促各采、掘单位制订相应的煤质措施,并监督措施落实;负责煤炭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监督;负责按用户需求指导配装。

4、总办室对采区设计和采面布置负责,在新采区设计和采掘工作面接替时,要考虑合理的排矸系统(矸石窖)及配采措施,保证煤炭质量稳步提高。

5、地测队在采区、工作面设计前要向总办室、煤质站提供详细的地质资料。

室及有关施工单位提供地质资料。

6、开拓区在开掘计划的安排上,要从技术管理方面考虑保证煤质的措施,改进开掘工艺和支护形式,为分掘分运创造条件。

7、采煤区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要把煤质管理放在重要位置上,对采煤队要加强技术指导。采面出现地质构造时,从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上采取积极的提质措施。

8、调度室严格按煤质管理措施指挥。调度室要明确一位副主任,协调煤质管理,在生产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摆正两者关系,在调度的各个环节中,严把煤质关。

9、运销站对商品煤装车负责。要严格验车、有杂物必须清出,装车时,装进去的杂物或大块矸石要及时派人检出,否则煤质站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装车(影响装车时间,由运销站承担)。要按不同用户的需求装车,返装、配装时要服从煤质站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听指挥出了事故,由运销站承担)。

10、机电六队严格执行煤质站指令,按要求及时调整筛选设备的孔径,搞好各品种煤的分储、配储、入仓及落地。

11、动力洗煤厂对洗选产品质量、数量负责,要根据煤质变化情况随时调整洗选工艺,确保洗选产品的合格。

12、机电三队、机电四队、机电五队要严格执行调度室指令,搞好各品种煤的分运和配运,严格控制各转载点的洒水量,做到煤不扬尘,水不入仓。

第二章煤质管理奖罚考核规定

第三条采煤工作面毛煤指标考核

1、煤质站对采煤工作面逐月编制毛煤灰分和毛煤发热量考核计划,随当月作业计划下达各采面毛煤质量计划指标。

戊组煤工作面,考核毛煤发热量;己组煤工作面,考核毛煤灰分。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按毛煤实际发热量和灰分考核后对工资奖罚。当月完成毛煤质量计划,对单位不奖不罚。

戊组煤采煤工作面,毛煤发热量比计划上升或下降时,与挂钩系数相应奖励或

扣吨煤工资。

计算方法:奖(罚)金额=实际产量×吨煤挂钩系数

毛煤发热量与吨煤工资系数对照表

己组煤采煤工作面,毛煤灰分比计划上升或下降时,与挂钩系数相应奖励或扣吨煤工资。

计算方法:奖(罚)金额=实际产量×吨煤挂钩系数

第四条掘进工作面毛煤指标考核

1、煤质站每月对各掘进工作面下达煤质计划,各掘进工作面(包括半煤巷、煤巷)考核灰分计划指标,考核结果与当月延米工资挂钩,当月完成灰分计划指标,对单位不奖不罚。

灰分计划指标完成上升或下降时,与按当月延米工资挂钩系数奖罚。

2、全岩掘进头不按煤质计划指标考核,直接采取分出分运措施(渣走矿车),没有按措施执行或执行效果差等,按当月延米工资的3%奖罚。

第五条井下及地面煤质现场考核规定

1、采煤工作面

1、各采煤工作面作业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煤质管理措施,当月完不成矿下达的煤质计划,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

2、各采煤工作面,严禁破顶、底矸,破顶、底矸长度5m以上,厚度超过0.5米以上,要求打眼放震动炮,且不执行煤质管理措施的,每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以此累计计算。对跟班干部、班长、割煤机司机各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3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

3、各采煤工作面严禁丢顶、底煤及浮煤,超过0.2米,每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以此累计计算。对跟班干部、班长、割煤机司机、验收员各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3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

4、各采煤工作面因顶板管理不到位、造成采面冒顶、掉矸,长度5m以上,厚度0.5m以上,影响煤质。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3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

5、各采煤工作面因移架不及时、支架接顶不严密造成架前连续漏矸或冒顶,把矸石攉入架间,严禁煤和矸石混运,影响煤质。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3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

6、各采煤工作面遇到断层等地质构造应向煤质站汇报,对煤质影响较大时,制定专项煤质措施并报煤质站备案,未制定措施、有措施未落实到位,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3000元,队长、书记、主管技术副队长各罚款500元。

7、各采煤工作面严禁跑、冒、滴、漏出水煤,设备停机、未及时停冷却水,造成出水煤,影响煤质,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3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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