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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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1范围
为规范xx基建项目各工程现场施工秩序,实现对工程现场进行统一指挥,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基建项目各工程现场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2009年12 月1日实施。
2.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2.3 《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2.4 《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2.5 各标段及监理合同
3现场指挥与调度
3.1 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与指挥。
3.2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现场实施监督与管理。
3.3 建设单位定期组织召开各主要参建单位(含监理、设计、施工、制造厂、调试)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主要负责人不得缺席),通报重要情况,研究关键问题,布置重大决策。
3.4 监理单位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建设单位、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含设计、施工、制造厂、
调试驻现场负责人)参加的施工调度会议,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应按时参加,不得缺席;调
度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各方应共同执行调度会议有关决议。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负责督促与检查,
调度会议任务如下:
3.4.1 布置工程任务,传达上级有关指示。
3.4.2 检查与协调工程进度,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按网络计划进度施工,确保形象目标的实现。
3.4.3 检查与协调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布置有关质量工作的具体要求。
3.4.4 检查与协调现场安全、防火、保卫情况及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
3.5 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区域性、专业性
的工程技术与进度方面的问题。专题会议是对施工调度会议的补充与深化,并形成会议纪要。
3.6 调度会闭会期间,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有权对现场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之间、机械互相协作、施工总平面管理、交通堵断等问题作必要调度,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应予协助。
4.1 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工程月报,一式五份(包括完成工程量、
施工产值、形象进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意见的书面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于每月27日前向建设单位提供当月监理月报,一式五份(包括完成工程量、施工产值、形象进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意见的书面报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每月20日前提供下个月工程投资计划及本月
资金计划。
4.2 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应按月提供质量月报(包括验评项目情况及不合格项处理情况)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利汇总上报。重大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
4.3 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按月提供安全月报,发生重伤、死亡、火灾等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4 按合同规定上报的其它工程信息报表(例如劳动力、机械配置、图纸资料、库存物资等)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要按要求上报。
4.5 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应按年、季、月提供下一个年、季、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含材料、设备、用款计划)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经其有关部门研究后,由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5现场主干线管理
5.1 现场给水、排水、蒸汽、电、通讯等主要干线统称主干线。
5.2 主干线,由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监理单位进行管理。
5.3 各施工安装单位使用上述主干线时应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协调、建设单位批准,并下达任务给有关单位进行联接,施工安装单位如不办理手续乱接,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门有权安排拆除并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5.4 主干线停止使用时,应提前两天通知有关施工安装单位,以利进行必要的准备(事故除外)。6现场总平面的管理与调度
6.1 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负责现场总平面和施工主干道的管理。
6.2 各施工安装单位要服从指挥调度,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制度,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
7现场安全管理
7.1 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进入电厂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及电厂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7.2 施工安装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安装单位
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处理办法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应予以关心和帮助,
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上级单位。
7.3 在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下,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都应完善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抓安全,使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化。
7.4 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部门应按年度制定活动计划,按期开展活动。
7.5 施工安装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在业务上要接受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安全委员会及施工安装单位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双重
7.6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安装单位安全监督人员有权对现场的不安全问题提出监督意见,被提出意见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7.7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任务书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7.8 施工安装单位对分包单位(经批准)要加强安全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7.9 施工安全管理细则,详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
8文明生产管理
8.1 建设单位和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全面开展有关工作。
8.2 施工单位文明生产接受建设单位及主管上级双重指导。
8.3 施工单位及其分包单位施工区域材料应堆放整齐,车辆按规定存放,并按规定路线通行,现场杂物应及时清理。
8.4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安装单位定期组织文明生产大检查,对不合格项下达整改通知,被要求整改单位应在限期内予以改正。
9消防、保卫管理
9.1 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划分区域,由有关施工安装单位按划分区
域负责管理,公共部分和交叉部位从各施工安装单位抽调力量由建设单位统一管理。
9.2 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现场消防保卫工作,要接受建设单位消防保卫主管人员的统一管理,
同时也要接受地方消防、保卫组织的领导。
9.3 整套试运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起动验收委员会统一进行部署,但各有关施工安装单位施工范
围的安全保卫工作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9.4 建设单位和施工安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均应建立专门的消防保卫组织,制定严格管理制度,编
制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有关消防、保卫工作。
9.5 建设单位和施工安装单位主管消防与保卫工作的主管人员,对现场消防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制定有关措施,及时予以改正。
10现场设计代表的管理
10.1 工程开工后设计单位应委派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作为工地代表,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10.2 对于没有专职工地代表的专业出现设计问题时,应由代表组长负责协调处理。
11 施工阶段的基本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