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类记录簿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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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终止排放时的船位。
8. 排放期间的船速。
9. 排放的方法。
.1 通过100ppm设备;
.2 通过15ppm设备;
.3 排入接收设备。
10.排放的数量。
(C)残油(油泥)的收集和处理
11.残油的收集
每航次结束时船上留存的残油(油泥)的数量,这种航行必须超过一周,当船舶在短航程上,残油量应每周记录一次:
.1 适用于分离出的油泥(燃油和润滑油的净化所产生的油泥)和其他残油。
-注明油舱编号
-油舱的容量(立方米)
-留存残油的总量(立方米);
.2 适用于除.1以外的舱室布置,其他残油(例如在机器处所的排水口,泄漏,耗损油等所产生的残油)。
-注明油舱编号
-油舱的容积(立方米)
-留存残油的总量(立方米);
12.残油的处理方法
陈述油舱排空时处理的残油量和保留在舱里的油量:
.1 排放接收设备(注明港口)[注(2)];
.2 驳入另一(其他)油舱(注明油柜编号和油舱的总容量);
.3 焚烧(注明操作的整个时间);
.4 其他方法(予以说明)
(D)机器所处积存的舱底水非自动排出舷外或其他处理
13. 排放和处理的数量。
14. 排放和处理的时间(开始和结束)。
15. 排放和处理的方法:
.1 通过100ppm设备(注明开始和结束时的船位);
.2 通过15ppm设备(注明开始和结束时的船位);
.3 排入接收设备(注明港口)[(2)];
.4 驳入污水舱和货舱(注明油柜编号;说明转驳的数量和油舱里保留的总量)
(E)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自动排出舷外或其他处理
16. 系统转入自动方式操作,向舷外排放的时间和船位。
17. 系统转入自动方式操作,把舱底水驳入货舱的时间(注明油舱编号)。
18. 系统转入手动方式操作的时间。
19. 向舷外排放的方法:
.1 通过100ppm设备;
.2 通过15ppm设备。
(F)排油监控系统的状况
20. 系统故障的时间。
21. 系统恢复运转的时间。
22. 故障的原因。
(G)意外的或其他异常的排油
23. 发生的时间。
24. 发生时的船舶所在地点和船位。
25. 油的种类和大概的数量。
26. 排放或泄漏的情况,原因和一般说明。
(H)加装燃油和散装润滑油
27.加油:
.1 装油的地点。
.2 装油的时间。
.3 燃油的种类和数量及油舱编号(说明加入的量和油舱里的总量)。
.4 润滑油的种类和数量及油舱编号(说明加入的量和油舱里的总量。
)
(I)补充的作业程序和一般说明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货油/压载的作业(油船)/机器处所的作业(所有船舶)
船长签名
油类记录簿
第二部分──货油/压载的作业
(油船)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总吨位:
使用期自:至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说明
在本说明之后是货油/压载的作业细目综合一览表。
货油/压载的作业情况,在适用时,应按《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第20条规定,相应地记入《油类记录簿》。
这些细目按作业项目分组,每项作业由一个字母代号来表示。
填写《油类记录簿》时,日期、作业代号和细目的数码,应记入相应的表格内,所要求的细
节,应按年月顺序记入空栏。
每记完一项作业,应由负责的人员签署姓名和日期,每记完一页,应由船长签字。
对于
从事特定贸易的油船,应按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第13C条的规定,《油类记录簿》中相应的记载,应由港口国主管当局签证。
《油类记录簿》多处提及油量。
测量装置的精确度有限,温度变化及粘附物会影响读数的精确度。
记入《油类记录簿》时,应作相应考虑。
记功细目一览表
(A)货油的装载
1. 装油的地点。
2. 货油的种类和装油舱编号。
3. 装油的总量(注明装油量和油舱的总容量)。
(B)航行中货油在船内的转驳
4. 油舱的编号:
.1 从
.2 至(注明转驳油量和舱内的总量)。
5.4.1 油舱是否驳空?(如果没有驳空,注明舱内剩余的油量)
(C)货油的卸载
6. 卸载的地点。
7. 已卸油舱的编号。
8. 油舱是否卸空?(如果没有卸空,注明舱内剩余的油量)
(D)原油洗舱(仅适合采用原油洗舱的油船)
(经原油洗舱的第一油舱均需填写)
9. 进行原油洗舱的港口(如在两个卸货港之间进行洗舱,则写明船位),
10. 被洗油舱的编号[注(1)]。
11. 使用洗舱机的数目。
12. 开始洗舱的时间。
13. 采取的洗舱方式[注(2)]。
14. 洗舱管路的压力。
15. 洗舱完毕或中止的时间。
16. 说明确认油舱卸干的方法。
17. 备注[注(3)]。
(E)货油舱的压载
18. 压载开始和终止时的船位。
19. 压载作业:
.1 压载油舱的编号;
.2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3 接纳的压载水数量(注明作业中每个舱柜的压载水的总量)
(F)清洁压载舱的压载(仅适合采用清洁压载舱的油船)
20. 压载舱的编号。
21. 用于冲洗的水或到港压载水装入清洁压载舱时的船位。
22. 泵及管路中留存物冲洗至污油水舱时的船位。
23. 冲洗管路所产生的含油污水驳至污油水舱或兼作污油水舱的货油舱(货油舱编号)数量(注明总量)
24. 补充压载水装入清洁压载舱时的船位。
25. 关闭分隔清洁压载舱与货油及扫舱管路的阀门的时间和船位。
26. 船上所装清洁压载舱水的数量。
(G)货油舱的清洗
27. 被洗油舱的编号。
28. 港口或船位。
29. 清洗所用的时间。
30. 清洗的方法[注(4)]
31. 洗舱水驳至:
.1接收设备(注明港口和数量)[注(5)]
.2污油水舱或指定作为污油水舱的货油舱(注明舱柜;说明转驳量和总量。
)
(H)污压载水的排放
32.油舱的编号。
33.开始向海中排放的船位。
34.终止向海中排放的船位。
35.排入海中的数量。
36.排放时的船速。
37.排放时排油监控系统是否运转。
38.对排出物和排放地点的水面是否保持经常检查。
39.驳入污油水舱的含油污水的数量(污油水舱编号,注明总量)。
40.排入岸上接收设备(如适用、注明港口)[注(5)]
(I)污油水舱的水向海中的排放
41.污油水舱的编号。
42.自上次驳入残余物后澄淀的时间,或
43.自上次排放后澄淀的时间
44.开始排放时的时间和船位。
45.开始排放时的总存量的空档值。
46.开始排放时油水界面的空档值。
47.逐次排放的数量和排放率。
48.最终排放的数量和排放率。
49.终止排放时的时间和船位。
50.排放时排油监控系统是否运转。
51.终止排放时油水界面的空档值。
52.排放时的船速。
53.对排出水和排放地点的水面是否保持经常检查。
54.确认污油水舱排放完毕时,船舶管路系统所使用的阀门均已关闭。
(J)残油和其他未经处理的含油混合物的处理
55.舱柜的编号。
56.每一舱柜处理的数量。
(注明剩余数量)
57.处理的方法
.1排入接收设备(注明港口和处理量)[注(5)]
.2与货油混合(注明数量)
.3驳入(另一)其他舱柜:注明舱柜:注明转驳数量和舱柜内总量;
.4其他方法(予以说明):注明处理的数量。
(K)货油舱内清洁压载水的排放
58.开始排放清洁压载水时的船位。
59.排放舱的编号。
60.排放完毕时舱内已否排空。
61.如与58.所述不同,排放完毕时的船位。
62.对排出水和排放地点的水面是否保持经常检查?
(L)清洁压载舱的排放(仅适用采用清洁压载舱的油轮)
63.排放舱的编号
64.开始向海中排放清洁压载水的时间和船位。
65.向海中排放完毕时的船位。
66.排放的数量:
.1排入海中,或
.2排入接收设备(注明港口)
67.在向海中排放前或排放中,压载水有无任何油污现象?
68.排放时是否用油分浓度计进行监测?
69.压载水排放完毕,关闭分隔清洁压载舱与货油及扫舱管路的阀门的时间。
(M)排油监控系统的状况
70.系统故障的时间。
71.系统恢复运转的时间。
72.故障的原因。
(N)意外的或其他异常的排油
73.发生的原因。
74.发生的港口和时间。
75.油的大概数量和种类。
76.排放或逸漏的情况,原因和一般说明。
(O)补充的作业程序和一般说明
从事特定贸易的油轮
(P)压载水的加装:
77.压载舱的编号。
78.压载时的船位。
79.装入压载水的总量(立方米)
80.备注
(Q)船内压载水的重新配置
81.重新配置的原因。
(R)压载水排入接收设备
82.排放压载水时的所在港口。
83.接收设备的名称。
84.排出压载水的总量(立方米)。
85.港口当局的官员签名盖章和日期。
船名...........
船舶编号或呼号
货油/压载的作业(油船)/机器处所的作业(所有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