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级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设立基本条件审批稿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Ⅲ级瓶装燃气供应站点
设立基本条件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Ⅲ级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设立基本条件
Ⅲ级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气瓶总容积为V≤1立方米,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瓶库为地上单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得有地下、半地下结构,不得为违章建筑;
2.瓶库与主要道路间距不小于8 m,与次要道路间距不小于5m;
3.与瓶库毗连建筑非住宅、重要公共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包括汽车、摩托车修理部、电气焊加工点、饭店、小吃店、居民厨房等);
4.瓶库应通风良好,沿地面开设有面积符合规范的通风口,通风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或设置通风量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爆型强制通风设备,所有通风口应设置金属网罩;
5.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应低于0℃;
6.瓶库门窗应外开,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门窗应为耐火材质,地面面层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吊顶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7.瓶库内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开关应采用防爆型;
8.瓶库和营业室应分开,之间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9.配备固定式或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器;
10.配备有钢瓶检斤、检漏、维修、抢修设备;
11.按瓶库面积每50 m2配备8 kg手提干粉灭火器2只,至少配备2只;
12.非营业时间瓶库内存有液化石油气气瓶时,应有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