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评估工作底稿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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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评估工作指引XX市资产评估协会评估课题小组
二○一三年六月
目录
一、机器设备定义……………………………………………………
二、机器设备主要分类………………………………………………
三、机器设备评估对象和X围………………………………………
四、机器设备评估方法………………………………………………
五、机器设备评估价值类型…………………………………………
六、机器设备评估假设………………………………………………
七、机器设备评估程序及相应的评估工作底稿……………………
八、机器设备评估相关工作用表……………………………………
九、附录
(一)评估报告参考格式……………………………………………(二)机器设备评估技术说明的参考格式…………………………(三)设备评估案例选编……………………………………………
1、重置成本法评估船舶的案例……………………………………
2、重置成本法评估小型轿车的案例………………………………
3、重置成本法评估气流粉碎机组等常见通用设备的案例………
4、重置成本法评估进口设备的案例………………………………
5、重置成本法评估发酵罐的案例…………………………………
6、市场法评估普通车床的案例……………………………………
7、收益法评估设备租赁价格的案例………………………………
机器设备评估工作指引
一、机器设备定义
本指引所称机器设备是指人类利用机械原理以及其他科学原理制造的、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有形资产,包括机器、仪器、器械、装置、附属的特殊建筑物等。
二、机器设备主要分类
1、按固定资产管理分类标准,分为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
2、按产权持有者机器设备的重要程度分为ABC三类
A类设备为产权持有者拥有的精密、大型、高价以及重要的进口设备,此类设备除成套性、联动性很强,或有若干同类设备可编组进行评估之外,需逐台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工作底稿。
B类设备为产权持有者大量使用,工作原理与结构相同或相近,使用环境与使用频率相近的设备,可以分类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工作
底稿,此类设备还可以在分析产权持有者设备特点后采用其他分类标志,如购置时间、加工方式等进一步分组评估并编制评估工作底稿。
C类设备为单台价值量较小,广泛使用于各类企业,市场行情及价格容易把握,可单独分类(或进一步分组)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工作底稿。
三、机器设备评估对象和X围
1、机器设备的评估对象分为单台机器设备和机器设备组合。单台机器设备是指以独立形态存在、可以单独发挥作用或者以单台的形式进行销售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组合是指为了实现特定功能,由若干机器设备组成的有机整体。机器设备组合的价值不必然等于单台机器设备价值的简单相加。
2、资产评估师应在评估报告中评估对象部分,对机器设备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一般包括机器设备的数量、类型、安装、存放地点、使用情况及机器设备的物理特征、技术特征和经济特征等。
3、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假设等条件,明确评估X围是否包括设备的安装、基础、附属设施,是否包括软件、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等无形资产。对于附属于不动产的机器设备,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合理划分不动产与机器设备的评估X围,避免重复或者遗漏
四、机器设备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并恰当选择。
(一)成本法
1、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除各种贬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
采用成本法的前提条件有:
(1)评估对象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设定处于持续使用状态;
(2)可以调查取得购建评估对象的现行途径及相应的社会平均成本资料。
2、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即根据设备现行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及其他合理购建费用计算重置全价,再结合设备新旧程度和使用维护状况综合确定成新率,相乘后得出评估值。
设备评估值=设备重置全价×成新率
A、重置全价确定
(1)对于国产设备
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价+设备运杂费+设备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资金成本+其他费用
(2)对进口设备
设备重置全价=设备离岸价+海外运输费+海外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公司及银行手续费+国内运杂费+设备安装费+设备基础费+其他费用
(3)对于电子办公设备
该类设备安装调试费、运费较低,可忽略不计,因此
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价
(4)对于运输设备
重置全价=车辆购价(含税)+车辆购置税+牌照手续费+其他费用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评估人员应依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以及产权持有者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置全价是否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进口设备增值税。
B、成新率的确定
一般采用观察法和年限法综合确定。
①观察法确定成新率
评估人员应依据现场勘察和了解的情况分部位鉴定打分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