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数字化治理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的数字化治理研究
摘要:数字化治理是数字技术发展的产物,是传统政府为适应数字时代演变产生的一种新治理模式。数字技术赋能政府治理,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新契机。通过加大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数字化治理将不断发展完善,成为通向善治的最佳途径。
关键词:数字化治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入,数字化治理成为政府顺应社会诉求转变治理方式的重要途径。
一、数字化治理模式
数字化治理是数字技术发展的产物,是传统政府为适应数字时代演变产生的一种新治理模式。数字化治理将政府的政务活动进行数字化转型,让政府事务在数字化、网络化的环境下开展,通过建立统一平台支撑政府各部门以及与社会其他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与以往电子政务系统不同,数字化治理是运用数字技术来履行政府职能,解决社会问题,而不局限于将政府办事流程电子化,提高办公效率。电子政务到数字化治理的转变是一种从技术运用到思维方式的转变。电子政务体系通过收集各部门的系统数据,再用本系统的数据管理本系统事务。数字化治理改变了这种“用数据治理”
的方式,将数据视为治理对象,把“用数据治理”变成“对数据治理”。这种模式下,需要治理的数据,既包括政府内部的数据治理,也包括对市场数据的治理。
2.数字化治理的意义
1.数字技术赋能政府治理,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供新契机。数字化治理需要数字技术支撑。政府可以运用传感器、摄像头等数字基础设施收集更多信息,再依托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相应信息做出分析研判,使得政府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社群、企业和个人的基本情况,提高政策实施的准确性,还可以根据政策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灵活的政策实施方式,形成更具包容性的治理格局。我国人口众
多,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区域间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加大了社会治理难度。依托互联网技术,政府可以实现跨省、市流动人口管理,让以往游离在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之外流动人口通过政府远程服务或者跨地区政府数据共享,获得平等的社会保障,逐步实现跨地区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服务质量。
2.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够促进数字技术的健康发展。政府
的数字化治理需要构建完善的政务信息系统。目前,虽然数字技术获得了大发展,但数字化治理还处于初级阶段,政府往往不具备这样的人才和技术条件。因此,“政企合作”成为政府数字化治理系统建设的主要形式,企业成为政府数字化治理的助
手。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提需求,企业来满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跟上需求变化,从购买项目转变为购买服务。既通过以问题为导向促进数字技术的实用性进步,又解决了政府人才不足、技术落后等问题,同时提高了社会对于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2.实现数字化治理存在的问题
1.数据烟囱、信息孤岛依然存在,政府数据共享机制有待完善。政府数据共享是指政府各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多年来的电子政务建设使得各部门都有自成体系的信息化系统,这些系统专网专用,数据采集和管理没有统一机制,数据共享缺乏相应转换平台。数据之间不能共享,就会产生大量无用信息,并无法保证不同系统之间信息的可靠性,给政府数字化治理带来极大障碍。有些部门出于“部门利益”原因,不愿将本系统的数据共享,也会造成政府各部门信息的重复采集和工作同质化。
2.移动政务应用碎片化严重。政务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爆发式增长。虽然数量快速增多,但重复泛滥、功能碎片化现象明显。有些职能相近的不同部门分别开发移动应用,但每个应用功能较少;有些部门在多个平台设置移动应用,但每个平台功能分散,反而增加了办事难度;有些移动应用只是复制形式,具备一些咨询或查询功能,既体现不出部门特色,也缺乏办事
功能;还有些应用成为僵尸客户端,运营乏力,版本更新缓
慢,成为绩效工程。
3.数据开放价值挖掘不足,市场主体跟进步伐缓慢。政
府数据开放的目的在于利用社会的力量对政府数据进行再利
用,挖掘政府数据的价值。政府数据的开放离不开公众和社会的积极参与,市场主体对于政府数据运用积极性不高,容易使政府数据开放流于形式,政府数据平台无法活跃起来,不利于数字化治理向前推进。
4.政府工作人员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有待提高。政府工作
人员是政府数字化治理具体执行者,其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政府数字化治理水平。当前,部分人员由于数字化知识不足,数字化治理实践匮乏,对数字化治理前景认知有所偏差,容易影响政府数字化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政府数字化治理完善对策
(一)统筹数据资产,建立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政府数据的有效共享需要全面掌握政府数据资产现状。摸清政府数据家底,成立专门的数据管理部门,建立政府内部数据共享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共享机制,让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有统一的标准进行交流,剔除重复信息,有序合理地安排政府数据资源管理。还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政府数据共享管理架构,设立地方政府数据共享办公室,来保证政府各级部门间数据共享工作的有效配合和合作。数字化治理的关键是治理思维的转变,要求领导干部要有数字化思维和互联网思
维。领导干部需要认识到部门数据如果不流动起来,不与其他外部数据进行融合,就会成为死数据,而真正发挥价值的是活数据。数据的外部性说明数据的价值不是只存在于内部,站在更高的层次和角度考虑政府数据共享才能使得数据的价值最大。
(二)建立质量评估机制,有效激活“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建设移动政务系统,梳理不同部门之间、同一部门内部的功能模块和业务内容,整合归并,减少政务应用的数量、提高政务应用的服务效率,提高政务服务的集约化水平,促进公共资源整合,令公众使用政务应用更加方便快捷。建立质量评估机制,对地方政务信息系统进行质量评估,避免实际功用与设计初衷有所差距的现象,避免公共资源的浪费,确保移动政务系统投入有效性。
(三)加大数据开放价值挖掘,扩大利用主体。要深度挖掘政府数据价值,实现开放政府数据平台价值,离不开公众和社会的积极参与。要加大政府开放数据利用率,除了加大宣传力度,还要提高政府提供数据的用户友好度。政府开放的数据要“以人为本”,提供社会公众看得懂的数据、需要的数据。政府数据开放的价值挖掘还要保证数据的持续增长,不断丰富数据种类,数据实现动态更新,确保开放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此外,政府数据的开放不仅要满足公众的需求,还要征询数据使用者和提供数据的政府部门的需求和建议,或是通过发包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有偿征集满足数据使用者的数据价值挖掘需求,用有偿的方式激活社会公众的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