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思绪随着咖啡的香气飘散开来。
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我想,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聊聊这个方案吧。
一、方案背景我们要明确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
简单来说,就是为每位本科生配备一位导师,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大学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在我国,这种制度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高校认可和推广。
二、实施方案1.导师选拔(1)专业素养: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
(2)责任心:导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关心学生的成长,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
2.导师职责(1)学术指导:导师要关注学生的学术成长,为其提供学术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学术问题。
(2)生活关怀:导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3)职业规划:导师要帮助学生规划职业生涯,提供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建议。
3.导师与学生互动(1)定期交流:导师与学生要定期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
(2)线上沟通: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导师与学生可以随时进行线上沟通。
(3)实践活动:导师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实施保障(1)政策支持:学校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导师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
(2)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导师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3)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导师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三、方案效果预测1.学术成果: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术成果会有明显提升。
2.综合素质:学生在导师的帮助下,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4.职业规划: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职业生涯有更清晰的认识和规划。
四、方案展望2.资源整合:学校将整合各类资源,为导师制提供更多的支持。
3.质量提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4.社会认可:随着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社会对这一制度的认可度将不断提高。
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代,让我们共同为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和实施努力,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1.导师制是与学分制相适应的学生学业管理与服务体系,为了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指导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教学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指导本科生是我系部教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之一,系部将此作为教师岗位考核的参考内容之一。
3.本科生导师制不同于研究生导师制度和学生辅导员制度,本科生导师主要从思想、专业、心理等方面给予学生引导和帮助,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本科生导师应与学生辅导员保持联系沟通,相互协作。
4. 鼓励本科生导师积极联系校外教学实训基地导师,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共同形成具有我系部特色的“产、学、研”协同的本科生教育体系。
二、本科生导师的选配1.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导师本人和学生实行双向选择,由我系人力资源管理教研室负责选配。
3.本科生导师制度在本科三至四年级学生中实施,本科三年级从第一学期开始接受导师指导。
本科四年级学生的指导由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负责。
无特殊情况,导师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
三、本科生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1.引导学生确立正确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指导。
2.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
3.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学生的学习方法、专业发展方向、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改进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规划,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4.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每月与被指导的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一、导师制概述导师制是一种通过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的教育模式。
本文提出的本科生全程导师制是指将一名教师作为学生全程的指导者,在学生入学至毕业期间负责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指导,并通过不同形式的交流和指导,帮助学生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全面发展。
二、实施步骤1.确定导师选拔与培训机制: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导师选拔标准,并通过面试、评估等方式选拔优秀的教师作为导师。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导师培训,帮助他们获得相关的指导和辅导技巧,提高他们的指导能力。
2.学生导师分配:学校应根据学科专业、兴趣爱好、学生意向等因素,将学生与导师进行匹配。
匹配过程中应考虑导师的学术影响力、教学水平和指导经验等因素,确保学生能获得优质的导师服务。
3.制定导师工作计划:学校与导师一起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导师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指导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导师能够有效地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4.学生入学时进行个性化评估:学生入学时,通过对其学业成绩、兴趣爱好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其在学术和职业发展上的需求,并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发展计划。
5.导师定期与学生交流:导师应与学生定期进行面对面或线上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活状态和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交流形式可以包括个人会面、小组讨论、网上答疑等。
6.导师组织学术活动:导师应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和学术指导机会。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这些活动,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素养。
7.导师协助学生规划职业发展:导师应协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等服务。
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社会实践机会,帮助学生锻炼和提高综合能力。
8.导师评估与调整:学校应定期对导师进行评估,了解导师指导学生的情况和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对导师进行奖励和培训,以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服务质量。
根据学生反馈和调查结果,对导师进行调整,确保学生得到更好的导师服务。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4.为保证指导质量及效果,原则上一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10-15人;处级双肩挑教师指导学生人数5-10人;校领导指导学生人数5人左右。
五、导师的工作考核
1.每年年终对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建立导师个人考核档案,其内容主要包括导师指导情况与所指导学生学业情况的自我总结和评价、学院考核意见与考核结果。学院从工作态度、工作次数、工作内容、工作成绩等方面对导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2.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较差的导师,视情况取消其导师资格1-2年。
3.在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导师工作经历的教师,将优先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
4.导师工作运行费学校将按每年每生一定金额标准核拔到学生所在学院。
六、本办法从XXXX级部分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试行本科生导师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与管理
1.各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进行本学院本科生导师的聘任、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制订本科期间的学习计划,为学生前两年的学业问题进行指导。
3.熟悉学校的双学位、转专业、辅修专业、选课、重修、学籍管理、学科竞赛等管理办法,向学生提供尽可能的咨询和帮助。
教育系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细则

教育系发[2004]5号教育系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细则(2004年)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暂行规定》,我系决定自2004学年起在本科生中施行导师制,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导师的职责和要求1、导师的职责全面关心和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等诸方面得到健康发展。
重点指导学生构建出符合自身特点的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和智能结构体系。
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为今后工作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2、对导师的要求(1)对学生既要热情关怀又要严格要求,在思想道德、工作作风、业务学习和生活方式等方面成为学生的榜样,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定期与所指导的学生谈话,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心理、生理和学习状况,以便分类指导、因材施教。
要求每一学期谈话次数不少于4次。
(3)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制定个人的学习计划和选课计划,安排学习进程,并具体指导学生每学期的选课。
(4)关注学生的学习进程,根据学生的特长和志趣,选择第二专业,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地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特别是要重视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5)配合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综合测评等工作,并对学生的评优、奖励、处分、推荐、毕业就业提出建议。
二、导师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教育经验,懂教育规律。
2、在学术上有一定的造诣,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熟悉本专业教学计划、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
三、导师的聘任1、导师实行聘任制。
由系主任将有资格担任导师的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后聘任。
每一学年经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可随时撤换。
2、所有受聘导师按专业分为2~3个导师组,由教研室主任或学术水平高的教师任组长。
3、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至少4人,最多一般不超过8人。
四、导师的待遇导师的工作量按每生每年20课时的标准确定基础津贴,另外根据所带学生的在校表现增减课时,具体项目及课时增减量见附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模版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绩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导师”,是指针对实行学分制的本科学生,以其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生活、心理等方面指导的专兼职教育工作者。
第二章导师的任职条件和权责第三条导师的任职条件(一)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
(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或管理水平及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熟悉所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环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的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经历。
(五)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辅导员和专任教师。
第四条导师的权责(一)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素养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对学生选课、选师、选时、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以及学习方法、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当好学生的参谋。
(三)针对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的特点进行指导。
对低年级学生重在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树立专业观和打牢专业基础;对高年级学生则重在培养专业素质和专业精神,为学生考研、出国留学、就业、创业提供的咨询、指导和帮助。
(四)与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每学期初与每学期末必须与学生见面。
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集体指导不少于两次,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不少于一次。
东南大学文件

东南大学文件校发〔2014〕226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的要求,推进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对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宣传,并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作为过渡,学校原相关文件2015年同时执行,2016年1月1日起自行废止。
附件:1.《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2.《东南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3.《东南大学建筑学科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4.《东南大学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5.《东南大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东南大学2014年9月29日(主动公开)附件1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规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本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规定的任务,年度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体育、外语学科教学骨干,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放宽到硕士学位),1959年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必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大学关于本科生导师制和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试行)

XXXX大学关于本科生导师制和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推进和完善学分制,鼓励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本科生导师制(一)本科生导师的聘任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责任心强,师德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了解全校各专业设置情况,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4.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
5.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6.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1.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从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指导,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
2.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个性、特长,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和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选课等,解答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惑,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做到认真指导、真诚相待、耐心疏导,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达到综合能力与个性素质协调发展。
3.引导和培养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和诚实守信、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引导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的各类活动,注重各类实践教育。
4.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科技、文艺和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识,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有关开展2012年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2018级学生中开展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通知各教研室、各班级:根据院学生工作计划的布署和要求,2018级学生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已全面启动,具体安排如下:1.学生申请条件:1)综合测评排名前35%;2)各必修课成绩合格,无重修者;2.申请流程:请申请同学填写《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接受导师培养申请表》(附件1),参照随本通知下发到班级的学院老师名单,由2018级学生自行咨询相关导师进行洽谈,导师所带学生名单由师生协商后自愿确定,最终名单以学院发布为准。
3.上交材料:1)以班级为单位在12月6日前收齐《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接受导师培养申请表》(附件1)后交至学工办B4-411张宁一老师处,同时将2018级本导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45865868@邮箱,邮件主题为“**班本导信息汇总表”。
2)导师与学生确定培养关系后,需填写《本科生导师制培养计划书》(按班级35%人数在在学工办张宁一老师处领取相应数目),填写完成后于12月15日前按班级报送学工办汇总备案。
4.其他相关事宜请按照《关于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考核的试行办法》(附件3)文件规定执行。
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2019年11月29日附件1: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接受导师培养申请表2018级本导学生信息汇总表关于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考核的试行办法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本科生实施导师制培养模式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及学院的工作实际,经院本导制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制定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考核试行办法,请遵照实施。
一、组织实施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本导制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本科生导师和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进行。
二、本科生导师的考核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本导制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生导师履行导师职责情况确定导师待遇,核算导师工作量。
对于培养对象失去培养资格,又未补充新的培养对象的,或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胜任导师职责的,则取消其导师待遇。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校通知2007【170】号)

东南大学文件校通知[2007]170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为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队伍。
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并经教代会执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主题词:人事岗位设置办法通知抄送: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2007年12月3日印发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87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59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
一、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岗位设置以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等任务为依据,充分考虑学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
通过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吸引人才,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和工勤人员队伍。
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将体现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各类岗位的竞争性,以教师为主体,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导向性和学科发展的特色性,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上体现激励性与和谐性,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原则1、按需设岗,加强调控。
从学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出发,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实际需要,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确定岗位总量。
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为配合学校“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改革,加强本科生导师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学校“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效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的内涵根据不同年级本科生特点,结合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及学校师资总量实际情况,实施“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以学业指导和职业引领为指导重心,注重指导对象覆盖面上的点面结合,校级层面统一化要求与各二级学院个性化做法相适配。
面向一年级本科生实施全员学业导师(班导师)制,面向部分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实施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制、就业创业导师制。
二、各类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学业导师(班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性质:学业导师(班导师)是指学校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在学生进校的第一学年,为每个班级配备1名帮助大一新生完成专业学习、实现个性化成长的学业指导教师。
目标:通过学业导师的个性化指导,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积极进取、刻苦求知、追求卓越,对学生的个人学业发展做到目标明确、及时规划,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积极性。
(二)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性质: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是指学校为有意向参与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有报考研究生意向)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配备的指导教师。
目标:通过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的个性化指导,提高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合作科研的意识。
(三)就业创业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性质:就业创业导师是指学校为没有配备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根据学生意愿配备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及职业能力发展等方面的指导教师。
目标:通过就业创业导师的个性化指导,帮助学生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明确个人发展目标;引导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顺利就业。
三、各类导师的任职条件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关于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和处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

东南大学文件校发…2014‟96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关于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和处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为维护学校优良学风和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肃学术风纪,防治学术腐败,推动学术创新,促进我校学术活动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具体实际情况,对《东南大学关于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和处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稿)》进行修订,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东南大学2014年4月30日(主动公开)—2—东南大学关于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和处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肃学术风纪,防治学术不端,推动学术创新,促进我校学术活动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我校所有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的现职人员、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以及以学校名义继续从事学术活动的离退休专家、学者。
以我校名义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参照本意见执行。
第二章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第三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
下列行为可以被评判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1)抄袭他人(包括境外学者)已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完成尚未发表的研究成果。
(2)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引用他人学术成果不加注明;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
(3)在具有公示效力的正式文书、正式表格上,不真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涂改或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和其他与之相—3—关的证明材料。
(4)剽窃侵吞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或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包括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未经合作人同意擅自公开发表)。
(5)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捏造事实等。
(6)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其他非学术途径传播不真实的研究成果。
东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条例试行

东南大学教务处校机教〔2015〕33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各院(系)及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东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现将《东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南大学教务处2015年3月31日(主动公开)—1—东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条例(试行)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
课程考核是由学校、院(系)和任课教师共同组织实施的教学活动,是对学生通过某门课程或某个教学环节(如实验、设计、实习、上机等)学习后所获成果(包括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提升等)进行评价的手段,其结果以成绩的形式记入成绩册、归入学生档案,并成为学生最终能否毕业的依据,也是学校对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第一章命题与试卷管理一、考核课程安排第一条各专业每学期考核课程根据教学计划确定,考核形式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通识教育基础课的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2、学科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含实验系列课程)的考试课程由各院系组织安排;3、选修课原则上为考查课程,由课程组组织安排。
第二条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论文、调研—2—报告、设计等各种与课程或学习环节相适应的形式,其中笔试有闭卷(含实验、上机等考试)、开卷、半开卷。
第三条考试安排在学期的考试周进行,一般每年级每专业不超过5门,通常适用于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含实验系列课程)以及辅修专业开设的课程。
考查都安排在学期的教学周进行,通常适用于其它课程、选修课以及教学计划安排的一些学习环节。
考核时间应在教学日历中明确,于课程教学开始时向全体学生公布(经过申报批准的考试改革方案也应在课程教学开始时公布)。
二、考试命题要求第四条命题是考试的核心工作。
试卷一般不直接选用近三年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考试命题应出A、B卷,两卷的试卷题量、难易程度和知识覆盖面等方面应大致相当。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字[2017]1号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本科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兴趣驱动、自主实践、过程培养、素质提升”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发挥教师在本科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鼓励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培养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提升本科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保障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本科生导师制方案的制定、实施与完善。
工作小组由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系(所)、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组成,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秘书。
三、实施范围1.本科生导师制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实施,在第三学期初组织报名。
2.本科生导师岗位主要由学院在职教师担任,也可以由能达到导师岗位职责要求、热心学院教育事业的其它单位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社会知名人士和校友担任。
四、运行模式1.双向选择与调配相结合。
采取学生与教师自愿报名、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特殊情况下由学院进行师生调配。
原则上每名导师在同一年级中最多指导3名学生,指导周期持续到学生本科毕业。
2.导师制与导生制相结合。
鼓励本科生和研究生融合,教师团队内的研究生也可参与指导本科生。
3.常规指导与专项训练相结合。
导师不仅要对本科生的大学生涯规划给予指导和帮助,更要在提升本科生科研创新意识与能力上进行个性化培养;鼓励与科创项目、毕业设计(实习)结合起来。
五、学生要求1.要尊重导师,虚心求教,服从导师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完成导师交代的工作。
2.学期初两周内必须与导师联系,并根据导师意见与本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本学期的学业规划;学生要经常主动向导师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学期末向导师递交学业总结。
3.应积极主动参加导师所在系(所)、课题组的科研活动,要踏实、肯干、勤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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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文件
校发…2019‟261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本科生导师制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东南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东南大学
2019年10月16日(主动公开)
—1—
东南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东南大学2020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按照“思想引领、能力培养、知识传授”育人新格局,对2019级起全面实施的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学生,在各大类培养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培养和管理工作,并试行导师制,通过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承载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为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筑牢科学思想基础。
一、导师资格
(一)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尊重并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熟悉相关学科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学校大类招生、培养和管理模式,熟悉学校教学管理等规章制度。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教职工。
二、导师职责
(一)言传身教,立德树人。
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2—
的理想信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社会。
同时注重学生学业能力培养和个性健康发展,努力造就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二)精心指导,因材施教。
帮助学生熟悉大类内相关专业,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深化学生对专业的理解,找准个人兴趣与优势;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性地帮助解决学习方面的实际问题。
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合理安排选课计划和学习进程,注重个性化培养。
(三)科研引路,鼎力发展。
发动学生参加高质量的精品人文课程、高水平的学术讲座、高品位的文化活动等项目;指导学生开展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文献综述等相关工作,为后续SRTP和各类竞赛等奠定基础;有条件的导师利用课题组硕博研究生的培养优势,为学生提供“本硕博一体化”的沉浸式学习研究环境,吸收富有创新力的学生成为科研助手,参与科研课题讨论会,激发他们的创新潜能。
(四)深度交流,共同成长。
导师应在每学期开学初与学生见面;对学生的指导每月不少于一次;以小组形式的辅导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或面向学院学生开设Opening Hours(含讲座)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
—3—
生解决专业方面的困惑和问题,构建平等、民主、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
(五)测评反馈,持续改进。
做好交流记录与总结,并于学年末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同时,导师须接受指导学生的测评,并针对测评结果中提出的问题,改进下一届学生指导计划。
三、学生须知
(一)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工作情况。
(二)积极主动参与导师所在院系(所)或课题组的学术活动、课外实践活动,并按时完成导师交给的任务。
在科研训练中要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三)自觉遵守所在实验室、课题组等有关管理制度。
(四)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学习计划,做好交流记录与总结。
每学年末,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同时接受导师的考评,针对考评中提出的问题,虚心接受并改进后续的学习计划。
四、导师分配
(一)分配时间
每学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二)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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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学生一年级在读期间,均配备一名大类导师,原则上按师生比不低于1:6设置导师数。
根据当学年新生总数及导师意愿设定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提前1周公布在学院网站(含导师简历链接),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已公布的指导名额。
(三)分配流程
采用第一轮志愿双选与第二轮随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一位新生分配一名大类导师。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轮志愿双选:每位学生自愿填写一名导师志愿并提交给大类培养工作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志愿的学生默认直接进入第二轮随机分配。
由导师选择提交过志愿的学生(学生信息简况表),除指导名额已满外无特殊情况不得退选。
因导师指导名额已满而落选的学生默认进入第二轮随机分配。
第二轮随机分配:由大类培养工作组给未参与第一轮志愿双选及第一轮落选的学生随机分配指导名额未满的导师。
本轮次导师和学生都将无条件接受大类培养工作组统一安排。
最终导师分配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经大类培养工作组签字盖章,将《学年大类导师登记表》(附件1)上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四)其他
导师制定指导与学习计划,指导周期为一学年。
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随意更换被指导学生或单方面中止导师职责,个别情况必须更换的,须经大类培养工作组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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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学籍科备案。
五、考核管理
(一)建立导师库
各大类按比例推荐大类导师,报大类培养工作组备案。
每学年在新生开学2周内对导师库进行更新,结合上一学年考核结果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上一学年考核不合格、不负责任或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一年内不得进入导师库,并由各学院负责及时撤换。
(二)实行导师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导师工作,大类培养工作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布置、协调、检查有关工作,每学期至少应召开两次导师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布置和总结。
(三)导师考核
导师考核侧重指导学生过程,工作量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①学生评议占50%;②导师自评占20%;③大类培养工作组评议占30%。
每学年暑期学校期间接受考核并公布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考核优秀的导师,学校将授予“东南大学优秀本科生导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对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取消下一年度的导师资格。
各学院根据所在学院导师的考核结果制定年终绩效的具体考核办法。
(四)学生考核
学生考核侧重学习成效及导师要求的各项活动参与程度。
①—6—
导师评议50%;②学生自评30%;③学生组内互评20%。
每学年暑期学校期间接受考评并公布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在下一学年的各类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考核结果良好以上的学生,具体细节由各学院认定。
(五)过程记录
制定《大类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附件2)并发放至每位被指导的学生,由学生本人保管;手册中设内容记录栏,由学生根
《大类本科生导据导师指导情况随时填写指导内容和约谈记录等;
师工作手册》(附件3)为学年工作手册,由导师本人保管,该手册是核算导师工作量的依据,也是导师履职情况的考核手册,该手册由各大类每学期收回一次,检查导师工作情况并存入导师业务档案。
(六)网上填报
附件1、2、3均建有对应的网上填报系统,学院须按教务处规定的时间节点构建与更新导师库、组织导师分配,并督促导师和本科生及时进行记录与评议。
六、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大类可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细则,非大类招生的相关专业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从2019级开始,自2019年9月1日起试行。
(三)本办法面向各大类一年级新生实施。
二年级分流后,各专业可视具体情况实施相应的专业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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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学年大类导师登记表
2. 学年大类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
3. 学年大类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8—
附件1
学年大类导师登记表
大类培养工作组(学院签字盖章):
年月日备注:本表须报教务处学籍科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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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年大类
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
导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所属学院_________________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学院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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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指导与约谈次数自行增加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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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学年大类
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
导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
所属学院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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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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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2019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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