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
宝鸡市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宝鸡市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宝鸡市在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的需要,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和生态园林宜居特大城市,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前瞻性、高水平引领城市科学发展,解决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结合宝鸡市城市规划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凡在宝鸡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除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标准等规定外,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规划管理规定第一节建设用地管理第三条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严格执行陕西省住建厅《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基地面积未达到《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低限值要求的零散用地不得单独开发建设,小于500平方米的零散用地宜作为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和停车场、社区管理用房、公厕、垃圾收集和中转、配电所、雨水泵站等社会公共设施用地。
第五条依法批准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用地规划条件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
暂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节建筑间距管理第六条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日照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标准,旧城区(中山路地区、新建路地区、宝福路地区、群众路地区、宝十路地区、宏文路地区和陈仓区旧城区)改造新建住宅,确因现状用地条件限制,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第七条低层、多层正南北向条式民用建筑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1.36,旧城区改造新建住宅,间距系数不小于1.32。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规划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规划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26•【字号】宝政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规划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城市规划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9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26日宝鸡市城市规划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宝鸡市城市规划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的民房建设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具体范围由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本办法所称民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独立拥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民个人(家庭)投资,新建、改建、翻建、维修仅供其本人(家庭)居住生活的低层建筑,包括新建、改建、翻建、维修现有住房的围墙、大门、楼梯等附属构筑物或设施。
新建:指在宅基空地上建设房屋。
改建:指在现有宅基地范围,拆除现状建筑,变更原建筑结构或四址重新建设房屋或在原建筑基础上加层、加高。
翻建:指原有建筑拆除后,按原基础、原结构、原面积、原高度建设房屋。
维修:指对原有房屋局部进行墙体加固、整饰或屋面维修维护。
本办法所称居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具有城市户口的居民和农业户口的村民。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委托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规划区民房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02-宝鸡市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专题报告-091202
1.1 范围界定.........................................................................................................................1 1.1.1 宝鸡市域 ............................................................................................................1 1.1.2 宝鸡中心城区 ....................................................................................................1
2.3 宝鸡市人口发展趋势...................................................................................................18 2.3.1 已迎来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2020 年前后进入户籍人口自然负增长 ......18 2.3.2 市域的净流入人口将逐步增加.......................................................................19 2.3.3 人口机械增长和内部流动加大,重点集中在城镇密集区...........................2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9•【字号】•【施行日期】2009.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宝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09]14号)和省政府把我市列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城市(陕国土资函[2008]87号)的批复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市、县(区)、乡(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妥善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保护、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长远规划与当前建设的关系,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耕地保护,统筹安排各行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合理有效利用,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资源对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修编原则1、坚持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原则。
正确处理农用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供应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与管理,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保护转变,切实保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落实。
宝鸡高新区虢磻桥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2
二、区位分析
规划基地
规划区域位于宝鸡市最东端,其中有陇海线和西宝高速穿过,可作为宝鸡联系东部的 门户。其地处陈仓区南部,渭河以南,秦岭北侧,处在陈仓组团的边缘地带。其东临天王 镇,西邻八鱼镇,北临虢镇。
3
三、高新区发展条件分析
渭河 办公 高新西区 高新大道 东区一期 东区二期 三期西 片区
商业 居住
14
六、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科技新城:面积35.3 平方公里。科技创新、 高科技产业、居住商 务、文化教育、文娱 会展、行政服务 (2010年)
宝鸡高新区规划建设沿高新大道依次向前推进,先后规划建设了高新西片区、 高新东片区一期、高新东片区二期和高新东片区三期。由此形成了自西向东的发 展趋势。
4
四、上层次规划分析
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图
未来的 宝鸡高新区…… 城中高科积聚处 市上商贸活跃中 梦想实现之地 创意汇聚之处 悠然栖居之家
宝鸡高新区虢磻桥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1
一、项目概况
宝鸡高新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科技创业园和新区两部 分。伴随着城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区内居住和工业类用地开始向外迁移,城市边缘 大规模拓展新区,主要为居住区和工业区。同时老城区局部地段也开始进行旧城改造,城市 内部出现了大量现代化商贸设施,城区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多中心组团城市结构初步显现。 在最新版总规指导下,城市建设重点开始东扩南移,先后发展建设了高新西区,高新东 一期,高新东二期,形成了宝鸡城区向东发展的趋势。
宝鸡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第三十条建筑亮化景观应在《宝鸡城市照明规划》的成果内容指导下进行设计、实施。
渭河沿岸及经二路沿线建筑亮化景观应在《经二路、渭河两岸城市照明详细规划》的成果内容指导下进行设计、实施。
第三十一条建筑外立面建设实行批后跟踪管理制度,并作为规划验收的规定内容。
第二十八条城市重要节点位置的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在3公顷以上的住宅项目、沿城市主次干道的18层以上的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以及城市景观需要重点控制的建设项目,应视其规模及重要程度,委托乙级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对群体、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或方案竞赛、招标,择优确定实施方案。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应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管线设施敷设前,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规划验线,办理市政管线工程规划验线合格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市政管线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到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经规划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线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线、连霍高速公路、平汉高速公路、规划机场高速公路、310国道、二类工业用地集中布局的工业区、高压走廊两侧防护绿地宽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城市规划要求执行。
第六节建筑工程景观管理
第二十七条规划3栋以上(包括3栋)建筑的建设项目,应在建筑方案设计工作开展之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群体设计。群体设计内容为:项目规划范围内建筑的平、立、剖面设计,幼儿园、社区、停车库等公益配套设施的平、立、剖面设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空间环境、小品设计,建筑主要立面及鸟瞰渲染效果图。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17•【字号】宝政办发〔2023〕31号•【施行日期】2023.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2023年第13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7日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4年)》(陕政办发〔2022〕15号)精神,现就宝鸡市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我市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及“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定位,实施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1885”工程,切实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不断提升宝鸡城市知名度、消费便利度、品牌聚集度和服务满意度。
聚焦“1”个总目标:建设立足宝鸡、辐射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实施“8”大行动:实施消费供给优化升级行动、文旅消费潜力释放行动、餐饮消费品质提升行动、体育消费品牌培育行动、会展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流通体系循环畅通行动、名优地产消费提档行动、数字消费培育壮大行动。
宝鸡市公路交通发展规划
宝鸡市“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 信息提供:118ss | 时间:2011-11-22 | 作者: | 浏览:199次 ]宝鸡市“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先导性基础产业,对区域经济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十二五”是我市构建交通综合运输体系,全面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实现关天经济区副中心目标的关键时期。
根据《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宝鸡市“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
一、交通发展现状宝鸡是一座因路而建、因路而兴的城市。
宝鸡铁路“十字”和较完善的公路交通区位优势,使宝鸡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发展。
到2010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14816.9公里,其中国省干线公路1159.5公里,农村公路13726.8公里,其中县公路1671.4公里,乡公路1698.2公里,专用公路370.3公里,村公路9986.9公里;全路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81.7公里,较“十五”末增长65%;其中农村公路路网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75.7公里,较“十五”末增长73%。
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97.7公里,全市138个乡镇全部通上油路或水泥路,全市2046个(专项调查采用的行政村数)行政村除个别偏远的的行政村外,剩余的全部实现晴雨通达公路,行政村水泥路通达率达到98.7%,全面完成陕西省农村公路“118”发展目标。
除高速公路外,以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县乡公路为脉络的“三横五纵一环”公路网络 (三横:西宝南北中线;五纵:乾扶交界—汤峪,陕甘交界—益店—常兴—斜峪关一太白,陕甘交界—凤翔—潘家湾—太白-留坝,周公庙—蔡家坡—五丈原,陇县—千阳—宝鸡—凤县-留坝;一环:关中公路环线) 初步建成。
“十一五”期间,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以建立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运输市场体系为目标,运输市场实现了持续、快速的跨越式发展,运力结构明显改善。
全市拥有营业性客运班车2871辆,比“十五”末增加了571辆;出租汽车2864辆,比“十五”末增加了479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15293辆,比“十五”末增加了5174辆。
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
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3)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第一节城乡统筹发展 (5)第二节市域空间管制 (6)第三节市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8)第四节城镇体系结构 (8)第五节城乡建设标准 (10)第六节重点城镇发展指引 (11)第七节产业布局规划 (13)第八节综合交通规划 (14)第九节旅游规划 (16)第十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 (17)第十一节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17)第十二节宝鸡-蔡家坡城乡统筹重点示范区发展建议 (24) 第十三节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协调发展建议 (25)第十四节市域与周边城市协调发展建议 (26)第四章规划区城乡统筹 (28)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31)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结构 (32)第七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34)第一节居住用地规划 (34)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35)第三节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38)第四节绿地系统规划 (40)第八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43)第一节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 (43)第二节对外交通规划 (44)第三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46)第九章中心城区城市景观与特色规划 (50)第十章中心城区旧区更新规划 (52)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53)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55) 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58)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58)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59)第三节雨水工程规划 (60)第四节供电工程规划 (60)第五节通信工程规划 (61)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61)第七节供热工程规划 (63)第八节环卫设施规划 (63)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65)第一节综合防灾与安全保障 (65)第二节抗震工程规划 (66)第三节防洪工程规划 (67)第四节消防工程规划 (67)第五节人防工程规划 (68)第十五章中心城区建设时序 (70)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73)第十七章附则 (75)附表1:城市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76)附表2: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77)附表3: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78)附表4:中心城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79) 附表5: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80) 附表6: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8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促进宝鸡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规范、上一层次规划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陕政函[2008]175号),结合宝鸡市的实际情况,编制《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整理)凤县城市总体规划说明
现状概况和规划背景一、现状概况1.地理位置凤县古称凤州,位于陕西省西南部、秦岭腹地、嘉陵江源头,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4′19″-107°10′26″,北纬33°34′50″-34°18′13″。
东与本省太白县交界、南与勉县、留坝县接壤,西与甘肃省天水市、两当县为邻,北与宝鸡市、陈仓区相连,总面积3187平方公里。
凤县距西安市297公里,宝鸡市102公里,汉中市162公里。
宝成铁路穿境而过,县内铁路总长90公里,设有七个火车站,316国道、212省道以及眉凤公路等国道、省道与地方道路相会其中,四通八达。
2.气候凤县处于我国南北气候分界线南侧,属于暖温带半温润山地气候区,鉴于山地高差悬殊,气候垂直变化明显,小气候差异大。
全县年总辐射平均为104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日照为1840小时,光热条件不足。
年平均温度11.4℃,冬季无严寒、夏季无酷暑,无霜期227天。
降水集中,分布不均,年均降水量613.2毫米。
年均湿润指数为0.74,最大积雪厚度9厘米,最大冻土深度39厘米,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和西南风,平均风速0.7米/秒。
3.地形地貌凤县地处秦岭山地,境内峰峦重迭,山势陡峭。
县境内地貌单元由北秦岭中低山、中秦岭中低山和山间断陷盆地三部分组成。
主要山脉东西走向,地势东北高,西南低。
平均海拔约在900-2700米之间。
最高峰为唐藏乡辛家山之透马驹峰,海拔2738.7米,最低处为温江寺乡两河口,海拔915米。
流域内山间断陷盆地较多,其中较大的有东河桥盆地和凤州盆地。
嘉陵江两侧山麓海拔为1400-1800米,相对高度为500-800米,河谷密布,山坡陡峻,多为30°-40°。
由于过度垦植及滥伐山林,岩石裸露地表,风化强烈,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现象。
4.水系及水资源凤县属长江流70域,有1公里以上河溪714条,总长2394.4公里,密度0.75公里/平方公里。
宝鸡未来十年城市规划
宝鸡未来十年城市规划第一节城乡统筹发展第一条城乡统筹发展策略1. 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重点保护“山、塬、水、林、城”的空间格局,确定需要保护和控制的重要资源环境要素,明确空间管制要求,作为城乡各级居民点空间发展的前提。
2. 以层级优化为重点根据市域资源环境条件和城镇发展条件,将市域北、南、中部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发展区域,采取差异化的空间发展模式,形成因地制宜、特色突出的城乡发展格局。
3. 以统筹协调为核心研究区域整体发展格局,合理确定市域空间结构,协调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的关系,建立城乡互补的生态格局和市域协调的空间格局,为市域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 以设施提升为支撑完善覆盖城乡的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加强城市对农村的支援力度,全面提升乡村地区各类设施服务水平,推动城乡公共设施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平等享有社会福利。
第二条城镇化发展策略1. 差异发展:将市域划分为北、中、南部三区,采取差异化发展策略,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
2. 北部地区陇县、千阳县和麟游县:根据资源环境特征,兼顾资源采掘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选择重点城镇发展。
3. 中部地区市区、凤翔县、扶风县、岐山县和眉县:鼓励中心城镇极化发展,积极培育新兴增长点。
4. 南部地区太白县和凤县:采取内聚外迁策略,对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山地区农村梯度转移,提升重点城镇的服务水平。
第三条乡村发展策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稳步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引导人口有序转移,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引导农村居民点发展和建设,优化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扶贫投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和政策措施。
第二节市域空间管制第四条管制要素为促进宝鸡市域城乡建设的整体发展,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等,对河湖湿地生态敏感地区、秦岭北麓生态敏感地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和矿产资源密集地区等控制要素提出空间管制措施。
宝鸡市渭滨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宝鸡市渭滨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目录第一章现状概况 ............................................................................................................. - 4 -第一节城市概况................................................................................................. - 4 -第二节城市绿地现状 ......................................................................................... - 6 -第二章规划解读 ........................................................................................................... - 16 -第一节城市总体规划 ....................................................................................... - 16 -第二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 17 -第三节相关片区规划 ....................................................................................... - 20 -第三章规划总则 ........................................................................................................... - 21 -第一节规划编制意义 ....................................................................................... - 21 -第二节规划依据............................................................................................... - 22 -第三节规划范围............................................................................................... - 22 -第四节规划目标............................................................................................... - 22 -第五节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 - 22 -第六节规划基本对策 ....................................................................................... - 23 -第七节规划绿地指标体系 ................................................................................ - 24 -第四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 - 26 -第一节城区生态结构 ....................................................................................... - 26 -第二节城区绿地系统结构 ................................................................................ - 27 -第五章绿地分类规划 .................................................................................................. - 27 -第一节公园绿地(G1)规划.......................................................................... - 27 -第二节生产绿地(G2)规划.......................................................................... - 36 -第三节防护绿地(G3)规划.......................................................................... - 36 -第四节附属绿地(G4)规划.......................................................................... - 38 -第五节其他绿地(G5)规划.......................................................................... - 39 -第六节规划城市绿地系统景观生态网络连接度评价 ..................................... - 39 -第六章绿地系统景观特色规划 ................................................................................... - 40 -第一节景观特色规划原则 .............................................................................. - 40 -第二节景观特色塑造 ..................................................................................... - 40 -第三节规划措施............................................................................................. - 40 -第七章树种规划 ......................................................................................................... - 41 -第一节规划原则............................................................................................. - 41 -第二节城市所处的植物地理位置................................................................... - 41 -第三节技术经济指标控制.............................................................................. - 41 -第四节基调树种、骨干树种选定................................................................... - 41 -第五节园林植物配置原则.............................................................................. - 41 -第八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 - 42 -第一节概述 .................................................................................................... - 42 -第二节规划原则 .............................................................................................. - 42 -第三节现状分析 .............................................................................................. - 43 -第四节规划的目标........................................................................................... - 43 -第五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 43 -第九章古树名木保护.................................................................................................. - 45 -第一节古树名木现状 ..................................................................................... - 45 -第二节保护意义............................................................................................. - 46 -第三节保护措施............................................................................................. - 46 -第十章防灾避险规划.................................................................................................. - 47 -第一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概述 ...................................................................... - 47 -第二节避灾绿地规划要点.............................................................................. - 47 -第三节渭滨城区防灾避险绿地规划............................................................... - 47 -第四节防灾绿地设施配置.............................................................................. - 50 -第十一章分期建设规划.............................................................................................. - 51 -第一节规划原则及期限 ................................................................................. - 51 -第二节近期建设规划目标和重点................................................................... - 51 -第三节远期建设规划目标和重点................................................................... - 51 -第十二章城市绿线管理导则 ...................................................................................... - 52 -第一节绿线管理内容...................................................................................... - 52 -第二节绿线控制要求...................................................................................... - 53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 .............................................................................................. - 53 -第一节规划实施条件...................................................................................... - 53 -第二节规划实施措施 ........................................................................................... - 53 -第一章现状概况第一节城市概况一、地理位置宝鸡市位于陕西省关中西部,东经106°18′—108°03′,北纬33°35′—35°06′。
(完整word版)陕西最新行政区划(镇级以上)
灞桥区
纺织城街道 十里铺街道 红旗街道 席王街道 洪庆街道 狄寨街道 灞桥街道 新筑街道 新合街道
未央区
张家堡街道 三桥街道 辛家庙街道 徐家湾街道 大明宫街道 谭家街道 草滩街道
六村堡街道 未央宫街道 汉城街道
雁塔区
小寨路街道 大雁塔街道 长延堡街道 电子城街道 等驾坡街道 鱼化寨街道 丈八沟街道
昭陵镇
永寿县
监军镇 店头镇 常宁镇 仪井镇 甘井镇 马坊镇 窦家镇 御驾宫镇 渠子镇 永太镇 永小章镇 永乐镇 义门镇 水口镇 香庙镇 炭店镇 韩家镇 底店镇太峪镇
长武县
昭仁镇 相公镇 巨家镇 丁家镇 洪家镇 亭口镇 彭公镇 地掌镇 枣元镇
旬邑县
城关镇 土桥镇 职田镇 张洪镇 太村镇 郑家镇 湫坡头镇 底庙镇 丈八寺镇 马栏镇 清塬镇
华阴市
太华路街道 岳庙街道 孟塬镇 罗敷镇 华西镇 华山镇
延安市
宝塔区
宝塔山街道 南市街道 凤凰山街道 桥沟镇 枣园镇 河庄坪镇 李渠镇 姚店镇 青化砭镇 蟠龙镇 柳林镇 南泥湾镇 临镇镇 甘谷驿镇 川口乡 冯庄乡 梁村乡 麻洞川乡 万花山乡
延长县
七里村镇 黑家堡镇 郑庄镇 张家滩镇 交口镇 罗子山镇 雷赤镇 郭旗乡 安沟乡
朱牛乡
宜川县
丹州镇 秋林镇 云岩镇 阁楼镇 集义镇 壶口镇 英旺乡 交里乡 牛家佃乡
黄龙县
桥山镇 店头镇 隆坊镇 田庄镇 阿党镇 双龙镇 仓村乡
黄陵县
石堡镇 白马滩镇 瓦子街镇 界头庙镇 三岔乡 圪台乡 崾崄乡
汉中市
汉台区
北关街道 东大街街道 汉中路街道 中山街街道 东关街道 鑫源街道 龙江街道 七里街道铺镇镇 武乡镇 河东店镇 宗营镇 老君镇 汉王镇 徐望镇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河宝鸡段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河宝鸡段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0•【字号】宝政发[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河宝鸡段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11〕22号)沿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河宝鸡段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渭河综合整治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一项富民强省的重大决策,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造福人民群众的重大工程,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
各有关县区和部门一定要站在“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合力攻坚,确保渭河宝鸡段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走在全省前列。
一、落实主体责任。
渭河宝鸡段综合整治工程的责任主体是沿渭左、右岸所属的各县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市区建成段改造提升由市河道委负责。
各县区和高新区一定要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落实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搞好规划设计。
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体现超前性和实用性,突出防洪、生态和文化特征的要求,由市渭河综合整治办公室邀请国内一流专业团队进行总体规划。
具体方案由县区提供基础资料,市上统一进行堤防勘察设计,按程序及时报批,确保规划设计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明确目标任务。
渭河宝鸡段综合整治规划总长200公里,其中上游西山100公里,中游川道100公里。
具体任务是:金台区左岸23.2公里,陈仓区左岸26.1公里,渭滨区右岸8公里,高新区右岸44.9公里,岐山县左岸10.2公里、右岸8.2公里,眉县左岸19.7公里、右岸24.6公里,扶风县左岸18.8公里、右岸16.3公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6•【字号】宝政办发〔2024〕24号•【施行日期】2024.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6日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依据生态环境部2024年2月颁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宝鸡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更加有力,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谋划和发展生态文明重大工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方面明显提升,形成先进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集约节约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安全的生态安全体系、幸福健康的生态生活体系、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
力争2024年底,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要求,2025年继续巩固提升,2026年达到申报要求。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一)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抓紧抓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责任追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宝政发[2013]7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宝政发〔20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宝鸡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7日宝鸡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化我市项目带动战略,保持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加快建设关天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成立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工作,下设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为项目包抓责任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战略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建设项目。
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安全、节能、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和要求,年度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农林水和社会事业方面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规模放宽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四条重点建设项目分续建、新建和前期项目进行管理。
(一)新建项目要求明确项目法人,其中审批类项目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类项目通过核准;备案类项目已经备案,且已经过规划、环保、土地、能评等行政许可或行政确认。
(二)续建项目要求是上年重点建设项目且当年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
(三)前期项目是已经列入发展规划或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加快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
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宝鸡市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
宝鸡市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宝鸡市在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的需要,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和生态园林宜居特大城市,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前瞻性、高水平引领城市科学发展,解决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结合宝鸡市城市规划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凡在宝鸡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除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标准等规定外,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规划管理规定第一节建设用地管理第三条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严格执行陕西省住建厅《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基地面积未达到《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低限值要求的零散用地不得单独开发建设,小于500平方米的零散用地宜作为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和停车场、社区管理用房、公厕、垃圾收集和中转、配电所、雨水泵站等社会公共设施用地。
第五条依法批准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用地规划条件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
暂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节建筑间距管理第六条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日照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标准,旧城区(中山路地区、新建路地区、宝福路地区、群众路地区、宝十路地区、宏文路地区和陈仓区旧城区)改造新建住宅,确因现状用地条件限制,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第七条低层、多层正南北向条式民用建筑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旧城区改造新建住宅,间距系数不小于。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宝政发〔2017〕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宝政发〔201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20日宝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主基调,以加压奋进、追赶超越、加快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控制在3%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省考目标。
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一)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全面实施“1553”行动计划。
立足自身优势,坚持市场化、项目化取向,实施工业强基“六大工程”,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
实施吉利发动机、钛合金骨科植入物、麟游2×35万千瓦低热值发电等项目,推动五大支柱产业集群化。
实施烽火通信车智能机电、瑞海眼科药业基地、旋翼机产业园等项目,推动五大战略新兴产业高端化。
实施大荣纺织技改、千阳海螺固体废弃物处置、凤县动力电池负极材料等项目,推动三大传统产业绿色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3)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第一节城乡统筹发展 (5)第二节市域空间管制 (6)第三节市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8)第四节城镇体系结构 (8)第五节城乡建设标准 (10)第六节重点城镇发展指引 (11)第七节产业布局规划 (13)第八节综合交通规划 (14)第九节旅游规划 (16)第十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 (17)第十一节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17)第十二节宝鸡-蔡家坡城乡统筹重点示范区发展建议 (24)第十三节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协调发展建议 (25)第十四节市域与周边城市协调发展建议 (26)第四章规划区城乡统筹 (28)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31)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结构 (32)第七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34)第一节居住用地规划 (34)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35)第三节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38)第四节绿地系统规划 (40)第八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43)第一节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 (43)第二节对外交通规划 (44)第三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46)第九章中心城区城市景观与特色规划 (50)第十章中心城区旧区更新规划 (52)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53)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55)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58)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58)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59)第三节雨水工程规划 (60)第四节供电工程规划 (60)第五节通信工程规划 (61)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61)第七节供热工程规划 (63)第八节环卫设施规划 (63)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65)第一节综合防灾与安全保障 (65)第二节抗震工程规划 (66)第三节防洪工程规划 (67)第四节消防工程规划 (67)第五节人防工程规划 (68)第十五章中心城区建设时序 (70)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73)第十七章附则 (75)附表1:城市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76)附表2: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78)附表3: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80)附表4:中心城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82)附表5: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83)附表6: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8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促进宝鸡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规范、上一层次规划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陕政函[2008]175号),结合宝鸡市的实际情况,编制《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2号)、《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国办函(1999)31号)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112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规[2003]119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4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5号)5、《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陕政函[2008]175号)6、《陕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7、《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8、《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9、《关中城市群建设规划(2007-2020)》10、《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2009-2020)》11、《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2、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三条指导思想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地方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2、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人文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彰显城市特色。
3、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4、实现城市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的作用。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其中:近期:2010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
第五条规划区宝鸡规划区范围为宝鸡市辖区,面积为3574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层次本规划按照地域范围分为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市域:为宝鸡市所辖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3区和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和凤县9县,面积为18172平方公里。
2、规划区:为宝鸡市辖区,面积为3574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西、北至城北高速公路、东至陇海铁路货运南环线联络线和210省道、南至徐兰客运专线和自然山体边缘,面积约为355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法律效力本规划是宝鸡市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城市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八条规划实施主体本规划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宝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强制性内容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下划线加粗文字部分条文。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第十条城市发展总目标规划期内,将宝鸡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主导,商贸、物流、旅游业发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特色突出的创新型现代化特大城市。
第十一条城市发展分目标1、社会发展目标: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全面繁荣,主要指标达到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贫富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人居环境日趋良好,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社会向繁荣、稳定、文明、公平发展。
2、经济发展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有利时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人民收入持续增加,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3、城市建设目标:建立完备、高效、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加快交通、通讯、电力、供热、燃气、水利和防震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4、环境发展目标:逐步调整产业布局,形成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结构和城镇发展体系;有效保护生态敏感区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城市传统文化,形成独特的城市人文、自然景观;有效处理生产、生活污染物,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保障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将宝鸡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园林城市。
(指标体系参见附表1)第十二条城市发展战略1、融入区域、提升职能积极融入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国家战略重点发展区域,以区域合作促进城市发展;发挥宝鸡独有的优势,以“竞优”而非“竞次”战略展开城市间竞争;促进市域中部城镇密集带的协调发展,培育全市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提升城市区域竞合能力。
2、壮大集群、强化创新依托区域服务,以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为目标,在自主创新和发展品牌经济上走在前列;强化大、中、小企业分工,形成规模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应对国家产业升级趋势,积极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
3、优化结构、跨越发展着眼区域发展,建设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城镇密集区,构建格局开放、联系高效的城镇密集区网络化空间格局;应对城市快速发展时期不确定因素增多的特征,确立能够满足城市未来发展需求的远景空间发展架构,形成新的有机生长的空间拓展模式,增强中心城区的空间适应性和生长性。
4、整合设施、构筑枢纽建设贯通东西、连接南北的西部交通枢纽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形成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骨架的区域快速运输网络,强化西安-宝鸡之间的联系,加强宝鸡与四省边界城市的联系;推进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一体化建设,加强市域各城镇之间交通联系,提高整体的交通运输效率;构建城市快速路网络,完善道路交通体系,大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合理配置通道资源,提高整体利用效率,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
5、彰显特色、宜业宜居保护核心生态资源,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园林特大城市;高度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打造姜炎周秦文化基地和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强化历史传承,弘扬城市文化,提升城市知名度;彰显城市特色,打造西部地区品牌宜业宜居城市。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城乡统筹发展第十三条城乡统筹发展策略1、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重点保护“山、塬、水、林、城”的空间格局,确定需要保护和控制的重要资源环境要素,明确空间管制要求,作为城乡各级居民点空间发展的前提。
2、以层级优化为重点根据市域资源环境条件和城镇发展条件,将市域北、南、中部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发展区域,采取差异化的空间发展模式,形成因地制宜、特色突出的城乡发展格局。
3、以统筹协调为核心研究区域整体发展格局,合理确定市域空间结构,协调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的关系,建立城乡互补的生态格局和市域协调的空间格局,为市域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以设施提升为支撑完善覆盖城乡的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加强城市对农村的支援力度,全面提升乡村地区各类设施服务水平,推动城乡公共设施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平等享有社会福利。
第十四条城镇化发展策略1、差异发展:将市域划分为北、中、南部三区,采取差异化发展策略,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
2、北部地区(陇县、千阳县和麟游县):根据资源环境特征,兼顾资源采掘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选择重点城镇发展。
3、中部地区(市区、凤翔县、扶风县、岐山县和眉县):鼓励中心城镇极化发展,积极培育新兴增长点。
4、南部地区(太白县和凤县):采取内聚外迁策略,对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山地区农村梯度转移,提升重点城镇的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乡村发展策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稳步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引导人口有序转移;引导农村居民点发展和建设,优化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扶贫投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和政策措施。
第二节市域空间管制第十六条管制要素为促进宝鸡市域城乡建设的整体发展,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等,对河湖湿地生态敏感地区、秦岭北麓生态敏感地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基本农田和矿产资源密集地区等控制要素提出空间管制措施。
第十七条河湖湿地生态敏感地区1、保护内容市域重要的河流、水库和湿地等,包括渭河及清姜河、清水河、马尾河、磻溪河、伐鱼河、石头河、霸王河、汤峪河、东沙河、通关河、小水河、金陵河、千河和漆水河等一级支流;嘉陵江及三岔河、安河、小峪河和旺峪河等一级支流;汉江的褒河、湑水河等一级支流;以及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白荻沟水库、东风水库、段家峡水库等大中型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