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心理发展》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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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儿童认知的发展与教育(下)
教学目的要求:
掌握儿童思维发展的一般趋势、理解皮亚杰儿童思维发展的阶段论;认识和理解儿童思维形式发展的特点以及儿童智力发展的状况;了解儿童智力发展与变化。
教学内容:
一、儿童思维发展的理论(皮亚杰思维发展阶段论、信息加工理论)
(一)皮亚杰儿童思维发展的阶段论
皮亚杰认为儿童思维的发展既是连续的又是分阶段的,每个阶段都是前一阶段的自然延伸,也是后一阶段的必然前提,发展阶段不能逾越,也不能逆转。
皮亚杰将儿童的思维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感知运动阶段(0——2岁)
重要特点——儿童依靠感知动作适应外部世界,构筑动作格式(动作的组织与结构),开始认识客体永久性,末期出现智慧结构。
这一阶段又分为六个小阶段:(自己阅读)——在先天的无条件反射的基础上有所扩大;
2.1-4.5个月习惯动作时期——在先天反射的基础上,通过机体整合作用,把个别动作联结起来形成一些新的习惯,如眼睛追随运动物体;
3.4.5-9个月有目的动作逐步形成时期活动不再囿于主体自身,开始涉及对物的影响,出现为达到某一目的而行使的动作,智慧动作开始萌芽。
4.9-12个月手段与目的分化并协调期智慧动作出现,儿童各动作格式之间的关系更加灵活,更加概括化。
儿童能运用不同的动作格式来对付新遇到的事物,就像儿童以后能运用概念来了解事物一样,儿童用抓、推、敲、打等多种动作来认识事物。
-1.5岁通过尝试错误有目的通过调节来解决新问题,智慧动作有了较大的发展。
但儿童还没有形成沿着一定方向目的构成新方法的能力,新方法出现纯属尝试中的偶然。
6.1.5-2岁这是感知运动结束,前运算阶段开始的时期。
显著特点是儿童除了用身体和外部动作来寻求新方法之外,开始在头脑里用“内部联合”方式解决新问题。
例如,见教材“儿童从盒子中去东西的过程”。
感知运动阶段,儿童智慧的成长突出地表现在三方面:
(1)逐渐形成物体永久性(不是守恒)的意识,这与婴儿语言及记忆的发展有关,物体永久性具体表现现在:当一个物体(如爸爸妈妈、玩具)在他面前时,婴儿知道不这个人或物,而当这个物体不在眼前时,他能认识到此物尽管当前摸不着、看不见也听不到,但仍然是存在的。
爸爸妈妈离开了,但婴儿相信他们还会出现,被大人藏起的玩具还在什么地方,翻开毡子,打开抽屉,还应可找到。
这标志着稳定性客体的认知格式已经形成。
近年的研究表明,儿童形成母亲永久性的意识较早,并与母婴依恋有关。
(2)在稳定性客体永久性认知格式建立的同时,儿童的空间一时间组织也达到一定水平。
因为儿童在寻找物体时,他必须在空间上定位来找到它。
又由于这种定位总是遵
循一定的顺序发生的,故儿童又同时建构了时间的连续性。
(3)出现了因果性认识的萌芽,这与物体永久性意识的建立及空间一时间组织的水平密不可分。
儿童最初的因果性认识产生于自己的动作与动作结果的分化,然后扩及客体之间的运动关系。
当儿童能运用一系列协调的动作实现某个目的(如拉枕头取玩具)时,就意味着因果性认识已经产生了。
第二阶段、前运算时期(2-7岁)
这一阶段与第一阶段比有质的飞跃:前一阶段儿童的思维只是以实际动作进行思维。
该阶段儿童可以凭借象征性格式在头脑进行“表象性思维”。
到前运算阶段,物体永久性的意识巩固了,动作大量内化。
随着语言的快速发展及初步完善,儿童频繁地借助表象符号(语言符号与象征符号)来代替外界事物,重视外部活动,儿童开始从具体动作中摆脱出来,凭借象征格式在头脑里进行"表象性思维",故这一阶段又称为表象思维阶段
总结起来,前运算阶段的儿童认识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1)相对的具体性,借助于表象进行思维,还不能进行运算思维。
(2)思维的不可逆性,缺乏守恒结构。
(3)自我中心性,儿童站在自己经验的中心,只有参照他自己才能理解事物,他认识不到他的思维过程,缺乏一般性。
他的谈话多半以自我为中心。
(4)刻板性,表现为在思考眼前问题时,其注意力还不能转移,还不善于分配;在概括事物性质时缺乏等级的观念。
皮亚杰将此阶段的思维称为半逻辑思维,与感知运动阶段的无逻辑、无思维相比,这是一大进步。
第三阶段:具体运算阶段(7岁—11岁)
以儿童出现了内化了的、可逆的、有守恒前提的、有逻辑结构的动作为标志,儿童智力进入运算阶段,首先是具体运算阶段。
运算是具体的运算意指儿童的思维运算必须有具体的事物支持,有些问题在具体事物帮助下可以顺利获得解决。
皮亚杰举了这样的例子:爱迪丝的头发比苏珊淡些,爱迪丝的头发比莉莎黑些,问儿童:“三个中谁的头发最黑”。
这个问题如是以语言的形式出现,那么具体运算阶段儿童难以正确回答。
但如果拿来三个头发黑白程度不同的布娃,分别命名为爱迪丝、苏珊和莉莎,按题目的顺序两两拿出来给儿童看,儿童看过之年,提问者再将布娃娃收藏起来,再让儿童说谁的头发最黑,他们会毫无困难地指出苏珊的头发最黑。
具体运算阶段儿童智慧发展的最重要表现是获得了守恒性和可逆性的概念。
守恒性包括有质量守恒、重量守性、对应量守恒、面积守恒、体积守恒、长度守恒等等。
具体运算阶段儿童并不是同时获得这些守恒的,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先是在7-8岁获得质量守恒概念,之后是重量守恒(9-10岁)、体积守恒(11-12岁)。
皮亚杰确定质量守恒
概念达到时作为儿童具体运算阶段的开始,而将体积守恒达到时作为具体运算阶段的终结或下一个运算阶段(形式运算阶段)的开始。
这种守恒概念获得的顺序在许多国家对儿童进行的反复实验中都得到了验证,几乎完全没有例外。
具体运算阶段儿童所获得的智慧成就有以下几个方面:
1、获得了守恒性。
可逆性的出现是守恒获得的标志
2.群集结构形成。
群集结构是一种分类系统。
该阶段儿童已产生了类的认识,获得了分类和包括的智慧动作。
分类是按照某种性质来挑选事物,例如他们知道麻雀(用A 表示)少于鸟(用B表示),鸟少于动物(C),动物少于生物(D),这即是一种分类包括能力,也是一种运算能力,即A(麻雀)B(鸟)C(动物)D(生物)。
同时能够把不同类的事物(互补的或非互补的)进行序列的对应。
简单的对应形式为一一对应。
例如给学生编号,一个学生对应于一个号,一个号也只能对应于一个学生,这便是一一对应。
较复杂的对应有二重对应和多重对应。
二重对应的例子,如一群人可以按肤色而且按国籍分类,每个人就有双重对应。
3、自我中心观进一步削弱,即去中心的,在感知运动阶段和前运算阶段,儿童是以
自我为中心的,他以自己为参照系来看待每件事物,他的心理世界是唯一存在的心理世界,这妨碍了儿童客观地看待外部事物。
在具体运算阶段,随着与外部世界的长期相互作用,自我中心逐渐克服。
看问题有了一定的灵活性。
第四阶段:形式运算阶段(12岁—15岁)
上面曾经谈到,具体运算阶段,儿童只能利用具体的事物、物体或过程来进行思维或运算,不能利用语言、文字陈述的事物和过程为基础来运算。
例如爱迪丝、苏珊和莉莉头发谁黑的问题,具体运算阶段不能根据文字叙述来进行判断。
而当儿童智力进入形式运算阶段,思维不必从具体事物和过程开始,可以利用语言文字,在头脑中想象和思维,重建事物和过程来解决问题。
故儿童可以不很困难地答出苏珊的头发黑而不必借助于娃娃的具体形象。
这种摆脱了具体事物束缚,利用语言文字在头脑中重建事物和过程来解决问题的运算就叫做形式运算。
除了利用语言文字外,形式运算阶段的儿童甚至可以根据概念、假设等为前提,进行假设演绎推理,得出结论。
因此,形式运算也往往称为假设演绎运算。
由于假设演泽思维是一切形式运算的基础,包括逻辑学、数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内。
因此儿童是否具有假设演绎运算能力是判断他智力高低的极其重要的尺度。
当然,处于形式运算阶段的儿童,不仅能进行假设演绎思维,皮亚杰认为他们还能够进行一切科学技术所需要的一些最基本运算。
这些基本运算,除具体运算阶段的那些运算外,还包括这样的一些基本运算:考虑一切可能性;分离和控制变量,排除一切无关因素;观察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将有关原理组织成有机整体等。
二、儿童思维发展的一般趋势
(一)直觉动作思维
所谓直觉动作思维,就是儿童在动作中才能进行思维。
这种思维离不开儿童自身队物体的感知,也离不开儿童自身的动作。
自觉动作思维一直可以延续到幼儿期的前期。
直觉动作思维能使儿童对事物作出一定程度的概括,在刺激物的复杂关系和反应动作之间形成联系。
这种思维的发展,就主体来讲,使儿童的动作逐渐协调起来,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就客体来讲,使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逐渐协调起来,便于把客体从实践和空间上组织起来,作为将来解释事物之间复杂关系的起点。
但由于直觉思维缺乏词的中介,因此有狭隘性(思维的X围)、表面性(思维的内容)和情景性(思维持续的时间)的特点,还不能把掌握事物的本质和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
事实上直觉行动思维一方面使儿童的动作得以协调,另一方面把客体从时间和空间组织起来。
皮亚杰说,直觉行动思维指导学龄时期,也仍然是“概念智力”(抽象思维)的一个基础。
(二)具体形象思维
具体形象思维主要表现在幼儿期。
这一时期儿童的思维能借助表象认识个别对象,这种具体形象思维是直觉行动思维的演化结果。
具体形象思维有两个特点:具体性和形象性;开始认识事物的属性。
(三)抽象逻辑思维
学龄初期儿童的思维由具体形象思维发展到抽象思维,是思维发展中的质变。
学龄初期儿童抽象思维有如下特点:
1.抽象逻辑思维开始发展,但仍有很大的具体性。
儿童需要通过直观形象来理解抽象的超经验的概念。
在学习数学时需要借助实物或手指头的帮助,遇到解题困难时,要靠直观图象以求解答。
学龄初期儿童的思维是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同时存在并在思维活动中进行消长的复杂过程。
2.学龄初期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又是不自觉性与自觉性在思维活动中进行消长的过程。
起初由于他们内部语言还不够成熟,因此还带有很大的不自觉性,即不能自觉地调节、检验和论证自己的思维过程,不能说出自己是如何进行思考与解决问题的。
3.童年期儿童的思维有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存在一个关键年龄。
一般认为是小学四年级。
不过,这个关键年龄可随教育条件的改变而提前或推后。
在整个小学时期,儿童的抽象思维水平不断提高,发展的总趋势是抽象逻辑思维越来越占主导地位。
三、儿童思维形式发展的特点
(一)儿童概念的发展
概念是人类思维的一种重要形式。
儿童概念的发展是儿童思维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儿童掌握概念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他们思维的概括水平的高低。
概括水平是儿童掌握概念的直接前提。
这种概括水平正式儿童思维发展阶段的反映。
与思维方式相对应,有三种不同的概括水平,即动作概括水平、形象概括水平、本质抽象概括水平。
●幼儿处于形象概括水平。
因此,他们所能掌握的概念也都是一些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具体概念。
有时会将非本质的特征当作概念的内涵。
如“狗”是四条腿的东西。
将狗的概念外延扩大。
另一个特点是幼儿还不能很好的掌握几个同类概念以上的一级的概念。
如掌握了“狗”“猫”“兔子”等概念后,却不知道在这概念之上还有更高级的概念——动物。
可见幼儿头脑中所掌握的概念不同于成人头脑中的概念,还不能具备概念的一般属性。
●幼儿掌握的概念大致可以分为实物概念、社会概念、数概念和初步的抽象概念。
实物概念,即具体物体概念。
幼儿掌握事物概念一般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只能根据物体的颜色、形状等外部特征和在生活中发生的感知联系来概括;
第二阶段:按照物体的某一种突出的非本质特点来概括。
这种突出的非本质特征往往是物体的主要途径。
第三阶段:能按照物体几种非本质的或自发地包括本质的属性形成事物概念。
第四阶段:能按事物本质特点进行概括,从而形成事物的概念。
第二阶段是幼儿掌握实物概念的典型阶段。
●幼儿最初数概念的掌握——林崇德1980年研究表明:2-3岁、5-6岁时儿童数概念
形成和发展的关键年龄,而儿童数概念发展的转折点在5岁左右;儿童数概念
的产生和发展要经历三个阶段:对数的动作感知阶段(3岁)、数词和物体数量
渐建立联系阶段(4-5岁)和数的运算的初级阶段(5-7岁)。
●小学生概念的发展
概念是人脑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的思维形式,是思维活动的基本单位。
第一,小学生概念的逐步深化
小学生概念的发展是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由浅入深。
丁祖荫研究将儿童掌握概念的形式概括为8中,反映儿童概念深化的过程。
例如对“鸟”的答案
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
不能理解——树上的一种虫子27.44 9.83
原词造句——树上的小鸟……………………5.99 6.07
具体实例——和平鸽30.00 26.75
直观特征——早晨树上叫的小鸟17.69
重要属性——
实际功用——
种属关系——
正确定义——
在天上飞的一种动物
第二,小学生概念的逐步丰富
字词概念的丰富化——主要表现在校学生识字量的发展,掌握词性词类的发展,
用词造句的发展、阅读能力的发展、逻辑认识能力的发展和写作能力的发展等方面。
2)数字概念的丰富化。
主要是认数能力的发展、数序、数列、数的分解组合、运算、应用、容积、长度、体积、面积等概念的发展。
研究表明学龄初期儿童数概念的发展一般经历三个阶段:
[1] 7-8岁(低年级)为正数概念的形成阶段,一般能形成三位以内正数概念系统。
可以逐步掌握三四位数,对三四位数X围内的“相邻数”“认写”“比大小”“按图计算”等项目已能基本掌握,但对需借助推理的“数的组成”及“应用”还有一定的困难,空间概念的发展尚不很完善。
能用数概念解答简单的应用题。
[2] 9-10岁(中年级)小数分数形成阶段。
这一阶段是儿童各种数概念系统正在逐步形成,但不够稳定,容易互相干扰和矛盾,从而产生各种数概念间的混淆,逐步从两维空间认识图形向三位空间认识图形过渡;能运用万以下数概念在抽象思维水平上通过推理掌握大数概念。
[3] 11-12岁左右(高年级):数概念统一阶段。
这阶段逐渐形成整数、小数、分数概念的系统。
虽仍有互相矛盾和干扰情况,但已经逐渐趋向分化和整合;已经形成三维空间观念,空间想象力逐步增强。
已经能独立发现问题并解决较为复杂和条件隐蔽的应用题。
第三,小学生概念发展过程是不均速的,存在发展的快速期和相对稳定期
就数学概念的发展为例,研究表明:5-11岁儿童掌握数列概念的水平随年龄的增长而提高,7岁为萌芽期,8-10岁初步掌握,11岁进本掌握。
概率概念的发展的快速期在8-9岁;面积发展的快速期在10-11岁。
在概念发展的快速期到来之前,如果有意识地对儿童概念形成加以训练、启发,这时的效果最好,效率最高。
(二)小学生概括能力的发展
研究表明,小学儿童的概括水平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具体形象水平。
低年级儿童(7-8岁)的概括水平和幼儿的概括水平差不多。
他们所能概括的特征或属性,常是事物的直观的、形象的、外部的特征或属性,属于具体形象的概括水平。
例如:“有头无尾”比喻词,低年级说:“有头无尾表示人,因为人有头没有尾巴”。
“走马观花”一词,低年级说:“马走得很快,花一排排往后退”。
可见,这一年级学生的思维水平局限于具体形象。
第二阶段,形象抽象水平。
小学二、三年级儿童(10-12岁)的概括主要处于从形象概括水平向抽象概括水平的过度阶段。
他们概括时,直观的、外部的特征或属性的成分逐渐减少,抽象的、本质的特征或属性的成分逐渐增多。
例如,“临渴掘井”该年级学生说:“要吃水,早就应准备好”,对“刻舟求剑”说:
“这个人真苯,不用脑子,因为他只看见剑是从船边落下,不想船是会走的”。
此阶段学生不能用抽象概括来把握一般寓意,只限于对寓言特殊情景的理解。
第三阶段,初步本质抽象水平。
小学四、五年级儿童(10-12岁)的概括水平开始以本质抽象为主。
由于知识经验的积累,智力活动的锻炼以及大脑功能的发展,他们已经能对事物的本质特征或属性以及事物之间的内部联系进行抽象概括。
但他们对离自己的生活太远的科学规律进行抽象概括,还非常困难。
例如:对“独木成林”的理解,该阶段学生能认识到:“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成大事的”;对“一毛不拔”知道是很小气的意思。
但中年级有55%的人能理解;低年级还不能理解。
三、儿童智力的发展与变化(参见教材151页)
儿童出生后的智力发展,一般是随年龄的增长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到一定年龄时那么出现发展速度减缓现象。
幼儿期和童年期之内的智力发展是呈直线上升的势头是没有争议的。
一般认为智力发展速度直线上升的至高点在16岁左右。
但智力不同因素的发展速度是不同步的。
根据瑟斯顿的考察,假定承认的会知觉速度、推理能力、榆次理解和言语流畅四种智力因素的测验分数各为1,那么,儿童达到成人发展分数的80%的时间分别是:知觉速度在12岁左右,推理能力在14岁左右,语词理解在18岁左右,言语流畅在20岁之后。
了解这种发展速度的差异,有助于教师对儿童各种智力因素达到发展水平提出恰如其分的要求。
儿童智力的个别差异表现主要在三个方面:
发展水平的差异——人类智力分布为常态,即两头小、中间大。
类型的差异——人们在观察嫩里、记忆能力、想象能力、思维能力、言语能力等方面都回表现出类型的差异。
时间的差异——表现早晚得差异
(一)智力成长曲线
四、儿童思维能力与智力的开发的培养(参见许政援《儿童心理学》343)
(一)培养儿童善于提出问题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二)发展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儿童思维的灵活性
考核内容:
1. 识记:儿童思维发展的阶段与特点
2. 领会:儿童思维发展的趋势与儿童思维发展的特点;
3. 应用:能应用本章的知识实施对儿童的思维能力培养与智力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