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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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篇一:船体技术规格书(内页)
一、总述
1.1设计依据
按船东对“码头浮吊”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2002)及其《修改通报》(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及《修改通报》(2008)和《补充规定》(2004),其它现行规范与法规,进行设计。
1.2航区及用途
1.2.1、航区:B、C级航区,J2级航段。
1.2.2、用途:主要用于作业区停靠干散货船,利用配备的全回转起重机及输送带实现岸—船货物直接转运(囤船上不存放货物)。
1.3主要数据
总长: 36.00m 型宽: 10.00m
型深: 1.80m 设计吃水::0.70m
主甲板至上甲板层高:2.50m 上甲板至顶棚甲板层高:2.30m
起吊重量:16t
回转半径:16m
1.4主要性能
1.4.1稳性与浮态
稳性满足“内法规”对B、C级航区,J2级航段的要求。
本船采用设
置固定压载方法调整浮态,在设计吃水时基本平浮,保证正常作业。
1.4.2干舷
干舷满足“内法规”对B、C(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2)级航区,J2级航段的要求。
1.5试验
本船材料试验、密性试验、倾斜试验按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2002)及GB/T3035—2005“船舶倾斜试验”标准的要求进行。
二、总体布置[详见“总布置图”]
2.1舱底
尾部布置艉尖舱、锚链舱、泵舱、空舱;中部为压载舱;首部布置艉尖舱、锚链舱、空舱等。
2.2主甲板
尾部#0~#10为锚泊和系泊作业区及上楼钢质楼梯,#10~#18靠岸一侧布置配电间;靠江一侧布置下舱钢质楼梯、厨房、浴厕等;中部为起重作业区及输送货物区域;首部为锚泊和系泊作业区。
2.3上甲板
布置船员室单人间8间。
2.4顶逢甲板
布置有桅杆、重力水箱、船名灯箱及灯光信号设备。
三、船体结构
本船为单甲板、单底、单舷侧钢质全电焊结构。
3.1结构形式
本船为横骨架结构形式。
3.2起重机与船体连接(见起重机安装图)
起重机底座采用圆筒结构(为厂家按起重机规范要求设计生产的成品)
起重机园筒底座直接焊接于船底板上,船体纵横舱壁从四个方向与园筒体焊接连接,园筒体穿过强力甲板处与强力甲板焊接连接,且在强力甲板上、园筒体周围加设φ3500×10的复板,复板与强力甲板、园筒底座有效焊接。
3.3材料
使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必须由CCS认可的厂家生产,并有认可的标记和质量证书。
船体结构、起重机和甲板机械、系泊设备的底座用钢材质为CCSA。
下列部位采用低氢焊接材料:缆桩、锚泊系缆设备以及与其相连接的构件的焊缝;纵桁材的对接焊缝;起重机座及其相连接的构件的焊缝;当采用分段建造船体大合拢时的环形焊缝(1级焊),图纸中有明确要求的部位。
焊接详细要求按焊接明细表及图纸要求进行。
四、舾装设备
4.1锚泊及系泊设备
锚泊、系泊设备及其它舾装设备根据规范和水域情况以及使用要求进行设计配置。
[详见“锚泊、系泊设备布置图”]
4.2护舷设备
本船四周设两道半圆形钢质护舷材。
五、消防救生及航行设备
按“内法规”要求设计及配置。
六、木作、隔热及其它
6.1木作、敷料及隔热
值班室及船员室天花,围壁采用木方+ PVC贴面板的结构,与露天接邻
部分内粘50mm复合硅酸盐软板隔热。
舱室的电缆及管子均应在壁板天花板里走暗线暗管。
木作按船厂习惯作法施工,表面颜色由船东认可。
复合硅酸盐软板防潮处理并选用贴铝箔防潮层,所有木材及纺织品均应作阻燃和防潮处理。
6.2舱室设备
家具为木质,台、桌的顶面及外侧暴露面均敷设PVC塑料贴面;门窗均设窗纱、窗帘;桌柜均配锁,门配门锁、把手、碰钩(外开门为风钩)等。
另如茶杯、暖水瓶等零星用品配齐。
6.3油漆
木质表面应刨平,括灰磨光,并上光油二道或油漆。
漆前船舶钢板表面按GB8923-88要求一次处理为Sa2.5,二次处理为St3。
涂漆按CB/Z231要求及漆厂的施工说明涂漆。
油漆颜色经船东认可。
七、舱面属具
7.1 门、窗、梯、盖
按总布置图选用现行标准件,如各类道门、舱盖、门、窗;按船东要求,房间采用塑钢窗;室内家俱详见“全船舱室设备布置图”。
全船斜梯与直梯采用钢质焊接结构
7.2 栏杆扶手
上甲板四周及主甲板生活区两舷设固定栏杆,高约900mm。
各钢质斜梯设扶手。
八、压载
为了保证“码头浮吊”在作业和避风时的浮态和稳性,根据稳性和浮态计算确定固定压载,可用钢筋混凝土制作成块,每块重量控制在25㎏。
压载物不能直接搁在船底板上,必须将其放在搁架上,搁架采用钢板与型钢制作,或采用厚木板与型钢制作。
篇二:(渔船标准规范)
渔船标准规范
篇三:船体说明书
第一部分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航区及用途
本船设计按照长江交通科技股份公司“5000吨江海直达船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
本船主要航行于武汉至我国沿海港口,在减载吃水状态下,可全年航行武汉至宁波,以装运铁矿石及钢材为主,兼顾运输煤炭、水泥熟料等散货。
设计满足中国近海航区及长江A、B级航区的航行要求。
2、主要尺度:
总长: 112.10m
水线长: 107.10m
垂线间长:104.10m
型宽: 17.50m
型深: 7.60m
设计吃水:4.50m
结构吃水:5.80m
载货量: 3780吨左右(减载4.0m吃水)
4610吨左右(设计4.5m吃水)
6830吨左右(重载5.8m吃水)
3、船级:
本船按照中国船级社(CCS)现行的“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1)、“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非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要求设计与建造,不考虑入级。
4、船籍:
本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5、规范、公约及规则:
本船满足下列规范、公约和规则及其修正案的要求。
(1)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1)
(2)中国船级社“船用产品检验规则”(1983)
(3)中国船级社“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非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
(4)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
6、总体概述:
本船为双底、双舷、单甲板结构,双机双桨推进,球首双尾的节能船型。
适宜于装载矿石、钢材及水泥熟料、煤炭等一般散货。
本船为一艘具有倾斜船艏、方形艉,并适合执行上述运输任务的货船。
主船体由6道水密舱壁划分为首尖舱(兼压载水舱)、首压载水舱、第二货船(顶边舱设压载水舱)、第一货舱(顶边舱设压载水舱、淡水舱、重油舱,底边舱设轻油舱)、机舱、尾压载水舱、舵机舱。
本船设有首尾楼。
机舱棚及居住舱室、驾驶室等均设置于尾部。
货舱区域为双层底,
双层底自首部防撞舱壁向尾伸至机舱,顶边舱由首压载水舱向尾伸至机舱前壁。
本船主机为: 6230ZC2台
额定功率:2×778kW (燃千秒油时的功率)
额定转速: 750r/min
减速比:3.95:1
设外旋MAU型4叶桨两只
本船的工艺及材料、设备(机电设备等)均按中国船级社(CCS)有关规范、规则的要求进行建造和检验。
7、性能:
本船能达到如下的性能数据,这些数据均可通过试验和试航所证实。
7.1航速:
本船在设计吃水4.5m状态,主机发出92%的持续功率及95%的额定转速,静深淡水域风力不大于蒲氏风标3级平静海况下,试航速度约11节。
7.2吨位及载货量
本船总吨位为4413,净吨位为1523,吃水4.50米时,装载铁矿石、钢材、水泥熟料等货物载货量4610t。
结构吃水5.80米时,装载铁矿石、钢材、水泥熟料等货物载货量6830t。
7.3稳性:
本船稳性满足中国船级社“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非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对近海航区及“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对A、B级航区货船的稳性要求,且各种装载状况下本船横摇周期均大于6s。
7.4舱容:
货舱总容积5540m3。
轻燃油舱容积2×55m3,重燃油舱容积2×40m3,淡水舱容积2×62 m3。
7.5续航力:
本船续航力大于1800海里。
7.6操纵性
在设计吃水4.5m时,满舵稳定回转直径不大于3倍船长。
8、船员铺位:
本船船员铺位26个(备用铺位一个),其中:
单人间:5间(船长、轮机长室带有办公室)
双人间:10间
9、试验和试航:
建造方执行下列试验和试航,并按中国船级社,中国船舶检验局及其它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
(1)船上试验;
(2)倾斜试验;
(3)海上试验(包括航速、续航力、操纵性、抛锚试验等),船舶海上试验按GB/T3471-1995“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要求进行。
第二部分船体说明
1、船体总则
1.1甲板高度、舷弧、梁拱等
上层建筑在中心线处的各层甲板间净高均大于2.0m,首尾均有舷弧,主甲板的梁拱为0.25m,各层甲板室梁拱与主甲板相同。
货舱区双层底高度为1.0m,机舱区局部双层底高度为1.0m,#134-#140为双底过渡区。
1.2干舷
本船干舷1820mm,满足“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非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第三篇对国内航行“B”型船的要求。
1.3纵倾
本船在装载货物达到设计吃水时基本平浮,空载时可根据航行需要加压载调整浮态。
1.4密性试验
本船主船体的密性试验按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1)有关要求进行,并经CCS认可,具体试验可按CB*257-1988“钢质海船船体密性试验方法”要求进行。
1.5设备试验
本船所有设备、装置等在装船后,均进行船上试验,其试验按“试验大纲”要求进行,并取得CCS认可,试验结果提交船东。
2、船体结构
2.1材料及尺寸
主船体结构的钢材是经CCS认可的低碳钢,钢材包括铸、锻件的化学成份及机械性能均满足规范的有关要求,并取得CCS认可。
CCS没有规定的尺寸则依照承造厂的实践决定。
2.2焊接
本船船体均为焊接结构,各部位所用焊条质量应经CCS认可。
重要的焊接程序应提供给CCS认可,并应由船级社认可的合格的焊工进行。
2.3切口及开口
船体构件的切口、通气孔、泄水孔、扇形孔等均按“规范”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泄水孔、通气孔的典型布置均在中横剖面图上表示。
2.4腐蚀控制
本船按“规范”有关要求,设置防蚀锌块的防腐蚀系统,安装锌块数量按GB8841-88标准进行计算。
锌块设置于船体水下部分的尾部、舵、海底阀箱内、舭龙骨、海水压载舱
内及船体外壳等处。
2.5船体振动预防措施
本船在机舱、机械舱室等有振动源部位的构件均作防振措施,其结构予以适当加强,尽可能使之达到商船振动衡准的要求。
螺旋桨与船体和舵之间有足够的间隙,使之不产生有害的振动。
2.6主船体
本船货舱区为双层底结构,向首尾过渡为单底结构,双层底区域及主甲板均采用纵骨架式结构,舷侧为单底结构,设舷边舱
和4800mm平台,平台上舷侧为纵骨架式,平台下舷侧为横内架式,单层底区域包括机舱、首尾舱为横骨架式结构,机舱设4800mm平台,舵机舱设5600mm平台,具体构件尺寸见横剖面图。
2.6.1外板
全船船壳外板厚度均满足“海规”的要求,首端船底板按规范要求加厚,以抗衡拍击。
2.6.2甲板板
主甲板厚按“海规”计算值选取,首尾端部甲板厚按“海规”有关要求逐渐过渡减薄。
甲板开口处均按“海规”要求进行补强。
货舱开口角隅处开成椭圆形。
在甲板机械下面均作适当加强。
2.6.3舱壁
全船纵横舱壁均为设有垂直扶强材、垂直桁材和水平桁材的平面舱壁。
2.6.4双层底
货舱区内双层底采用纵骨架式结构,并按“海规”要求设置实肋板。
机舱内双层底过渡区为横骨架式结构,每档设实肋板。
按需要在机器下方增设桁材。
在便于排水处设置污水井。
2.6.5尖舱
首尖舱内除设置强肋骨外,还设置一道平台甲板及二道强胸横梁,船底设置有足够强度的肋板及边龙骨,以抵抗拍击。
机舱至尾部分采用肋板、强肋骨、旁龙骨及舱壁组成的加强结构。
2.6.6锚链舱
锚链舱设在首尖舱内,自动盘链形式,设专用泵以抽出积水。
2.7上层建筑及甲板室
2.7.1甲板
所有上层建筑及甲板室之甲板均为钢质,并设横梁及纵桁加强。
除按“海规”另有要求外,其甲板板厚度均不小于7mm。
2.7.2钢壁、侧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