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专业化改革六十问.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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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国税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宣传三十问
1、税源管理专业化指什么?
答:税源管理专业化是指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规律,以纳税人规模、行业为主对税源进行分类,税务机关内部分工与之相适应,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以信息化为支撑,完善税源管理体系,优化征管资源配置,达到管住管好税源的目的。
2、为什么要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
答: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推进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实施信息管税,转变征管方式,深入推进专业化管理,努力提高税法遵从度”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根据江苏省国税局“十二五”税收工作发展规划和南通市国税局《关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意见》,按照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的税收工作要求,结合如皋国税征管工作实际,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并着力于实现“四高四低”目标:一是提高社会满意度,不断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二是提高征收率,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三是提高征管效率,不断降低征收成本;四是提高规范执法水平,不断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3、如皋国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坚定的信念和勇气继续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在不改变现有机构设置的情况下,通过机制创新,着力构建以县局机关实
体化、大企业管理集约化、办税服务厅一体化、税源管理职能专业化为特征的新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通过重新修订岗责体系、流程体系、考核体系、内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等与新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相适应的综合配套措施,实现风险管理流程与税收征管流程的有机融合。通过税源管理模
式的转变,努力实现风险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征管流程更加规范、专业化分工更加清晰、征管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征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征管方式方法更加先进、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持续提升的总体目标。
4、如皋国税税源专业化管理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①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原则;②坚持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目标的原则;③坚持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原则;④坚持分权制衡,强化内控,防范风险原则;⑤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⑥部门协调、全员参与的原则。
5、如皋市局税源专业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是:①完善风险分析体系,做大做强税收风险分析;②调整税源管理机构职能,改进风险应对的组织形式;③优化大企业户管结构,积极推进大企业管理集约化;
④整合办税服务资源,稳步推进办税服务厅一体化;⑤细分管理事项,实现税源管理职能的专业化。
6、现代税收征管理念有哪些?
答:现代税收征管理念有:促进遵从的管理理念;纳税人自主申报理念;遵从风险管理的理念等。
7、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后,我局机关科室职能有什么变化?
通国税函〔2011〕156号规定:除南通市局明确的在征管科增加风险分析扎口管理职能外,各单位应保持其它各科室原有职能基本不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机关科室职数,不得随意简并、调整或扩充科室职能,以保持上下对口衔接。今后确需调整的,由南通市局统一组织实施。
8、改革后对风险分析团队的职能有什么新的要求?
答:南通市局要求充分发挥分析团队全局任务引擎的中心作用,按照做强风险分析的工作要求,选调专职人员充实到市局征管科,实行集中办公,赋予其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任务推送、应对结果评价等职能。除《关于印发税收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两个团队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国税发〔2010〕128号)已明确的分析要求外,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持选案的独立性。任务的产生应以上级下发、本级分析产生为主,避免出现应对任务由基层部门提交,县(市、区)局不加分析整合,再通过税源管理平台下达给基层部门,由提请人直接应对的做法。二是任务下达的统一性。凡在日常管理中需要对纳税人遵从状况(申报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进行提示提醒、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评定处理的,任务的发起必须经过分析团队的统一整合,报经市局联动办讨论通过后从税源管理平台统一下达。防止部门间各自为政,任务多头下达,基层多次应对、疲
于应付现象的产生。三是跟踪问效的及时性。分析团队必须加强与应对部门(应对分局和基层分局专业应对股)的对接,做好应对过程的督查指导和应对结果的跟踪问效,确保应对任务完成的及时性和应对结果的实效性。每月通过税源管理平台跟踪质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9、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后,我局的派出机构将会作何调整?
答:我局现有七个税务分局和一个稽查局。改革后各分局的序号保持不变。具体变动情况如下:①取消现二分局税源基础管理职能,将其组建为税源专业化管理应对分局;②将二分局所辖四个乡镇的纳税人管户予以分解,除已划归大企业局管辖的纳税人外,将东陈镇和雪岸镇的纳税人划归六分局管辖;将丁堰镇和桃园镇的纳税人划归一分局管辖;③将四分局所辖的江安镇划归五分局管辖。调整后各分局的管辖范围见下表:
各分局管辖范围改革前后对照表
分局
改
革前
管辖
范围
改
革后
管辖
范围
一分局
如
城镇、
磨头镇
如
城镇、
磨头
镇、桃
园镇
(软件
园)、
丁堰镇
二分局
东
陈镇、
雪岸
镇、桃
园镇、
丁堰镇
全
局范围
内风险
应对工
作
三分局
白
蒲镇、
林梓
镇、九
华镇、
下原镇
白
蒲镇、
林梓
镇、九
华镇、
下原镇
四分局
石
庄镇、
郭园
镇、长
江镇
(如皋
港开发
区)、
江安
镇、吴
窑镇
石
庄镇、
郭园
镇、长
江镇
(如皋
港开发
区)、
吴窑镇
五分局
搬
经镇、
高明
镇、常
青镇
搬
经镇、
高明
镇、常
青镇、
江安镇
六分局
如
皋经济
开发
如
皋经济
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