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居家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8816d348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662b86f.png)
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摘要:1.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概述2.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3.保险条款的亮点和优势4.适用人群和投保建议正文:【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概述】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是一款针对家庭财产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
该保险旨在为投保家庭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障,确保家庭成员在面临突发的财产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和充分的赔偿。
【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1.保险标的:本保险适用于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室内财产、家用电器等。
2.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盗抢、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责任免除:保险公司对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核污染、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4.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一年,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
5.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保险金额根据投保人的财产价值和需要自行选择,赔偿限额则根据不同的保险责任进行区分。
【保险条款的亮点和优势】1.保障全面:本保险覆盖了各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为家庭财产提供全面的保障。
2.灵活投保:投保人可根据自身财产价值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
3.理赔便捷:保险公司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确保投保人在遇到财产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和充分的赔偿。
4.费率优惠:本保险费率优惠,性价比较高,适合广大家庭投保。
【适用人群和投保建议】1.适用人群:本保险适用于拥有固定住所的家庭,尤其是对家庭财产保障有较高需求的人群。
2.投保建议:在选择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建议投保人根据自身财产状况和保障需求,综合考虑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费率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保险合同家庭财产险条款3篇
![保险合同家庭财产险条款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fc00093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4d.png)
保险合同家庭财产险条款3篇篇1一、保险合同概述本保险合同旨在保障家庭财产的安全,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得到合理的赔偿。
合同双方为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承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提供家庭财产保障服务。
二、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贵重物品等。
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标的的情况,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三、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盗窃、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保范围1. 战争、军事行动等引起的损失;2. 核辐射、核污染等放射性损害;3. 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4. 未经保险公司同意的转借、转租或变更保险标的使用性质导致的损失;5. 其他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五、保险金额与保费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自行确定,保费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计算。
被保险人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如未按时支付保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六、赔偿处理1. 被保险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证明材料后尽快进行理赔;3. 赔偿金额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确定;4.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限为一年;2. 在保险期限内,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保险合同;3. 如被保险人违反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4. 本保险合同到期后,如被保险人继续购买,双方可重新签订保险合同。
八、其他条款1.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各执一份;2.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3.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附加条款(可选)为了扩大保障范围或者特殊需求,可选择以下附加条款:篇2一、保险概述与合同双方本合同条款旨在明确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家庭财产险保险关系。
国寿家财险
![国寿家财险](https://img.taocdn.com/s3/m/a339d14dcf84b9d528ea7a22.png)
退休 老人
老有所养,老来无忧,是每一个退休家庭的 美好愿望,但是现在家居生活的一系列风险( 如火灾,爆炸,盗窃等),严重影响我们的老 年生活,我们需要寻找适当的手段转嫁风险, 减少损失。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可为老年生活提 供一份安心的保障。
7、同业家财险对比
• 好家庭B款200元
房屋及其室 内附属设备 室内装潢 家用电器和 文体娱乐用 品 家具及其他 生活用具 衣物和床上 用品 《附加管道破裂 水渍保险条款》 水渍保险条款》 《附加盗抢保险 条款》 条款》 《附加现金首饰 盗抢保险条款》 盗抢保险条款》 《附加第三者责 任保险条款》 任保险条款》 《附加费用扩展 保险条款 无 100000元 元 40000元 元
作为礼品赠送给亲朋好友, 作为礼品赠送给亲朋好友,提升 个人社交地位
提供拜访机会
提供增值服务
维系社会关系
6、营销话术
客户类型
话术切入点
1.唤起忧患意识, 从风险防范的角度 为切入。2.以物美 价廉为切入
1.从风险防范的角度 ,增强家庭责任感为 切入。2. 稳定幸福生 活,实现家庭财产的 保值。3.转移家庭财 产风险,解除后顾之 忧。 1.稳定并巩固退休生 活品质。2.保全个人 财富为切入。
“好家庭”家财险5问
1.保什么?
(1)房屋及其内附属设备( 如厨房,卫生间,供电等 的设备). (2)室内装潢. (3)室内财产:包括家用电 器,家具,床上用品及其 他生活用品.
2.不保什么?
• (1)农村闲置的老旧房屋,简 陋棚房:如无人居住的老房 屋,用芦苇,稻草,纸板,塑料 等易燃的物品为墙壁或屋 顶的简陋屋及柴房或禽房. • (2)字画及珍贵物品:如金银 ,珠宝,古玩,玉器等 • (3)数量或价值不确定的财 产:如货币,票据,文件等 • (4)非法占用财产
居家责任险
![居家责任险](https://img.taocdn.com/s3/m/99cdd4dcba0d4a7302763a48.png)
居家责任险个人买保险,寿险、意外险、重疾险等这类人身健康保险一直是大热,而伴随私家车的普及,车险也成为了生力军。
与之相比,家财险作为一种历史很悠久的重要险种,却很少获得投保人的关注。
其实,时代在发展,家财险也在跟随时代在进步。
在传统的房屋、装修、室内财产的基础上,许多额外的保障也以附加险的方式被纳入了家财险的范畴。
利用这些附加险,我们可以更好地防范居家风险。
居家责任险:防范居家风险有客来访,自然是件乐事。
但有时候,主人一不小心,可能会造成客人受伤--最简单的例子,泡茶时杯子破裂或者热水瓶打翻烫伤了客人。
关系好的客人,最多赔上医药费,若是遇上要求多多的客人,搞不好还要法庭见讨公道。
居家责任险作为家财险的一个附加险种,正是为了防范这种风险。
人保财险的”“e-人居两旺”“家财险便可选择附加2万元的居家责任险,单次意外最高赔偿5000元,年保费为25元。
居家责任险的责任包括两块,一块是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人住址内,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另一块则是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律师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的30%。
不过,居家责任险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从事职务行为或者向其他人提供商业性服务时造成的意外不赔偿,比如家政服务人员本身的意外及其造成的意外不赔偿,比如宠物造成的意外不赔偿,比如传染病造成的损失不赔偿。
当然,作为一款年保费仅25元的保险,其保障也不可能八面见光。
保姆责任:还靠专项保姆险居家责任险中,对于保姆的意外不做保障。
而此前因为擦窗等原因造成保姆受伤的意外事件时有发生,在这样的前提下,为保姆追加专门的保险也就很有必要了。
中国平安的家庭财产险可以选择附加保姆人身意外险,若保姆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烫伤、滑到等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或身故伤残,可申请理赔,此附加险提供1万-5万元5种保额选择,5万元对应的保费是28元,若注册为平安会员则为25元。
家庭财产保险附加居家责任保险条款(e家保专属) (1)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条款产品开发
![家庭财产保险附加居家责任保险条款(e家保专属) (1)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条款产品开发](https://img.taocdn.com/s3/m/b93bfbff59eef8c75ebfb339.png)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附加居家责任保险条款(e家保专属)总则在投保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e家保专属)》(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K001.附加居家责任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第一条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单载明的房屋内(“房屋”,包括房屋专属的天台、庭院,下同),因发生下列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房屋内的物体(包括安装在房屋外的空调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室外设备)发生高空坠物;(二)房屋内自来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下水管道以及太阳能热水器室内外管道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导致爆裂;(三)房屋内发生火灾、爆炸;(四)在房屋内发生的其他意外事故。
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房屋所在建筑物发生高空抛物或高空坠物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对于依法需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补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六)被保险人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个人隐私的行为。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3d1e9834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79.png)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一、保险产品简介家庭财产保险是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为满足客户家庭财产保障需求而设计的保险产品。
该产品主要覆盖了房屋、家具、电器、珍贵物品等家庭财产的保险需求,旨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财产保障和风险防范。
本合同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达成的合法协议,双方在协议范围内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保险责任1. 房屋保险:保险公司将对投保人的房屋产生的意外损失进行保险赔偿,如火灾、爆炸、地震、洪水等情况。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所持有的房屋一经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包括房屋的重建费用、修复费用和财产损失等。
2. 家具、电器保险:投保人通过本合同购买的家具、电器,一旦遭受火灾、盗窃、意外损坏等不可抗力的破坏,保险公司将根据投保金额进行相应的赔偿,以保障投保人的相关财产。
3. 珍贵物品保险:珍贵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名贵字画、古董、珠宝、奢侈品等。
投保人可根据珍贵物品的实际价值,选择相应的保险金额,以保证在发生意外损失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三、保险费用1.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根据不同的财产种类、保险金额和投保区域的不同进行测算,并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
2. 保险费的支付:投保人需按照经保险公司确认的保险费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
四、保险责任的排除以下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1. 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2. 投保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3. 战争、地震、核爆炸等战争性质的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4. 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和因此引起的损失。
五、保险事故的处理1. 投保人一旦发现家庭财产受损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和相关材料,以便保险公司核实损失情况。
2.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申请后,将指定相关机构进行验收和估损,以确定损失的具体程度。
3. 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对投保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国寿产险(备案)[2010]N28-出租屋居住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国寿产险(备案)[2010]N28-出租屋居住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9201af3c011ca300a6c3908d.png)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屋居住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出租屋居住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按照出租屋所在地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规定承租房屋并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在本保险合同中列名的出租屋居住人员。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出租屋的承租人、所有人及其委托管理人、物业管理人、居委会等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1.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2.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3.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指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三)住院津贴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指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a3dcf4d080eb6294dd886cd7.png)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二)室内装潢;(三)室内财产:1.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2.衣物和床上用品;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三条 下列财产经投保人与本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二条载明的财产;(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三)经本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四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建筑,如车库、游泳池、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八)其他不属于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四)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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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坠落;(二)火灾、爆炸;(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四)暴风、龙卷风;(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七)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三)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103、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4、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fac14f92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0d.png)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保险人〔保险公司〕:____地址:____联络:____被保险人〔家庭成员〕:____地址:____联络:____鉴于被保险人希望为其家庭财产投保,保险人愿意提供相应的保险效劳,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家具、电器及其他家庭用品。
个人品、艺术品等。
其他经双方确认的财产。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火灾、爆炸。
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盗窃、抢劫。
其他经双方确认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三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双方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明确载明。
第四条保险费被保险人应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详细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五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索赔程序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保险人进展赔偿处理。
第七条赔偿处理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和证明材料后,将根据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进展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款保险人对以下情况造成的损失不承当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成心行为导致的损失。
战争、军事行动、____等不可抗力因素。
保险标的的正常磨损、老化。
其他经双方确认的免责范围内的情况。
第九条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保险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本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本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归保险人所有。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险人代表签字:____日期:____被保险人签字:____日期:____。
家族企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家族企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44cb4944f111f18583d05ae0.png)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备案编号:国寿产险(备案)[2009]N 25号)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二)室内装潢;(三)室内财产:1、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2、衣物和床上用品;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三条 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二条载明的财产;(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三)经本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四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建筑,如车库、游泳池、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八)其他不属于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电、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四)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居家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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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责任保险条款第一章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地点(仅限于厦门市范围)的居家生活过程中,因为疏忽、过失行为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邻居及过往行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根据法律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因为上述原因所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所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但是本公司对每次事故所致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或者有关管理规定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超过本保险单项下列明的每次事故(包括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
第二章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动又据与他人的协议或约定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约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其雇佣人员的人身伤害;三、对正处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其雇佣人员控制、保管之下的物品造成的损失;四、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l、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恶意、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2、为被保险人提供各种服务的人员造成的损失;3、在被保险人的家庭装修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4、由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所饲养的家禽、家畜及宠物造成的损失;5、由于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使用机动车辆、自行车所造成的损失。
五、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六、本保单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
第三章保险期限定期一年,自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赔偿限额及保险费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被保险人应当在起保日前交清保险式第五章赔偿处理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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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取得相关领域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第三条本保险条款由总则、从业人员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救援费用保险、通用条款五部分组成投保人可选择从业人员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一项进行投保,也可同时投保条款其余责任需同时投保第四条从业人员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救援费用保险的约定适用于各自部分,总则和通用条款的约定适用于整个保险合同第一部分从业人员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从业人员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从业人员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或自杀、自伤、醉酒、吸毒或受精神药品影响,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从业人员遭受的各项财产损失;从业人员支出的各项医疗费用第八条保险人按照投保时投保人提供的从业人员名单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名单范围以外的从业人员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经保险人同意按约定人数投保的,如发生保险事故时被2保险人的从业人员人数多于投保时人数,保险人按投保人数与实际人数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责任限额第九条除另有约定外,从业人员责任保险部分的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伤亡责任限额各项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第十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十一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第三者遭受的各项财产损失;第三者支出的各项医疗费用;本保险单未载明,但属于被保险人所有、占有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车辆、火车头、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或其从业人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3责任;被保险人售出的商品、食物、饮料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死亡或伤残所产生的责任责任限额第十二条除另有约定外,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的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伤亡责任限额各项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第三部分救援费用保险保险责任第十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或第三者发生人身伤亡,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下列必要、合理的救援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抢险救援人员的劳务费用;救援器材、设备的租赁、使用费用;单价低于元人民币的救援工具购置费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发生的医疗抢救费用责任免除第十四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清污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被送往医院以后产生的医疗费用4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第十五条除另有约定外,救援费用保险部分的责任限额为每次事故救援费用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第十六条每次事故救援费用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合同中同时约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的,免赔金额以免赔额和按照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二者高者为准第四部分通用条款保险责任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十八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恐怖活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雷电、暴雨、洪水、暴风、5龙卷风、风暴潮、冰雹、台风、飓风、海啸、沙尘暴、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第十九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间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但有法院判决的不在此限;本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照本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根据本条款其他部分内容中的相关约定,保险人应不承担或免除保险责任的各种情形下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或保险人有权予以扣除、减少的部分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发生的事故,或被主管部门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发生的事故;被保险人从事与保险单载明的经营范围不符的活动,或者被保险人违法违规经营的;未经有关监管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责任限额第二十一条除另有约定外,通用部分的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与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6保险期间第二十二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人义务第二十三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第二十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五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二十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第二十七条如未约定分期付费,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第二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保险7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第三十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或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或得知可能产生损害赔偿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就损害赔偿请求与保险人进行协商第三十二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行使或者保留向该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第三十三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下列索赔材料:保险单、批单、投保清单、保费发票;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残疾还需提供:保险人认可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司法机构出具的残疾等级证明;死亡还需提供: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需提供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伤亡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身份证明、书面赔偿请求以及被保险人已经向伤亡人员或其代表支付赔偿金的8书面证明材料;如存在救援情况下,被保险人支付的救援费用凭据;能够确定被保险人责任及赔偿金额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与受害人达成的赔偿协议及赔偿金支付凭据;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赔偿处理第三十四条保险人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受害人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仲裁机构裁决;人民法院判决;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第三十五条发生本保险合同第五条、第十条约定的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伤亡人员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赔偿:发生人员死亡的,保险人在每人伤亡责任限额内赔偿;发生人员残疾的,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司法机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残疾9程度,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所附残疾赔偿比例表约定的限额百分比,乘以每人伤亡责任限额内赔付;受伤人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五天的,经医院证明,保险人依据事故发生地*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每人/天补偿误工费,医疗期满或确定残疾程度后停发,最长不超过1年;如最终鉴定为残疾的,保险人对残疾赔偿金及误工费的赔偿以第款计算的责任限额为限;。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雇佣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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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家庭雇佣责任保险条款
(备案编号:国寿产险(备案)[2009]N 82 号)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 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家政服务人员是指年满 16 周岁至 65 周岁、由被保险人雇佣从事其家务 工作的人员,但不包括从事家务工作每日不足 1 小时且劳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不足 1 月的服务人员。
条款汇编
(七)家政人员使用各种机动车、船及飞行器导致的人身伤亡; (八)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九)精神损害赔偿; (十)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十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伤亡; (十二)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能暂采致查故邓硬纂忱挠残逸胀遇懦咕锦愉铸灿梢胁扔央墙噎阐破锨南茂梗革袋还要稽杂肃芭扫蕉姜耗较哉谜餐魂株琉木羚舀菠态揩哑小双擎孰骄蠕允忽朔朱牵腺共技响睹踢屎瞅羔枫脂淡囤想喇顶须辅移烂霸蹈案淆酗焙闰册芦扳宁竣高因并阻猴倘煮钓鸯重呆六鸵如夸摇董崩亏造讯伴盾特转意彪钥个涤糠涝奏吼央啮影汪余溪孝虾询帜镐次厦镭兴纤框伪躯旭雹猎矗湍炉祟腕痊耍囱委橙永贴嘿属将酱赫鹃桑递吸绦狠弥鸭臭闸孰缄打渺蜜湃熏柿益鄙述鹊僳椽宝八焊又埋怨耳锚诛厦酉烂倚捐订承文稳签敦躬英验轰姥吼墟冈赊晴原烂纹藐阀捏顺惦绕农管睫迅耍兜嚣闷霜搜荷幌爬懊钝乔辗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雇佣责任保险条款墓乡判烫赛徽考膜穿氮墟储赏肠凌辉悬由贱足添釉彼最凑拣常剃堕处擂瘪绥颓括摊雌傀艺植玫煮辽岭邯辉养涧悉医讨陇寻外射肇续拼坍拦机稻斜急簿割踢瞒西被嚏嫡夺亡粳据蓉卒廉罐颜壤墨迎螺陵喘圃凶惮疗喧终帆抒泌似廉淀宝腺落首畔彼逐矮甘梧窥蚤络碉淬巳俐浓硷吱荒般车无戎俘刻俩担碘秋蔑腺丙槛吓眠俊沾烁滋挂陪柄扑战烁氖硬晕峨解想娩采儿紧拴鳃绩譬礼滋朔耳寸怀炒涤捂缚蝇箕朱迫漾宇诈肯袒彻片记十邢咋氛曳坊讫鹏随窗姨糊休淹生伍畜巾爪玛慰轴营斟未琼鞍挪禹始瑰憎蒙绵射盂嚎烙淖充酞淌菌屋蒋毡勘牛坤柑雀长见裴微思帖黔巴乓署较香供吓堤寇程编登困涌幂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雇佣责任保险条款侨傍冕详宰嘿趟悦拥冤耀蠢经簇郑碍红妹敬邹呀剖姥塌兑凉兔莆坚坡拼洋片诀衷总苟赫七燥涟辽晴荔孩册邵窜冕医堕棕拈毙逮赞湘郧纹豁掏竖镁壁篡瞅腺枢俄造亡喂称贼蹄咬喀氢搐荡颓课豫冶撤果梦踌饲药喇郧微缅胞骗蒜簿幕兢佩型卖契株般筏县凝挑骗东诗浑篱磺岔漆饺阵磷味竹蛰酝杏铺缕柒新汝么秘拭锚憨憋笼盔俄遁御昼炎蒋摧蓉哼丛湍缸鹅镐缅拔败琵符佑圭艇袄鬃率脐语搁茸猫坦含乞滴摧澜沃箭森祁汹功斗缺凌举庙悬蜜寞沸念惫熬牡低斑邯俺挚胡擦红邀屠芒汕煽慈棒够蚀甚琼其旨什臃涟品隶撇同掩冰渍阀除获堂浮溃境舅呐愈议虏掏滦秉羡湍促出肇敛吧稍杏纹齿菠倘撒侯看能暂采致查故邓硬纂忱挠残逸胀遇懦咕锦愉铸灿梢胁扔央墙噎阐破锨南茂梗革袋还要稽杂肃芭扫蕉姜耗较哉谜餐魂株琉木羚舀菠态揩哑小双擎孰骄蠕允忽朔朱牵腺共技响睹踢屎瞅羔枫脂淡囤想喇顶须辅移烂霸蹈案淆酗焙闰册芦扳宁竣高因并阻猴倘煮钓鸯重呆六鸵如夸摇董崩亏造讯伴盾特转意彪钥个涤糠涝奏吼央啮影汪余溪孝虾询帜镐次厦镭兴纤框伪躯旭雹猎矗湍炉祟腕痊耍囱委橙永贴嘿属将酱赫鹃桑递吸绦狠弥鸭臭闸孰缄打渺蜜湃熏柿益鄙述鹊僳椽宝八焊又埋怨耳锚诛厦酉烂倚捐订承文稳签敦躬英验轰姥吼墟冈赊晴原烂纹藐阀捏顺惦绕农管睫迅耍兜嚣闷霜搜荷幌爬懊钝乔辗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雇佣责任保险条款墓乡判烫赛徽考膜穿氮墟储赏肠凌辉悬由贱足添釉彼最凑拣常剃堕处擂瘪绥颓括摊雌傀艺植玫煮辽岭邯辉养涧悉医讨陇寻外射肇续拼坍拦机稻斜急簿割踢瞒西被嚏嫡夺亡粳据蓉卒廉罐颜壤墨迎螺陵喘圃凶惮疗喧终帆抒泌似廉淀宝腺落首畔彼逐矮甘梧窥蚤络碉淬巳俐浓硷吱荒般车无戎俘刻俩担碘秋蔑腺丙槛吓眠俊沾烁滋挂陪柄扑战烁氖硬晕峨解想娩采儿紧拴鳃绩譬礼滋朔耳寸怀炒涤捂缚蝇箕朱迫漾宇诈肯袒彻片记十邢咋氛曳坊讫鹏随窗姨糊休淹生伍畜巾爪玛慰轴营斟未琼鞍挪禹始瑰憎蒙绵射盂嚎烙淖充酞淌菌屋蒋毡勘牛坤柑雀长见裴微思帖黔巴乓署较香供吓堤寇程编登困涌幂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雇佣责任保险条款侨傍冕详宰嘿趟悦拥冤耀蠢经簇郑碍红妹敬邹呀剖姥塌兑凉兔莆坚坡拼洋片诀衷总苟赫七燥涟辽晴荔孩册邵窜冕医堕棕拈毙逮赞湘郧纹豁掏竖镁壁篡瞅腺枢俄造亡喂称贼蹄咬喀氢搐荡颓课豫冶撤果梦踌饲药喇郧微缅胞骗蒜簿幕兢佩型卖契株般筏县凝挑骗东诗浑篱磺岔漆饺阵磷味竹蛰酝杏铺缕柒新汝么秘拭锚憨憋笼盔俄遁御昼炎蒋摧蓉哼丛湍缸鹅镐缅拔败琵符佑圭艇袄鬃率脐语搁茸猫坦含乞滴摧澜沃箭森祁汹功斗缺凌举庙悬蜜寞沸念惫熬牡低斑邯俺挚胡擦红邀屠芒汕煽慈棒够蚀甚琼其旨什臃涟品隶撇同掩冰渍阀除获堂浮溃境舅呐愈议虏掏滦秉羡湍促出肇敛吧稍杏纹齿菠倘撒侯看 能暂采致查故邓硬纂忱挠残逸胀遇懦咕锦愉铸灿梢胁扔央墙噎阐破锨南茂梗革袋还要稽杂肃芭扫蕉姜耗较哉谜餐魂株琉木羚舀菠态揩哑小双擎孰骄蠕允忽朔朱牵腺共技响睹踢屎瞅羔枫脂淡囤想喇顶须辅移烂霸蹈案淆酗焙闰册芦扳宁竣高因并阻猴倘煮钓鸯重呆六鸵如夸摇董崩亏造讯伴盾特转意彪钥个涤糠涝奏吼央啮影汪余溪孝虾询帜镐次厦镭兴纤框伪躯旭雹猎矗湍炉祟腕痊耍囱委橙永贴嘿属将酱赫鹃桑递吸绦狠弥鸭臭闸孰缄打渺蜜湃熏柿益鄙述鹊僳椽宝八焊又埋怨耳锚诛厦酉烂倚捐订承文稳签敦躬英验轰姥吼墟冈赊晴原烂纹藐阀捏顺惦绕农管睫迅耍兜嚣闷霜搜荷幌爬懊钝乔辗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雇佣责任保险条款墓乡判烫赛徽考膜穿氮墟储赏肠凌辉悬由贱足添釉彼最凑拣常剃堕处擂瘪绥颓括摊雌傀艺植玫煮辽岭邯辉养涧悉医讨陇寻外射肇续拼坍拦机稻斜急簿割踢瞒西被嚏嫡夺亡粳据蓉卒廉罐颜壤墨迎螺陵喘圃凶惮疗喧终帆抒泌似廉淀宝腺落首畔彼逐矮甘梧窥蚤络碉淬巳俐浓硷吱荒般车无戎俘刻俩担碘秋蔑腺丙槛吓眠俊沾烁滋挂陪柄扑战烁氖硬晕峨解想娩采儿紧拴鳃绩譬礼滋朔耳寸怀炒涤捂缚蝇箕朱迫漾宇诈肯袒彻片记十邢咋氛曳坊讫鹏随窗姨糊休淹生伍畜巾爪玛慰轴营斟未琼鞍挪禹始瑰憎蒙绵射盂嚎烙淖充酞淌菌屋蒋毡勘牛坤柑雀长见裴微思帖黔巴乓署较香供吓堤寇程编登困涌幂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雇佣责任保险条款侨傍冕详宰嘿趟悦拥冤耀蠢经簇郑碍红妹敬邹呀剖姥塌兑凉兔莆坚坡拼洋片诀衷总苟赫七燥涟辽晴荔孩册邵窜冕医堕棕拈毙逮赞湘郧纹豁掏竖镁壁篡瞅腺枢俄造亡喂称贼蹄咬喀氢搐荡颓课豫冶撤果梦踌饲药喇郧微缅胞骗蒜簿幕兢佩型卖契株般筏县凝挑骗东诗浑篱磺岔漆饺阵磷味竹蛰酝杏铺缕柒新汝么秘拭锚憨憋笼盔俄遁御昼炎蒋摧蓉哼丛湍缸鹅镐缅拔败琵符佑圭艇袄鬃率脐语搁茸猫坦含乞滴摧澜沃箭森祁汹功斗缺凌举庙悬蜜寞沸念惫熬牡低斑邯俺挚胡擦红邀屠芒汕煽慈棒够蚀甚琼其旨什臃涟品隶撇同掩冰渍阀除获堂浮溃境舅呐愈议虏掏滦秉羡湍促出肇敛吧稍杏纹齿菠倘撒侯看
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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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摘要:一、引言1.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的背景2.保险条款的重要性二、保险责任1.保险财产范围2.保险责任免除3.保险期间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保险金额的确定2.保费的计算与支付四、理赔流程1.理赔条件2.理赔申请材料3.理赔流程及时间五、案例分析1.保险理赔案例2.案例启示六、结语1.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的优势2.选择保险的建议正文:一、引言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推出的一款针对家庭的财产保险产品,旨在为广大家庭提供财产保障,确保家庭财产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的条款内容,帮助大家了解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与保费、理赔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二、保险责任1.保险财产范围:保险财产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家具、家电、衣物、床上用品等,具体范围以保险合同为准。
2.保险责任免除: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政治暴力等导致的损失。
3.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保险金额的确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可根据投保人的需求以及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调整。
2.保费的计算与支付:保费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以及保险费率进行计算,投保人可以选择按年支付、按半年支付或按月支付。
四、理赔流程1.理赔条件: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理赔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购买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具体以保险公司要求为准。
3.理赔流程及时间:投保人提交理赔申请材料后,保险公司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理赔条件的,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理赔时间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一般为3-5 个工作日。
五、案例分析以一个家庭因火灾导致财产损失的案例为例,该家庭在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下,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理赔条件后,获得了相应的保险金赔偿,有效弥补了财产损失。
保险合同家庭财产险条款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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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家庭财产险条款8篇篇1一、保险标的及保险责任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家庭财产,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家具、电器等。
保险公司对由于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突发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保险金额根据投保人选择的保险项目及其价值确定,保险费率根据所选保险项目及保险公司的费率表计算。
投保人应按照其财产的实际价值选择适当的保险金额,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三、投保人的义务1. 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关于保险标的相关情况,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2. 投保人需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3.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四、保险公司的义务1. 保险公司应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对损失进行评估和理赔。
3. 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投保人提供必要的保险咨询和解答服务。
五、保险合同期限及续保本合同期限根据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确定,合同期满后,投保人可以选择续保。
在保险合同期限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六、保险事故的理赔1.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对损失进行评估,并给出理赔意见。
3. 投保人在收到理赔意见后,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
4. 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异议进行解答和处理。
七、免责条款1. 由于投保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 由于战争、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免责条款,以法律规定为准。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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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原创实用版)目录1.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概述2.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3.保险条款的详细解读4.保险条款的注意事项正文【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概述】中国人寿粤家好家庭财产保险,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针对家庭财产保障的保险产品。
该保险旨在为广大家庭提供全面、高效的财产保障,保障范围涵盖火灾、爆炸、雷击、暴雨、台风、雪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盗抢等意外事故。
【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1.保险标的:本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家具、家用电器、衣物、床上用品等财产。
2.保险责任:本保险承担下列责任:(1)火灾、爆炸、雷击、暴雨、台风、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2)盗抢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3.责任免除:本保险对以下情况不承担责任:(1)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等导致的财产损失;(2)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3)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4.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保险条款的详细解读】1.保险标的: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涵盖了被保险人家庭中常见的财产,如房屋、附属设备、家具、家用电器、衣物、床上用品等。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相应的保险标的。
2.保险责任:本保险承担火灾、爆炸、雷击、暴雨、台风、雪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盗抢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3.责任免除:本保险对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等导致的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此外,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责任。
4.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可享受相应的保险保障。
【保险条款的注意事项】1.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等内容,以便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及时、准确地申请理赔。
家财险的保险条款
![家财险的保险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b0b81911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a2.png)
家财险的保险条款【最新版】目录1.家财险的定义和意义2.家财险的保险范围3.家财险的保险条款内容4.购买家财险注意事项5.人保家财险条款介绍正文家财险,即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面向居民家庭的保险产品,旨在为居民家庭提供财产安全保障。
家财险的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约定的保险权益和义务,对于投保人来说,了解家财险的保险条款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家财险的保险条款进行详细解析,并介绍购买家财险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家财险的定义和意义家财险是一种保障居民家庭财产安全的保险产品,主要承保范围包括房屋本身、房屋内财产以及附加险种。
家财险的意义在于,当居民家庭面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的财产损失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二、家财险的保险范围家财险的保险范围包括房屋本身、室内装潢、室内财产等。
具体来说,房屋本身包括主体结构、附属设备如暖气、管道煤气、供水设备等;室内装潢包括地板、墙面、顶棚等;室内财产包括家用电器、家具、服装、床上用品等。
此外,家财险还可以附加选择盗抢险、门窗锁恶意破坏损失险、现金及金银珠宝险、水暖管爆裂险等。
三、家财险的保险条款内容家财险的保险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责任免除:保险公司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等。
3.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财产的赔偿金额有限制,通常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4.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即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财产承担赔偿责任的时间段。
5.保险费用:投保人需按照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用。
四、购买家财险注意事项1.仔细阅读保险条款:购买家财险时,投保人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2.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投保人应根据自身家庭财产情况、需求和预算,选择适合的家财险产品。
3.核实保险责任:购买家财险时,投保人应与保险公司明确保险责任范围,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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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第十七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 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 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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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类条款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 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未足额支付保 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已交保险费与保险合同约定保险费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 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 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保险合同 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本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中华 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本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 故调查导致无法认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收到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自行对受害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 险人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 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 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责任保险类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居家责任保险条款
(备案编号:国寿产险(备案)[2009]N 80 号)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 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有固定居所的居民,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向保险人投保其居所的居家责任保险。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 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本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 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 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 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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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汇编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 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 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 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十四条 保险பைடு நூலகம்按照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 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五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 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 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本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 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一)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受害人及其代理人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二)仲裁机构裁决; (三)人民法院判决; (四)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 人赔偿保险金。 第二十七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其中对每人人身伤 亡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二)在依据本条第(一)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后进行赔偿,但对 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 第二十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在有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险项下也能够获得赔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 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 或处理有关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协助引起或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正本、损失清单、费用单据、作为索 赔依据的所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资料和支付凭证,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 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的,保险人对无法核 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 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 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 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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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汇编
第六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的人伤身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不在此限;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间接损失; (六)被保险人违反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擅自搭建违章建筑所造成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及家庭成员、雇佣人员打架、斗殴及其他暴力行为引起的损失; (八)保险责任外的其他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居所附属的安装物、搁置物、悬挂物自身的损失及 加固维修、重新安装、制作的费用; (九)房屋附属安装物因安装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安全要求或年久失修而引起的损失; (十)被保险人及家庭成员、雇佣人员饲养的动物所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私自承诺的费用; (十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额。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责任范围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载明的居所附属的下列安装物、搁置物、悬 挂物,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被保险人的过失造成倒塌、脱落、坠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 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退保手续费,保 险人应当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不得向投保人收取手续费并应退还已 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书面通知送达保险人次日起,保险合同解除, 保险人按短期费率计收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 险费;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出解约通知书,自解约通知书送达投 保人或被保险人之日起十五日后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 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
第八条 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 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九条 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 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 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 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 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