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授信投向政策(2011年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炭行业授信投向政策
一、行业范围
本政策所称“煤炭行业”是指按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标准中的相关行业,包括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含无烟煤、烟煤、褐煤以及其他煤炭品种等的开采与洗选)、C252炼焦、H6361煤炭及制品批发(详见附件)
二、行业概况
(一)行业特点
煤炭是位居产业链上游的基础能源,我国资源禀赋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在70%以上。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特征明显,行业景气度与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密切相关,我国电力、冶金、化工和建材四个主要耗煤产业的周期性发展导致煤炭消费呈现明显的周期性变化。煤炭行业是资源型行业,企业发展受资源储量影响较大,
(二)行业发展趋势
2011年,中国将进入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我国将在“十二五”稳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使大型煤炭基地成为能源稳定供应的重要保障和调整煤炭产业结构的主要载体,国家规划的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包括神东、陕北、黄陇、晋北、晋中、晋东、鲁西、两淮、冀中、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等基地。
煤炭行业“十二五”规划的核心及主线仍将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的集中度还将进一步提高,山西、河南、内蒙古、山东等省煤炭兼并重组的大潮将在“十二五”得以延续。伴随东部煤炭资源的逐步枯竭,西部将成为未来煤炭资源的主产地。2011年,随着山西等省煤矿整合的基本结束及经济好转,新增的煤矿建设项目将逐步释放产能,未来存在新一轮产能过剩的可能。
(三)行业信贷情况
煤炭行业是贷款需求比较大的行业,从人行征信中心企业征信系统提供的数据看,截至2010年三季度末,该行业贷款余额达到818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为2.60%;煤炭行业的不良率相对较低,仅为0.54%,关注率为2.71%。
截至2010年三季度末,煤炭行业在我行贷款余额215亿元,较年初增加31亿元,占我行全部贷款的比重为3.93%,该行业在我行历史上的不良贷款率较低,2010年以来煤炭行业总体信用风险水平较上年继续改善,截至2010年3季度末,该行业当年未发生新增不良贷款,3季度末不良率为0.05%,关注率为0.7%,不良率和关注率均低于全行平均水平。
三、总体发展原则
我行对煤炭行业实行指导性目标管理,2011年对煤炭行业信贷投放的基本原则是:突出重点区域、抓住整合机遇,防范政策风险。
根据行业基本特征,基于政策风险与煤矿企业经营风险,煤炭行业信贷投向应以支持国家规划的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的大型煤炭企业为主,适度兼顾非重点地区的重点客户的融资需求。应抓住煤炭资源整合机遇,积极参与具有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的煤炭整合主体在整合煤矿中的资金需求,包括流动资金需求及整合煤矿改扩建项目需求。同时需密切关注有关煤炭资源整合的最新政策导向,及时了解本地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确保我行介入的资源整合矿井的整合范围、整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还需关注随着国家推进煤炭成本完整化进程的加快,提高煤炭资源税费、提高煤矿安全标准、促进
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相继出台,煤炭生产成本将呈现较快增长等政策风险。
四、行业信贷投向政策
(一)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
1、优先支持原煤年产能(以采矿许可证核定的年生产规模为准,下同)高于800万吨(含)且剩余可采资源储备在15年以上的煤炭集团及其核心控股企业。
2、择优支持原煤年产能高于300万吨(含),产品以优质电煤、焦煤、无烟煤为主,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此类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国家的环保要求;
(2)剩余可采资源储备在15年以上;
(3)客户评级在BBB级(含)以上;
(4)经营性现金流入量不低于20亿元(含);
(5)至少有一个单井年产能不低于90万吨/年。
3、严格控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煤炭开采和洗选企业。
(二)焦化子行业
焦化行业客户须列入国家工信部焦化行业准入名单,新增授信仅限于标准贸易融资和货押业务。同时,我行授信业务的开展可参考以下标准:
(1)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
(2)原料来源有保障他,下游客户稳定;
(3)客户评级在BBB级(含)以上。
(三)煤炭及制品批发子行业
煤炭及制品批发行业客户须依法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新增授信仅限于标准贸易融资和货押业务。同时,我行授信业务的开展可参考以下标准:
(1)从事煤炭贸易3年以上,与煤炭企业或电力、冶金等下游企
业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所依托下游电力、冶金企业符合我行相应信贷政策中的重点客户准入标准;
(3)年煤炭及制品贸易量不低于100万吨(含)。
(四)对煤炭行业重点区域,通过区域营销指引实行分类指导与差别化管理。
五、营销建议
总体来看,我行煤炭行业优质客户授信占比较大,投向以重点支持地区为主,全行业贷款增长相对稳定,但重点客户的合作深度、交叉营销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煤炭行业上游关联煤矿设计施工、煤炭机械制造等行业,从煤炭下游需求的行业结构来看,火电、钢铁、建材和化工四大重点耗煤行业累计约占到所有煤炭需求的80%以上。应积极开展以煤炭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针对煤炭企业的上游客户,积极提供以应收帐款质押或转让为主要内容的服务;针对煤炭企业的下游客户,积极提供货押、国内信用证等服务,通过产品切入,使煤炭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和电厂、钢厂等终端用户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收益。
目前煤炭行业中的纵向一体化、适度多元化的经营趋势比较明显,针对大型煤炭集团客户内部银行存款和贷款大量并存、财务费用居高不下的特征,我行可为其提供集团现金管理服务
六、授信管理要求
(一)对已建成投产企业的生产流动资金需要,要认真调查核实资金缺口的真正原因,落实资金用途,防止我行流动资金被用于对外投资及项目建设;对新建项目自筹资金来源和自筹能力要严格审查。认真调查核实投资方或各股东真实的出资意愿和出资能力。由于地质和其他建设条件的差异,煤炭项目建设单位投资水平相差很大,应做到概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对单位造价与同类项目差异较大的,应对其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
(二)煤炭企业授信可以采取采矿权抵押担保方式,且抵押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