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难点及其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公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来的国有企业通过转制、合资、并购、兼并以及外方(或资方)控股等方式,逐步改变着企业的国有独资性质。非公企业随着国有资本退出步伐的加快其所占的比例进一步加大,使得工会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非公企业工会面临的主要问题
1、认知不同的碰撞力强大。
在非公有制企业,由于出资人的情况不同而各异,既有外国人或外国法人,也有中国人或中国法人;既有家族企业,也有外资企业,甚至是自然人,情况复杂。由于出资人的社会背景、意识形态、文化背景不同,其思维方式、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也不同。这些认知上的不同都会与员工、与工会工作之间产生碰撞;加上管理思路、管理方式以及对工会工作认知方面的差异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更加剧这种碰撞。
2、现行涉及工会工作的法律之间细小的不衔接对工会工作的影响。
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有很多。单独看各个法律的律条很完备。但是由于各个法律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在企业工会的具体工作中受到制约。比如,《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规定“工会干部应按《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选配。……。企业、事业单位工会主席享受
同级行政副职待遇,副主席享受中层正职待遇,部、室负责人和分会主席享受中层副职待遇。”但是在《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中又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可以分别比照副职和中层正职的待遇执行。”就是这样一个“可以分别比照”就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理解,既然是“可以”按,也就可以不按,由此导致工会干部待遇的规定执行难,落实难。类似的例子不一而足。同时还可以发现《工会法》对违反工会法的行为没有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处罚措施,是现行《工会法》最大的缺陷所在。
3、行政工作方式对工会工作的影响。
在习惯的行政工作方式中,司空见惯的是发布行政文件,而不是行政法规,这就给非公企业贯彻执行带来了不便。主要是对行政文件的理解上产生歧义。在外企行政方看来,法律、法规是必须执行的,而行政文件多发给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于合资公司没有严格的执行限制。员工认为文件规定的权益应该落实,工会就要为我们争取。这种习惯于发布红头文件的行政工作方式给非公企业工会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
4、行政不作为、少作为现象对工会工作的影响。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其自身没有执法权。工会组织要推动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活动,只能依靠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活动推进。现实中行政不作为、少作为的现象影响了工会工作的开展。
5、工会所掌握的资源与需要开展的工作难以匹配。
工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却要面对企业行政方强大的资源优势。因此,对于维权这个命题对于工会来说难度很大。
6、在非公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力量相对薄弱,加大了工会工作的难度。
企业工会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载明的条款。但是由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力量的削弱甚至缺失,使得工会处境艰难,面临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非公企业开展工会工作对策思考
从宏观角度而言,立法和法律修订工作应尽快适应基层工会工作的需要,优化开展工会工作的政治环境。河北省和石家庄市的相关法律最早的有1994年颁布实行,已经有近十七年没有修订;最晚的也是2005年制定或修订的,距今也有六年之久,与现实需要已经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应该抓紧相关法律的修订或出台新的法律、法规。
从工会的具体工作角度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因事、因地制宜的调整工作策略,以适应实现工会宗旨的需要。
作为非公企业的工会,要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让工会有生命力,稳固工会的阵地,就必须围绕职工--这个企业最具活力主体开展工作,让职工看到、体会到工会的力量,从工会开展的活动中看到、体会到工会的作用。
1、健全的工会组织。这是最基本的条件。一个健全的
工会组织,才可能团结最广大的职工。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就必须有一个团结向上的工会干部队伍,依靠这个队伍团结和影响全体职工。这支干部队伍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大小,将直接影响工会工作的成效;而工会干部能否出以公心,积极为职工办事,又直接影响到工会的威信和公信力。工会组织、干部和职工是工会活力三要素,三者相辅相成,共存共生。
2、完善的工作制度。这是保证工会组织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保障。工会干部要公正、廉洁,要全身心的服务于企业和职工,就必须依靠工作制度加以规范,以确保工作程序公开、透明,让工会的有限资源发挥尽可能多的作用。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还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制度,使之不断完善,保持制度的生命力。
3、依法开展工作是根本途径。非公企业工会开展工作的根本途径是依法办事,也是必须坚持的工作原则。因此,就要求工会工作者必须加强学习,学习时事政治,学习文化、法律、法规,丰富和武装自己的头脑,熟悉变化的工作环境、工作氛围和工作对象。在实际工作中,学习与企业行政负责人打交道的方法,增强自身与人沟通、协商的能力,循序渐进地拓展工作的空间。法律保障是打开工作局面的前提,依法开展工作是基本的措施和途径。
4、真心实意地为职工办实事、好事。职工群众最相信的是事实。能否真心实意地为职工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
实事、好事;能不能处处时时为职工着想,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是能否赢得职工信任的关键所在。职工不听信夸夸其谈、空洞无味的口号,注重的是实效。只有时刻关心、关注职工所思所想,才有可能及时发现职工的需要,才可能做出让职工信服的工作,才能让职工和工会同呼吸、共命运。这样的工会组织才能富有生命力和群众基础。同时加强双向正面引导,即引导企业行政方多思考职工的感受,引导职工多为企业做贡献,以促成双方在企业发展、职工福利等方面的不断平衡,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5、及时争取上级工会的支持和帮助。在非公企业党组织相对较弱的情况下,工会工作能否及时得到上级工会组织的关注、支持、指导和帮助非常重要。
6、加强与企业行政方的沟通与协调。通过有益的沟通协调,使企业行政方了解工会的性质、工作和作用,力争实现相互促进、实现双赢的结果。
7、加快立法和法律、法规修订的进程。新时期工会工会需要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只有不断地完善工会法律体系,才能够给非公企业工会发挥应有的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法律保障。
在非公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方所代表的利益主体不同,所肩负的职责不同,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与生俱来的矛盾。但是,通过工会的工作,不断地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即由于环境变化使原来平衡的劳资关系产生了不平衡---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