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方式讲解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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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知识讲座.ppt
▪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特征 ▪ 二、政府采购与我国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 三、政府采购制度的功能 ▪ 四、政府采购法的立法背景 ▪ 五、政府采购法的现实意义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特征
▪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 (二)政府采购的特征 ▪ (三)政府采购制度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 一般意义上的政府采购,也称公 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 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的需要, 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以法定 的方法、方式和程序从国内外市场 上为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 第三章共7条,即从第二十 六条到第三十二条。分别对政 府采购的各种方式以及方式的 确定、各种采购方式适用的采 购情形和有关要求作了规定。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 第四章共10条,即从第三十三条 到第四十二条。分别对政府采购预 算编制要求、邀请招标中邀请对象 的选择程序、废标事项、竞争性谈 判采购程序、询价采购程序、验收 要求以及采购文件保存等作出了规 定。
▪ (三)为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形势,需要按照国 际通行做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本国利益,发挥政 府采购宏观调控经济的作用。
五、政府采购法的现实意义
▪ (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
▪ (二)有利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目 标的实现。
▪ (三)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支出管 理水平。
众所期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于2002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是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是政府采购工作法制改革和财政法制建设的 一件大事,是政府采购工作法制化建设所取得 的重要成果,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 精神和中纪委确定的反腐倡廉措施,全面提高 依法行政水平,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都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来自三、政府采购制度的功能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特征
▪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 (二)政府采购的特征 ▪ (三)政府采购制度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 一般意义上的政府采购,也称公 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 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的需要, 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以法定 的方法、方式和程序从国内外市场 上为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 第三章共7条,即从第二十 六条到第三十二条。分别对政 府采购的各种方式以及方式的 确定、各种采购方式适用的采 购情形和有关要求作了规定。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 第四章共10条,即从第三十三条 到第四十二条。分别对政府采购预 算编制要求、邀请招标中邀请对象 的选择程序、废标事项、竞争性谈 判采购程序、询价采购程序、验收 要求以及采购文件保存等作出了规 定。
▪ (三)为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形势,需要按照国 际通行做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本国利益,发挥政 府采购宏观调控经济的作用。
五、政府采购法的现实意义
▪ (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
▪ (二)有利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目 标的实现。
▪ (三)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支出管 理水平。
众所期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于2002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是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是政府采购工作法制改革和财政法制建设的 一件大事,是政府采购工作法制化建设所取得 的重要成果,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 精神和中纪委确定的反腐倡廉措施,全面提高 依法行政水平,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都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来自三、政府采购制度的功能
政府采购五种方式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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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投标、开标: 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请相关人员签署。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目前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是委托蒙自县公证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 容。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红河州政府采购 中心每次开标时都邀请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人员到现场监督。 如果在开标时出现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议改变采购方式。 如果开标后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财政预算则该项目 或该分包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 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10. 组织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0万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 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 格的中标候选人。
9. 投标、开标: 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请相关人员签署。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目前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是委托蒙自县公证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 容。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红河州政府采购 中心每次开标时都邀请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人员到现场监督。 如果在开标时出现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议改变采购方式。 如果开标后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财政预算则该项目 或该分包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 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10. 组织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0万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 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 格的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张)
政府采购定义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 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最基本
最重要
最核心
44
适用范围
地域范围 采购人范围 采购资金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政府采购活动,统一按照本法规定进行。除此 之外,本条还有一个含义,就是在全国境内政府采购政策和市场是统一的
02
使用国际资金
采购人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 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 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 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 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四种例外情况的规定
03
自然灾害
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 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 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 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04
港澳不适用
我国的香港、澳门两个特别 行政区的政府采购不适用政 府采购法
本法规定的采购人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不包括国有企业。
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是指年初预算 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政项目范围 采购形式范围 采购对象范围
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组织采购活动,是否适用本法,还要视具体项目而定。只有纳 入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才要求按照本法规定执行。
采购人可自行选择以下6种方式
财政局审批是否变更 采购方式
公 开 招 标
邀 请 招 标
竞 争 性 谈 判
竞 争询 性 磋价 商
单 一 来 源
同意
按照财局批复的下列方式进行采购
6第六章政府采购方式.pptx
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
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
之最终1.招标机构介入的组织性与决策的群体性。 2.固定的程序与条件。 3.固定的场所和时间。 (二)招标程序的竞争性 (三)招标程序的公开性、透明性 (四)招标程序的公平性、公正性 (五)招标采购的一次性
第六章 政府采购方式
本章框架
第一节 政府采购方式的分类 第二节 公开招标 第三节 邀请招标 第四节 竞争性谈判 第五节 单一来源采购 第六节 询价采购
本章重点
公开招标的概念、特点、适用条件; 邀请招标的概念、特点、适用条件;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概念、特点、适用条件; 单一来源采购的概念、特点、适用条件; 询价采购的概念、特点、适用条件
第一节 政府采购方式的分类
一、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二、小额采购、批量采购和大额采购 三、传统采购和现代化采购 四、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五、单阶段招标采购和两阶段招标采购
一、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竞争性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
选择性招标采购 有限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
限制性招标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
招标的程序
资格预审、准备招标文件、发布招 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的程序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出资格预审公 告、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评审、确定供应 商
资格预审的内容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供应商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6项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组织模式的不同。 (一)集中采购 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组织的联合采购。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张)
4 政府采购的六种采购方式
Part
应熟记六种方式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页)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页)
03
第五条想要改变
三是自本法实施后,要逐步打 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消除 供应商自由进入各地区、各行 业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对应监管
04
《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 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 者个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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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01
目前的现状
地区封锁 行业垄断 人为干预
02
第五条想要改变
一是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是一个全国 统一的市场,供应商有权利自由进入。 二是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阻挠和限 制供应商自由进入全国政府采购市场。
《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 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二步: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是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的具体实施方案,没有采购计划的, 不得实施政府采购。
→
例如《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审核系统内计划。主要审 核采购标准(数量标准和价值标 准)、资金来源、主要规格型号、 特殊要求等。财政部门系统审核通 过后,视同批复政府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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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页)
第四步:组织履约验收
组织验收的要求:
→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供应 商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执行中或 结束后,组织开展履约验收。大型 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 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 收工作。验收活动结束后,验收方 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 响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方式 ppt课件
(1)采购现成而非按采购实体要求的特定规格、 特别制造或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2)采购合同的估计价值低于采购条例规定的数 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的货 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 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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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询价采购的采购程序
(三)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是政府采购的货物和 服务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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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择邀请对象的方法
邀请招标选择邀请对象的方法,包含三个层次的 内容:
一是要确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二是供应商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需要通过
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确定。 三是通过随机方式确定邀请招标的供应商。
第二节 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概念 二、公开招标采购的适用范围 三、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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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招标采购概念
公开招标是这样的一种采购程序,采购方根据 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条件, 邀请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最后由招标 人通过各投标人所提出的价格、质量、交货期限 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 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 之最终签订合同的过程。
的采购。具体采购方式可以是询价采购,也可以 直接到商店或工厂采购。 2、批量采购 批量采购,即小额产品和服务的集中采购。具体 采购方式可以是询价采购、招标采购或谈判采购 等。 3、大额采购 指单项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采购标准的采购。适用 ppt课件 的具体采购方式有招5标采购、谈判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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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概念及特点
(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概念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由采购人根据供
(2)采购合同的估计价值低于采购条例规定的数 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的货 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 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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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询价采购的采购程序
(三)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是政府采购的货物和 服务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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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择邀请对象的方法
邀请招标选择邀请对象的方法,包含三个层次的 内容:
一是要确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二是供应商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需要通过
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确定。 三是通过随机方式确定邀请招标的供应商。
第二节 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概念 二、公开招标采购的适用范围 三、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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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招标采购概念
公开招标是这样的一种采购程序,采购方根据 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条件, 邀请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最后由招标 人通过各投标人所提出的价格、质量、交货期限 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 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 之最终签订合同的过程。
的采购。具体采购方式可以是询价采购,也可以 直接到商店或工厂采购。 2、批量采购 批量采购,即小额产品和服务的集中采购。具体 采购方式可以是询价采购、招标采购或谈判采购 等。 3、大额采购 指单项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采购标准的采购。适用 ppt课件 的具体采购方式有招5标采购、谈判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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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概念及特点
(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概念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由采购人根据供
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及程序完整版.ppt
优选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 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1. 评标结果确认: 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
优选
具体采购程序:
1.需求方编制采购预算,并到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填写采购申请表(货物类招标一般需 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 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 法说明等);
2.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类别及相关规定批准采购方式; 3.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批方式组织招标; 4.编写招标文件: 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 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 询标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项目单位 (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开标准备: 开标前一周内,采购中心准备评标专家备选名单,制订评标办法。 开标前1-2天,采购中心抽取评标专家。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 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1. 评标结果确认: 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
优选
具体采购程序:
1.需求方编制采购预算,并到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填写采购申请表(货物类招标一般需 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 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 法说明等);
2.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类别及相关规定批准采购方式; 3.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批方式组织招标; 4.编写招标文件: 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 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 询标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项目单位 (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开标准备: 开标前一周内,采购中心准备评标专家备选名单,制订评标办法。 开标前1-2天,采购中心抽取评标专家。
第5章 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PPT课件
5.1.2 不同角度的分类 1.按招标范围分类
(1)公开招标采购 (2)选择性招标采购 (3)限制性招标
• 2.按是否具备招标性质分类
•
(1)招标性采购方式。招标性采购方法又可以分为公开招标,选择性招
标和限制性招标。按接受投标人的范围,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内竞争
性招标采购、国际限制性招标采购和国内限制性招标采购。
第5章 政府采购的方式
• 本章在明确了政府采购方式的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政府采购的六种常见的分 类方式,结合我国《政府政府采购法》,对我国的五种法定政府采购方式进行 了详述,最后简要介绍了当今政府采购方式的新趋势。通过本章学习,主要掌 握政府采购的内涵、分类;国政府采购法中的政府采购方式;了解电子化政府 采购新趋势。
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依法出具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按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经被接受,
向中标人发出授权意向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
等。
•
(6)签约
•
签约是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件和要求,只有采购复杂的采购项目时才允许使用。
•
适用范围
•
邀请招标只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
(1)只有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
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
品的供应商数量的。
•
(2)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
•
缺陷性。第一,它对采购人的要求高,要求采购者对供应商市场的竞争状
第6章 政府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PPT课件
招标的运作程序 一个完整的招标采购程序应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 决标、合同授予等部分
资格预审
招标
签订合同
投标 决标
开标 评标
(1)资格预审 对于大型的、复杂的土建工程或成套设备的正式招标之前, 需要对供应商的资格和能力进行预算审查。资格预审包括两 部分,即基本资格预审和专业资格预审。 (2)招标 ①发布招标通告 ② 发售招标文件: 改动的应在截止日前15日内,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诉所有招
2.政府采购信息存储与查阅 政府采购最重要和最常使用的信息存储和查阅方式是电子信息网络系统。
通过建立专门的政府采购网站,可以充分发挥网络收集信息、存储信息和发布信 息的功能,同时,也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公众的查阅提供了 便利。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内容 (1)省级以及省级以上人大、政府或者财政部门所制定和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 规定。 (2)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财政部门预审或者批准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业务代理机构名录和 供应商名录。资格预审信息应当公告以下事项:资格预审机关,资格预审对象、范围和标准, 资格预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送审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3)政府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4)公开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标信息主要包括: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标 的名称、用途、数量、基本技术要求和交货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投 标截止日期,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标方法,投标语言,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以及传 真号码等等。 (5)中标信息发布。在招标结束之后,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义务向社会公布中标 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标金额,首次公告日期、 媒体名称
政府采购培训课件(共 65张PPT)
《政府采购协议》
• 《政府采购协议》(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简称GPA) 是 WTO成员方自愿参加的诸边协议,目标是促进 参加方相互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按照国民待遇 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通过更大程度的自由 贸易实现全球贸易的进一步扩大。 上个世纪70年代,在一些国家的推动下, 达成了第一个《政府采购协议》。迄今为止, 《政府采购协议》目前有美国、欧盟等14个参 加方,包括41个WTO成员。目前GPA已经受 到全球范围的广泛关注,在许多国家政府采购 占GDP(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达到了15%— 20%。
1、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 的原则 2、物有所值原则 3、推动国内竞争,促进产业发展 原则 4、防腐倡廉原则 5、支持政府其他政策的原则
(五)政府采购的目标
1、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宏观调控手段 3、保护民族工业 4、保护环境 5、稳定物价 6、促进就业 7、促进国际贸易 8、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第十一章 政府采购
第一节 政府采购概述 第二节 政府采购方式 第三节 企业如何取得政府采 购订单
引导案例
• 上海市新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府采购教室用绿板
案例背景
• 随着新区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深入,采购 项目不断扩展,原各部门自行采购的项目, 逐步纳入政府采购。教室用挂壁式搪瓷书写 绿板(以下简称绿板)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 的一例,新区每年更新的绿板数量非常可观。 集中采购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批量采购的价 格效应,降低采购成本和保证采购质量,节 省财政支出,有利于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 监督,规范采购活动。
• 根据我国在加入WTO时所做的承诺, 我国政府于2007年12月28日向WTO秘 书处提交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 (GPA)的申请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 动了加入GPA谈判,并将于2010年就 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提交新的建议。
政府采购法教材(PPT 31页)
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 工作日内,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 方式选择三家以上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书发出后给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准备时间还需20 天。 (邀请招标比公开招标要多一道程序,就是资格预审, 从时间上来说要多10个工作日。)
二十七、政府采购法
一、政府采购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与特征 1、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
是指国家、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政务活动 或为大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最终消费需要,以来源于 财政拨款的资金,按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的 身份从国内、国外市场购买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 的行为。 2、政府采购的特征: 采购主体的特定性; 目的的非营利性; 资金来源的财政性或公共性和付款方式的特别性; 采购方式具有规范性和公开性。
14. 签定合同及合同备案: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
15. 项目结束文件归档保存:
采购中心将项目有关文件正本整理归档保存。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和《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 条规定的购买国货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现有条 款,在实践中把自主品牌作为国货优先采购,以 促进自主品牌的发展壮大。在实际工作中,经常 遇到一些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出一些限制条件, 如资质要求钻石级经销商、经营时间5年以上等等 来限制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和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 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二、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是指调整在政府采购中形成的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 方式选择三家以上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书发出后给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准备时间还需20 天。 (邀请招标比公开招标要多一道程序,就是资格预审, 从时间上来说要多10个工作日。)
二十七、政府采购法
一、政府采购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与特征 1、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
是指国家、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政务活动 或为大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最终消费需要,以来源于 财政拨款的资金,按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的 身份从国内、国外市场购买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 的行为。 2、政府采购的特征: 采购主体的特定性; 目的的非营利性; 资金来源的财政性或公共性和付款方式的特别性; 采购方式具有规范性和公开性。
14. 签定合同及合同备案: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
15. 项目结束文件归档保存:
采购中心将项目有关文件正本整理归档保存。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和《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 条规定的购买国货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现有条 款,在实践中把自主品牌作为国货优先采购,以 促进自主品牌的发展壮大。在实际工作中,经常 遇到一些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出一些限制条件, 如资质要求钻石级经销商、经营时间5年以上等等 来限制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和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 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二、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是指调整在政府采购中形成的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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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选择方法:
•
公告
•
随机邀请
•
专家推荐
•
采购人推荐
•
公开招标后变更
•
采购代理机构推荐
• 2、选取数量 • 不限(公开招标) • 不少于3家(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询价和部分竞争性磋商)
• 1家(直接单一来源、公开招标后变更) • 2家(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后变
更)
•
六、参与采购活动专家的选取
三、政府采购方式选择时间
——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时
• 编制依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 批准的部门预算
• 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目的、主 要内容(具体构成)、数量、主要技术参数、 服务要求、使用时间、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 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采购进口 产品、如何落实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组 织形式、委托采购机构名称、采购时间安排、 采购负责人、采购人代表等
四、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
• (一)采购活动开始前
• 1、采购货物或者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 额标准以上的:
•
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
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
购方式( 符合法定情形或者需要执行政府
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
•
பைடு நூலகம்
2、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没有达到公开招标 数额标准的:
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活动开始后
• 1、选取方式: • 专家库随机抽取 • 自行选定 • 2、专家类别:经济、技术、法律 • 3、选取数量 • 五人以上单数 • 三人以上单数 • 根据需要(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
七、采购文件的编制
•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
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
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
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
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
设项目。
•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 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 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 其参加投标。
• 适用情形: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 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
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
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 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 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 组提出的成交侯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采购方式。
• 1、公开招标废标后: • (1)继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 (2)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
采购。 • 前提条件: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
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 • 情形:a.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的; • b.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
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
• 竞争性磋商采购,是指采购人、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 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 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 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 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适用情形: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 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 适用情形: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
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
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
额百分之十的。
政府采购方式讲解
一、政府采购概念
• 政府采购范围的界定
• 采购主体:
•
国家机关
•
事业单位
•
团体组织
•
采购人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
借贷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采购标的:
•
货物
•
工程
•
服务
工程
•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 法及其实施条例。
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
•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 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 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 需要的(应是采购人不可预见或者非因采 购人拖延导致的);
•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
• 2、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没有成交的:
•
继续采用原来方式采购;
•
选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三)变更采购方式的审批
•
变更方式需要审批的:采购公开招标
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需要采用公
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
变更程序:1、招标采购单位申请;
2、主管预算单位同意
•
3、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
五、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选择
• 对于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实行政府采购。
服务
• 1、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 • 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 采购项目:
•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
•
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
•
• 集中采购目录:
•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 采购限额标准:
•
省级单项或者同批预算20万元
二、政府采购适用采购方式
(五)询价
•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 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 提出的成交侯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 购方式
• 适用情形: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 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 购项目
(六)其他采购方式
• 其他采购方式,是指国务院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目前, 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只有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非招标 询价 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指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依法以发布招标 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
省级2016年起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
服务
•
(二)邀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