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
3ICS 1.100C52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Measurement of noise in the workplace2007年4月20日发布2007年1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根据WS/T69-1996《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修订而成。
与GBZ2有关测量方法部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纳入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系列;——规范了使用范围、测量仪器要求及测量方法;——增加稳态、非稳态噪声及8h等效声级及40h等效声级的计算方法;——采用了个人噪声剂量计并给出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的抽样方法。
本标准为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营红声器材厂嘉兴分厂,奎思特技术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王生、刘茁、何丽华、王建新、舒国华。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测量。
2 测量仪器2.1 声级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S(慢)”档。
2.2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S(慢)”档和“Peak(峰值)”档。
3 测量方法3.1 现场调查为正确选择测量点、测量方法和测量时间等,必须在测量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3.1.1 工作场所的面积、空间、工艺区划、噪声设备布局等,绘制略图。
3.1.2 工作流程的划分、各生产程序的噪声特征、噪声变化规律等。
3.1.3 预测量,判定噪声是否稳态、分布是否均匀。
3.1.4 工作人员的数量、工作路线、工作方式、停留时间等。
3.2 测量仪器的准备3.2.1 测量仪器选择:固定的工作岗位选用声级计;流动的工作岗位优先选用个体噪声剂量计,或对不同的工作地点使用声级计分别测量,并计算等效声级。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汇总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汇总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总共分为11种类型: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工频电场、激光辐射、微波辐射、紫外辐射、高温、噪声、手动振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时的心率。
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GBZ/T 189.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4-12 发布 2007-11-01 实施前言本部分是在GB10437-89《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有关测量方法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
与GB10437-89有关测量方法部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纳入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系列;——规范了使用范围、测量仪器要求及测量方法。
本部分为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系列标准之一。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起草人:王生、何丽华、张书珍、赵宗群。
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超高频辐射的测量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超高频辐射强度的测量。
2 测量仪器选择量程和频率适合于所检测对象的测量仪器。
3 测量对象的选择3.1相同型号、相同防护的超高频设备,选择有代表性的设备及其接触人员进行测量。
3.2 不同型号或相同型号不同防护的超高频设备及其接触人员应分别测量。
3.3 接触人员的各操作位应分别进行测量。
4测量方法4.1 测量前应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校准。
4.2 测量操作者接触强度时,应分别测量头、胸、腹各部位。
立姿操作,测量点高度可分别取为1.5 m~1.7m、1.1 m~1.3m、0.7 m~0.9m;坐姿操作,测量点高度可分别取为1.1 m~1.3m、0.8 m~1m、0.5 m~0.7m。
4.3 测量超高频设备场强时,将仪器天线探头置于距设备5cm处。
4. 4测量时将偶极子天线对准电场矢量,旋转探头,读出最大值。
测量时手握探头下部,手臂尽量伸直,测量者身体应避开天线杆的延伸线方向,探头1m内不应站人或放置其他物品,探头与发射源设备及馈线应保持一定距离(至少0.3m)。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GBZ/T189.8-2007
方法验证报告
编制: 日期:
校核: 日期:
审核: 日期:
广东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噪声监测方法验证报告1方法依据
依据《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监测。
3测量仪器
AWA6228型多功能声级计、AWA6221A型声校准器
4测量所象条件、测点位置及测量时段
环境条件:
场所状态:
场地略图:
预测量:三角架固定,稳态噪声,1min等效声级<3dB(A),非稳态噪声>3dB(A)
5校准测量
5.1人员比对噪声测量
5.2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和评价
9结论
通过对某一工作场所现场检测量得到的数据来验证对该标准的了解和熟悉程度。
选择了最佳的仪器、气象条件、测点位置、测量时段正常工况下,在严格的质量控制下,测试结果满足方法要求。
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XXXX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规定,受XXXX公司受托,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XX年XX月XX日对XXXX公司噪声、粉尘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职业卫生学检测,现将结果报告如下:一、检测评价目的1、了解生产工艺流程,识别生产环境中职业因素的种类及其危害程度,评定其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2、评价分析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合理性及有效性,为企业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3、为评价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粉尘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提供依据。
二、检测评价依据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60号,2001)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2002)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采样规范》(GBZ159-2004)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Ⅰ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
1—2007)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Ⅱ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
2-2007)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HZ/T 192。
1-2007)8、《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HZ/T 192.3—2007)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HZ/T 189.8—2007)10、《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GB/T934-2008)三、生产工艺流程图△△△△★△注:△表示关键工序。
★表示需确认过程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XXXX公司公司主要生产铁水、钢坯、钢板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粉尘、CO、SO2、高温等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噪声:该生产环境为强噪声作业,噪声主要产生于机器运转及生产环节。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 噪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第2部分:化学物;——第3部分:高温;——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1 范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2 稳态噪声steady noise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3.3 非稳态噪声non-steady noise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3.4 脉冲噪声impulsive noise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问>1s,A声级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的噪声。
3.5 噪声作业work(job)exposed to noise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 的作业。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2007年)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Measurement of Physical agents in WorkplacePart 7:Noise2007-04-12 发布2007-1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言本部分是根据WS/T 69-1996《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修订的。
与WS/T 69-1996有关测量方法部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纳入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系列;——规范了使用范围、测量仪器要求及测量方法。
——增加稳态、非稳态噪声及8h等效声级及40h等效声级的计算方法;——采用了个人噪声剂量计并给出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的抽样方法。
本部分为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系列标准之一。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营红声器材厂嘉兴分厂、奎思特技术公司。
本部分起草人:王生、刘茁、何丽华、王建新、舒国华。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作业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测量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测量。
2 测量仪器2.1 声级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S(慢)”档。
2.2 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 C计权,“S(慢)”档和“Peak(峰值)”档。
3 测量方法3.1 现场调查为正确选择测量点、测量方法和测量时间等,必须在测量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3.1.1 工作场所的面积、空间、工艺区划、噪声设备布局等,绘制略图。
3.1.2 工作流程的划分、各生产程序的噪声特征、噪声变化规律等。
GBZ 189-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GBZ/T189.1-20074.2 测量操作者接触强度时,应分别测量其头、胸、腹各部位。
立姿操作,测量点高度分别取为1.5 m~1.7m、1.1 m~1.3 m、0.7 m~0.9 m;坐姿操作,测量点高度分别取为1.1 m~1.3 m、0.8 m~1 m、0.5 m~0.7 m。
4.3 测量超高频设备场强时,将仪器天线探头置于距设备5cm处。
4.4 测量测量时将偶极子天线对准电场矢量,旋转探头,读出最大值。
测量时手握探头下部,手臂尽量伸直,测量者身体应避开天线杆的延伸线方向,探头1m内不应站人或放置其他物品,探头与发射源设备及馈线应保持一定距离(至少0.3m)。
每个测点应重复测量3次,取平均值。
5 测量记录测量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测量日期、测量时间、气象条件(温度、相对湿度)、测量地点(单位、厂矿名称、车间和具体测量位置)、超高频设备型号和参数、测量仪器型号、测量数据、测量人员等。
6 测量结果处理6.1测量结果用功率密度或电场强度表示。
在远区场,功率密度与电场强度E(V/m)按下式换算:式中:P——功率密度,mW/cm2;E——电场强度,V/m。
6.2 不同操作岗位的测量结果应分别计算和评价。
6.3 接触时间不足4h的,按4h计;接触时间超过4h,不足8h的,按8h计。
7 注意事项在进行现场测量时,测量人员应注意个体防护。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GBZ/T189.2-2007测量前应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校准。
4.2 测量操作位场强时,一般测量头部和胸部位置。
当操作中其他部位可能受更强烈照射时,应在该位置予以加测。
4.3 测量高频设备场强时,由远及近,仪器天线探头距离设备不得小于5cm,当发现场强接近最大量程或仪器报警时,应立刻停止前进。
4.4 测量4.4.1 手持测量仪器,将检测探头置于所要测量的位置,并旋转探头至读数最大值方向,探头周围1m以内不应有人或临时性地放置其他金属物件。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某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编制说明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除煤矿、非煤矿山之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煤矿、非煤矿山的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另行编制。
第1章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作业指导书的引用而成为本作业指导书的条文,并成为职业危害评价必须遵守的规定。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作业指导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52007】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令)1.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第105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0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2】第2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92)《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620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一般有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2】2002版)《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1.3、标准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201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60.1-160.85)《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1-200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GBZ/T189.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GBZ/T189.2-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189.3-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4部分:激光辐射》(GBZ/T189.4-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5部分:微波辐射》(GBZ/T189.5-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189.6-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9部分:手传振动》(GBZ/T189.9-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189.10-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GBZ/T189.1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19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192.3-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192.4-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GBZ/T192.5-2007)《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193-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195-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 《服装干洗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199-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GBZ204-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控制规范》(GBZ/T211-2007)《纺织印染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GBZ/T212-2007)其他相关标准1.4其他相关设计类或行业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54——11666-1989)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53——18083-2000)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室内热环境条件》(GB/T5701-2008)1.5其它依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部分噪声.doc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 部分:噪声GBZ/T189.8-2007方法验证报告编制 :日期:校核 :日期:审核 :日期:广东 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噪声监测方法验证报告1方法依据依据《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 部分:噪声GBZ/T189.8-2007 》。
2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监测。
3测量仪器AWA6228型多功能声级计、AWA6221A型声校准器4测量所象条件、测点位置及测量时段环境条件:项温湿度风速<站传声器与测测量高气压坐姿目度℃RH%3m/s姿试者度明工作时2863102 2.3 1.5m>0.5m 1.10m 细耳部场所状态:项工作面工作空工艺设备工作人员工作工作目积间区划型号数量路线方式明流动固定2 3制造 4306m 922m细岗岗场地略图:预测量:三角架固定,稳态噪声,1min 等效声级< 3dB(A) ,非稳态噪声> 3dB(A) 抽样数量和评价标准:日接触时间接触限劳动者数采样对象数实际( h)值dB(A)3-5248856-103/488>104/291///194///0.5975校准测量测量前校测量后校监测项目测试人员标准要求结论准值准值<0.5dB(A)测试人员声积计校 A<0.5dB(A)合格准<0.5dB(A)测试人员B<0.5dB(A)5.1 人员比对噪声测量监校准前后测量测量测时结测试分类前校123 平均值后校测量项段论准值准值标准要求目噪<声0.5dB(A) 背景噪声噪时min /声间A合噪测< 3dB(A) 格声分布均匀试员 A 声级 L A 时min /间分布不均匀噪/ > 3dB(A)等效声级声Lep时min// 间噪声脉冲噪声时min/间监测量测量<0.5dB(A)校准前后测时测试分类前校123平均值后校项段测量结论准值准值目噪噪声声背景噪声B时min/ 测间标准要求<0.5dB(A)合格试员分布均匀A 声级 L A分布不均匀等效声级Lep脉冲噪声噪< 3dB(A) 声时min/间噪/> 3dB(A) 声时min//间噪<声0.5dB(A) 时min/间5.2 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和评价A 声级计计=L ,T +10lgT /T dB(A) 检测结果8h 等0.5 LEX,8h eAeq e 0 评测校准系算效声试数±公L EX,Te dB(A)级价员dB(A)式dB(A)检现场序检测地测实时工时平均工作状态测量号点日Te值值期183.8上2正常483.1 83.4午383.31 XX车间483.6下5正常485.8 84.3午683.57 2 XX车间正常 4 80.5 81.3上午8910下11正常 4午12声级计计校准系算0.5L EX,8h =L Aeq,T e+10lgT e/T 0dB(A)数±公BdB(A)式测试检员序检测地测实时工时工作状态号点日Te期82.780.181.082.3 81.480.6检测结果L EX,Te dB(A)现场平均测量值值8h 等效声评级价dB(A)1 1 XX车间上正常 4 83.8 83.4午283.1383.3483.6下5正常485.8 84.3午683.5780.5上8正常482.7 81.3午980.12 XX车间1081.0下11正常482.3 81.4午1280.69结论通过对某一工作场所现场检测量得到的数据来验证对该标准的了解和熟悉程度。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GBZ/T189.8-2007
方法验证报告
编制: 日期:
校核: 日期:
审核: 日期:
广东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噪声监测方法验证报告1方法依据
依据《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监测。
3测量仪器
AWA6228型多功能声级计、AWA6221A型声校准器
4测量所象条件、测点位置及测量时段
环境条件:
场所状态:
场地略图:
预测量:三角架固定,稳态噪声,1min等效声级<3dB(A),非稳态噪声>3dB(A)
5校准测量
5.1人员比对噪声测量
5.2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和评价
9结论
通过对某一工作场所现场检测量得到的数据来验证对该标准的了解和熟悉程度。
选择了最佳的仪器、气象条件、测点位置、测量时段正常工况下,在严格的质量控制下,测试结果满足方法要求。
噪声作业分级
目录[返回]拼音GBZ/T 229.4-2012 gōng zuò chǎng suǒ zhí yè bìng wēi hài zuò yè fēn jí dì 4bù fēn :zào shēng[返回]英文参考GBZ/T 229.4-2012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4: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noiseICS 13.100C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4: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noise)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6月5日发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GBZ/T 229.4-20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第2部分:化学物;——第3部分:高温;——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职业危害噪声标准限值
职业危害噪声标准限值
根据《职业危害因素接触限值》(GBZ/T 189.6-2007)的规定,职业危害噪声的标准限值如下:
1. 日常噪声限值:不超过70分贝(A)。
2. 工业噪声限值:工业场所的噪声限值一般为85分贝(A)。
3. 噪声容许时间:对于每一工作日的噪声暴露,其声级越高,工作时间应越短。
- 85分贝(A)时,允许工作一天8小时;
- 88分贝(A)时,允许工作一天4小时;
- 91分贝(A)时,允许工作一天2小时;
- 94分贝(A)时,允许工作一天1小时;
- 97分贝(A)时,允许工作一天30分钟;
- ...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限值适用于一般工作环境。
某些特殊行业或特殊设备可能会有额外的噪声限值要求。
此外,个别国家或地区也可能有不同的噪声标准限值规定。
gbzt 189.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噪声资料讲解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噪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测量。
2测量仪器
2.1声级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S(慢)”档。
2.2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S(慢)”档和“Peak(峰值)”档。
T0——标准工作日时间,8h。
3.5.3每周40h的等效声级
通过LEX,8h计算规格化每周工作5天(40h)接触的噪声强度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用公式(3):
(3)
式中:LEX,W——指每周平均接触值;
LEX,8h——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的等效声级;
n——指每周实际工作天数。
3.5测量声级的计算
3.5.1非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按声级相近的原则把一天的工作时间分为n个时间段,用积分声级计测量每个时间段的等效声级LAeq,Ti,按照公式(1)计算全天的等效声级:
(1)
式中:LAeq,T——全天的等效声级;
LAeq,Ti——时间段Ti内等效声级;
T——这些时间段的总时间;
Ti——i时间段的时间;
3.5.4脉冲噪声:使用积分声级计,“Peak(峰值)”档,可直接读声级峰值Lpeak。
4测量记录
测量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测量日期、测量时间、气象条件(温度、相对湿度)、测量地点(单位、厂矿名称、车间和具体测量位置)、被测仪器设备型号和参数、测量仪器型号、测量数据、测量人员及工时记录等。
5注意事项
n——总的时间段的个数。
3.5.28h等效声级(LEX,8h)的计算
根据等能量原理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的等效声级,按公式(2)计算:
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
式(2)计算:
LEX,8h
=LAeq,Te
+10lg
Te T0
dB(A)
(2)
式中:LEX,8h——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 8h 的等效声级 Te——实际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LAeq,Te——实际工作日的等效声级; T0——标准工作日时间,8h。
3.5.3 每周 40h 的等效声级
3.5.4 脉冲噪声:使用积分声级计,“Peak(峰值)”档,可直接读声级峰值 Lpeak。
4 测量记录
测量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测量日期、测量时间、气象条件(温度、相对湿度)、测量
地点(单位、厂矿名称、车间和具体测量位置)、被测仪器设备型号和参数、测量仪器型号、
测量数据、测量人员及工时记录等。
5 注意事项
测量(或计算)的等效声级,按照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接触限值增加 3dB(A)的原则,根据表 B.1
确定噪声接触限值。
表 B.1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接触限值
日接触时间(h)
接触限值[dB(A)]
8
85
4
88
2
91
1
94
0.5
97
3.2.2 测量前应根据仪器校正要求对测量仪器校正。 3.2.3 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设置为 A 计权、“S(慢)”档,取值为声级 LpA 或等效声 级 LAeq;测量脉冲噪声时使用“Peak(峰值)”档。 3.3 测点选择 3.3.1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测量范围内 A 声级差别﹤3dB(A)),选择 3 个测点,取平 均值。
A.3 抽样对象数量的确定
每种工作岗位劳动者数不足 3 名时,全部选为抽样对象,劳动者大于 3 名按表 A.1 选择, 测量结果取平均值。
(完整版)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
日接触时间(h)
接触限值[dB(A)]
8
85
4
88
2
91
1
94
0.5
97
3.2.2测量前应根据仪器校正要求对测量仪器校正。
3.2.3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设置为A计权、“S(慢)”档,取值为声级LpA或等效声级LAeq;测量脉冲噪声时使用“Peak(峰值)”档。
3.3测点选择
3.3.1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测量范围内A声级差别﹤3dB(A)),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1)
式中:LAeq,T——全天的等效声级;
LAeq,Ti——时间段Ti内等效声级;
T——这些时间段的总时间;
Ti——i时间段的时间;
n——总的时间段的个数。
3.5.28h等效声级(LEX,8h)的计算
根据等能量原理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的等效声级,按公式(2)计算:
(2)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噪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测量。
2测量仪器
2.1声级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S(慢)”档。
2.2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S(慢)”档和“Peak(峰值)”档。
3测量方法
3.1现场调查
为正确选择测量点、测量方法和测量时间等,必须在测量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3.4.6脉冲噪声测量时,应测量脉冲噪声的峰值和工作日内脉冲次数。
3.4.7测量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工作场所风速超过3m/s时,传声器应戴风罩。应尽量避免电磁场的干扰。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噪声
3.1、2工作流程得划分、各生产程序得噪声特征、噪声变化规律等、
3、1.3预测量,判定噪声就是否稳态、分布就是否均匀。
3.1。4工作人员得数量、工作路线、工作方式、停留时间等。
3、2测量仪器得准备
3、2、1测量仪器选择:固定得工作岗位选用声级计;流动得工作岗位优先选用个体噪声剂量计,或对不同得工作地点使用声级计分别测量,并计算等效声级。
式中:LEX,8h—-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得等效声级
Te——实际工作日得工作时间;
LAeq,Te-—实际工作日得等效声级;
T0——标准工作日时间,8h。
3.5。3每周40h得等效声级
通过LEX,8h计算规格化每周工作5天(40h)接触得噪声强度得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用公式(3):
3。3.2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同一声级区内声级差﹤3dB(A)。每个区域内,选择2个测点,取平均值、
3.3、3劳动者工作就是流动得,在流动范围内,对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计算等效声级。
3.3、4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得抽样方法参见附录A、
3.4测量3.4。1传声器应放置在劳动者工作时耳部得高度,站姿为1、50m,坐姿为1.10m。
3。4、6脉冲噪声测量时,应测量脉冲噪声得峰值与工作日内脉冲次数。
3.4.7测量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工作场所风速超过3m/s时,传声器应戴风罩。应尽量避免电磁场得干扰。
3.5测量声级得计算
3、5、1非稳态噪声得工作场所,按声级相近得原则把一天得工作时间分为n个时间段,用积分声级计测量每个时间段得等效声级LAeq,Ti,按照公式(1)计算全天得等效声级:
物理因素检测
频率的高低和接触时 间的长短。
40小时噪声暴露等 效声级大于等于 80dB(A)的作业。
危害程度还与噪声的 特性、接触方式(间 断或连续)和劳动者
个体敏感性有关。
二、接触限值----卫生学要求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 分:物理因素》: 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稳态噪声限值为 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见下表:
声校准器:
时发生变化,这样要保证传声 器金属膜片接受的空气振动波
1000Hz,94dB(A)、
信号的准确性就要对传声器的 114dB(A)
灵敏度进行相应调整。
对传声器灵敏度进行调整的过 程就是对声级计进行校准。
2、使用声级计检测工作场所噪声
2.1 测量前的准备——现场调查:为正确选择测量点、测 量方法和测量时机等,必须在测量前对工作场所进行 现场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倍频程
可听声的频率范围20-20000HZ。 人为将宽广的声频变化范围划分为较小的段落, 即频程。
fz=(fsfx)1/2 频程宽度(带宽)= fs-fx n倍频程: fsz/fxz=2n
由单一频率发出的声音称为“纯音”。在工作/生活环境中所接触 到的声音绝大多数都是各种频率声音的组合,属于复合声,把组成复合声 的频率由低到高加以排列,就构成一个连续的“频谱”。
测点的位置可采用对角线取点或劳动者巡检路线代表性取点的方式进行确定。
测点1 88.5dB(A) 88.9dB(A) 88.4dB(A)
测点2 87.2dB(A) 87.6dB(A) 87.4dB(A)
测点3 88.9dB(A) 89.1dB(A) 88.4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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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GBZ/T 189.8-2007
方法验证报告
编制: 日期:
校核: 日期:
审核: 日期:
广东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噪声监测方法验证报告
1 方法依据
依据《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监测。
3 测量仪器
AWA6228型多功能声级计、AWA6221A型声校准器
4测量所象条件、测点位置及测量时段
环境条件:
场所状态:
预测量:三角架固定,稳态噪声,1min等效声级<3dB(A),非稳态噪声>3dB(A)
5 校准测量
5.1人员比对噪声测量
5.2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测量和评价
9 结论
通过对某一工作场所现场检测量得到的数据来验证对该标准的了解和熟悉程度。
选择了最佳的仪器、气象条件、测点位置、测量时段正常工况下,在严格的质量控制下,测试结果满足方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