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学生权益,提供他们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支持,学校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案。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一部分是资助范围和标准。
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要求,确定不同类型的资助项目和对应的标准。
这些资助项目可以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而标准则是基于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因素综合考虑。
三、申请与评审程序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二部分是申请与评审程序。
明确学生在何时、如何申请资助,并规定了申请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
同时,制度还详细说明了评审的流程和标准,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四、资助发放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三部分是资助发放和管理。
制度明确规定了资助金发放的时间、方式和流程,并要求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供所需的各项材料。
此外,制度还对资助金的使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学生资助金被合理、有效地使用。
五、监督和考核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四部分是监督和考核。
为确保学校的资助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制度明确了监督和考核的机制和责任。
例如,设立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小组,负责执行资助工作和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制度还规定了定期的考核和评估程序,以评估学校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宣传和信息公开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第五部分是宣传和信息公开。
制度要求学校及时向学生和教职工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资助项目和申请流程,以确保他们对学生资助工作有清晰的了解。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相关的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的资助工作政策及资金支出情况。
七、违纪处罚措施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最后一部分是违纪处罚措施。
为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与规范,制度规定了学生在申请、评审、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违反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减少不正当行为,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
2024年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二篇)
2024年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为保证我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根据《黄冈市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____通知,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____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____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____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天。
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____,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____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资助资金实行单设科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资助资金全部以现金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六、受资助学生____、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024年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二)____年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引言:贫困生是指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而无法继续接受教育的学生。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建立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的重要工作。
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对于确保资助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受资助学生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生资助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在资助对象的认定、资助标准的确定等方面,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资源真正分配给最需要的学生。
2、精准资助原则通过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资助措施,提高资助的效果和效益。
3、育人为本原则将资助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在提供经济帮助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强自立、诚实守信、感恩奉献等品质。
4、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资助对象的认定(一)认定标准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家庭成员情况、特殊困难因素等。
(二)认定程序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提出资助申请,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相关信息。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3、学校审核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结合家访、函调等方式进行核实。
4、公示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一)资助项目设立多种形式的资助项目,如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
(二)资助标准根据不同的资助项目和学生的困难程度,制定合理的资助标准,确保资助能够满足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
四、资助资金的管理(一)资金来源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的资金支持,确保资助资金的充足。
(二)资金分配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资助工作的需求,合理分配资助资金,避免资金的闲置和浪费。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旨在确保所有小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资助政策,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以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本制度旨在建立透明、高效的资助管理机制,确保学生资助事宜得以妥善处理。
二、资助对象1. 贫困生: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标准确定贫困生资格。
2. 特殊困难生:包括残疾学生、孤儿等特殊困难生。
3. 优秀生:对在学业、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励或资助。
三、资助项目1. 生活费补助:按月发放生活费,以保障学生基本生活需求。
2. 学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或者全免。
3. 图书教材资助:提供一定金额的资金或图书教材以支持学生学习。
4. 特殊需求资助:针对残疾学生或特殊困境学生,提供特殊设施、康复治疗等方面的资助。
四、资助申请和评估流程1. 学生申请资助: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附上相关材料。
2. 资助评估:学校成立资助评估团队,对学生申请进行评估并制定资助方案。
3. 资助审批:校方根据资助评估结果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4. 资助发放: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领取相应资助。
五、资助管理与监督1. 资助档案管理:学校建立学生资助档案,记录学生资助的相关信息。
2. 监督机制:学校建立资助监督机制,定期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
3. 公示公告:学校将资助政策、资助名单等信息公示于校园公告栏或内部网站。
六、资助宣传1. 学校定期开展资助政策宣传,让学生及家长了解学校资助制度和政策。
2. 通过校园广播、班级会议等渠道宣传学生资助的政策和要求。
七、评估与持续改进1. 定期评估:学校定期对资助制度进行评估,了解资助效果和问题,并进行相应调整。
2. 建议反馈:学生及家长可以向学校提供关于资助制度的建议和意见。
八、制度执行与责任1.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学生资助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2.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中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中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中学阶段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资助申请、审核、发放、监督等环节,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
第五条学校应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资助申请的受理、资助审核的执行、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等工作。
二、资助对象和标准第六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国国籍,在我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七条资助标准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和地方财政状况确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三、资助申请和审核第八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每年新生入学时,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让家长和学生了解资助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设立专门的资助申请渠道,学生或家长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网络申请等方式提出资助申请。
第十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资助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助资金的真实、合规。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定期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查,对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及时停止资助。
四、资助发放和监督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每年资助资金到位后,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规。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定期对资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学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资助行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在校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精准资助的原则,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资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校学生资助工作。
第五条设立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二)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三)负责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审、公示和资金发放工作;(四)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五)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学生资助工作任务。
第七条各班级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
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
第三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情况、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初启动。
第十一条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证明、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残疾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重大疾病医疗证明、受灾证明等。
第十二条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学生的经济条件和生活质量,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资助范围学生资助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奖助学金(1)设立各类奖项,包括学习成绩类奖励、科技创新类奖励、社会实践类奖励等,鼓励学生在学业、科研和社会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2)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体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评审机构由学校设立的评审委员会组成。
(3)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评选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奖励设立相应的评价指标。
2.助学贷款(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
(2)助学贷款由学校设立专门的资助机构负责管理,借款人须签署助学贷款协议,并按规定时间还款。
(3)助学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3.勤工助学(1)学生可以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提供劳动力为学校或社会单位工作,获取相应的收入。
(2)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提供相应的工作任务和工资标准,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工作。
三、申请与评定1.奖助学金的申请(1)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定,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可以提出异议,经核实后作出最终决定。
2.助学贷款的申请(1)学生须填写助学贷款申请表,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文件,经资助机构审核后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2)贷款发放后,学生需按时还款,确认的还款时间、金额等事项均需按照约定履行。
3.勤工助学的申请(1)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和能力选择勤工助学岗位,填写申请表,经岗位负责人审核后安排工作。
(2)学生须履行劳动合同,按时履行工作职责,并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维护学生权益,使学生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明确学生资助工作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保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实施,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制度。
我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兼任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内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为×××,负责本校学生资助的具体落实和协调工作,成员包括×××,×××,×××,×××、×××。
总务处负责资助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工作,学籍部门负责受助学生的学籍维护,德育和团委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
各相关资助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至少一次业务培训,如有出现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交接备案工作。
二、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奖助基金提取(结余)和社会捐赠情况,完善优秀学生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奖、助等制度,严格规范奖助对象、条件、标准、申请办法、评审程序、公示和申诉渠道。
完善学校奖优、助困和育人等制度,加大资助育人力度,鼓励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资金按照财会工作要求支出和发放,确保各项资助资金及时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银行账户,并做好到账确认签名工作。
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审计、检查和监督,以及全校师生监督。
四、学校学生奖助基金计提和使用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组织机构设置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组织机构设置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生资助政策和重大决策,并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该领导小组由高校领导、学工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资助项目的申请与审核、资助政策的宣传与解释、资助金的发放等工作。
此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还负责与学生资助有关的教育培训、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工作。
该部门的设置要根据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通常由一个或数个工作人员组成。
三、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办公室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办公室是负责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辅助工作的部门。
该办公室负责制定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策略,设计宣传材料和活动,组织学生资助政策的解释和宣讲等工作。
此外,宣传办公室还负责与校外的相关机构和社会组织进行合作,扩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影响力。
四、学生资助工作评估与监督部门学生资助工作评估与监督部门是负责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的机构。
该部门负责制定评估标准和方法,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此外,该部门还负责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以上所述是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组织机构设置的一般框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每个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高校应根据学生资助工作的需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资源,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1. 背景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的建立旨在提供经济帮助和各种资源支持,帮助有需要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提高教育公平性。
该制度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必要的经济资助,鼓励他们专注学业,并减轻其经济负担。
2. 资助对象学生资助工作制度适用于以下学生:•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孤儿或没有家庭支持的学生•特殊困难学生(如残疾学生、特长生等)•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和荣誉学位)3. 资助方式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提供多种资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3.1 奖学金学校设立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奖励在学术、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奖学金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术成绩、奉献度等因素进行评定,并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3.2 助学贷款针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助学贷款的方式来帮助他们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贷款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综合评估,利息和还款条件也会根据学生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3 兼职工作学校为学生提供兼职工作机会,让他们在课余时间通过工作赚取一定的收入,以减轻经济压力。
这些工作可以在校内的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管理等部门进行,同时有助于学生培养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3.4 校内资源支持学校鼓励各个学院和部门提供校内资源支持,例如图书馆免费借阅、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免费体育活动、就业指导等。
这些资源为学生提供了学习和发展的机会,降低他们的经济负担。
4. 资助申请和评定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有明确的申请和评定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4.1 申请流程学生在符合资助对象的前提下,需要提交资助申请表以及必要的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成绩单等。
学校设立资助申请窗口,评估学生的申请材料,并根据评估结果为学生确定资助类别和金额。
4.2 评定标准学生资助评定主要基于学生的经济状况、学业表现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审,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4.3 资助调整和绩效考核学生资助制度对资助对象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以确定是否继续资助以及是否调整资助金额。
学生资助工作规章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的帮扶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经济资助的一项基本工作。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是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
第四条学生资助工作应当紧密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应当坚持“因势利导、因材施策”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资助服务。
第六条学生资助工作应当强化教育引导,加强学生的自律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二章资助对象第七条学生资助工作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八条学生资助工作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实现自身价值。
第九条学生资助工作还对特殊困难学生给予特殊资助,包括来自农村、边远地区的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
第十条学生资助工作的资助范围包括生活资助、学习资助和奖助学金。
第三章资助政策第十一条学生资助政策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和资助程序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评定机制,严格审核学生的资助申请,确保资助对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对每一位资助对象进行记录,及时更新资助信息,定期进行动态评估,确保资助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学校资助对象应当按照规定的资助标准享受资助待遇,不得随意调整或减少资助金额。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奖助学金评选机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定,确保奖助学金的公正、公平。
第四章资助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和办法,明确各级资助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篇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要领导兼任。
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二、资助原则(一)扶贫扶志,“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四) 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五)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六)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依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对象。
四、资助方式资助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和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资助对象(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家庭主要成员因重大疾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项目及标准(一)国家资助项目1、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其他国家规定的资助项目。
(二)学校资助项目1、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用品、校服等费用的减免。
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四、资助申请与评审(一)申请程序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
(二)评审程序1、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步评审。
2、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小组对班级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五、资助资金管理与发放(一)资助资金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资金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资助资金进行核算和管理,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二)资助资金发放1、资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到学生或家长的账户。
2、发放时,确保资金准确无误,发放记录完整、清晰。
六、资助档案管理(一)建立健全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对资助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档案内容包括:1、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评审过程记录。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组织机构设置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组织机构设置学生资助工作是指国家和高校为学生提供的各种经济资助和帮助的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既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国家公共政策、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得到充分的资助,高等教育部门和学校都建立了健全的学生资助制度,并设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来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1.经济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经济资助方式。
奖学金是对学术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的奖励,助学金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资助,贷款是对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但无法支付学费的学生提供的借款。
2.工学结合:学生资助工作既注重学生的学业发展,也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通过开展勤工助学、实习实训和创新创业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3.质量监控: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质量监控机制,对所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测,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组织机构设置方面,学生资助工作一般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来统筹管理和实施。
具体设置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层级的组织机构:1.高等教育主管部门:由国家及各省级教育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2.学校:学校是学生资助工作的主体,一般设立学生资助办公室或类似机构来负责具体实施。
3.学院或学部:学院或学部在学校层面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分管单位或机构,负责本学院或学部的学生资助工作。
4.辅导员或班主任:辅导员或班主任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负责学生资助的宣传、申请、审核等工作。
同时,为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可以设立一些专门的委员会或评审机构,如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学生资助监督委员会等,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之,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组织机构的设置是为了保障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得到足够的经济资助和帮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
它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实现教育公平、提高人力资源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一、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助力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原则:1.公平原则:学生资助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以学生家庭背景、种族、性别等因素为依据。
2.激励原则:通过奖学金、助学金等形式,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优胜略汰。
3.需求原则:根据学生经济情况和学习成绩,合理调配资助资源,确保最有需要的学生能够得到帮助。
4.审核原则:采取严格审核措施,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资格合法性。
5.反腐原则: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资助资源被滥用和侵占。
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1.高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资助申请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3.高校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内部的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和实施。
(二)职责分工:1.高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制定和宣传,组织学生资助的申请和评审工作,以及资助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
2.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资助申请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并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3.高校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内部的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和实施,收集学院内贫困学生的相关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资助政策,协助学生进行资助申请和评审。
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一)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申请和评审制度:1.制定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合法。
2.建立严格的评审标准和程序,确保公正评审,杜绝人情主义和随意性。
(二)健全奖助学金制度:1.全面调研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和档次,保证奖助学金分配公平合理。
2.加大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提高奖学金的档次和金额,鼓励学生刻苦学习。
(三)建立助学贷款制度:1.设立统一的助学贷款专项管理部门,负责助学贷款的申请、评审和发放。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1.奖学金制度:学生在学习成绩、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奖学金。
奖学金可以包括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根据申请人的经济情况进行分配。
2.助学贷款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生活费等学习相关的费用。
助学贷款可以根据学生的还款能力进行分期还款或推迟还款的安排。
3.勤工助学制度: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或社会单位的工作岗位,参与勤工助学项目,以换取一定的报酬来缓解经济困难。
勤工助学的工作内容可以是校内的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等,也可以是校外的家教、兼职等。
4.困难补助制度: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比如家庭中有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的,学校可以提供困难补助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5.学生社会保险制度:学生在学校期间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这样可以为学生提供一定的保障,使他们能够专注于学业,不受经济困扰所影响。
6.专项资金项目:学校可以设立专项资金项目,用于资助特定群体的学生,比如优秀体育生、艺术生等。
为了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学校应当建立相应的申请、评定、监管机制。
学生申请资助时,需要提供真实可信的家庭财务情况,经过学校的审核后,分配相应的资助金额。
学校也应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资助对象进行复核,确保资助的合理性和效果。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该中心可以负责资金的筹措和分配,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进行学生资助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总之,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对于提高教育公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学生资助制度,可以帮助更多经济困难但有学习潜力的学生实现自己的梦想,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等。
3. 学生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合理、规范、高效使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
3. 各学院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3)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其他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
2. 资助标准:(1)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评选出优秀学生,给予奖学金;(3)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1. 学生申请:(1)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 学院评审:(1)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2)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3. 学校审批:(1)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批;(2)学校将审批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3. 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应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确保资助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资助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建立资助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形式,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评审结果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对资助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五十五条学校应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资助申请、评审、发放等环节的透明度和便捷性,减少人为干预,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十六条学校应建立资助工作总结和反思机制,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激励机制,对在资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水平。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制定资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对资助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为优化资助政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在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及时调整资助对象,确保资助资金精准发放。
第七十一条学校应建立资助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公开资助工作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第七十二条学校应制定受助学生毕业后跟踪调查制度,了解资助政策对学生成长的长远影响,为资助政策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七十三条学校应积极倡导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学生资助工作,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留学生等资助管理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高效,提高学生资助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校高中学生资助工作。
三、资助方式
1. 奖学金资助:学校将按照学生成绩、品德表现等综合考量,设立科技奖学金、文体奖学金、优秀志愿者奖学金等奖项,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资助。
2. 助学贷款:学校将通过与银行合作或设立学校助学基金的方式,向有经济困难但研究成绩较好的学生提供贷款资助。
3. 学校补助: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研究成绩等因素,设立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
四、申请与评审
1. 学生资助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证明、成绩单等。
2. 资格评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评审组,根据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资格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3. 资助分配:根据评审结果和学校资助预算,学校将资助金额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五、监督与管理
1. 监督机构:学校将设立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日常管理:学校资助办公室将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资助申请的受理、评审结果的处理等。
3. 审计与检查:学校将定期进行资助工作的审计与检查,确保
资助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六、奖惩制度
对违反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据学生行为规范,
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七、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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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制度为规范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各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三、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家住农村地区(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学校就读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属、军属家庭困难的子女,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各校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
各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的乡镇、村、组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各校的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各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所在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确定。
5、各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6、资金的发放。
各学校在收到县下拨的资金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助的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资助资金实行单设科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各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
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