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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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Field of Calibration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一、引言校准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测量设备的校准。

本文件是CNAS根据校准的特点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二、应用说明4管理要求4.13记录4.13.1.2校准记录应有较长的保存期,以监视被校准测量设备的稳定性。

4.13.2.1.1校准人员的校准结果必须经过校核人员的核验。

4.13.2.1.2校准记录中应包含所用计量标准名称及其唯一性编号,以确保校准过程的复现。

5技术要求5.2人员5.2.1.1校准人员应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人员的能力、资格要求、职责应满足《计量法》及相应法规的要求。

5.2.1.2从事校准的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应的物理、数学知识,计量学知识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能力。

5.2.1.3校准人员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测量溯源体系,并能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3设施与环境条件5.3.1校准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的要求,使其对校准结果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能够控制在规定要求以内。

当现场校准不能满足要求时,校准人员应能评定相应环境条件影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5.4.2计量设备的校准方法优先采用国家校准规范或部门校准规范,在没有校准规范的情况下,优先等同采用相应的国家检定规程或部门检定规程。

CNAS-CL5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说明

CNAS-CL5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说明
5.4.1 实验室应对使用的检测方法实施有效的控制与管理,明确每 种新方法投入使用的时间,并及时跟进检测技术的发展,定期评审 方法能否满足检测需求。对于标准方法,应定期跟踪标准的制修订 情况,及时采用最新版本标准。
5.4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4.2 在引入检测或校准方法之前,实验室应对其能否正确运用这 些标准方法的能力进行验证,验证不仅需要识别相应的人员、设施 和环境、设备等,还应通过试验证明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精 密度、线性范围、检出限和定量限等方法特性指标,必要时应进行 实验室间比对。
样品描述; 样品唯一性标识; 所用的检测或校准方法; 环境条件(适用时); 所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信息; 检测或校准过程中的原始观察记录以及根据观察结果所进行的计算; 从事相关工作人员的标识; 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 其他重要信息。 注: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是指实验室发给客户的报告或证书版本的副本,可以是纸质版 本或不可更改的电子版本,其中应包含报告或证书的签发人、认可标识(如使用)等信息。
5.2.3实验室可以通过能力验证结果、内部质量控制结果、内外部审 核、不符合工作的识别、利益相关方的投诉、人员监督评价和考核 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加以验证。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实验室的设施应为自有设施,并拥有设施的全部使用权和支配 权;应有充足的设施和场地实施检测或校准活动,包括样品储存空 间;对相互干扰的设备必须进行有效的隔离。
4.9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
4.9.1 实验室常见的不符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环境条件 不满足要求、试验样品的处置时间不满足要求、试样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检测、质量控制结果超过规定的限制、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 对结果不满意等。实验室应对发生的不符合工作的原因进行分析, 对于不是偶发的、个案的问题,不应仅仅纠正发生的问题,还应按 本条款要求启动纠正措施。实验室所有人员均应熟悉不符合工作控 制程序,尤其是直接从事

CNAS-TRL-009:2018电气检测领域原始记录的编制与管理

CNAS-TRL-009:2018电气检测领域原始记录的编制与管理

电气检测领域原始记录的编制与管理前言本文依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 -A003: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和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中关于原始记录的要求,并结合电气检测领域的特性而制定。

本文旨在规范电气检测实验室原始记录的活动,通过分析研究典型的电气领域实验室的原始记录制定、规范和管理方法,制定原始记录的规范性指导文件,指导原始记录的编制、使用、修订、评审和废止的全生命周期。

本文件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电气检测领域原始记录的编制与管理1 范围本文提到的原始记录是指依据标准、技术规范等进行检测活动过程中的技术记录。

本文适用于CNAS在对从事电气检测领域的实验室的认可活动中,评价实验室使用的原始记录。

本文可为电气检测实验室的原始记录管理提供参考,其他领域实验室也可参照此基本要求执行。

2参考文件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A003: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3 原始记录的基本要求良好的原始记录应具备原始性、可操作性、真实性、有效性、溯源性和完整性。

3.1 原始性要求原始记录应体现检测过程的原始性。

观察结果和数据应在产生的当时予以记录,不得事后回忆追记、另行整理记录、誊抄或修正,后续可根据需求再实施具体的计算步骤。

3.2 可操作性要求原始记录的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记录的可操作性。

通过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检测依据的规范描述语句、简单易用且尺寸合适的数据表格、给每个检测数据留出足够的填写空间等,保证原始记录的可操作性。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1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一、引言电磁兼容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仪器设备、元件的关键电气特性。

本文件是CNAS根据电磁兼容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二、应用说明5技术要求5.2人员5.2.1实验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磁兼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其中从事该领域的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检测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5.3设施与环境条件5.3.3根据所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和相应标准,实验室应具备满足相应指标要求的试验场所:----辐射骚扰检测应具备开阔试验场和(或)电波暗室;----传导骚扰、骚扰功率检测应具备屏蔽室;----辐射抗扰度检测应具备开阔试验场或电波暗室或横电磁波室;----传导抗扰度检测应具备屏蔽室或保证环境引入的传导干扰比相应标准规定的抗扰度限值低20dB的试验场地。

开阔试验场:----开阔试验场应满足GB/T6113.1-1995《无线电干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等效采用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16-1(1993)《无线电干扰和抗干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一部分,无线电干扰和抗扰度测试设备》)中有关开阔试验场地物理特性、电特性和场地有效性的要求;----开阔试验场每年应按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等同采用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22:1997《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附录测量一次归一化场地衰减,并保证归一化场地衰减满足±4dB场地可接受原则;----开阔试验场的最小尺寸应满足3米法测试要求。

CNAS-CL01-A003:2018(电气)-核查表

CNAS-CL01-A003:2018(电气)-核查表

附件1(CNAS-CL01-A003:2018) 任务编号: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6资源要求
填表说明:
“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 Y表示“符合”,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需说明的问题,N表示“不符合”, N/A表示“不适用”。

当用Y´、N、N/A表示时必须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7过程要求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附件A(CNAS-CL01-A003:2018) 任务编号:
附录A:照明检测领域的应用要求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附件B(CNAS-CL01-A003:2018) 任务编号:
附录B:电声检测领域的应用要求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附表7(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填表说明: 1. “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2. 本核查表只在CNAS-CL01-A025适用时填写。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自查结果说明备注编号及章节/条款号b)应根据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原则确定实施期间核查的范围以及核查方式。

7.2.1方法的选择和验证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自查结果说明备注a)b)c)d)e)7.2.1.6 实验室制定的校准方法,应至少包含以下适用的内容:文件编号及版本号;适用范围;校准方法所用的测量方法(或测量原理);校准的量(或参数)及其测量范围;使用的测量标准及辅助设备的名称、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必要时可包含测量标准的溯源要求或途径等内容;f)对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的要求,如温度、电源等的要求;g)校准前的准备,如标准设备或被校设备开机预热的要求等;h)校准程序的内容,包括:——校准开始前对被校设备进行的正常性检查的要求及方法;――校准步骤以及操作方法;——对观察结果和校准数据记录的要求;――校准时应遵循的安全措施;――数据处理的要求和方法;――需要时,应包含对符合性判定、校准间隔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或程序;注:实验室制定校准方法时可参考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2018年06月01日发布附表7(CNAS-CL01-A025:2018)附录A:对现场校准的补充说明填表说明:本附录A如果不填写,视为实验室不实施现场校准或现场校准不申请CNAS认可。

CL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CL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CL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1. 引言CL11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它定义了认可实验室的要求,帮助实验室获得国际认可,提高其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介绍如何应用CL11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帮助检测实验室获得认可。

2. 单位标准ISO/IEC 17025是在CL11准则基础上为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制定的通用标准。

它包括各种测试领域的要求,例如化学、力学和电气检测等,适用于在实验室内进行的测试。

如果您的实验室已经根据ISO/IEC 17025认证过,那么CL11准则已经包含在您的认证中。

3. 实验室能力电气检测需要实验室具备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及专业的技术人员。

以下是电气检测实验室应具备的能力:1.对电路、元器件和电力设备的检测和校准能力;2.应用符合国际标准的计量系统和测量方法;3.有标准化的测试流程,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4.能够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测试报告和证书;5.保持测试设备和环境的稳定性和精度;6.持续改进测试方法和技术能力。

4. CL11准则CL11准则包括以下要求:1.实验室应能够证明其工作符合国际标准;2.实验室应有适当的管理系统,包括文件记录、程序和控制文件;3.实验室应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测试和校准服务。

这需要有足够的设备、技术能力和实验室环境;4.实验室应进行内部评估,并让外部审核人员进行定期审核;5.实验室应实时收集和分析检测数据,以改进其工作流程和方法。

5. 核查表下面是检测实验室应满足的CL11准则核查表。

每个要求后面都有对应的评估标准和检查方法,以帮助您核查您的实验室是否满足要求。

5.1 必要的管理文件核查是否有规定以下文件的编制、批准、发布和控制的程序:•实验室手册•标准操作规程•记录和报告的文档•内部文件•档案文件•外部参考文件评估标准:文件是否包括了对实验室能力认可所应包括的内容?编写的是否合规?是否得到了适量的升级和同步?检查方法:查看手册和规程是否满足标准和提供清晰的指南,查看文件控制记录和档案,以确定文件是否得到审批和更新。

检测和校准试验室能力的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检测和校准试验室能力的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25: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
修订说明
现行CNAS-CL25:2006于2006年6月1日发布,2007年4月30日实施,并2007年4月16日第一次修订,此后至今未修订。

根据校准实验室认可的发展情况和近几年来收集的来自评审员、技术专家、实验室和其他认可相关方对CNAS-CL01在校准实验室认可领域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参考国外认可机构对校准实验室认可的特殊要求,由CNAS认可二处组织对CNAS-CL25:2006进行本次修订。

本次修订,考虑了与其他文件的协调性和确保现场评审时审核的完整性。

CL01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本应用说明不再重复,其他认可准则规则文件中的内容,需要强调的,本次修订引用其规定。

本次修订,增加了附录A《对现场校准的补充说明》,主要是由于校准实验室实施现场校准的情况较为普遍,但现场评审通常均在固定设施内进行,对其现场校准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有必要提出明确的认可要求。

本次修订变化较大,发布后拟安排过渡期1年。

以下对照说明修订内容:
CNAS认可二处
2013-03-26第11页共11页。

CNAS-CL1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

CNAS-CL1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

CNAS-CL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Field of Electric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电气检测领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2018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中给出。

本文件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的序号及内容与CNAS-CL01:2018不对应。

本文件代替:CNAS-CL11:2015。

相对于CNAS-CL11:2015,本文件编辑性修订内容主要为:——按照CNAS-CL01:2018的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变化情况修改本文对应的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修改本文部分用语措辞,改用CNAS-CL01:2018的措辞。

相对于CNAS-CL11:2015,本文件主要技术变化为:——增加附录B,明确电声检测领域的应用要求;——按照CNAS-CL01:2018中7.6.3的内容修改7.6.3要求内容。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进行电气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电气检测领域包括设备、仪器、装置、元件和材料的电气性能、安全和环境试验。

2 引用标准3 术语和定义4 通用要求5 结构要求6 资源要求6.1 总则6.2 人员6.2.1 实验室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气检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018检测和校准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2018检测和校准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Electric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电气检测领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2018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中给出。

本文件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的序号及内容与CNAS-CL01:2018不对应。

本文件代替:CNAS-CL11: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和CNAS-CL15:2006《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声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相对于CNAS-CL11:2015,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为:——调整文件编号为CNAS-CL01-A003;——根据CNAS-CL01:2018重新编排章节号,并根据其内容进行编辑性修订;——增加附录B,内容以CNAS-CL15:2006为基础,对电声检测领域提出特殊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进行电气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电气检测领域包括设备、仪器、装置、元件和材料的电气性能、安全和环境试验。

2 引用标准3 术语和定义4 通用要求5 结构要求6 资源要求6.2 人员6.2.2 实验室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气检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中的应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中的应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Electrical Testing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一、引言电气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仪器、装置、元件和材料的电气性能、安全性能和环境性能试验。

本文件是CNAS根据电气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二、应用说明4管理要求4.1组织4.1.5d)实验室应有针对检测人员保持独立性的政策,如不应承担样品更改的责任。

4.3文件控制4.3.1实验室应明确需要控制的外部文件(含客户提供的文件)的范围和种类,明确控制程序和方法。

4.3.2实验应提供对已被替代但仍然有效版本标准识别方法。

4.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4.4.1如果适用,实验室应明确对内部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简化方式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如果适用,实验室应明确采用口头协议的合同类型、合同内容和评审方式。

4.6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对电气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校准服务、标准服务、样品运输服务、检测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等。

4.13记录的控制4.13.2技术记录记录控制程序应包含离开固定设施、场所或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工作的记录。

技术记录应包括样品修改的过程、状态及相应检测结果。

5技术要求5.2人员5.2.1实验室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气检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推荐)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推荐)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推荐)第一篇: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推荐)CNAS-CL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文件修订说明本次修订,一方面是基于评审员提出该文件在认可对象的人员资格条件上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是基于实验室与评审员均认为无损检测仪器设备的校准要求不明确,无法统一;再一方面从提高认可要求、确保认可质量、降低认可风险的角度考虑对该文件进行了修订。

1、修改监督人员的设置与任职要求(1)实验室应按照其从事的无损检测专业类别设立一名或多名技术监督人员;(2)取消如技术监督人员发生变化,应通知认可委员会重新进行评审;(3)技术监督人员的任职要求,修改为:负责监督的无损检测专业的Ⅱ级及以上人员的资格即可。

2、修改授权签字人的任职要求(1)授权签字人的任职要求,修改为:当授权签字人仅对射线探伤的检测项目负责时,其资格应满足射线探伤Ⅲ级人员的资格;当授权签字人仅对超声探伤的检测项目负责时,其资格应满足超声探伤Ⅲ级人员的资格;当授权签字人仅对其他无损探伤中某一项目(如磁粉、渗透、涡流、声发射等)负责时,其资格应满足该无损探伤Ⅱ级人员的资格。

(2)当授权签字人对多项无损检测总报告负责时,该授权签字人必须同时满足各分项检测项目的授权签字人的资格要求。

3、增加射线检测环境条件要求在生产车间、实验室内进行射线探伤的,必须具备满足放射线卫生防护要求的曝光室。

在安装工地、使用现场进行Χ射线或γ射线探伤时,必须分别按照GBZ 117-2002《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或GBZ 132-2002《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并设置警告标志,检测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计量计并携带剂量报警仪。

4、增加编写无损检测工艺规程要求实验室应根据本单位申请检测的产品,依据申请认可的检测标准,编制无损检测工艺规程。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Non-destructive Testing(征求意见稿-2010-4-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14:2010 第1页共4页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一引言无损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用无损检测手段在生产车间、安装工地、使用现场和实验室内对材料、部件、结构和设备进行的检测。

本文件是CNAS根据无损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二应用说明4 管理要求4.1组织4.1.5 e) 实验室工作岗位的设置应考虑到本领域实验室申请检测项目的范围、复杂性和检测频率。

4.1.5 g) 鉴于本领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特点,实验室应按照其从事的无损检测专业类别设立一名或多名技术监督人员,该监督人员应有能力、有时间和有权力对其负责的无损检测专业的检测工作提供足够的技术指导和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说明。

在缺少技术监督人员的情况下,实验室不得出具带有认可标识的检测报告。

在生产车间、安装工地、使用现场等实验室以外工作场地检测时,检测人员应按技术监督人员批准的检测工艺进行工作,检测报告须由技术监督人员审核并签字。

实验室应制定保证技术监督工作有效进行的程序。

5 技术要求5.2人员5.2.1 从事特定行业(如航空、电力、船舶、特种设备等)的无损检测工作时,应2010年月日发布2010年月日实施按照这些行业的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获得该行业认可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

CNAL-AC07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电子和电气检测实验室的应用

CNAL-AC07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电子和电气检测实验室的应用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电子和电气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一引言电子和电气检测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L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仪器装置元件和材料的电气性能安全性能试验本文件是CNAL根据电子和电气检测的特性而对CNAL/AC01:2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L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本文件需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同时使用本文件是CNAL/AC07:2002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电子和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再版内容没有变化只有个别词汇订正二应用说明5技术要求5.3设施和环境条件5.3.1根据电子和电气检测项目的特性和所要求的测量精度还应对设施和环境条件采取措施以防止因环境的原因导致检测结果无效或对检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这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安装各种适当的接地设施并予以维护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电磁辐射敏感应安装适当的电磁屏蔽吸收接地隔离或滤波之类设施并予以监控和维护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声频敏感应安装适当的声频屏蔽消音或隔离之类设施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静电敏感应安装适当防静电工作台面防静电地板接地设施以及其他防静电用品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工作人员健康和安全有影响应建立并实施安全保护措施如高电压试验区有潜在爆炸或高能射线泄漏等危险区应有安全隔离措施并给出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注释上述各项中的适当一词是指就实验室承担的检测范围而言与相应的标准规范检测方法法规或其他文件里的规定或技术常规相符合5.3.5 为确保工作人员健康和安全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安全保护措施对于高压试验区域有潜在爆炸或高能射线泄漏等危险的区域应有安全隔离措施并给出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

CNAS-GL007:2020 电器领域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指南

CNAS-GL007:2020 电器领域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指南

CNAS-GL007电器领域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指南Guidance on Evaluating the Uncertainty of Measurement in Electrical Apparatus Testing目录1 概述 (3)2 引用和参考文件 (3)3 定义和符号 (3)3.1不确定度的基本术语 (3)3.2通用符号 (4)4 不确定度的评估 (5)4.1不确定度来源 (5)4.2测量模型 (8)4.3测量值的基本分布 (10)4.4标准不确定度的A 类评定 (15)4.5标准不确定度的B 类评定 (17)4.6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20)4.7扩展不确定度 (21)4.8不确定度报告 (22)4.9不确定度评定方法流程图 (23)4.10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注意事项 (23)4.11不确定度与限值的符合性判定 (25)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器领域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案例 (26)A1 温度(热电偶法)不确定度评估 (26)A2 电流和功率测量不确定度评估 (29)A3 电量不确定度评估 (32)A4 电容器电容量不确定度评估 (34)A5 接地电阻不确定度评估 (40)A6 噪声不确定度评估 (42)A7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测量方法不确定度 (46)A8 绕组温升(电阻法)不确定度评估 (49)A9 频率不确定度评估 (54)A10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不确定度评估 (56)A11 光伏组件开路电压、短路电流及最大功率测量方法不确定度 (59)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器领域仪器设备准确度限值 (73)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专门委员会电气专业委员会编制,旨在为电器检测实验室进行不确定度评估提供指南。

本文件是CNAS 的指南性文件,对电器检测实验室在实施认可时提供指引,并不增加对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CNAS-CL01-A0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
明修订说明
目前,CNAS认可的电气检测领域实验室已有一千余家,领域涉及家用电器、通信产品、照明电器、电力高压、电池、电线电缆等多个门类。

近年来通过一系列的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发现,涉及到锂电池检测领域的认可时,因其产品自身特性,经过CNAS 电气专业委员会讨论并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决定,编制完成锂电池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要求并列入CNAS-CL01-A0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附录C中,作为规范性附录执行。

故本次CNAS-CL01-A003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附录C中增加锂电池检测领域的特殊要求;
二、对CNAS-CL01-A003正文部分进行修改,同时增加并删减了部分技术要求。

具体正文技术要求更改内容主要如下:
一、对设施和环境条件进行修改,同时增加防爆措施要求;
二、设备中增加辅助测试装置的要求;
三、增加外部提供产品和服务条款;
四、增加技术记录条款;
五、增加并删减确保结果有效性要求;
六、删除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条款。

目前该文件已经完成了换版修订工作,力争进一步为电气检测领域实验室提供了规范性的指导和说明。

CNAS CL01-A018:202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 CL01-A018:202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Testing目次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通用要求 (2)5结构要求 (2)6资源要求 (2)6.1总则 (2)6.2人员 (2)6.3设施和环境条件 (5)6.4设备 (5)6.5计量溯源性 (5)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7过程要求 (5)7.1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5)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5)7.3抽样 (5)7.4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5)7.5技术记录 (5)7.6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6)7.7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6)7.8报告结果 (6)7.9投诉 (6)7.10不符合工作 (6)7.11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6)8管理体系要求 (6)8.1方式 (6)8.2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6)8.3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6)8.4记录控制(方式A) (6)8.5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6)8.6改进(方式A) (6)8.7纠正措施(方式A) (6)8.8内部审核(方式A) (6)8.9管理评审(方式A) (6)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制定,是CNAS 根据建设工程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建设工程检测是CNAS对实验室认可领域之一, 该领域涉及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行业的土木工程检测等。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若从事建筑机械检测中涉及到特种设备的要满足特种设备行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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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1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Electrical Test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
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一、引言
电气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仪器、装置、元件和材料的电气性能、安全性能和环境性能试验。

本文件是CNAS根据电气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二、应用说明
4管理要求
4.1组织
4.1.5d)实验室应有针对检测人员保持独立性的政策,如不应承担样品更改的责任。

4.3文件控制
4.3.1实验室应明确需要控制的外部文件(含客户提供的文件)的范围和种类,明确控制程序和方法。

4.3.2实验应提供对已被替代但仍然有效版本标准识别方法。

4.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4.1如果适用,实验室应明确对内部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简化方式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如果适用,实验室应明确采用口头协议的合同类型、合同内容和评审方式。

4.6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对电气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校准服务、标准服务、样品运输服务、检测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等。

4.13记录的控制
4.13.2技术记录
记录控制程序应包含离开固定设施、场所或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工作的记录。

技术记录应包括样品修改的过程、状态及相应检测结果。

5技术要求
5.2人员
5.2.1实验室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气检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2.2内部培训管理程序应包含离开固定设施、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工作的人员。

5.2.3对离开固定设施、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工作的人员也应受到足够的监督。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根据认可的分领域及项目的检测项目的特性和所要求的测量精度,还应对设施和环境条件采取措施,以防止因环境的原因导致检测结果无效或对检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这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应具备各种适当的接地措施并予以维护,到所有分支的公共接地总线,如果需要,应提供到每个电气仪器或设备的地。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电磁辐射敏感,应安装适当的电磁屏蔽、吸收、接地、隔离或滤波之类设施并予以监控和维护;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背景声频敏感,应安装适当的声频屏蔽、消音或隔离之类设施;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静电敏感,应安装适当防静电工作台面、防静电地板、接地设施以及其他防静电用品。

——如果检测项目和/或所用的检测设备对气候环境敏感或有特殊要求,例如湿度,大气压力等,则应有满足特殊要求的特殊环境设施或措施。

实验室应配备的足够的电源容量,并确保试验电源特性,如电压额定值、频率额定值、电压稳定度、频率稳定度、谐波畸变等,符合检测规范要求或保证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在预计的范围内。

如检测标准和检测规范中没有明确,则电压应保持在额定电压的+/-3%,频率应保持在额定频率的+/-2%,总谐波畸变不大于5%。

实验室的空调电源、检测工作电源、照明电源应由独立电路供应。

实验室的面积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应为工作设备和所有必要的辅助设备和仪器保留存储空间,应有足够的空间给需要数目的测试人员和管理人员。

实验室的检测操作区域应提供充分照明,照明度应不低于250lux。

高压下检测设备,应按电压等级提供有充分的安全保护的房间或封闭区域和安全距离,在进行升压操作时应有2人操作。

5.3.5为确保工作人员健康和安全,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安全保护措施;对于高压试验区域,有潜在爆炸或高能射线泄漏等危险的区域应有安全隔离措施,并给出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

对于从事激光光学测量的实验室,应配备专用的光学暗室,应为测量人员配备激光防护眼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激光安全防护的培训。

火焰燃烧试验用的气体应与试验区隔离。

试验中高速旋转的试验样品应施加防护罩。

如果检测项目产生对工作人员有害的气体,试验区域应有排风措施,如高温下检测材料,应在适当建造的提供充分排气以分散易燃废气如有毒气体和消除刺激性气体等的测试箱内进行。

如果检测项目产生过高的噪声,试验区域应有消音措施或提供工作人员的保护措施;
实验室的故障项目试验区应设置安全隔离区和配备足够的灭火措施。

实验室应具备紧急出口并有明确的标识。

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4.1总则
实验室制订的标准实施文件在标准换版或修订后应该及时重新评审和确认。

5.4.6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5.4.
6.2检测实验室对定量检测结果应有测量不确定度应用程序,并应有能力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5.5设备
5.5.1实验室应具备检测标准规定的主要项目的所有设备。

5.6测量溯源性
5.6.1实验室应确认校准结果满足检测方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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