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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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报关的要求:
改革后的监管
1.取消核销单,报关单成为应用广泛的监管手段。报关单常用的两 个数据联:核销联、退税联;
2.不久后将取消进口付汇证明联;
3.汇改后不同监管部门间责任的划分:
• 外汇局:
• 国税局:
•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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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的监管
➢ 收付汇的要求:额度管理到主体分类的监管差异; 单证简化(适用于A类企业); 额度(适用于B类企业); 《登记表》(适用于C类企业):C类企业每笔业务都要用; 注意:A类企业在办理一些特殊业务的时候也会涉及到《登记表》。
6
通过改革思路了解核心理念
➢ 控制热钱:额度及待核查账户; ➢ 贸易量扩大、旧的监管模式不再适用:外汇局想对沿用多年的核销理念做出
变革; ➢ 取消纸质核销单落空:此前未能与其他监管部门达成共识。 ➢ 2010年进口核销改革:取消进口逐笔核销,引入总量核查的监管理念。 ➢ 2012年取消核销单:汇改的发生会对其他监管部门的工作流程产生影响。
系统: ➢ 1.网上核销报审系统 ➢ 2.电子口岸系统 ➢ 3.网上服务平台 ➢ 4.收付汇核查系统 ➢ 5.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5
改革的主要思路 ➢ 取消逐笔核销制度,转入总量核查;
➢ 推出“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准确采集企业业务数据; ➢ 系统自动对进出口货物流与贸易收付资金流进行总量比对,筛选异常主体; ➢ 确定重点核查对象,开展现场核查,由外管局人工核实可疑情况; ➢ 根据现场核查结果,确定企业分类,并实行分类监管;
14
改革后的监管
➢ 核查的要求:强调主体的监管,明确总量核查的监管流程;(核查流程) 1.数据采集:监测系统采集两条数据链并监测是否平衡。分别为海关的报关单数据、 银行的外汇收支数据; • 海关的报关单数据 • 银行的外汇收支数据 2.指标匹配: 3.人工核查: 4.分类管理:成为B、C类企业。
15
1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登录方式
➢ 登录网址: ➢ 加入名录后从外汇局获取管理员身份的用户名、密码; ➢ 企业用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对操作员进行授权:管理员身份登录--国家外汇
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增加(用户代码、用 户名称、初始密码)--未分配的角色列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点击三角 标识--保存--退出系统用操作员身份登录
9
改革后的监管政策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12】38号 附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附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10
改革后系统应用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 嵌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一个入口,不同应用。 • 访问网址: • 国际收支申报 •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正确操作 指标趋于平衡)
16
二、改革的具体内容
17
1、企业名录管理
18
名录登记
➢ 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 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登记手续: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
7
改革的目标
➢ 贸易便利化,全面降低社会成本; ➢ 转变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实现贸易外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行为审核向主 体分类监管转变 •构建企业进出口综合监测、主体分类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 新型管理模式
8
主体分类监管和部门信息共享的意义
由行为审核向主体分类监管转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实务问题解析
1
概述
一 改革的总体思路 二 改革的具体内容
1 企业的主体管理—名录 2 总量核查的流程
3 非现场监测与分析
4 现场核查的内容
5 企业分类管理的监管依据 6 企业报告及登记管理 7 监测系统应用的常见问题
三
总结
四 进出口企业常见业务与核查指标的关系
2
一、改革的总体思路
3
改革前的监管
➢ 报关的要求:以核销单为监管手段; ➢ 收付汇(资金)的要求:额度监管; ➢ 核销的要求:通过网上报审系统把企业在电子口岸进行的交单及银行传
递的水单数据进行比对; ➢ 出口退税的要求:单证收齐、数据报送、通过申报软件进行申报;
4
历史上外汇监管涉及的政策及系统
政策: ➢ 1.出口外汇核销 ➢ 2.收结汇联网核查 ➢ 3.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改革 ➢ 4.进口核销制度改革 ➢ 5.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 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在取得《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并签署《确认书》 后自动列入名录。
查询:监测系统指标统计结果、最近12个月的进出口量及收付汇额、企业的 分类情况;
报告:贸易信贷、转口贸易、差额收汇等;
➢ 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08年上线) 每季度填写一次; 外汇局定期令部分企业填写; 不能得出通知到的企业业务违规的结论; 如:成都和重庆80%的企业都要填;
➢ 此次汇改最本质的变化阈值:一个范围,一个区间。
部门信息共享的新型管理模式
➢ 部门信息共享:监测系统连接三个重要部 门:海关、外汇管理局和国税,还有一 个职能部门:银行。
➢ 新型管理模式打击非法活动:货物贸易 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杜绝了买单出口这一 现象。
➢ 退税的要求:
改革后的监管
退税依据:报关单、收汇凭证、外汇局的分类信息。
国税局与各监管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外汇管理局通过银行查询到企业的某笔收汇存在异常, 这笔收汇异常的信息将向国税局的系统进行传输。国税局的系统将出现特殊标识
退税周期的变化:退税申报期为单证收齐后90天的规定已取消,变更为次年的4月30号。也 就是1年零4个月。注意:1月份出口申报期是一年零四个月。如若12月出口,只有4个月。
➢ 报关的要求:
改革后的监管
1.取消核销单,报关单成为应用广泛的监管手段。报关单常用的两 个数据联:核销联、退税联;
2.不久后将取消进口付汇证明联;
3.汇改后不同监管部门间责任的划分:
• 外汇局:
• 国税局:
•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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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的监管
➢ 收付汇的要求:额度管理到主体分类的监管差异; 单证简化(适用于A类企业); 额度(适用于B类企业); 《登记表》(适用于C类企业):C类企业每笔业务都要用; 注意:A类企业在办理一些特殊业务的时候也会涉及到《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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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改革思路了解核心理念
➢ 控制热钱:额度及待核查账户; ➢ 贸易量扩大、旧的监管模式不再适用:外汇局想对沿用多年的核销理念做出
变革; ➢ 取消纸质核销单落空:此前未能与其他监管部门达成共识。 ➢ 2010年进口核销改革:取消进口逐笔核销,引入总量核查的监管理念。 ➢ 2012年取消核销单:汇改的发生会对其他监管部门的工作流程产生影响。
系统: ➢ 1.网上核销报审系统 ➢ 2.电子口岸系统 ➢ 3.网上服务平台 ➢ 4.收付汇核查系统 ➢ 5.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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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主要思路 ➢ 取消逐笔核销制度,转入总量核查;
➢ 推出“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准确采集企业业务数据; ➢ 系统自动对进出口货物流与贸易收付资金流进行总量比对,筛选异常主体; ➢ 确定重点核查对象,开展现场核查,由外管局人工核实可疑情况; ➢ 根据现场核查结果,确定企业分类,并实行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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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的监管
➢ 核查的要求:强调主体的监管,明确总量核查的监管流程;(核查流程) 1.数据采集:监测系统采集两条数据链并监测是否平衡。分别为海关的报关单数据、 银行的外汇收支数据; • 海关的报关单数据 • 银行的外汇收支数据 2.指标匹配: 3.人工核查: 4.分类管理:成为B、C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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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登录方式
➢ 登录网址: ➢ 加入名录后从外汇局获取管理员身份的用户名、密码; ➢ 企业用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对操作员进行授权:管理员身份登录--国家外汇
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增加(用户代码、用 户名称、初始密码)--未分配的角色列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点击三角 标识--保存--退出系统用操作员身份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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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的监管政策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12】38号 附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附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10
改革后系统应用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 嵌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一个入口,不同应用。 • 访问网址: • 国际收支申报 •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正确操作 指标趋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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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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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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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录登记
➢ 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 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登记手续: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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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目标
➢ 贸易便利化,全面降低社会成本; ➢ 转变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实现贸易外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行为审核向主 体分类监管转变 •构建企业进出口综合监测、主体分类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 新型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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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分类监管和部门信息共享的意义
由行为审核向主体分类监管转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实务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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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一 改革的总体思路 二 改革的具体内容
1 企业的主体管理—名录 2 总量核查的流程
3 非现场监测与分析
4 现场核查的内容
5 企业分类管理的监管依据 6 企业报告及登记管理 7 监测系统应用的常见问题
三
总结
四 进出口企业常见业务与核查指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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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的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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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的监管
➢ 报关的要求:以核销单为监管手段; ➢ 收付汇(资金)的要求:额度监管; ➢ 核销的要求:通过网上报审系统把企业在电子口岸进行的交单及银行传
递的水单数据进行比对; ➢ 出口退税的要求:单证收齐、数据报送、通过申报软件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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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外汇监管涉及的政策及系统
政策: ➢ 1.出口外汇核销 ➢ 2.收结汇联网核查 ➢ 3.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改革 ➢ 4.进口核销制度改革 ➢ 5.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 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在取得《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并签署《确认书》 后自动列入名录。
查询:监测系统指标统计结果、最近12个月的进出口量及收付汇额、企业的 分类情况;
报告:贸易信贷、转口贸易、差额收汇等;
➢ 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08年上线) 每季度填写一次; 外汇局定期令部分企业填写; 不能得出通知到的企业业务违规的结论; 如:成都和重庆80%的企业都要填;
➢ 此次汇改最本质的变化阈值:一个范围,一个区间。
部门信息共享的新型管理模式
➢ 部门信息共享:监测系统连接三个重要部 门:海关、外汇管理局和国税,还有一 个职能部门:银行。
➢ 新型管理模式打击非法活动:货物贸易 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杜绝了买单出口这一 现象。
➢ 退税的要求:
改革后的监管
退税依据:报关单、收汇凭证、外汇局的分类信息。
国税局与各监管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外汇管理局通过银行查询到企业的某笔收汇存在异常, 这笔收汇异常的信息将向国税局的系统进行传输。国税局的系统将出现特殊标识
退税周期的变化:退税申报期为单证收齐后90天的规定已取消,变更为次年的4月30号。也 就是1年零4个月。注意:1月份出口申报期是一年零四个月。如若12月出口,只有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