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最终版)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方管理办法.doc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健全集团公司分包方管理机制,强化公司后台管控力度,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作业层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劳务企业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建筑市场特点与集团公司分包方管理现状,将集团公司《分包方管理办法》、《合格分包方管理办法》、《分包方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三个文件进行整合,并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按照互利双赢、协同发展、资源合作、促进生产的宗旨,全过程规范分包方管理行为,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集团公司项目管理的需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对分包方的管理。
子(分)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管理现状,制定或完善本单位的分包方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概念释义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方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五证齐全,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市场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施工能力和业绩,并经考察评定合格,在集团公司统一注册登记并颁证的专业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
第五条本办法将分包方划分为紧密层分包方和普通层分包方进行管理。
(一)紧密层分包方是指长期跟随企业承担工程施工任务,与企业建立了相互信任合作关系的分包方,是子(分)公司重点培养的对象。
紧密层分包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集团公司注册登记;2、企业注册资本金,专业分包方在500万元及以上,劳务分包方在100万元及以上;3、连续合作满3年及以上;4、近三年内年平均完成分包合同额,专业分包方达2000万元及以上,劳务分包方达到500万元及以上;5、诚信守约,安全、质量、进度、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履约情况符合要求,近三年被集团公司考核评价为“优秀”达到3次及以上。
6、未发生恶意讨薪、闹事、上访等事件,未列入近三年集团公司发布的《不合格分包方名录》及股份公司发布的《年审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单》。
工程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xx公司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施工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施工分包管理,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履约,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集团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在建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指南》、《使用社会设备资源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在建工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国际工程施工分包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程施工分包定义第三条工程施工分包是指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
工程施工分包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1、工程分包,又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需经过业主方批准。
2、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
3、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是指对工程施工分包的策划、计划、分包方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及纠纷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活动。
4、本发包人是指公司/子公司将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分包方,对分包方是发包人。
5、分包方也称分包商、分包人、分包单位,是指从发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或劳务作业的企业或组织。
第三章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职责第四条管理机构1、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工程施工分包领导职责,对公司分包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分包进行日常管理。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项目部设立分包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分包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施工分包计划和方案;2. 制定分包合同和协议;3. 监督分包单位施工并进行验收;4. 协调分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的工作;5. 处理分包单位的纠纷和异议。
三、分包管理1. 选包原则按照招标规定和资质要求,选取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
2. 签订合同与选定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工程量、价格、质量要求、工期等。
3. 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4. 施工计划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总体计划和进度计划制定分包施工计划,定期报告项目部审批。
5. 施工过程管理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6. 质量验收分包单位完成分包项目后,项目部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对不合格部分应要求分包单位进行整改。
7. 保养维护项目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工程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分包费用管理1. 分包费用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格支付分包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给分包单位。
2. 结算支付项目部对分包费用进行结算,经分包单位确认后支付。
3. 税务管理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协助分包单位进行税务管理。
五、安全管理1. 安全保障项目部要求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员工安全施工。
2. 安全检查项目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
3. 突发事件处理项目部应组织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工程安全。
六、质量管理1. 质量要求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分包单位应按要求执行。
2. 质量检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质量验收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最终版)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执行分公司施工分包集采制,依法、合规、有序、可控地使用施工分包,强化分公司的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分为劳务作业分包和专业工程承包,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内所有使用外部劳务和专业分包企业的单位。
第三条对施工分包的管理,要作为各单位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要求,规范施工分包管理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工程部是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工程部需设立分管施工分包管理的岗位(由副部长担任),并增加相应岗位编制(配备相应的一名部员)。
工程部具体管理职责为:(一)负责动态收集工程所在地对于建筑业企业管理、施工分包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等各项文件和要求,制定本单位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对本单位新引入施工分包企业资质、资格审查,组织实地考察,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三)负责对本单位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并每年对本单位注册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的注册资格进行审核。
(四)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开展施工分包管理策划工作,配合分公司经济管理部开展施工分包招标工作。
(五)参与本单位施工分包合同审批,对合同条款、价格提出合理建议。
(六)负责监控本单位施工分包履约情况,了解施工分包企业的实际施工能力,协调、调剂施工人员。
1(七)负责落实本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监控施工分包企业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八)督促、协调分公司施工分包月结月清和最终结算。
(九)督促、协调分公司施工分包月进度款支付和最终支付。
(十)负责组织开展分公司施工分包考核、评价、分级工作,制定本单位《劳务分包企业名册》、《专业承包企业名册》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十一)负责评选、发布分公司战略合作施工分包企业。
(十二)负责组织召开分公司年度施工分包企业总结表彰大会及相关评优工作。
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合同分包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合同分包活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工程施工合同分包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合同双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三条工程施工合同分包活动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分包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第二章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四条分包合同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材料供应、验收移交等条款。
第五条分包合同签订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审查,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六条分包合同签订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分包合同报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备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分包合同管理职责。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包工程与主体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统一。
第三章分包工程的管理第八条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施工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体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分包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分包单位整改。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XX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辖区内的施工、设备安装、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章分包的定义及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专业项目发包给其他企业施工。
第五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分包计划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二)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三)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合同总量的30%;(四)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五)分包人的分包范围必须与合同约定的内容相符;(六)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七)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层层分包。
第六条承包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法分包行为:(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二)有资质证书的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分包工程的;或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分包工程的;(三)将不允许分包的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四)在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五)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分包的;或分包人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六)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的。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活动。
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一、 目的、范围为规范分公司施工分包活动,选择合格分包方,并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保证分包方提供的生产和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顾客的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 1、 2、 三、 1、 (1) (2) 选、初审分包方,组织选择合格分包方。
建立“合格分包方管理台账”。
(3)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方进行考核、评价,定期更新企业内部《合格方管理台账》信息。
(4) 负责对分包方施工技术能力及技术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及监督检查。
(5) 负责对分包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及监督检查。
(6)负责对分包方质量管理活动的考核、评价及监督检查。
2、合同预算部(1)负责组织对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内部审核,组织签订“分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书”。
(2)负责对分包合同价款控制、工程结算管理;(3)3、四、1、(1)(2)(3)(4)(5)(6)选择重要分包方时,应组织分公司各职责部门相关人员对其施工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以便做出正确评价。
(7)当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办理当地施工备案时,分包方必须取得在当地的施工备案,项目部协助分包方办理施工备案工作。
2、评价程序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中有关程序,对参与投标的分包方进行资格和能力初审。
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表》(分包记录01)、《分包商资格审查初步评价表》(分包记录02),及分包方的相关评价资料报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
3、施工准入管理办理施工准入须提供以下资料:(1)(2(3)(4)(5五、1、2、式选择合格分包方。
对于工程量较大、施工周期较长的分包工程应实行分包招标。
3、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建立招标管理办法,对于公开招标的分包进行集体评议,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标活动,并保留相关招标记录。
六、施工分包合同及预结算管理施工分包合同的签订、审批及管理,执行分公司《分包工程合同及预结算管理办法》,填写《分包合同汇签审批单》(分包记录03)。
铁路工程项目分包方管理办法[全面]
集中准入:分包方的注册登记、 集中选择:分包方的选用审批
资格准入集中在集团公司。
集中在公司。
四个集中
集中年审:分包方的年审集 中在集团公司。
集中发布:合格分包方名录、 不合格分包方名录的发布集中在 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
统一管理流程:集团公司制 定准入、选用、年审等工作流 程,公司、项目部统一按照规 定流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
在选择分包方时,严禁使用 自然人;严禁未履行招标程序, 内定队伍;严禁使用未经集团公 司注册或年审不合格的分包企业; 严禁使用证照不全的分包企业; 严禁使用不合格分包方
1.分包合同必须明 确分包方式、分包范围 和分包内容。劳务(专 业)分包合同必须使用 集团公司发布的合同示 范文本,严禁采用相对 方的合同文本。
书等内容。 (6)安质部主要审查分包方安全、质量、信誉等内容。 (7)法律合规部主要审核分包方的各类纠纷、违法违规等合规性内容。
分包方的选择与 确定
项目中标后,项 目部根据工程特点、 工程数量、合同工期、 施工方案、分包规模、 业主的相关要求等相 关情况
向公司上报分包方 招标工作计划(拟定分 包工程类别、分包模式、 分包内容、分包单元、 工程数量、分包估价、 招标方式、招标人、招 标实施时间等内容)。
8.分包合同原则上 必须采用单价承包,分 包单价实行一次包死, 不得随意调整。分包合 同单价原则上不得超出 集团公司公布的劳务分 包指导价格。特殊情况 超出的,按照劳务限价 管理的例外规定,由公 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同时上报集团公司成本 部备案。
9.合同签订后,项 目部工经部组织对相关 部门进行合同交底,明 确合同执行中需要注意 的管理事项
1. 使用未准入或不合格分包方队伍的; 2. 使用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分包方的; 3. 在项目部考核评价过程中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的; 4. 劳务用工管理不到位,给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和损失的; 5. 给分包方超付工程款或劳务费的; 6. 隐瞒分包方中途退场的; 7. 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铁三工管〔2014〕438号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的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手册(试行)》中铁三工管〔2014〕316号的相关要求,集团公司组织修订了《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做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配套办法,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以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落实项目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维护集团公司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信誉。
附件:1.收方结算工程数量管理台账2.合同封账协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日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管理,维护集团公司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信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工程分包和劳务企业管理相关规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手册(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总包单位在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管理的前提下,实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专业分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约定并经建设单位批准;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和关键工程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其非主体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依法分包给资质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单位。
“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是指工艺设备安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工程施工分包实行集中管理。
指挥部实施的专业分包由指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的选用并报集团公司审批,指挥部参建子分公司实施的专业分包先由子分公司审核并经指挥部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代局指模式、委托管理模式项目和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项目由子分公司组织专业分包队伍选用审批后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而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本办法明确了分包的适用范围、监督管理职责、分包的类型以及分包的要求等。
一、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分包类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四、分包要求1. 施工分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法订立分包合同,明确分包工程的内容、质量标准、安全责任、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事项。
2. 施工分包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 施工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施工分包企业应当根据其资质条件承担相应的施工责任。
4.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对分包企业的施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 施工分包企业应当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并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最终版)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执行分公司施工分包集采制,依法、合规、有序、可控地使用施工分包,强化分公司的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分为劳务作业分包和专业工程承包,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内所有使用外部劳务和专业分包企业的单位。
第三条对施工分包的管理,要作为各单位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要求,规范施工分包管理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工程部是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工程部需设立分管施工分包管理的岗位( 由副部长担任 ) ,并增加相应岗位编制(配备相应的一名部员)。
工程部具体管理职责为:(一)负责动态收集工程所在地对于建筑业企业管理、施工分包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等各项文件和要求,制定本单位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对本单位新引入施工分包企业资质、资格审查,组织实地考察,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1—(三)负责对本单位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并每年对本单位注册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的注册资格进行审核。
(四)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开展施工分包管理策划工作,配合分公司经济管理部开展施工分包招标工作。
(五)参与本单位施工分包合同审批,对合同条款、价格提出合理建议。
(六)负责监控本单位施工分包履约情况,了解施工分包企业的实际施工能力,协调、调剂施工人员。
(七)负责落实本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监控施工分包企业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八)督促、协调分公司施工分包月结月清和最终结算。
(九)督促、协调分公司施工分包月进度款支付和最终支付。
(十)负责组织开展分公司施工分包考核、评价、分级工作,制定本单位《劳务分包企业名册》、《专业承包企业名册》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十一)负责评选、发布分公司战略合作施工分包企业。
中铁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
中铁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中铁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1.1 目的中铁公司为了规范和约束劳务分包管理行为,保障劳务分包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公司内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具体执行过程中参照本办法规定。
二、管理机构2.1 设立协调机构中铁公司设立劳务分包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劳务分包管理相关事务。
协调机构成员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2 职责负责制定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监督劳务分包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妥善处理劳务分包纠纷;定期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评估。
三、劳务分包程序3.1 招标与评选中铁公司发布劳务分包项目的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劳务分包商进行投标,公司评选出中标者。
3.2 签订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分包工程内容、工期、质量要求、分包费用等事项;合同中规定分包商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3.3 履行合同分包商按合同要求开展劳务分包工作;中铁公司对分包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3.4 结算与评价分包工程完成后,双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费用;对分包工程过程进行评价,包括质量、时间和成本等方面。
四、管理要求4.1 合同管理中铁公司和分包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4.2 资格要求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确保可以按时保质完成工程;中铁公司需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核。
4.3 风险管理中铁公司要制定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提前解决潜在问题;分包商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五、监督检查5.1 自查制度中铁公司设立自查制度,定期对劳务分包工程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5.2 外部监督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劳务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并对问题进行整改。
六、附则6.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6.2 中铁公司保留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为中铁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中铁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纠纷;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分包,禁止转包;从严审查,择优录用;强化管理,共同树誉。
劳务分包管理的程序为:公司准入,子公司(或直管项目部)签约,项目部履约,指挥部、分公司监管,各级责任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条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应把好劳务队伍准入、合同签订、验工计价、资金拨付、信誉评价、完工决算等关健环节,并'.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过程管理和监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协管生产副总工程师、工程、人力、财会、成本、安质、审计、监察、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为组员的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劳务分包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兼任,副主任由公司纪委副书记、生产副总工程师、工程、人力、财会、成本、安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负责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生产性子公司要成立相应的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并指定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及下属机构的职责:一、公司本部相关部门职责:(一)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兼任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收集并掌握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有关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各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分包、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2. 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和修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3. 负责组织审查公司下属单位申办劳务队伍准入证的相关资料,办理《劳务分包准入证》,并组织对《准入证》的年审工作;4.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劳务协作队伍综合履约能力信誉评价工作,定期公布信誉评价结果和劳务协作队伍“黑名单”;5. 建立公司劳务协作队伍管理档案,对劳务协作队伍进行科学系统管理;6.指导和督促公司下属单位依法和遵照公司规定开展劳务分包管理工作。
施工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办法
施工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专业分包管理,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收益,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实施完成的活动。
总承包方控制分包方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资金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业分包范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规定的36项专业承包资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职能部门职责(一)工程管理部:是集团专业分包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对分公司、区域及专业公司的专业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服务。
(二)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专业分包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的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的检查和审核工作、安全投入的监督审核。
(三)集采集控中心:具体负责合格专业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的指导,按时发布集团《合格专业分包方名册》,专业分包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四)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专业分包合同的管理和结算等工作。
(五)技术质量部: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业工程施工方案的论证和审批进行监督,以及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专业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监督检查。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及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查,监督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的落实情况。
(六)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效地专业分包合同及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审核,并按合同支付专业分包工程款和发票的索取。
(七)权益管理部:负责对专业分包工程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
(八)其他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分公司、区域及专业公司职能分公司、区域及专业公司是专业分包管理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对专业分包方进行选择和评价;组织实施专业分包招投标工作及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专业公司的资格预审;负责专业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及备案;负责组织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的论证及评审;落实、监督专业分包合同的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专业分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宜;并制定相关制度对项目部专业分包管理实施检查、考核;定期上报专业分包方的不良记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一、分包管理的背景和重要性在工程施工中,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确保质量,通常会采取分包管理的方式。
分包管理是指根据工程需要,将整个工程分解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工作包,分别交由不同的施工单位负责执行,最终由总包负责协调和整合各个分包单位完成整个工程。
二、分包管理的原则1.明确责任划分:各分包单位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遵守施工标准和合同规定。
2.协调配合:各分包单位之间应当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共同完成工程任务。
3.质量安全: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合理分包:分包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实力、资源和能力,合理进行分包,确保施工效率和质量。
5.诚实守信:分包单位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合同规定,不得虚报、弄虚作假。
三、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步骤1. 划分分包工作范围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将整个工程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工作包,确定各分包单位的责任范围和任务。
2. 选择分包单位选择符合资质和实力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评审和比选,签订正式合同。
3. 制定施工方案各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要求和合同规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质量控制等。
4. 开展实施各分包单位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合理组织施工作业,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
5. 质量安全监督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各分包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 进度控制和协调总包单位应及时掌握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保证整个工程按时完成。
四、分包管理的优势和挑战优势1.提高效率:通过分包管理,各分包单位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提高了施工效率。
2.降低风险:合理分包可以将风险分散到不同单位,减少了施工风险。
3.节约成本:分包管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降低了施工成本。
挑战1.协调管理难度: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管理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总包单位加强监督和管理。
中铁建设集团华北分公司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办法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生活区(以下简称生活区)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活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生活的场所,包括施工现场以内和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立的生活区。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分公司下属各单位。
本办法所述规定分强制性标准与非强制性标准。
使用“必须”、“须”、“禁止”、“严禁”等用词的规定为强制性标准;注明“应”、“应当”“可以”等用词的规定为非强制性标准。
工程所在施工区域地方性标准高于本办法的,按照所在施工区域地方标准执行,所在施工区域未要求或要求低于本办法的,或选择租、借已有建筑物作为生活区设施的,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1—本管理办法为分公司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标准,各项目经理部结合本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管理需求,在本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细化、提高、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分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生活区管理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直接责任人,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办公室为本单位生活区管理职能部门。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为生活区管理牵头部门。
分公司管理职责为:(一)工程部:1.牵头贯彻落实国家、地方、集团公司有关生活区管理的方针、政策、要求,制定、完善分公司生活区管理办法。
2.牵头组织生活区综合管理工作培训、检查、考核、改进等工作。
3.培育、树立、推广本单位现场管理标准化工地和标杆工地。
(二)安全环保部:1.建立健全分公司生活区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对各单位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规范和指导。
—2—2.建立和完善生活区安全、环保事故处理、应急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
(三)办公室:1.建立健全分公司生活区卫生、防疫、农民工生活保障、职业病防治及学习等各项管理规定,并组织培训、检查、考核等活动,督促管理办法在项目部的实施。
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施工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范施工分包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分包管理工作。
1.3 分包管理应遵循公平竞争、依法合规、质量第一、安全至上、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
二、分包招标与投标2.1 分包项目的招标应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2 分包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分包内容、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
2.3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4 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进行。
2.5 分包合同应明确分包范围、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分包管理组织与职责3.1 公司设立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分包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决策。
3.2 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组成。
3.3 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分包项目的招标工作;(2)负责分包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3)负责对分包商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和考核;(4)负责处理分包过程中的重大问题;(5)负责分包商的评价和筛选工作。
3.4 项目经理部设立分包管理小组,负责分包管理的具体工作。
3.5 分包管理小组的职责:(1)负责分包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现场监督和考核;(3)负责分包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管理工作;(4)负责分包商的支付和结算工作;(5)负责分包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分包商管理4.1 分包商的选择应遵循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其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
4.2 分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中铁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纠纷;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分包,禁止转包;从严审查,择优录用;强化管理,共同树誉。
劳务分包管理的程序为:公司准入,子公司(或直管项目部)签约,项目部履约,指挥部、分公司监管,各级责任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条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应把好劳务队伍准入、合同签订、验工计价、资金拨付、信誉评价、完工决算等关健环节,并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过程管理和监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协管生产副总工程师、工程、人力、财会、成本、安质、审计、监察、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为组员的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劳务分包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兼任,副主任由公司纪委副书记、生产副总工程师、工程、人力、财会、成本、安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负责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生产性子公司要成立相应的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并指定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及下属机构的职责:一、公司本部相关部门职责:(一)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兼任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收集并掌握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有关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各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分包、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2. 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和修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3. 负责组织审查公司下属单位申办劳务队伍准入证的相关资料,办理《劳务分包准入证》,并组织对《准入证》的年审工作;4.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劳务协作队伍综合履约能力信誉评价工作,定期公布信誉评价结果和劳务协作队伍“黑名单”;5. 建立公司劳务协作队伍管理档案,对劳务协作队伍进行科学系统管理;6.指导和督促公司下属单位依法和遵照公司规定开展劳务分包管理工作。
建工集团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工程分包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平安,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分包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方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是指在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发包方〕将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一局部或是其中的劳力作业,依法发包给本公司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此局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施工。
主要指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第四条公司履约工程的工程分包,不管公司对履约工程的管理模式,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工程,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
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
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
对此,公司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标准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
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平安进行严格的控制。
对此在发包方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根底上,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标准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分包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局《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法》和二公司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凡本项目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的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及其管理、监督工作,均应遵守本方法。
对不免除我项目部履约责任的业主指定分包应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三条本方法中的工程施工分包,是指我局所属项目经理部将承建工程的部分施工任务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单元工程或工序交由外部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实施而进行的对外施工分包。
第四条分包的分类:〔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局内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的部分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设备的方式发包给与分包工程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施工的分包活动。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局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商完成,但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机械作业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我局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机械作业分包〕或劳务〔劳务作业分包〕进行现场作业,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机械作业分包不包括项目部租赁外部设备自行组织施工的行为,该种行为按照局设备租赁管理方法执行。
劳务分包不包括项目部聘用外部技术人员或劳务用工,外部人员聘用按照局临时聘用工管理方法执行。
第五条工程施工分包推行招标采购制度。
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方中择优选定分包方。
第六条工程施工分包应当符合工程主承包合同约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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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执行分公司施工分包集采制,依法、合规、有序、可控地使用施工分包,强化分公司的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分为劳务作业分包和专业工程承包,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内所有使用外部劳务和专业分包企业的单位。
第三条对施工分包的管理,要作为各单位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要求,规范施工分包管理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工程部是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工程部需设立分管施工分包管理的岗位(由副部长担任),并增加相应岗位编制(配备相应的一名部员)。
工程部具体管理职责为:(一)负责动态收集工程所在地对于建筑业企业管理、施工分包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等各项文件和要求,制定本单位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对本单位新引入施工分包企业资质、资格审查,组织实地考察,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1—(三)负责对本单位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并每年对本单位注册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的注册资格进行审核。
(四)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开展施工分包管理策划工作,配合分公司经济管理部开展施工分包招标工作。
(五)参与本单位施工分包合同审批,对合同条款、价格提出合理建议。
(六)负责监控本单位施工分包履约情况,了解施工分包企业的实际施工能力,协调、调剂施工人员。
(七)负责落实本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监控施工分包企业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八)督促、协调分公司施工分包月结月清和最终结算。
(九)督促、协调分公司施工分包月进度款支付和最终支付。
(十)负责组织开展分公司施工分包考核、评价、分级工作,制定本单位《劳务分包企业名册》、《专业承包企业名册》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十一)负责评选、发布分公司战略合作施工分包企业。
(十二)负责组织召开分公司年度施工分包企业总结表彰大会及相关评优工作。
(十三)会同分公司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办公室处理分公司施工分包纠纷及群体事件。
—2—(十四)负责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信息系统资源库数据维护。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成立施工分包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项目各科室负责人和分包管理工程师(即民管员)组成。
分包管理工程师是项目经理部开展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主要岗位,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并按要求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部施工分包管理小组职责为:(一)按集团公司、分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分包管理体系。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施工分包使用需求计划”。
根据施工需求调节施工人员数量,形成“劳动力动态表”。
组织已经签订分包合同的队伍进场,留存有效的分包企业和管理人员资质、资格文件。
审核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一致性。
(三)负责施工分包实名制管理,并与后勤管理衔接。
监督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四)负责组织对施工分包队伍实施培训、检查、监督、考核等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妥善解决与施工分包之间的各类纠纷,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坚决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六)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对施工分包进行月度考核,督促施工分包队伍进行整改,并将考核结果和整改效果上报分公—3—司。
各项目经理部应结合集团公司、分公司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细化项目经理部施工分包管理小组组织架构、职能、岗位职责及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报分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三章施工分包注册备案第六条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必须在集团公司工程部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颁发“施工资格注册证”,有效期1年。
“施工资格注册证”是施工分包企业和法人授权委托人投标资格必备要件,是施工队长上岗资格证明必备要件。
如不能提供,则不具备投标资格和上岗资格。
第七条注册流程(一)分公司工程部根据分公司发展需要和避免施工分包企业在分公司价格垄断,对施工分包企业注册申请及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二)分公司审批通过后,由分公司工程部通过施工分包管理信息系统向集团公司工程部上报新引入施工分包企业的《名册外施工分包企业审批表》(见附件1)和名册内施工分包企业的《分包企业施工资格核查表》(见附件2),同时上传施工分包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文件。
(三)分公司审批未通过,分包企业可向其他分公司提出注册申请。
如分包企业的注册申请在1年内未被分公司审批通过,该分包将被清除出集团公司施工分包名册。
—4—(四)集团公司工程部复核分公司上报内容,复核通过后,通知该分包企业法定代表人到集团公司工程部办理注册备案。
(五)施工分包企业在集团公司注册备案成功后,如1年内未承揽工程,其“施工资格注册证”将被吊销。
第八条施工分包注册需报送资料(一)新引入及名册内施工分包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入籍备案证明文件(如工程所在地需要),复印件须盖施工分包企业公章。
(二)法人授权委托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分包企业公章。
(三)施工队长:劳动合同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四)所有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第一次注册时需按要求提供资料,注册有效期为1年,注册成功后每年年审一次,年审仅需提供分公司签字完整的《分包企业施工资格核查表》。
第四章施工分包企业资质及人员隶属关系管理第九条施工资质变更和人员隶属关系变更(一)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在申请注册时应标明隶属关系,集团公司工程部通过施工分包管理信息系统将施工企业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和企业一一对应标定,—5—并进行锁定,使施工分包队伍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无法随意变更隶属企业。
(二)施工分包企业资质文件变更,需施工分包企业法人代表携带变更材料到分公司工程部申请变更,分公司工程部审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
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审批。
(三)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原则不允许变更隶属企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需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携带变更材料到分公司工程部申请变更,分公司工程部将对其按名册外施工分包队伍引入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考察,生产副总经理审核。
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审批,由集团公司工程部变更其“施工资格注册证”。
此类队伍承揽管理同名册外引入队伍。
第十条施工分包企业与法人授权委托人或施工队长责任关系(一)施工分包企业与下属法人授权委托人或施工队长属于连带责任关系。
(二)法人授权委托人或施工队长出现不服从管理或纠纷,且经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协调仍不听从管理的,由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工程部吊销其“施工资格注册证”,并清除出集团公司施工分包市场,集团公司任何单位都不得与其合作。
(三)在纠纷处理时,隶属施工分包企业如不配合或消极配合,导致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的,由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工程部对该施工分包企业处以停标3个月的处罚。
如—6—情节严重的,集团公司工程部将吊销其“施工资格注册证”,并清除出集团公司施工分包市场,集团公司任何单位都不得与其合作。
第五章名册外施工分包队伍引入、考察、审批第十一条对于集团公司施工分包名册外的施工分包企业,由分公司工程部负责资质资格审查和组织分公司有关部门考察,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复核,办理注册备案。
第十二条引入流程(一)分公司工程部年初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和现有施工分包情况,编制“年度施工分包考察引进计划”(见附件3),报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二)分公司工程部应对施工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入籍备案证明文件(如工程所在地需要)、法人授权委托情况的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其近一年的不良记录,如有无骗取中标,有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是否取消投标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协调财务部对其资产冻结、破产情况进行审核。
严禁资质挂靠行为。
(三)分公司工程部组织本单位经济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技术质量部对施工分包企业报审施工队长在建工程的工期、文明施工、总承包单位评价等情况进行考察评定,分公司纪检办全程参与监督。
(四)考察组考察完毕,分公司工程部根据考察组成员的考—7—察评定记录形成《名册外施工分包企业考察记录表》(见附件4)、《名册外施工分包企业审批表》,报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审批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复核,办理注册备案。
(五)施工分包企业办理注册备案后,方可具备投标资格,但仅限承揽一个工程(此阶段为考察期, 规模不宜过大),在此工程履约完毕后,经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考核评价合作确无问题,方可将其纳入正常施工分包管理。
(六)施工分包企业办理注册后如1年内未承揽工程,“施工资格注册证”将被吊销。
如再要使用,需重新执行引入流程。
第六章施工分包队伍的确定第十三条招标模式(一)项目经理部所有施工分包企业的选择必须通过招议标确定,特殊需要也可以采取议标的方式。
(二)施工分包招标采用分公司集采模式。
(三)分公司工程部负责招标前组织工作,发回标等工作,项目经理部负责起草施工分包合同并上传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审批,最终签订分包合同。
项目经理部全过程参与、配合,对招标对象选择有推荐权和建议权,但没有决定权。
(四)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参与议标和招标结果审核,总经理审批。
(五)分公司纪检管理人员需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施工分包招标工作坚持“谁选择,谁负责”原则。
—8—第十四条施工分包队伍的选择(一)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组织进度安排,将需要进行分包的作业在开工前30天向分公司工程部报送“施工分包使用需求计划”(见附件5)。
(二)分公司工程部对“施工分包使用需求计划”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转送分公司经济管理部。
(三)分公司经济管理部接到工程部转送的“施工分包使用需求计划”后,在分公司注册的施工分包企业中选出需求数量不少于三个的拟选施工分包企业。
集团级重点工程、战略客户工程拟用分包必须经集团公司工程部审批。
(四)参加投标的施工分包企业必须是在分公司注册的施工分包企业。
新引进的施工分包企业原则上不允许承接大型工程、重点工程、特殊(重点)战略客户工程。
(五)对于与我方签署施工分包合同的甲方指定分包企业,同样执行考察考核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与甲方积极沟通,坚决予以否决。
(六)对于诸如大型、大跨度钢结构、结构加固改造、预应力、模架、深基坑、复杂地基与基础处理等重点、难点、高危工程,其施工分包企业的选择必须经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核。
(七)分公司应在施工分包企业资质审核、招标和合同签订时应予以特别注意以下行为:1.严禁将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和挂靠分—9—包企业,或者分包给个人等各种形式的无资质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