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输电线路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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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范围

1.1本质量保证措施适用于南洪50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包括复测分坑、基础浇制、杆塔组立、架线施工、电缆施工、附件安装、接地安装、竣工验收等各项分部工程。

1.2质量目标:

➢保证处级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5%以上,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5%以上。

➢不出重大质量事故。

➢消除工程缺陷,做到不留尾工,满足生产运行要求。

➢施工技术资料、移交资料及时、准确、完整、清楚。

1.3质量体系组织结构图

2、管理部门职责

2.1项目经理王宾同志是本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赵丽同志,专职质检员郭文斌同志是本质量保证措施的质量负责人。质量第一责任人及质量负责人对本计划的实施及计划目标的实现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

2.2本计划由上一级部门,即公司工程部代表公司最高管理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管理评审,评审结果将影响公司对万达广场110输变电线路工程的质量管理考核。

2.3质量第一责任人及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各施工队按计划要求对施工的全过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检查、检验。为确保计划的实施提供所需的合格的人员、物资、资金、设备等各项资源。质保员通过观察、监督、审核等手段对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负责,从而保证实物质量达到规定目标。

2.4质量第一责任人及质量负责人必须按本计划所规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经济责任考核制

度,将各职能部门及各施工队的经济奖惩办法与本计划的贯彻执行效果紧密结合。

2.5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与本计划有关的各职能部门及各施工队与需方(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质检代表)、设计代表,各分供方之间的接口关系,使之密切合作,为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共同努力。

2.6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工程的试点并通过各工序实施过程中根据过程检验结果对本计划及作业指导书中的要求进行内部评审,并监督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各施工队贯彻执行。

3、技术部门职责

3.1工程部在项目总工赵丽领导下,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管理规定操作。3.2施工图会审制度:在接收到施工图纸后,项目总工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熟悉和审核;委托加工单位对加工图纸进行审核;对本施工处和加工单位审核出的问题作分析和详细记录;在业主组织的施工图会审会议上作明确的书面和口头阐述。

3.3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在图纸会审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因为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和品种、质量不能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施工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纸修改时,应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得到设计认可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收到设计变更后应及时的在图纸上及受控文件上作出相应的更改

3.4工程技术交底制度:工程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设计要求,强调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和节约措施等,做到胸中有数。对特殊施工还要进行具体的交底。

3.5负责图纸资料文件控制;配合质检部门对各分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测与监控;配合材料组对施工所需原材料进行检验和试验。

4、材料部门职责

4.1材料组按《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材料,消耗性材料及检测仪器的即时供应。按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对现场材料实施管理。

4.2按“进货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程序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和试验工作,提供并收集整理各种材料的质检纪录、试验报告,及时提交工程部、质检组鉴定。

4.3按“搬运、贮运、包装防护和交付”程序进行材料的包装、搬运。

4.4按“材料状态的标识”程序负责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标识,隔离控制。

5、质量部门职责

5.1质检部门负责对整个施工过程及最终工程质量,依据国家的验收规范、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进行质量的监控检验。

5.2 严格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基建)033-2015)贯穿于施工全过程。队兼职质量检验员、处专职质量检验员和公司工程管理处质量检验员为三级质量检查的实施者。

5.2按工程的质量工作计划,负责日常的质量工作。并及时联系监理工程师(或质检代表),对各工序所设置的质量关键点行检测。隐蔽工程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或质检代表)验收后方可隐蔽;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作业。

5.3负责收集、监督、审核、整理各项质检纪录、质保记录填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质检记录按〈〈全国送变电工程施工技术纪录〉〉统一表格使用说明的要求填写。记录必须经质检代表或监理工程师鉴字认可。

5.4根据施工中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小组活动,并制定活动计划,写出成果报告。进一步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6、工艺流程及质量监控布置

6.1基础工程工艺流程及质量监控布置

➢项目部于2016年9月10日编制《基础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2016年9月12前下发各项施工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对施工队进行基础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基础工程质量监控流程如下图。凡由项目部监控的项目,工程部必须到位进行检测并作好纪录,必要时报请监理工程师(或质检代表)进行监测,凡有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的项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质检代表)进行检测和验证。

➢复测用经纬仪必须经定期检验合格,各施工队所使用的经纬仪必须贴有检验合格标签,以保证复测的准确性。测工如发现经纬仪有偏离标准状况时,应及时报告项目总工组织评定使用该仪器测量的结果,并形成文件。

➢复测工作必须以设计断面图和基础断面图为依据,分别对各塔位、档距、高程、断面危险点、转角度数、中心线、交差跨越物对邻近塔位距离及高程、风偏断面等进行全面复测。

➢砂、石必须进行化验;水泥、基础钢筋须有厂家提供的试验报告;砼标号必须试配合格后,才可进行基础浇制。

➢每队以第一基基础支模、浇制为试点,通过试点基础浇制统一浇制操作,重点检查各部尺寸,用经伟仪、钢尺进行测量控制效果,从而检验作业指导书的符合性。项目总工、技术、质保、质检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检测、监测、监控,并作好记录,纠正施工过程中的不符合项,在以后各基基础施工中进行随机检查纠正作业指导书的落实情况。

➢凡质量评级记录中有关关键项目的各项操作必须由各施工队技工亲自指导把关,不得交由民工自行操作。

➢基础回填、接地敷设等操作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或质检代表)验证后方可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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