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
保险合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协议书甲方(保险人):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鉴于甲方为专业保险机构,乙方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的客户,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本协议所称“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是指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条款。
2.甲方应确保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表述清晰、准确,不存在歧义。
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1.甲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a)保险事故的发生系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b)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无法核实事故情况;c)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影响甲方对保险风险的评估;d)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情形。
2.甲方应就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具体内容向乙方进行详细说明,确保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
三、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中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仍然有效。
四、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险合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协议书甲方(保险人):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鉴于甲方为专业保险机构,乙方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的客户,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本协议所称“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是指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条款。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版
精心整理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尊敬的客户:欢迎您选择**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
当您投保本保险后,我公司将根据您选择投保的主险和附加险险种,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我们将悉心为您解答。
尊敬的客户,当您已全面了解本免责事项说明书以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的内容后,请在本免责事项说明书的投保人签章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祝您投保愉快!第一部分责任免除条款概念: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而在保险责任内予以剔除的损失和事由。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是指属于保险条款列明的保险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
原因:1、国家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已有禁止性规定。
如:“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无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等。
2、缺乏历史统计数据积累,无法得出风险发生概率,缺少费率计算基础。
如“战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说明:上述第二十四条是情形除外,即只要具有该条所列举的情形,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上述第二十五条是原因除外,即由于该条所列举的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上述第二十六条是损失和费用除外,即无论造成损失和费用的原因是什么,该条所列举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其中第(十)项损失和费用,投保人说明:上述第四十条是情形除外,即只要具有该条所列举的情形,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上述第四十一条是原因除外,即由于该条所列举的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上述第四十二条是损失和费用除外,即无论造成损失和费用的原因是什么,该条所列举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其中第(八)项损失和费用,投保人可以增加保险费、加保附加险。
上述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1、2、3、4、5、6、7目,第(三)项说明:上述第五十二条是情形除外,即只要具有该条所列举的情形,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说明书的英文简称
免责说明书(Discl本人mer Statement)是指保险合同中对于保险人责任的一种限制性声明,它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在保险合同中,免责说明书通常是以书面形式出现,并且需要特别注意其内容,因为它关系到保险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以下的文章中,我们将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说明书的英文简称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并且共享我们对这个主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免责说明书的英文简称为DS,DS是免责说明书(Discl本人mer Statement)的缩写形式。
在保险合同中,DS出现的频率很高,它通常用于标注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以便提醒投保人和受益人在索赔时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排除责任内容。
由于DS的存在,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因特定事件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因此它对于保险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的保险合同中,DS通常会出现在重要条款和特约条款的附注部分,以便准确地提醒投保人和受益人在索赔时需要留意相关的免责内容。
在DS中,保险公司会对于可能导致免责的情形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列举,并且在具体的事件发生时,投保人和受益人需要根据DS的约定来判断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正因为如此,DS在保险合同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为保险合同的解释和执行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尽管DS是用于免责说明的简称,但实际上它并不仅仅是对于保险公司的免责声明,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保险合同中的公平和合理原则。
在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状况来确定DS的内容,并且在保险合同生效后,DS也会根据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解释和执行。
DS的存在对于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和可信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既是保险公司权益的保障,也是投保益的维护。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说明书的英文简称DS在保险合同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它既是对于保险公司的免责声明,也是保险合同中公平和合理的体现。
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在购物保险产品时,需要特别注意DS的内容,并且在索赔时需要根据其约定来判断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说明书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说明书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对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为维护您的权益,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7〕5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公司为您披露产品条款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的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等待期、比例赔付、解除或中止合同、费用收取规定、部分或全部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由销售人员为您详细阅读并说明。
如您已完全理解,请您在下方签字确认。
投保人声明:
销售人员已向本人提供产品条款并就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进行了逐条阅读和说明,本人已重点关注并完全理解。
投保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银保监双录管理办法
银保监双录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双录”管理至少要包括以下六样:
1、从业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2、从业人员出示投保提示书、产品条款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
3、从业人员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告知投保人所购买产品为保险产品,以及承保保险机构名称、保险责任、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缴费期间、保险期间和犹豫期后退保损失风险等;
4、从业人员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应说明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应说明保险合同观察期的起算时间及对投保人权益的影响、合同指定医疗机构、续保条件和医疗费用补偿原则等;
5、投保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说明告知内容作出明确肯定答复;
6、投保人签署投保单、投保提示书、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等相关文件。
保险的免责协议书范本
保险的免责协议书范本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保险服务,乙方为明确保险责任范围,特此与甲方签订本免责协议书。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保险责任:指甲方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乙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1.2 免责条款:指甲方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约定,免除其保险责任的条款。
第二条免责范围2.1 乙方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保险事故,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乙方故意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3)乙方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的保险事故;(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保险事故;(5)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免责事项。
第三条免责条款的适用3.1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免责范围内的事项,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免除相应的保险责任。
3.2 甲方在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所列免责条款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免责的理由和依据。
第四条通知与告知4.1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4.2 甲方在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保险人可以免除其在保险合同中承担的责任,从而不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通常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免责条款:保险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免责,例如保险合同规定的豁免事项(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或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等。
在这些情况下,保险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 限额条款:保险人可以对特定风险或特定损失类型设置限额,即对于超出限额部分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可以帮助保险人控制风险和压力。
3. 共同免责条款: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可能与其他保险人共同承担风险,因此保险合同可能会规定在某些条件下,其中一个保险人免责后,其他保险人也会相应免责。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人对免除责任的条款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表述,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了解其中的免责条款。
同时,在保险合同中还可能存在与免责有关的附加条件,被保险人在理赔时需满足这些条件方可享受保险金。
所以,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结合个人情况和需求,仔细考虑免责条款的内容,确保自身合理的保险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责任免除条款说明书
责任免除条款说明书尊敬的客户您好:欢迎您选择众安保险公司产品,当您投保本保险后,我司将根据您选择的险种,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保险人免责条款摘要,如下:1、初次投保前或非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重新投保前的既往症或先天性疾病,不予理赔;2、投保前或等待期内检查结果异常,被医生建议进一步复查的,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不予理赔;3、非公立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的,不予理赔;特需病房、外宾病房或其它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治疗的、入住康复科、康复病床或接受康复治疗的,不予理赔;4、医保支付、公费报销、第三方报销过的部分,不予理赔;非疾病性的治疗,不予理赔。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司就该产品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及相关内容做如下书面说晒,请您仔细阅读。
一、名词解释:(1)赔付比例: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扣除免赔事项后,保险人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和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损失之间的比例。
(2)免责条款律项:指保险公司约定的用以免除合同责任或赔付责任的条款。
(3)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客户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4)保险期间:本合同的有效期间。
(5)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6)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7)被保险人: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8)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9)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10)就诊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责任和重大手术住院津贴保险责任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意外门急诊医疗责任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被保险人在以下医院就诊,保险人不承担该保险责任: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的所有医院、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院、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静海地区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焦作市所有医院、河南省郊县所有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南平人民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黑龙江省黑河市所有医院。
免除责任合同协议书
免除责任合同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免除对方因违约所产生的责任的合同。
这种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合同的灵活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免除责任合同协议书不能免除对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也不能免除对方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责任。
以下是一个免除责任合同协议书的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为了明确原合同中免除责任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在原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同意免除乙方因违约所产生的
违约责任。
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
继续有效,但甲方同意在乙方违约情况下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的签订地为____省/市/自治区,适用____省/市/自治区法律法规。
5. 本协议的签订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____省/市/自治区____市/县/区____街道/路____号
请注意,免除责任合同协议书的制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免责说明书
投保人声明:
保险人已通过上述书面形式向本人详细介绍并提供了投保险种所适用的条款,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及本保险合同中付费约定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向本人作了书面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本人自愿投保上述险种。
尊敬的客户,为了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将以下黑体字内容,在方格内进行手书,以表明您已了解投保内容,并自愿投保:本人确认收到条款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
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
本人确认收到条款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
□□□□□□□□□□□□□□□□□□□□□□□□□。
投保人签章处:
日期:年月
日。
向银保监会投诉保险公司投诉书
投诉书中国保监会领导:投诉人:xxx,男,身份证号: 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现居住地址:xxxxxxxxxxxxxxxx。
投诉事项: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投保和订立格式合同的过程中针对特别条款未履行明确告知的法律义务,且拒赔理由不充分,要求判定特别约定条款无效,且保险公司全额理赔约定的50万保险金。
特别约定条款:本保险可承保被保险人从事1-3类职业,暂不接受4类及以上职业投保本产品,对于4类及以上职业人员投保出险的,我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职业分类以众安职业分类表为准。
投诉保单:xxxxxxxxxxxx。
事情主要经过如下:2018年12月11日,我在支付宝上为父亲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投保了一份名为《xxxxxxxx综合意外》的意外险:●保障期限:自2018年12月12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11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责任:包含人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50万元,●承保公司:xxxxxxxxxxx,●保险单号:xxxxxxxxxx。
xxxx年x月xx日,我父亲xxx在建筑工地因工作平台突然坍塌发生意外,导致从17米高空坠落送往医院后因失血过多身故。
xxxx 年x月xx日我接到我父亲去世的消息,确认过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于《死亡证明公证书》办理比较困难,直到xxxx年xx月xx日才向保险公司提交了所有纸质理赔申请材料。
xxxx年xx月xx日保险公司做出拒赔的理赔结果,理由:"根据您所提供的理赔资料,经我公司调查核实,被保险人在出险时职业为钢筋工人,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xxx分类表》的5类职业。
根据保险合同特别约定第2条“本保险可承保被保险人从事1-3类职业,暂不接受4类及以上职业投保本产品,对于4类及以上职业人员投保出险的,我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事实和理由如下:一、保险公司对特别约定条款未作明确解释说明1、在支付宝APP上的购买过程中,保险公司没有设置任何有效地能够确认被保险职业的确认行为包括诸如答卷、电话回访等,也未向投保人书面解释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解释;2、“1-3类职业”,作为专业术语和专业内容,保险公司并为在保险合同中对职业分类做出明确说明,特别条款中提到的《xx 职业分类表》也未在保险合同、电脑官网、支付宝APP保险页面、众安保险APP中找到,我是在百度文库中找到的;3、《投保须知》只能在支付宝APP上查看,特别约定条款未作加粗高亮等能够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2020年代理金融业务规章制度线上线下考试
2020年代理金融业务规章制度线上线下考试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特殊客户群体延伸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中提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______且可以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______。
账户所有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业务。
[填空题] *空1答案:十八周岁以上空2答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特殊客户群体延伸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中提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______民事法律行为。
[填空题] *空1答案:代理实施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特殊客户群体延伸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中提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______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填空题] *空1答案:八周岁4、______。
个别理财经理在未录制视频、未成功上传视频以及未打印录音录像确认书的情况下,让普通柜员在统一柜面系统直接进行出单操作。
[填空题] *空1答案:逆流程操作5、隔日出单。
系统“双录”日期与出单日期应______,禁止提前“双录”而隔日出单的行为。
新“双录”系统产生的“双录”编号仅在当天回显于统一柜面系统,普通柜员在录单时应选择统一柜面系统自动回显的“双录”编号,不应手输“双录”编号。
[填空题] *空1答案:保持一致6、视频无声音。
通过“双录”调阅发现,个别网点长期存在视频无声音的情况,理财经理在录制完毕后未进行自查,营业所经理及______也未对“双录”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
[填空题] *空1答案:综合柜员7、录制环境不佳。
部分网点在有VIP理财室的情况下,“双录”仍在大堂开放环境进行录制,视频声音______;部分网点“双录”摄像头布放位置不佳,导致视频存在反光或______不完整。
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裁[判要旨]保险人正确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方式为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及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保险合同在免责条款的告知形式上采取投保人声明等方式写入概括性告知内容,仅能起到提示投保人注意的作用,不足以证明保险人尽到了明确说明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财保珠海支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新法。
200年512月29日,张新法从珠海市大捷汽车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大捷公司购买长安客车一辆,并由大捷公司代理向中华财保珠海支公司购买车辆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元0。
0中华财保珠海支公司向张新法收取保险费2020元.,9并7交付保险业务专用发票。
大捷公司代张新法与中华财保珠海支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
作为保险合同一部分的《机动车综合保险投保单》的机动车辆综合保险条款第一部分第三节第八条列明中华财保珠海支公司不承担因保险事故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
该投保单投保人声明打印内容为“上述各项内容填写属实。
本人已详细阅读贵公司机动车辆综合保险条款,并特别注意到该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说明,同意订立保险合同”,大捷公司在投保人声明一栏加盖印章。
200年65月24日早上6时30分,张新法驾驶上述车辆与廖茂谦驾驶的无号牌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廖茂谦死亡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法院判令张新法赔偿廖茂谦的妻子和子女物质损害赔偿金39747元.及6精3神损害赔偿金500元0,0中华财保珠海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中华财保珠海支公司履行了判决确定的支付500元0精0神损害赔偿金的义务。
之后,中华财保珠海支公司认为精神损害赔偿金不属于保险赔偿责任范围,应由张新法自行承担,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新法向中华财保珠海支公司返还其多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500元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修正)【发文字号】法释〔2020〕18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实施日期】202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7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依据保险合同主张保险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人身保险中,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条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
人身险双录行业示范话术(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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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明确肯定 答复
投保人全程入镜
1、《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名称三 秒定格,投保人的签名三秒定格 2、签字过程需清晰录制在画面中。
投保人明确肯定 答复
投保人全程入镜
1、《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 明》名称三秒定格,投保人的签名三 秒定格 2、免责内容根据客户所投保产品条 款依次播报。 3、签字过程需清晰录制在画面中。
投保人全程入镜
6 说明保险责任 您是否已了解清楚本次投保险种,包括主险及附加险的所有保险责任?
——
投保人明确肯定 答复
投保人全程入镜
说明犹豫期及退保 自保件犹豫期为承保次日起X天内,如超犹豫期退保,只能退回保单现金价值,会产生
7
损失
一定损失以及如未按时缴纳保费会导致保单停效,影响保单权益,可能无法复效,请
注意要点
投保人全程入镜
1、投保人的脸部正面三秒定格 2、应称呼投保人全名且与身份证上 的姓名一致。3、保险公司应用二级 机构全称。
投保人全程入镜
投保人全程入镜
投保人全程入镜 投保人全程入镜
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正、反两面 分别三秒定格 2、保险公司应用二级机构全称。 3、应称呼代理人全名且与身份证上 的姓名一致。
单证
请您认真阅读条款。
阅读产 接下来录制界面将展示您已阅读的产品条款,请您滑动屏幕并确保每个条款名称定格 品条款 展示三秒。
请您确认,您是否已阅读并了解产品条款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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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若⼲问题的解释(⼆)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若⼲问题的解释(⼆)(2013年5⽉6⽇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3〕14号中华⼈民共和国最⾼⼈民法院公告《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若⼲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6⽇由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13年6⽉8⽇起施⾏。
最⾼⼈民法院2013年5⽉31⽇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般规定部分有关法律适⽤问题解释如下:第⼀条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就同⼀保险标的分别投保,保险事故发⽣后,被保险⼈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依据保险合同主张保险赔偿的,⼈民法院应予⽀持。
第⼆条⼈⾝保险中,因投保⼈对被保险⼈不具有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效,投保⼈主张保险⼈退还扣减相应⼿续费后的保险费的,⼈民法院应予⽀持。
第三条投保⼈或者投保⼈的代理⼈订⽴保险合同时没有亲⾃签字或者盖章,⽽由保险⼈或者保险⼈的代理⼈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不⽣效。
但投保⼈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为的追认。
保险⼈或者保险⼈的代理⼈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的真实意思表⽰。
但有证据证明保险⼈或者保险⼈的代理⼈存在保险法第⼀百⼀⼗六条、第⼀百三⼗⼀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条保险⼈接受了投保⼈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发⽣保险事故,被保险⼈或者受益⼈请求保险⼈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民法院应予⽀持;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主张不符合承保条件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人不承担某些特定的风险或责任。
这些条款一般用于规避一些风险较高、损失较大或与保险合同目的不符的情况,以降低保险人的风险和责任。
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会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保险合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保险人不承担特定的风险或损失,例如在健康保险中,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与预先存在的疾病相关的治疗费用。
2. 保险人不承担因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的损失。
3. 保险人不承担与战争、恐怖主义、核爆炸等特定事件有关的损失。
4. 保险人不承担某些特定的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的损失,例如地震、洪水、暴乱等。
5. 保险人不承担某些特定的行为或活动造成的损失,例如高风险运动或违法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中的免除责任条款必须经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表达。
同时,保险人在免除责任之前必须对被保险人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解释,
以确保被保险人了解所购买的保险的范围和限制。
另外,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保险合同中的免除责任条款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或限制,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对免除责任条款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保险专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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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免除保险人
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
——阳光人寿臻鑫倍致终身寿险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购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销售人员需向您出示并阅读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
您所购买的阳光人寿臻鑫倍致年终身寿险保险产品的免责条款内容如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除上述内容外,保险条款中还存在其他可能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均已采用阴影背景突出形式显示,请您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
投保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销售人员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