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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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 等级评审系列标准介绍
起草的依据起草的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 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 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恢复妇幼 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 《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
参考的依据
标识使用
评审合格的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评审权 限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制作的妇幼保健机构等 级证书和标识,原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等级 标识不得继续悬挂使用,由发证机关收回。 评审有效期期满前六个月,机构应重新申报, 到期不申报则自动取消等级和等次。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 机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结构
项目
行政管理 保健管理 医疗管理 护理管理 爱婴医院
三级
180 260 260 120 20
二级
190 310 240 110 20
一级
205 335 230 100 20
医技管理
财务与后勤管 理
90
70
60
70
60
50
一、行政管理190分
机构规模35分(35) 科室设置30分(30) 基本设备30分(30) 组织管理45分(30) 信息管理30分(25) 思想政治工作20分(20) 经费保障10分
指标
单项否决指标,该类指标共4方面内容,11项 指标,要求全部合格,若有1项指标达不到要 求则被否决。 综合评价指标,系机构评审的定量评价指标, 共分8个方面内容,33项指标,128小项内容。 总分为1000分。900分(含900分)以上,可 评为二级甲等;经评审在850分(含850分) 至899分,可评为二级乙等
单项否决指标
四个方面10项指标 一、医德医风(满意度评价、重大违法、违规、 违纪事件) 二、依法执业(出卖、转让或出租有关证件; 外包、租赁科室;执业医师、护士注册;违 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医疗事故) 三、重大事件(因管理原因造成重大事件;行 政处罚) 四、保健服务能力与水平★ ★
三级
综合指标(1000分)
撤销评审的条件
社会评价综合满意度≤80%的; 在医德医风、医疗保健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存 在重大缺陷,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造成较 大社会影响的; 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违纪事件,造成严重 社会影响的; 发生一级医疗事故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
妇幼保健中心 闫承生
《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 基本要求
目的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 规范服务行为 提升服务能力 提高管理水平 促进妇幼保健机构科学发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内容与重点
10项内容:依法执业、坚持妇幼卫生工 作方针、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医疗保健 服务质量和安全、技术水平、人才队伍、 教学科研、医德医风、财务管理、机构 绩效及其他执业活动进行综合评价

保健业务用房的范围 核定床位 每床建筑面积、净使用面积的算法 分娩室面积而非产房面积
人员
总数根据《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确 定,比《等级评审标准》略高。
第13条:保健人员配备要求:省(自治区、直辖 市)级121-160人,市(地)级61-90人,县(区)级 41-70人。临床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安排编制。 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5%-80%。
河北省妇幼保健院系列等级评审标准1996 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系列标准 2002 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09 江苏省2002、四川省2006妇幼保健院等级 评审标准 有关妇幼保健院建设、管理国家规范
起草的原则
符合发展方向,核心是保健服务开展状 况 强调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 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提升能力 硬件软评,软件硬评 标准为试行,按需定期修订 标准结合当前妇幼卫生重点工作
4个重点:机构建设、工作职能、服务 质量与工作绩效
分级
三级六等:即三级甲等、乙等;二级甲 等、乙等;一级甲等、乙等 原则上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分别认 定为三级、二级、一级 申请高一级评审:同级甲等、条件具备、 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周期
5年 动态管理、能上能下 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比例、职称按《等级评审标准》
保健技术人员、临床技术人员数量,条 件 人员结构与条件 护理人员与助产士的要求 院领导及中层干部的要求 人才队伍建设
科室要求
1994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1995年卫生部《等级评审标准》 其他省市标准
房屋
采用95年卫生部标准,只有保健业务用房面 积,总面积与床位有关 1994《医疗机构建设标准》三级每床建筑面 积不少于5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0 平方米增加总面积;二级、一级每床建筑面 积不少于4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50 平方米增加总面积 1995《等级评审标准》三级每床建筑面积不 少于60平方米;二级、一级每床建筑面积不 少于4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50平方 米增加总面积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省:组织评审工作、制定评审标准、修订标 准、负责二级及其以上机构评审和复查评价 工作、统一监制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证书 和标识。 市:组织二级及其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初步评 审;负责一级机构评审和复查评价工作 县(市、区):组织一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初 步评审工作
机构
评审 办公室
评审 委员会
专家库
医学专家 管理专家
程序
自查
初评 评审
自查报告、申请书
初评报告、汇总表、记分表
评审报告、汇总表、记分表
评审方式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专业理论与技术操作考核 技术项目评估
终止评审的条件
提供虚假评审资料,有伪造、涂改病历及有 关档案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机构重大违法、违规、 违纪行为,并提供证据或明确线索有待调查 核实的; 违反评审纪律,采取不规范行为,影响评审 专家的公正公平性,干扰评审专家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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