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法院 新审判楼主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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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二)-审委会会议纪要〔2019〕1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二)-审委会会议纪要〔2019〕1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二)正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二)(2019年2月2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次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审委会会议纪要〔2019〕1号2019年2月2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3次审判委员会,针对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就涉不动产执行提出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

近年来,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陆续出台,执行程序中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纠纷日益增多,其中涉及不动产的案件占相当部分。

但由于执行异议之诉属于新的诉讼类型,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比较突出。

为统一全省法院涉及不动产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扣冻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异议复议规定》)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实际情况,现就不动产执行标的引发的案外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审理制定本指南,供全省各级法院参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发〔2011〕14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发〔2011〕14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正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发〔2011〕14号(2011年12月5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在实施文化建设工程中的能动作用,为江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文化市场健康发展1.依法打击破坏文化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切实强化国家安全和文化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文化进行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扰乱文化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科技创新等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互联网专项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传播和非法出版等犯罪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依法惩处在文化旅游、文化项目建设和文化惠民工程中的腐败渎职、造假欺诈等犯罪行为,积极促进文化建设重点项目、重大投资安全廉洁运行,保障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稳妥审理文化建设领域发生的各类纠纷。

积极探索文化建设领域各类案件的特点和重点,不断改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工作。

妥善、慎重审理文化项目建设中因用工、融资等引发的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等民事诉讼,保障文化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加强对文化建设领域的文化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侵权等案件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各类文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形成各类文化创业创新主体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昆政办发…2009‟1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信箱人民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市长信箱”、人民来信办理工作规则(试行)》业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市长信箱”、人民来信办理工作规则(试行)“市长信箱”是指在“中国昆山”()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的市长电子信箱。

人民来信是指人民群众通过信件的形式送呈或寄给市政府或市长的各类信件。

“市长信箱”、人民来信是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诉求建议、咨询、意见或者举报的窗口,是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

为依法及时规范地做好“市长信箱”、人民来信办理工作,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办理原则以国务院《信访条例》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合理、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来信人提出的正当合法诉求,要及时、依法、按政策办理;对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抓好跟踪督办工作;对目前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向来信人解释清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受理范围1.对我市各区镇、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对我市各区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应由我市各区镇、各部门解答、解决的其他问题。

对所有来信以受理为原则,不受理为例外。

苏州市2010年度上半年建设工程施工市级文明(平安)工地名单

苏州市2010年度上半年建设工程施工市级文明(平安)工地名单

苏州火车站站前北广场地下空间(一期) 房建 土建和苏州综合客运枢纽汽车客运站工程 吴江市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吴江人民 市政 路西延工程 园区苏园土挂(2007)4号地块一期工程 文昌花园二期住宅 苏州工业园区水墨江南二期 浙建枫华紫园一期 房建 房建 房建 房建 房建 房建
12198万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95683 27283 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462万 苏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4900 29133 26347 33934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冷基础设施土建 房建 工程 房建 房建 房建 房建 房建 房建
16 平江新城MALL广场工程 17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D-4地块 18 中国工艺文化城工程 19 2006-B-30#地块商贸中心 20 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大桥一标段 21 文昌花园二期住宅建安工程二标段 22 苏州高新区北环延伸工程三标 23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内装 装饰 饰 房建 房建 房建
2186万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沈明华 36731 55062 53544 17454 68875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建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 上海嘉实(集团)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永泰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任卫华 吴亮 奕天其 蔡恒智 朱成利 张合社 张凤祥 吴建平 蔡逸 吴勉和 顾昌林 蔡爱忠 王雪生 施育新
4857万 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65万 63167 12059
苏州市建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 张纪桥 公司 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中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许羿 王庆华

诉讼服务大厅管理规章制度

诉讼服务大厅管理规章制度

诉讼服务大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诉讼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诉讼服务大厅是人民法院为便利当事人诉讼活动而设立的工作场所,主要提供案件查询、咨询、备案、送达等服务。

第三条诉讼服务大厅管理是法院执行法律职责的一部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院形象,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进行管理。

第四条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法院形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服务对象第五条诉讼服务大厅主要服务对象为当事人、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法律主体,为其提供诉讼服务和法律咨询。

第六条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申请人等具有法律诉讼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七条律师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依法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

第八条法律工作者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相关经验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当事人、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服务对象应当遵守诉讼服务大厅的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维护法院形象,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遵守服务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三)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做好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诉讼服务大厅主要职责包括:(一)提供案件查询、咨询、备案、送达等服务;(二)接待当事人、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服务对象,协助解决诉讼问题;(三)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四)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工作服装整洁、仪容仪表端庄,服务态度亲切,言行举止得体;(二)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办事,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和服务;(三)保管好案卷、印章等工作必需品,严防遗失和损坏;(四)禁止私自接受当事人、律师的礼品、现金等财物,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院大楼分层设置方案

法院大楼分层设置方案

法院大楼分层设置方案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院的案件数量和工作量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越来越多的法院需要扩建或重新设计,并将其分层设置以适应日益增长的需求。

本文将提出一项法院大楼分层设置的方案,以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和满足更多的司法需求。

方案描述1. 功能区分层设置将法院大楼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如审判区、律师区、证人区、警卫区、法庭观众区等,并将其设置在不同的楼层。

审判区应位于法院大楼的主楼层。

主楼层应规划为大堂和法庭。

大堂开阔明亮,布局合理,要与前台分开。

律师区和证人区应位于审判区的旁边。

对于较大的法院,可以将律师区和证人区放在同一层,同时设置一个专门的媒体室。

律师区和证人区应该严格分离,确保他们之间没有接触。

警卫区应在法院大楼的入口处或特定区域设立。

此外,还应在其他地方设置紧急出口和应急通道。

法庭观众区应位于审判区的顶层或次顶层。

应设置一个大型的观众区和多个小型的附属观众区。

观众区应规划合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容纳观众。

2. 设施设备分层设置法院大楼还应根据设施和设备的不同类型进行分层设置。

电梯和楼梯应位于法院大楼的主通道。

电梯应设置在上下楼层之间,以便人们可以尽快到达他们要去的地方。

法院大楼的卫生间应该设在每个楼层的角落处,方便员工使用。

设备和设施贮存处应位于法院大楼的下层。

设备和设施贮存处包括文件柜、存储室、办公室等。

3. 安全分层设置安全对于法院大楼来说非常重要。

因此,法院大楼的安全管理应分层设置。

例如,法院大楼的地下室应该有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以确保安全。

同时,应在入口处设置门禁设备和安全报警系统。

此外,法院大楼的各个办公室和法庭应有门禁设备,且仅限法官、其他员工和被严格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

优势分析本文提出的法院大楼分层设置方案有以下优势:1.最大程度地满足司法需求:通过分层设置不同的功能区和设施设备,法院的工作效率将大大提高,从而最大程度地满足司法需求。

2.提高法院效率:此方案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提高了人员流动性。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工作报告(2021)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工作报告(2021)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工作报告(2021)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3•【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工作报告(2021)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1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一、房地产案件基本情况1.收结案情况分析2021年,全市法院新收房地产案件26783件,占同期全市新收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4.89%。

其中,新收一审案件24175件,新收二审案件2608件。

相较于2020年,全市房地产案件收案数增加了1235件,增长率为4.83%。

2021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房地产案件26097件,占同期全市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4.83%,结收案比为97.44%。

相较于2020年,全市法院审结的房地产案件数增加了1328件,增长率为5.36%。

从2021年的收结案情况来看,全市房地产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

2.案件类型分布分析从案件类型分布来看,2021年全市法院新收房地产案件中,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最多,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数量最少。

具体情况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8526件,占比为31.8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5960件,占比为22.25%;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6639件,占比为24.7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5096件,占比为19.03%;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件14件,占比为0.05%。

与2020年相比,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所增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所下降。

具体而言,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新收数量创历史新高,达到8526件,同比增长6.36%,稳居案件数量首位。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优化工程设计,提高 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 可行性;
加强施工进度监控和 管理,制定合理的施 工计划和应急预案, 确保施工进度按计划 进行。
市场风险及应对
总结词:市场风险也是该项目的重要风险之一,主要 包括市场竞争、市场需求变化等问题。
深入调研市场,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 调整和完善项目方案;
安全管理体系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加强安全培训与教育
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作业。
进度管理体系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根据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 时间节点和资源需求。
实施进度监控与调整
进行项目验收、成果评估和交付等工作,确 保项目的质量和需求满足。
05
项目管理与监督
质量管理体系
确立明确的质量目标
在项目开始时,应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和标准,并将其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 过程中。
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
实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PDCA循环进行持续的质量改进,确保项目各阶段的 质量符合预期要求。
THANKS
感谢观看
社会风险分析
针对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因素,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模型 ,对项目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08
项目结论与建议
研究结论
项目具有良好经济效益
01
根据本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能够带来显著的直接
和间接经济效益。
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02
本项目符合国家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政策导向,有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的通知正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相关部门: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承担诉讼义务,推动建设工程案件审理周期长难题的解决,省法院民六庭经专题调查研究形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现予印发,供全省法院参考。

在此类案件引导当事人参加诉讼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请及时报送省法院民六庭。

特此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2019年12月24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2019年12月,第1版)为方便当事人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承担诉讼义务,就相关事项择要指引如下:一、管辖问题的确定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以及有关级别管辖的规定。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综合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以及诉讼标的额大小,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举证不能的风险2.举证不能的诉讼风险包括败诉。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也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的后果。

前款承担不利的后果系指,即便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客观上真的存在,如果诉讼中没有提供相应充分证据加以证明,该主张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张煜与昆山中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煜与昆山中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煜与昆山中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08【案件字号】(2020)苏05民终1093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沈军芳【审理法官】沈军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煜;昆山中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张煜昆山中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煜【当事人-公司】昆山中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周宁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刘诗乡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周宁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刘诗乡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周宁刘诗乡【代理律所】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煜【被告】昆山中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2016年10月3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苏府[2016]150号文《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权责关键词】代理违约金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2016年10月3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苏府[2016]150号文《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张煜系非苏州市户籍,其签署案涉《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时,理应知晓上述文件的内容。

现昆山市千灯镇石浦兴浦中路328号东方玉园2号楼1306室已经于2019年5月17日登记至张煜名下,张煜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其要求中广公司配合其办理位于昆山市房屋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违反相关购房政策的规定,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人民法庭建设标准

人民法庭建设标准

人民法庭建设标准人民法庭是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平台。

为了提高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加强司法公正,保障司法权利的行使,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

首先,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需要注重场所设施的完善。

人民法庭是司法活动的场所,其环境设施的完善直接关系到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公正执行。

因此,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需要规定其场所设施的标准,包括庭审厅、书记庭、会议室、办公室等各项设施的规划布局、装修标准、设备配置等,保证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其次,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需要注重法官队伍的建设。

法官是人民法庭的核心力量,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司法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需要规定法官的选拔标准、培训标准、考核标准等,建立健全法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保证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再次,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需要注重司法制度的完善。

司法制度是司法活动的保障和规范,其完善直接关系到司法活动的公正和效率。

因此,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需要规定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包括审判程序、裁判文书、司法解释等各项制度的规范和标准,保证司法活动的公正和规范进行。

最后,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需要注重司法服务的提升。

司法服务是人民法庭的宗旨和目标,其提升直接关系到司法活动的效果和社会效益。

因此,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需要规定司法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包括诉讼服务、调解服务、执行服务等各项服务的规范和标准,保证司法服务的全面提升和优质服务的实现。

总之,人民法庭的建设标准是司法活动的基础和保障,其完善和规范直接关系到司法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我们要加强对人民法庭建设标准的规范和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司法活动的公正和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法院综合楼组织设计方案

人民法院综合楼组织设计方案

一、工程概况(1)、建筑概况工程名称: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单位:江宁开发区人民法院设计单位:南京市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金箔路建筑面积:13673.8m2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13层(含地下室)江宁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位于江宁区东山镇金箔路。

主楼为剪力墙框架结构12层,裙楼为框架结构3层,其中包括地下室一层。

楼平面总体呈凸形,裙楼建筑面积1056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0.9米,内设主要为审判区、办公区,其中一层大厅中部采用二层高度的共享空间,利用穹顶采光。

地下一层为车库及人防部分。

主楼建筑面积13673.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46.4米,主要为办公区,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

本工程建筑外立面设计整体体现了时代感,其基座部分采用深灰色花岗岩贴面,裙楼外墙面大部分设计为实墙面,用银色铝塑板饰面;主楼南立面考虑采光,为蓝色全玻璃幕墙设计,其于墙面为铝色金属漆饰面。

本工程各部建筑作法:楼地面:地砖地面、花岗岩地面。

内墙面:乳胶漆墙面、瓷砖墙面、水泥砂浆护角。

外墙面:花岗岩贴面,银色铝塑板和仿铝板金属漆,全玻璃幕墙。

屋面:上人屋面:SAR—PVC P型卷材防水屋面(含刚性层)不上人屋面:SAR—PVC P型卷材防水屋面保温层用30厚聚苯乙烯板粘贴水泥防水珍珠岩找坡。

门窗:外窗为铝合金镜面玻璃窗外门为不锈钢全玻门电梯:选用上海三菱电梯(2)、结构概况本工程抗震设防为七度,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防火等级为一级。

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

建筑场地土类别为二类土。

根据地质勘测报告提供的资料,决定选用⑥—2层为桩尖持力层,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径700mm,桩底部最大轴力为7700KN。

本工程基础为承台整板基础,承台高1600mm、2100 mm底板厚400mm,本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为地下室C40,抗渗等级为S6,一至六层C40,七层以上为C30;后浇带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设计强度高一级,无收缩水泥配置的混凝土。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使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使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五、法官使用法庭时,法警支队应派法警对法庭进行巡视,以维护法庭秩序。
六、法官、当事人、旁听公民应爱护审判法庭内的办公设备和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或搬出审判法庭。如有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照价或根据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七、审判区及审判法庭的设施维修、卫生保洁等由行政装备处的法庭管理员负责。
八、法官、当事人、旁听公民应共同维护审判法庭内的清洁卫生。审判法庭内严禁吸烟、嚼槟榔和口香糖,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二00五年六月十日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规范审判秩序,保证我院审判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审判法庭使用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法官开庭、调解及执行案件,均应在审判法庭内进行。
二、院办公大楼1-3楼审判区内所设八个审判法庭(第一、第二法庭为刑事审判法庭),法官如需使用审判法庭,应在案件符合排期开庭条件时,将确定的合议庭开庭日期、第几法庭、庭审时间等排期开庭信息准确无误地输入本院计算机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如发现已排期案件无法按时开庭的,审判长应及时更正排期信息,以便其他合议庭安排使用审判法庭。
二00五年六月十日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审判法庭使用完毕后,法官应要求书记员及时关闭所有电器及窗户并锁门。法庭管理员应及时清扫保洁。
十、本制度执行的督查由办公室和行政装备处负责,督查中发现使用法庭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制度第四、第六、第八、第九条规定的行为时,应责成立即纠正,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处罚款五十元。
十一、本制度从二00五年六月十三起施行。
九、审判法庭使用完毕后,法官应要求书记员及时关闭所有电器及窗户并锁门。法庭管理员应及时清扫保洁。
十、本制度执行的督查由办公室和行政装备处负责,督查中发现使用法庭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制度第四、第六、第八、第九条规定的行为时,应责成立即纠正,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处罚款五十元。

关于审判大楼的请示 -回复

关于审判大楼的请示 -回复

关于审判大楼的请示-回复[关于审判大楼的请示]系指审判大楼是否有必要建设、具体建设规划及其影响。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相关问题。

第一步,审判大楼是否有必要建设?首先,审判大楼作为一个专门用于进行法庭庭审的场所,对于有效实施司法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审判大楼能够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确保法官、原告、被告、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合理安排和有序工作。

而不适宜的庭审环境往往会影响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

因此,建设审判大楼是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需求。

其次,审判大楼的建设还能够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司法权益。

审判大楼的建设可以集中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资源,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办理诉讼业务。

与此同时,审判大楼还能提供充足的诉讼设施,以确保法庭审判的顺利进行。

例如,审判大楼可以配备先进的庭审设备、雄厚的信息技术支持和便利的公共交通等,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二步,审判大楼的具体建设规划是什么?首先,审判大楼的选址需要考虑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性。

建设审判大楼需选择在城市的中心区域或交通枢纽附近,以确保人员流动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其次,审判大楼的设计要注重功能和实用性。

审判大楼应该分为办公区、法庭区、公共区和设施区等多个功能区域。

办公区要设有充足的办公室、会议室和文件管理室,并提供便于办公和交流的设施。

法庭区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庭审需求,建设合适数量和规模的法庭,可以考虑使用多功能庭审室来提高利用率。

公共区要设有候审室、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机构等,以提供便捷的服务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设施区要配备餐厅、咖啡厅、商店等,为法官、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便利和舒适。

第三步,审判大楼的影响如何?首先,审判大楼的建设将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审判大楼的设施和设备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将有助于庭审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同时,审判大楼的集中管理与资源共享,将提高办案效率,减少重复办案和资源浪费,提高司法公正。

其次,审判大楼的建设还将提升司法形象和权威。

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及法院层级流程

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及法院层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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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5行终346号

(2020)苏05行终346号

(2020)苏05行终346号【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10【案件字号】(2020)苏05行终34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亚玲钱一军顾茵【审理法官】陈亚玲钱一军顾茵【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陶红【当事人】陶红【当事人-个人】陶红【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陶红【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权责关键词】其他行政行为合法违法非法拘禁扣押管辖证明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本案中,陶红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请求确认昆山市公安局没有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二是请求确认张家港市公安局和昆山市公安局对陶红非法拘禁扣押行为违法。

该两项诉讼请求分别针对不同行政机关的不同行政行为,应当按照管辖要求分别提起行政诉讼,但经原审法院释明后,陶红仍然坚持原诉请,故原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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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昆山市人民法院新审判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主体分部)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建设厅监制昆山市人民法院新审判楼主体分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东路北侧,桃花江路西侧,法院东侧,主要用于法院审判,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二级;总建筑面积8445平米,其中地下1214平米,地上7231平米。

参建单位情况:建设单位:昆山市人民法院设计单位:昆山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昆山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中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昆山新意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编制依据1、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三、专业工程特点:本工程主体为六层,局部七层,建筑物总高度31.8米,局部机房高33.2米,上部结构层高有3.6米、5.4米、3.8米三种;其中,顶层大会议室框架梁,最大截面尺寸为400*1100MM,最大跨度9.4米,最大板厚12CM。

地下室顶面至一层楼面设置一3.6米高夹层,屋面为平层面;砼强度等级设计值,梁、板为C30,基础顶面到14.370标高处框架柱为C35,14.370标高至屋顶框架柱为C30;±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2.400(后因功能方面要求抬高15CM,各楼层层高不变);设计使用年限50年;±0.000以上墙体采用200厚A3.5蒸压轻质加气砼砌块,专用砂浆砌筑,外墙采用240厚KP1型多孔砖。

四、监理工作流程:见附图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一)目标值:将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及施工规范的要求,按照监理规划制定的本工程监理工作总体目标的要求,基础分部监理目标如下:质量目标:合格进度目标:合同工期投资目标:以不突破预投资金原则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二)控制要点:1、事前控制:1.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资质及上岗证。

1.2审核施工单位报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专项方案;重点审查模板施工方案的审批、备案程序是否符合昆山市地方标准要求;1.3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1.4检查施工单位人员及施工器具配备情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1.5对进场的水泥、钢材、砌块以及商品砼等原材料,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在未经检测合格的情况下,坚决不同意使用。

2、事中控制:在事中控制阶段,要对梁、柱节点,砼浇筑,等重点部位进行监理旁站;模板方案按照昆山市安监站要求,须经专家论证后,再报市安监站备案。

Ⅰ、砼子分部控制要点:2.1.1、模板安装(拆除)分项:1)、一般规定: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荷载。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模板施工中应控制的检查要点:(1)、模板的设计制作应满足工程不同部位的使用要求,且坚固耐用,统一编号,对号入座,便于装拆。

(2)、检查模板的各部位标高尺寸,轴线位置是否符合图纸要求,特别是卫生间、不同板厚楼面等应降低部位的标高应重点检查。

(3)、支架的立柱或桁架应保持稳定,并用撑拉杆件固定。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4)、模板支撑部位如在基土上,应先夯实地基,垫放较好的木板(不可直接支撑在基土上或砖垛上),以免浇砼时发生支撑下沉而造成意外事故。

(5)、现浇楼板面板的支撑间距控制在0.8M以内,木龙骨截面不应小于100*50mm,次龙骨间距不应大于0.3m,并应相互连接、形成整体。

(6)、梁、现浇平板的模板支撑应结实牢固,中间用水平拉杆和剪刀撑加固连接,并应考虑不同跨度的起拱要求。

平面模板应拼缝严密,防止漏浆。

(7)、模板安装前应清理水泥砂浆等杂物,并适量涂抹隔离剂。

(8)模板安装后应仔细检查各部位构件是否牢固,在浇灌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变形、松动等现象,要及时修整加固。

(9)模板要注意夏天高温暴晒变形的影响,做到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10)、模板的拆除,应按照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原则,外侧模板拆除时应以不损伤棱角为准,柱、梁、板的底模必须达到规范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

如提前拆模,必须提供相应强度资料。

(11)、模板拆除时不应用大锤硬砸或铁棒猛撬,以免损伤构件或缺棱掉角。

拆除后的模板应起清钉子,铲除干净涂刷隔离剂后分类堆放,报废的不可再用。

3)、质量验收a、现浇结构模板安装:(1)主控项目: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上层荷载能力。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2)、一般项目(1)、主控项目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模板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1)、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2)、严禁酒后上班,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工作时应集中思想,榔头、扳手等必须放置稳妥,以免掉落伤人,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上班,防止空中滑落或钉子扎脚。

(4)、外墙构造柱模板安装和拆除时应有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5)、模板的支撑、拉杆等不得搭在门扇框和脚手架上,脚手架上不得集中堆放大量模板。

(6)、拆模时一般使用长铁撬,人不得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再拆除现浇楼面模板时,要注意模板整体掉下,防止伤人。

(7)、不能向下乱扔模板支撑、搭头等,必要时应划出工作区,用绳子系好红白旗加以围栏,并有专人指挥。

2.1.2、钢筋工程:1)、一般规定;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要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3)、钢筋下料长度要求:A、钢筋因弯曲或弯钩会使其长度变化,在配料中不能直接按图纸中尺寸下料,必须了解对砼保护层、钢筋弯曲、弯钩等规定,在按图示尺寸计算下料长度。

钢筋的下料长度必须按下列要求计算:直钢筋下料长度=构件长度-保护层厚度+弯钩增加长度弯起钢筋下料长度=直段长度+斜段长度-弯曲调整值+弯钩增加长度箍筋下料长度=箍筋周长+箍筋调整值B、配料计算时,要考虑钢筋的形状尺寸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要有利于加工安装。

(1)、对于不同等级的钢筋焊接,应正确选用焊条及牌号,不得错用。

(2)、钢筋焊接应有技术资质等级证书的人员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无证人员不得进行钢筋焊接。

(3)、框架柱钢筋连接采用电渣压力焊,电渣压力焊接头观感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高度应大于或等于4MM;2、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度;4、接头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重焊,或采用补强焊接措施。

上述接头除按《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中规定的方法检查其外观质量外,还必须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进行拉伸试验。

5)、钢筋绑扎与安装的检查要点:(1)、检查核对成品钢筋的钢号、直径、形状、尺寸和数量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如有差错,应及时整改。

(2)、绑扎钢筋用的铁丝应为20#铅丝,22#铅丝只能绑扎直径12mm以下的钢筋。

扎扣应成八字扣,不得扎成一顺风。

(3)、钢筋的绑扎接头位置,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是否满足框架抗震等级的要求,搭接部位是否绑扎牢固。

(4)、平板钢筋绑扎前应先在模板上划出钢筋间距的位置,柱的箍筋在两根对角线主筋上划点,梁的箍筋则在架立筋上划点。

(5)、绑扎形式复杂的结构部位时,应先研究逐根钢筋穿插就位的程序,并与模板配合协作,减少绑扎困难。

(6)、双层钢筋上下网片之间应设置钢筋撑脚或砼垫块,以保证钢筋位置不下沉。

撑脚放置时每平米不少于4只,撑脚钢筋直径应为10~12mm。

双层筋下排弯钩向上,上排弯钩朝下。

(7)、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为45°,中间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90°。

箍筋的开口处应交错布置在纵向钢筋上。

箍筋转角与纵向钢筋交叉点应扎牢。

绑扎箍筋时扎扣相互间应成八字形。

(8)、钢筋的上部负筋、特别是雨蓬、挑檐等悬挑结构要严格控制负筋位置以免拆模后短裂。

板、次梁与主梁交叉处,板的筋在上,次梁的钢筋居中,主梁的钢筋在下。

(9)、钢筋绑扎完成后,应清除杂物,冲洗干净,用水泥砂浆垫块控制好保护层。

6)、质量验收:6.1 原材料:主控项目6.1.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助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格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1.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6.1.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6.1.4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2 钢筋加工:主控项目6.2.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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