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弊端及完善构想
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弊端及完善构想当前我国的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理使用制度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义和界定。
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的同时,为了促进社会创新和共享知识,允许他人以合理的方式使用他人的著作权。
然而,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于合理使用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了合理使用的界限十分含糊不清,给实际应用带来了困难。
其次,合理使用制度对于作品类型和使用方式的限制较多。
合理使用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对于作品类型和使用方式的限制上。
著作权法规定了一些具体的合理使用情况,如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但这些情况的适用范围较窄。
对于新闻报道、教学、研究以及文化表演等领域,合理使用的界限依然模糊不清,对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常常陷入法律争议之中。
再次,合理使用制度的确权程序繁琐。
著作权人要通过法律手续来行使自己的合理使用权利,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据来证明其行为的合理性,而这使得合理使用的确权程序变得相当复杂和繁琐。
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他们往往无法承担这样的成本和时间消耗,从而限制了合理使用制度的实际应用。
为了完善我国的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明确合理使用的法律定义和范围。
在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合理使用的概念和范围,明确指出哪些情况属于合理使用、哪些情况属于侵权,对于不同类型的作品和使用方式给予明确指引,避免模糊和争议问题的发生。
其次,简化合理使用的确权程序。
建立快速且低成本的合理使用确权机制,减少著作权人和合理使用者的纠纷,提高合理使用制度的实际可行性。
可以通过著作权登记制度,提供一种简化登记手续的机制,以便更加便捷地行使合理使用权。
再次,加强合理使用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于合理使用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行使合理使用权。
可以通过设立合理使用的网站、开展权益保护的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于合理使用制度的普及。
刍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的发展
刍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的发展[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知识产权在中国大地得到普及。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也在中国版权业上得到引进与发展,合理使用制度是平衡作者与使用者利益的良性机制,合理使用制度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步伐而发展变化,并为我国的精神文化建设保驾护航。
[关键字]改革开放;法治;著作权;合理使用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我国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私法体系,知识产权法在私法体系中,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传统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具体权利形式。
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著作权法的研究、立法、实施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就。
作为限制作者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与著作权制度伴随着发展,同样被重视,被研究。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理论基础学者对知识产权制度正当性的认识,概括起来存在这些理论:“所有权理论”、“天赋人权论”、“经济利益论”、“利益平衡论”与“利益补偿论”[1],由于国家间不同的历史背景、文化环境、社会发展,使得各国在著作权制度构建时选择的主要理论也有所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第1条就明确了我国在著作权保护中主要采用的是:利益平衡理论。
一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二是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著作权是一种对世权、绝对权,但是我们设定著作权的目的不是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从事智力创造活动的绊脚石。
精神生产与智力活动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历史演进过程,当代人的创造灵感根植于前人智力成果的启示,现实的作品往往是对前人思想结晶的借鉴,这些使用的自由意味着对绝对权利有必要进行限制。
著作权是一种排除他人干涉,无须他人作为或是不作为的支配权利,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得危及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性的基本人权。
著作权授予作者独占的权利,使作者愿意创作、传播作品,从而保障了这种自由的实现。
谈我国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与完善
标 明 作 者 的 姓 名 和 作 品的 名 称 。
度和 空间 ,否 则可能会影 响作 品的发展 ,甚至导致文 化的停滞 不前 。 2 . 合理 定位著 作权合理使用制 度的范围 要实现合理定位 著作权合理使 用制度 的范围就要从两个 方 面 进行入手 :一是要加强 制度的完备 ,二是要适 当增加合理使 用制 度 的使 用 情 形 。
二 网络环境下我 国著作权立法给合理使用制度造成的冲击
1 . 权利人著作权 的扩张 削弱 了合理使用制度 的效力 法律从 一定层面上对 权利人 的著作权 进行 了有 益的补偿 , 新作 品的创作 、传播 和使用方 式得到法律 的保护 。但 是 ,这种
( 1 ) 加强制度 的完备 。在我 国适用 的 《 信息 网络传播权保护 种 合 理 使 用 情 形 是 我 国 合 理 使 用 的 评 判 标 准 。 而 有益 补偿使用范 围仅仅针对 于权利人 ,而 使用者 的利益则在补 条 例 中 , 8 偿过程 中得到 削弱。 当合理使 用制度 的效 力受到 弱化 ,权利人 国际 中大体 采用列举 、要素 、列举 和要素相 结合 的三种形 式。
境下 ,网络作 品的保护技 术仍然处于起 步阶段 ,合理 使用规 定
( 2 ) 适 当增 加合理使 用制度的使用情形。增加关于滑稽模 仿
在技 术范畴 内较 为薄弱 。与此同时 ,网络 应该在遵 循合 同自由 的合理使 用情形 。滑稽模 仿又称戏 仿 ,通过对原 作品的构思 或 的前提 下对作 品进行使用 ,当网络许可协 议于合理使 用产生 矛 情节进行 夸张 ,突 出其瑕 疵 、俗套 的讽刺幽 默。借鉴国外先 进 盾时 ,网络许可会 凌驾 于法律之上 , 法律对其 的约束 力不 明显。 做法 ,对临 时复制给 与合理的使 用和认 同。对于 数字图书馆 的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我 国 著 作 权 合 理 使 用 制 度 的 完 善
张 芳
郑州 4 19 ) 5 1 1 ( 州大 学升 达 经贸 管理 学 院 ,河 南 郑
【 摘 要 】合理使 用制度是著作权领域 中一个 非常重要而又容 易E起争议的制度,各 国著作权 法关于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不 同。需要依据国际条约并借鉴其他 ’ 国家的著作权法,完善我 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增加一些新的合理使用情形 ,将部分合理 使用行为转变为法定许可,并建立健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 关键词】著作权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完善
著作 权合 理使 用 制度 是著 作权 领 域 中一个 非 常重要 而又 容 易引起 争议 的制度 。各 国著作权 法中都有关于 合理使用制度 的规 定,但对于什 么是合理使用 、哪些情况下使 用算作合理使 用 、如何判断某一 使用 作 品的行 为是否合理使用 ,国际条约和 各 国的规定必不相 同。特别是在 网络技术迅猛发 展的今天 ,合 理使用 面临一些新 的挑 战,如何完 善著作权合理使用 制度值得 认真探讨 。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概述 合理使用制度指在 非营利 的条件下 ,法律允许他 人 自由使 用享 有著作权 的作 品而不必征得 著作权人的 同意 ,也不必 向著 作权 人支付报酬 的制度 。设立合 理使用制度 的作 用在 于合理地 消除作品创作者 、作品传播者 、作品使用者之 间的冲 突 ,力 图 实现 在维护作者权益基 础上 的三者利 益的均衡 ,从 而促进作 品 的广泛传播和文化的繁荣进步。 我国在著作权合 理使用方面存在 以下弊端第 一,对于使用 的数 量没有做 出规 定;第二 ,对 “ 国家机关 ” “ 执行 公务 ”的 行 为和 “ 合理范 围”没有作 出具 体限定 ;第三 ,对 改写 、续写
浅谈我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浅 谈 我 国 的 著 作 权 合 理 使 用 制 度
董翔翔 漆海 峰
( 上海交通大学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上海
2 04 ) 0 2 0 文章编号 :0 8 9 5 (0 1 - 0 5 0 1 0 — 2 X 2 1 )2 0 3 - 2 1
夯妾- :一 一 一 gD - 9
文献标 识码 : A
摘要 : 合理使 用是对著作权 的 最重要 的限制制度 函为各 国所普遍确认 , 对于 平衡公众 与著作权人之 阃的 利益冲 突、 它 促进作 品 的传播与使用 而带 动社会 文化事业的 发展与繁 荣起 到了 重要 的作用 。由于各种原因 我国的著作 权舍理使 l 制度还很 不 进 用
完善 因此 。 何 科 学 理 性地 完 善 我 国 的 合理 使 用制 度 。 定相 关 的判 断规 则意 义 重 犬 。 如 制 关 键 词 : 理使 用 制 度 完善 合 著 作 权 合 理 使 用 的 含 义 ( ) 作 权合 理使 用 的含 义 一 著
绘画 、 摄影 、 录像 ; ( 一 ) 中 国公 民 、 人 或者 其 他 组 织 已经 发 表 的以 汉语 言 十 将 法 文 字创 作 的作 品 翻译 成 少 数 民族 语 言 文 字作 品在 国 内 出版 发 行 ; ( 十二 ) 将已经发 表的作 品改成盲文 出版 。 前 款 规 定适 用 于对 出版 者 、 演者 、 音 录像 制作 者 、 播 电 表 录 广 台、 电视 台 的权 利 的限 制 。 这 1 情 形 被 认 为 是 我 国《 作 权 法 》 立 的 合 理 使 用 方 2种 著 确 式 。 为 了规 范使 用 者 的合 理 使 用 行 为 , 防止 著 作 权 人 的权 益 受 到 不 应 有 的损 害 , 国《 作 权 法 实 施 条 例 》 20 我 著 (0 2年 9月 1 日施 5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完善——从高考试题使用他人漫画作品著作权纠纷案谈起
( ) 作 权合 理 使 用 的指 导 性 原 则 一 著 著 作权 合 理 使用 制 度 在 著作 权 领 域 中起 着 重 要 的利 益 平 衡 作用 。
有关国际公约和各国著作权立法对著作权合理使用 规定了指 导性 的 原则。例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议》 第十三条规 定了三条著作 权合理使用的指导性原则: . 1全体成员均应将作品专用权的限制或例
响 。最 后 , 题 中 不标 明作 者 姓 名 是 国 际通 行惯 例 。 试
( ) 二 著作权作品合理 使用的范围 从各 国立法来看, 合理使用 的范围主要分为两大类 : 一是传统著
作品的性质: . 3在所使用的作品中被使用部分与整个作品的比例 以及
其 在 整个 作 品 中 的地 位 ; . 关 使 用 行为 对 被 使用 作 品的 潜 在 市场 价 4有
付报酬 , 侵犯了去获取报酬权、 署名权、 改权, 修 故起 诉至法院, 要求被
告 公 开道 歉 , 付 报 酬 并 赔 偿 损 失 共 计 1 元 人 民 币 。 支 万 被 告辩 称 , 告所 指 侵 杖 作 品 与 原 告 作 品 存 在 明 显不 同 , 者 的 原 两 相似 性 仅 是 神 似 或 创 意 相 似 , 著 作 权 法仅 保 护 表 达 而 不 保 护 思想 。 但 同 时 , 告 也 没 有侵 犯 原 告 的著 作 财 产 权 , 被 在试 题 中使 用 他 人 作 品 是 合理使用 。 如果 在 出高 考 试 题 之 前 征 得 作 者 同 意就 会 泄 密 试 题 , 先 事 获得 许 可 是 不 可 能 的 , 且考 试 有 特 殊 需 要 , 改 是必 然 的 。考 试 本 而 修
浅谈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浅谈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摘要]合理使用判断标准对合理使用行为具有决定作用。
但目前缺乏一套系统有效的判断使用行为合理与否的机制。
试图通过阐述合理使用的基本涵义,探究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以期在借鉴国外立法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
完善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关键词]合理使用;标准;立法模式一、合理使用的概念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制度中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一种主要制度。
著作权中合理使用制度是指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且不必支付报酬而直接使用该著作权人作品的著作权限制制度。
同时要求此使用行为建立在非营利性的基础上,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坏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传播者和使用者三方的利益而存在的。
合理使用制度通过对著作权人权利进行一定范围及程度上的限制来促进作品的传播和使用,目的在于维护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实现著作权法促进整个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繁荣的立法宗旨。
二、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模式各国对合理使用制度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模式。
主要有两种:要素主义和规则主义。
要素主义把合理使用行为的构成概括为若干具体的要素,符合这些要素的就构成合理使用;规则主义则将合理使用行为的具体类型明确规定下来,符合这些类型的行为就构成合理使用。
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对合理使用的方式进行了具体规定:(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
试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精品论文】
试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padding:0px;font-size:14px;line-height:180%;clear:both;" align=left>论文摘要: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著作权限制的重要内容,在调节著作权人、公众利益方面起着平衡的作用,但同时也是著作权实务与理论研究的一个备受争议的规则。
本文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内涵出发,着重分析了合理使用的立法目的及原则,最后提出对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制度的一点建议。
论文关键词: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标准一、著作权合理使用内涵(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定义我国国内各学者对合理使用这一制度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有学者认为“合理使用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以外的人,为法定的目的或需要,采取合理方式,依法使用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须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同意,且不支付报酬的一种合法行为。
”也有表述为“合理使用是指依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不必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
”还有学者表述为“合理使用是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力,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得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也有学者表述为“著作权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使用者可以自由使用他人享有的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须向其支付报酬的行为。
不管使用哪种定义表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概念,都应把握如下几点:1.合理使用是一种合法行为。
法律不但要对其加以确认,还要对此加以保护。
即法律不仅依法赋予使用者有合理使用的特权,还要对此特权加以保护,来维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国际版权公约与各国版权法都实行了合理使用原则来限制作者的专有权。
我国也不例外,把合理使用制度放在了“著作权的限制”一章中。
总之,对使用者权利的赋予,都是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
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
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一、概述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旨在平衡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与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信息参与社会生活、从事学术研究和科学教育的自由之间的冲突。
这一制度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可以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无需支付报酬,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使用都是合理的。
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具有模糊性,涉及对多种因素的考量,如使用作品的目的、性质、范围,以及是否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或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等。
明确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对于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维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也在不断调整和变化。
传统的合理使用情形,如学术研究、课堂教学、新闻报道等,在现代社会依然适用。
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和网络环境的形成,新的使用方式和场景不断涌现,如网络搜索、链接、转载、摘录等,这些都给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带来了新的挑战。
需要不断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明确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在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以实现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
同时,也需要不断关注科技发展和社会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1.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概念与重要性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平衡著作权人的专有权益与社会公众获取、利用信息的需求。
这一制度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可以合理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无需支付报酬。
合理使用制度的核心在于划定一个合理的范围,使得公众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自由地获取和使用信息,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创新。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它有助于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应有的经济回报。
同时,这一制度也为公众获取和利用信息提供了法律保障,满足了公众获取知识的需求。
论著作权限制的正当性及合理使用制度
论著作权限制的正当性及合理使用制度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著作权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著作权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知识创造者的利益,鼓励了创作的热情,同时也保障了读者的权益,使得知识能够得到传播与共享。
由于著作权以及著作权权限制的存在,也给一些问题和争议,比如著作权利益如何与公众利益平衡问题,如何合理使用著作权等等。
本文将对著作权权限制的正当性以及合理使用制度进行探讨。
我们需要理解著作权权限制的正当性。
著作权实际上是一种人权,是一种个人对其作品的产权。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或者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这些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著作权人的创作动力和经济利益,也是对其精神劳动的一种保护。
著作权权限制的正当性在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是利益平衡问题,即著作权利益如何与公众利益平衡。
著作权不应该成为对公众利益的障碍,因此在著作权法中也涉及到了合理使用的规定,旨在保护公众的使用权益。
其次是信息共享问题,合理使用制度旨在促进信息的传播与分享,通过一定的合理使用制度,使得著作权不成为信息共享的障碍,同时也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合理使用制度也是为了促进创新与文化发展,通过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鼓励创作者进行创新,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和发展。
从国际层面来看,也有一些相关的国际法律规定,比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版权条约》、《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等等,都对著作权的权限制进行了规定,保障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这些国际法律的规定也为各国制定著作权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著作权的权限制并不等于对著作权的侵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旨在促进创新与文化发展,保护公众利益。
在具体的实践中,著作权仍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对于教育、科研、新闻报道、对作品进行评论、批评、讨论等进行一定程度的例外规定,以保障公众利益和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简述我国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简述我国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引言著作权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它确保了创作者对其作品的权益。
然而,在著作权的保护下,也存在着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的需求。
为了平衡创作者的权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我国建立了一套合理使用制度,以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发展。
合理使用制度的概念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著作权法保护下,对他人作品进行一定范围内的使用,而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支付相应的费用。
合理使用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创新和发展。
合理使用的原则合理使用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共利益原则合理使用的行为应当符合公共利益,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例如,教育、科研、新闻报道等活动中对作品的引用和转载属于合理使用。
2. 合理范围原则合理使用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出合理使用的限度。
根据作品的性质、目的、使用的方式等因素,判断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3. 公正原则合理使用应当公正合理,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时,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努力和创造,不得损害其利益。
4. 善意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应当是善意的,不得滥用合理使用权。
使用者应当遵守合理使用的规则,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或使用作品。
合理使用的具体情形合理使用制度适用于以下几个具体情形:1. 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个人在学习、研究和欣赏作品时,可以进行合理使用。
例如,在写作论文时引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成果,或在个人欣赏音乐作品时进行私人使用。
2. 新闻报道和评论新闻报道和评论属于公众对社会事件和作品进行评论和报道的活动,一定范围内的引用和转载属于合理使用。
例如,新闻报道中引用他人的言论或作品,或评论文章中引用部分作品进行评论。
3. 教育和科研教育和科研活动中对作品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
例如,在教学中使用他人的教材或教学素材,或在科研中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
4. 公共利益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进行合理使用。
例如,政府机构在公共服务中使用作品,或社会组织在公益活动中使用作品。
论著作权限制的正当性及合理使用制度
论著作权限制的正当性及合理使用制度1. 引言1.1 研究背景当今社会,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完善和加强,著作权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著作权的保护不仅可以鼓励创作,促进文化繁荣,还能保障作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著作权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著作权的过度扩大导致了对合理使用的限制,影响了信息的传播和利用。
对著作权的限制和合理使用进行研究,探讨合理使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促进知识的创新、传播和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将从著作权的概念和作用开始,探讨著作权的限制和合理使用,并对著作权的改革与现状进行分析。
还将对合理使用制度的实施和挑战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对合理使用制度的重要性、规范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探讨,希望能够为著作权保护的合理使用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1.2 问题提出著作权的限制和合理使用是当前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问题,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著作权的保护和使用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和争议。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对知识的获取和分享需求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保护原创作者的权益的又能让大众合理使用和分享作品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著作作权限制的正当性及合理使用制度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问题提出】正是要探讨著作权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如何制定合理的使用制度来平衡著作权人和大众的权益,促进知识的创造和传播。
1.3 研究意义合理使用制度有助于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分享。
通过合理使用制度,个人、机构等可以在合法的框架下使用他人的著作,从而促进了知识的传承和交流。
这有利于学术界、文化界等领域的发展,也为社会大众提供了更广泛的学习和研究资源。
合理使用制度可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艺术创作等领域,合理使用制度的存在为创新提供了更加灵活和便捷的资源条件,从而推动了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
合理使用制度使得学术交流更加便捷,艺术创作更加灵活,为科技创新搭建了更加广阔的平台。
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完善
《长江丛刊》2019.0787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完善■杨蓉淘巾之/西北师范大学摘 要:著作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排他、垄断性权利。
即依托作品所衍生出的财产性、人身性(不可转让)权利,以上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可实施。
它并非像其他民事权利强调自用价值,更是强调排除他人以何种形式未经许可且未支付费用不得实施。
而合理使用的目的是,平衡著作权人与公众利益,对其垄断权稍作限制。
作者孜孜不倦创作的作品是智力劳动的结晶,固然值得尊重与保护,但保护应同时有利于社会发展之必要,保护之伞完全倾向于作者,有造成文化、科学、艺术领域作品创造空间紧缩之危险。
因此,在符合特定的情形,不损害著作权人正当利益,不妨碍正常使用情况下,使用者可以不付费且不需经许可。
然而,我国合理使用制度一方面因适用穷尽式列举立法模式,灵活性较弱,另一方面因多年未修改,目前仍主要沿袭适用的内容为2001《著作权法》有关合理使用制度规定,故与社会发展略显不协调。
基于此,笔者在着眼于我国同时,也将对德国、美国合理使用制度进行分析,从而得到启示,以期为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提出有效建议。
关键词:合理使用 美国 德国 完善一、我国合理使用制度(一)合理使用制度的发展合理使用制度在我国最早可追溯至1985年《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1990年随着《著作权法》的颁布,在我国著作权法予以确立,随着我国1992年加入《伯尔尼公约》,经过相对漫长的时间以便与公约相协调及适应社会的需要,我国于2001年对《著作权法》进行修改,这次修改对合理使用进行较大的改动,在2010年著作权法修正时,有关合理使用制度并无作改动,但值得注意到是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以下简称草案稿)对其进行大范围修改,可见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是著作权法修改的重要议题,鉴于此,笔者在这一部分将围绕上述所提及之法律及草案进行展开比较进行分析。
目前,我国合理使用制度规定于《著作权法》第22条,共计12种特殊情形,每种情形都限定了主体、目的、范围。
中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演变与完善研究——从1991年《著作权法
45[摘 要]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各国通过相关立法设立的一项权利限制制度,目的是为了通过对权利人的权利加以限制以保障社会公众接触、获取作品与信息的自由。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设立于1991年,采用“列举式”立法模式,列举了12项构成合理使用的适用情形,并随着2001《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出台在不断完善。
2011年我国正式启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并于2014年6月颁布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议对合理使用制度进行大幅调整,但之后由于国内一直没有达成统一意见,至今并没有公布任何新的修改意见稿。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通过梳理与分析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设立与演变过程,详细分析《草案送审稿》中的修改意见,探讨如何更有效地完善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关键词] 著作权 合理使用 “三步检验法” “四要素”判定法 《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图分类号] G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9) 03-0045-08An Analysis about the Development and Perfection of Chinese Fair Use System ofCopyrights :from “Copyrights Law ”(1991) to “Draft of Copyrights Law ”(2014) Jiang Yizhou(Law School ,Peking University , Beijing , 100871)[Abstract] Fair use system of copyrights is a limitation system which guarantees public ’s rights of obtaining works and information by limiting obligee ’s rights. Chinese fair use system , which included 12 clauses of fair use , was established by the implement of “Copyrights Law ” in 1991, and it developed by the revision of “Copyrights Law ” and the implement of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f the Copyright Law ”and “Regulations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formation Network Transmission Right ”. China implemented the third revision of “Copyrights Law ” in 2011, and promulgated “Draft of Copyrights Law ” in June of 2014. Such draft proposes a dramatical modification of fair use system , and after that there is not new draft promulgated because Chinese scholars have not reached consensus. Therefore , its very important to analyze the main cont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fair use system and “Draft of Copyrights Law ” to discuss how to revise Chinese fair use system effectively.[Key words] Copyrights Fair use “Three-step test ” “Four elements ” doctrine Draft of Copyrights Law 中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演变与完善研究——从1991年《著作权法》到2014年《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姜亦周(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1 引 言著作权是作者依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排他性权利[1],世界各国均设立了各自的著作权保护制度,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作者与其他权利人的权利,也同时在于通过对权利人权利实施一定限制以保障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即创作思想原料的自由,以此激励更多人实施创作行为,从而促进社会文化整体发展。
《论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范文
《论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篇一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著作权法在保护创作者权益、促进文化繁荣、鼓励知识创新等方面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其中,合理使用制度作为著作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保障了公众对作品的合理利用,也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就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现状、问题及完善建议。
二、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现状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他人可以在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对作品进行一定程度的利用,但需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制度体现了著作权法的平衡原则,即在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同时,保障公众对作品的合理利用。
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对于合理使用的规定主要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免费使用已发表作品等情形。
这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为法院提供了判断依据,有效平衡了著作权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众对作品的合理利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律条文过于笼统,缺乏具体操作指导。
这使得在实际应用中,法院和当事人难以准确判断何种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其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数字环境下作品的利用方式日益多样化,而现行法律尚未对数字环境下的合理使用进行明确规定。
最后,部分人对合理使用的理解存在误区,将合理使用与侵权行为混为一谈,导致滥用合理使用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完善建议:1. 细化法律条文,增强可操作性。
通过明确界定合理使用的范围、条件及限制,为法院和当事人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
2. 适应数字环境,修订法律条文。
针对数字环境下的作品利用方式,制定相应的合理使用规定,以适应时代发展需求。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通过普及著作权法知识,使公众正确理解合理使用制度的含义和作用,避免滥用该制度。
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1合理使用的概念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限制方式的其中一种,目前,世界各国各地区对于合理使用制度都有相关的规定,但立法模式各不相同。
“合理使用”是美国著作权法上的概念,尽管我国著作权法上没有明确定义“合理使用”,但我国的学术理论界却借鉴了这一称谓。
很多学术界的大家,比如郑成思1、吴汉东2、杨崇森3等,都给出了“合理使用”的定义。
各位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合理使用”下了定义,但都有一定的相同之处,笔者认为刘春田教授所下的定义更为全面:“合理使用”,即“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也就是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4总的来说,合理使用的内涵主要有:第一,合理使用者使用作品无须征得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第二,合理使用必须在公平合理范围内,符合正当使用目的;第三,合理使用须以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为前提,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1.2合理使用制度设立的意义合理使用制度作为著作权限制的方式之一,其创设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对作者著作权的适当限制,平衡创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的利益,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鼓励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从而对整个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的进步起到推动作用。
正如吴汉东学者所提到的,1“合理使用是指在利用有著作权的作品时,既不需要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一般也不需要支付报酬,而且不构成侵权。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通论)2“合理使用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又不必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而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的合法行为。
”(吴汉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3“合理使用即他人为了便于学术研究、文艺批评或基于其他正当理由,可适度地引用或复制他人的著作。
”(杨崇森,著作权之保护)4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第四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132-135“合理使用的价值目标,在于通过均衡保护的途径,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
论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可 以不经 理 使用 体 现 了公平 价 值 ; 合 理使 用对 各方 都 有利 , 著 作权 人 依然 使用者 在通 过正 常途径 无法 获取必要程 序 中与兼容 性信息 有关 的 享 有充 分 的著作 人 身权和 著作财 产权 , 社会 公众 也能无 偿利 用作 该程序 著作 权人许 可 ,
f a i r a b r i d g m e n t ” ( 合理 节 略) 的概 念 , 这 是合 理使 是 利益 平 衡 。著 作权 人 对作 品 的垄 断与 社会 公众 希 望共 享作 品 法实 践 中创立 了“ 1 8 0 3 年, 英 国法 官在判 决中首 次使用“ U s e d f a i r l y ” 二 者之 间产 生 了矛 盾 , 一方 面 , 著 作权人 希 望 自己的著作 权 能得 用概念 的发 端 。 从此 , 合理 使用被 作 为一个 法律 概念 确定 下来 。 1 9 1 1 到 充分 、 绝对 的保 护 , 得 到 自己创 作 的投 入和 回报 ; 另 一方 面 , 社 这一概 念 , 并 且在 1 9 5 6年和 会 公众 则 希望 能 更 多地 合理 使用 现有 的 作 品,满 足 个人 学 习需 年法令 以成 文 法 的形式确 立 了合理 使用 制度 , 9 8 8年 的著作权 法 中都 继承 了这 一规 定 。 英 国著作权 法肯 定 了 要、 创 作作 品 需要 或促 进文 化繁 荣 的需 要 。 合理 使用 通过 限制 著 1
判断一种使用是否应当适用合理使用应当满足合理人们在网络上宣泄感情的工具这些文章和片段具有独创性符性原则的要求从该使用的目的和客观影响分析其是否符合合理合作品的标准时该文章和片段的作者就享有著作权博客和微使用的精神是否合乎情理是否符合著作权法保护公共利益博具有开放性作品一经发表应当允许其他人阅读和评论属于的只有满足合理性原则的使用方式才能认定为合理使用
《论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范文
《论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篇一一、引言著作权法是我国为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而设立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其中,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它旨在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知识的传播和文化的进步。
本文将就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进行探讨,分析其现状、问题及改进建议。
二、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现状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他人可以在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需遵守一定的限制和规定。
这一制度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中。
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新闻报道、评论或科研等目的的引用;图书馆、档案馆等机构的馆藏和内部使用等。
这些规定在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有利于促进知识的传播和文化的进步。
三、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法律条款不够明确。
目前,我国著作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和指导原则,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2. 适用范围有限。
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主要适用于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领域,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作品,如软件、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的合理使用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3. 执行难度较大。
由于缺乏具体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制,导致在执行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时存在一定的困难。
同时,部分公众对著作权法的认识不足,也加大了执行的难度。
四、改进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建议针对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应进一步明确法律条款,细化合理使用的具体标准和指导原则,以减少实际操作中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其次,应拓宽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将更多类型的作品纳入合理使用的范畴,如软件、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关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评价和完善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制度立法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制度立法[摘要]我国现行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立法模式较单一,并且尚未设定判断标准,列举的合理使用情形涵盖的范围较窄。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运用自由裁量权判断合理使用之构成,因判断标准的不尽相同导致审判结果不确定及不可预测。
立法上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有效运行。
文章认为,第三次《著作权法》的修改应从我国国情出发,适当增加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以平衡各方利益,并对合理使用制度进行修改,在坚持纳入“三步检验法”的同时还应明确规定其仅适用于兜底条款,以应对网络传播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
[关键词]《著作权法》修改;合理使用;完善建议《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其中,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
著作权立法将“利益平衡”作为宗旨和价值目标,在利益平衡的过程中,合理使用制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关乎国家文化繁荣与社会发展的利益。
但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现行著作权法律体系下著作权人和其他使用人之间的利益格局也在不断改变,合理使用制度受到巨大冲击。
第三次《著作权法修》改对合理使用制度应如何安排才能进一步发挥合理使用制度的利益平衡作用,有效解决著作权合理使用纠纷,值得探讨。
一、现行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和司法现状(一)立法现状在没有著作权人许可,亦不用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允许自由使用属于著作权人且已经发表的作品,即合理使用制度,在我国《著作权法》第2章第4节第32条,列举了12种权利限制例外的行为。
现行合理使用制度立法,采用的是大陆法系国家几十年前在著作权法中制定的规则,详细例举例外的情形,但并没有纳入《伯尔尼公约》提供的“三步检验法”,①也没有仿照《美国著作权法》第107条,设定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
早期该种立法模式为司法实践指明了适用范围,有利于遏制合理使用制度的滥用。
但随着我国著作权的发展,该立法模式的滞后性也随之凸显,一些新增的“合理使用”行为无法可依,被划入侵权行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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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问题日益凸显。
而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保护著作权人权利的同时,也保护了公众的权利,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因此,我国应该不断完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以适应当今社会的需求。
首先,我国应该加强对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法律规定。
当前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还比较简单,应该增加更多的条款和细节,以更好地保护公众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权利。
其次,我国应该加强对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宣传和教育。
公众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入,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公众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认知,为公众提供更多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方式。
最后,我国应该加强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监管和保护。
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于著作权的管理,防止侵权现象的发生。
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应该建立完善的著作权保护机制,对于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总之,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加强法律规定、宣传和教育、监管和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促进社会的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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