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办法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办法,望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护士进修,必须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注册护士、从事二年及以上儿科护理经历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及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及专科注册证书。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
1、科教部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和实际需要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保障部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工作服、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3、进修人员上岗身份牌由科教部负责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
4、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科教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三天内须由科教部或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
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科室和科教部(护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3、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4、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发给结业证书。
5、住进修人员集体宿舍者,应保持宿舍的整齐、清洁,团结互助,不得在宿舍内留客和使用电炉,不得将特殊部门(ICU、手术室等)的工作服穿回宿舍。住宿自理者,中途需申请宿舍者,医院视宿舍当时的入住情况,尽量给予安排。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医生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都作为“住院医生”进入岗位(护理及其他岗位人员参照同类级别),并由科室指派的医护人员负责带教。
2、进修期间门急诊、病房工作时间分配:视各科室具体情况而定(详见各科进修医师培养计划)。
3、进修人员入科前经科教部、医务部、护理部联合岗前培训,并予以考核,合格者上岗。
4、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人员的需要制定出对进修人员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安排,并指定专门的带教老师。
6、进修人员的培养,在上级老师的带教下,应以临床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我院受国家教委委托或与国外、院外的学术团体合作,每年要举办很多类型的学术性会议、学习班或演示会等,这些活动进修人员在不影响科室工作且得到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后可以自愿参加。
五、进修人员的考勤和考核
科室有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考勤、考核。进修结束时,由科室进行全面考核,科室负责人填写进修人员考核考评表内,经科教部审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六、进修人员参与临床工作规定
1、进修医生
⑴、病房工作
●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进修期间,各个级别的医生均授予本院“住院医生”的权限。
●经科教部审核后授予处方权/医嘱权。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手术/操作,原则上不独立完成手术/操
作,各级手术、操作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审批备案。
●进入住院HIS系统开具医嘱,必须有上级医师的授权、审核,由授权的上级
医师负责其所有的医疗问题。
●终止授权:进修医师进修结束应办理离院手续,由科教部通知信息科、保卫
科等相关部门中止授权,以保障医疗安全。
⑵、门急诊工作
●资格认定:门诊:医学院毕业两年以上;急诊:医学院毕业三年以上,来院
3个月以上;完成病房及相关科室的基础培训部分,经相关科室考核能够胜任门急诊工作,在老师带教下坐诊。
●到门急诊办公室申请医保标识码、领取病历处方书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签
名留样。
●按诊疗常规要求进行诊疗工作。
●遵守会诊制度,有问题及时向本院医生请教。
●按门诊病历处方要求做好病历和处方书写,病例合格率100%,处方合格率
100%,三次确诊率98%。
●熟悉并掌握门诊常用药物,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非治疗用药不得入方,控制
处方单价在允许范围内。自费药物及自费器械需向家长讲明并取得其同意。
●按照职业道德要求对病人认真、负责,服务态度亲切、和蔼。
●严禁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接待医药代表,杜绝收受药品回扣。
●及时填写传报卡,漏报率为零。
2、进修护士
⑴、进修护士在本院所进行的护理操作需严格遵守上海市及本院制订的护理常规。
⑵、为确保临床工作的安全性,进修护士在专科带教人员的指导和示范下,进行操作,评价达到独立操作的能力后方可独立执行护理操作。(专科带教人员为具备带教资质的护理人员承担;专科导师为护士长、总带教或主管及以上护理人员承担)
⑶、进修护士在专科能力未得到确认前不得独立承担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需经护士长及总带教确认其专科能力达到独立操作的资格方可进行,如:身体评估、医嘱处理、给药、手术配合以及急诊病人处理等。ICU进修护士由护理组组长带领;病房、手术室、急诊科进修护士由本院护士带领下方可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⑷、进修期间轮转科室2周以内者,只可进行临床观察;1个月以内者,不可独立当班。
⑸、进修科室护士长应告知进修人员,本院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如PALS、PBLS等课程并鼓励参加。如有中夜班,由护士长安排调整班别使其尽量能够参加。
⑹、进修期间有突发事情,及时与护士长及总带教汇报与沟通。
⑺、评价反馈:
定期反馈:每2周与进修单位总带教或护士长进行沟通,每2个月与总带教反馈进修内容,科室有书面记录反馈,护理部组织进修护士座谈进行中期及终末反馈。
3、其他专科进修人员
⑴、专科进修人员指除医生、护士外的参与医技工作的进修人员。如:麻醉师、药师、营养师等。
⑵、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⑶、进修人员应在本院相关人员的指导下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