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办法资料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管理,提高医院进修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修是医务人员通过其他医院、科研机构等学习,提高知识和技能的一种方式。
进修分为短期进修和长期进修。
第三条医院进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医院将根据进修计划确定进修人员名额和资金支持,同时对进修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进修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进修申请、进修资格审查、进修计划制定、进修费用支持、进修期间管理、进修结束报告等。
第五条进修费用应从医疗费用中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和流程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进修期间,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提高专业技能,为医院的发展和社会的健康服务。
第七条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修人员的岗位聘用和晋升。
第二章进修申请第八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进修计划,向医院提出进修申请。
进修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进修目的和计划、预计进修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第九条进修申请需经所在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各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医院进修计划和人员安排,合理分配进修名额。
第十条进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医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进修计划,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进修计划制定第十一条进修计划应包括进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详细学习目标和要求等。
第十二条进修计划需经进修人员的指导教师审核批准,医院进修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四章进修费用支持第十三条医院将根据进修计划和人员安排,确定进修费用支持金额。
第十四条进修费用支持申请应提交进修计划和相关经济证明材料,医院进修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进修费用支持资金应由医院财务部门拨付。
第五章进修期间管理第十六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课程安排,按时参加培训和学习。
第十七条进修期间,医院将组织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医院进修培训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培训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院进行进修培训的所有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药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培养进修培训人员的临床技能、科研能力和职业道德为核心。
第二章进修培训人员的基本条件第四条进修培训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3.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4. 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工作;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三章进修培训人员的选拔与录取第五条进修培训人员的选拔与录取工作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流程如下:1. 由选送单位推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医院相关部门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组织面试、笔试等选拔环节;4. 按照选拔结果,确定进修培训人员名单。
第四章进修培训人员的职责与要求第六条进修培训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2. 积极参加科室的各项业务活动,提高自己的临床技能;3. 认真学习,完成进修培训计划;4. 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第七条进修培训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1.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2. 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临床实践工作;3. 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4. 主动向带教老师请教,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章进修培训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第八条进修培训人员的考核与评价工作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内容包括:1. 定期进行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2. 对进修培训人员的临床技能、科研能力和职业道德进行评价;3. 根据考核结果,对进修培训人员进行奖惩。
第六章进修培训人员的待遇与保障第九条进修培训人员在进修培训期间,享受以下待遇:1. 享受医院规定的工资待遇;2. 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术活动;3. 享受医院提供的住宿、交通等福利。
(最新版)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二、进修(实习)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进修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由所在科室向医疗管理部门申办临时处方权。
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进修(实习)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接受进修(实习)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六、自动中止学习或者被中止学习者,不退还费用。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基础条款:(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范本【医院进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进修目的和范围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医师、护士等进修(培训)事宜。
第三条医院进修(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院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更新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
第四条医院进修(培训)范围包括各类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学习考察等。
第三章进修计划和管理第五条医院进修(培训)由医院人事部门组织及协调,根据医院发展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年度进修计划。
第六条进修计划必须具体明确包括进修项目、进修时间、进修地点、进修费用等信息。
第七条进修计划应提前与参加进修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进修计划的可行性和个人的参与主动性。
第八条进修计划应编制年度和季度计划,确保进修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第四章进修审批和报销第九条参加进修活动的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及人事部门提交进修申请,并填写进修计划和费用预算。
第十条进修申请应明确说明进修目的、进修内容、进修时间、进修地点等,并附上所需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进修申请应经所在部门领导、人事部门审核并上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医院根据进修计划和预算,在审批通过后核定进修费用,并在进修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第五章进修考核和评价第十三条参加进修活动的人员在进修结束后,应及时提交进修总结报告和进修成果。
第十四条进修总结报告应包括进修经历、所学内容、所得收获、进修对工作的影响等内容。
第十五条进修总结报告应由所在部门领导及人事部门进行评价和考核,并纳入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进修成果的记录档案,用于个人发展和绩效考核参考。
第六章进修管理的监督和督促第十七条医院人事部门是医院进修(培训)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进修计划制定、审批、报销、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各级领导必须重视进修工作,把进修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范围,加强对进修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行为,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在医院内进行进修学习、技术交流、科研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内容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相关,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和进修人员个人发展规划。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进修人员的管理体制,配备进修人员管理人员,负责进修人员的招募、安排、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进修人员的身份、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属性。
第二章进修人员的招募第七条医院招募进修人员应当经过程序合法、公开、公平、竞争原则。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其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进修人员的招募条件,并在公示栏、网站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第九条招募进修人员应当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等程序,并以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等为依据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条录取的进修人员应当签订进修协议,并在进修开始前提交相应的报到材料。
第三章进修期间的管理第十一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进修计划、进修安排完成相应的学习和实践任务。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如需离开医院进行学术交流、实地考察、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需提前报备,并经医院同意方可离院。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发生事故或者违法行为的,医院有权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中断进修资格。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受常规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休假、医保等。
具体待遇按进修协议约定执行。
第四章进修评价与考核第十六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后,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十七条进修人员的考核指标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技术操作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学术研究成果等。
卫生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的基本要求1. 进修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 进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 进修人员应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 进修人员应服从医院工作安排,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进修人员的接收与管理1. 科教科负责进修人员的接收、安排和管理工作。
2. 科教科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接收进修人员,包括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
3. 科教科应与进修人员签订进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进修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医疗技术规范等。
5.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遵守医院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6. 进修人员应按时完成进修计划,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
四、进修人员的考核与评价1. 科教科应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实践操作考核等。
2. 考核结果作为进修人员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 进修期满,科教科应组织对进修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进修鉴定。
五、进修人员的待遇与保障1.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受医院规定的相关待遇。
2. 进修人员享有与本院职工同等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3. 科教科应关心进修人员的生活,解决其在进修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进修人员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进修人员如有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卫生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卫生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由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____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____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____月份和____月份。
进修生必须凭行政、____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
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____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____清进修费用。
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
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由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
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
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
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在____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____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____天由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____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____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
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
每次请假不得超过____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由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护)师的安排。
医院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管理,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进修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院进修的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进修人员准入与选拔第四条进修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医师、护士、医技人员需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进修工作;4. 由所在单位推荐,具有进修意愿。
第五条进修人员选拔程序:1. 由所在单位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 医院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修人员名单;3. 科教科与进修人员所在单位签订进修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进修人员管理与考核第六条进修人员到达医院后,由科教科负责办理入院手续,分配至相关科室。
第七条科室应制定进修人员学习计划,包括理论培训、临床实践、科研等方面,并确保进修人员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
第八条科室应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理论知识掌握程度;2. 临床技能操作水平;3. 科研能力;4. 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九条进修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情况延长进修期限或劝退。
第四章进修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以下待遇:1.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2. 伙食补助;3. 生活补贴;4. 科研经费支持。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享有以下保障:1. 人身安全保障;2. 休息休假保障;3. 患病期间医疗保障。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科教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进修学习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进修人员具体管理要求(一)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期限,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学。
(二)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索取及收受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三)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进修人员无处方权,不能独立值班。
进修生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的各种学术活动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四)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五)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
对病人态度粗暴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六)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第二条进修人员报名程序(一)进修人员在来本院领取“进修申请表”,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待接到通知,持进修通知书方可来院报到并登记。
(二)接收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本院有关制度,指定专人带教,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修人员结业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办公室领取结业申请表、鉴定表。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规范进修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活动管理。
第三条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确保进修人员能够充分学习、实践和交流。
第二章进修条件及要求第五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能够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二)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三)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新成立的科室,因工作人员少,专业开展需要,进修不受职称限制。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第六条进修人员选拔标准:(一)品德优良,工作积极,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业务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学习计划,能够取得实质性成果。
(四)有科室和医院的推荐,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进修程序第七条科室推荐:各科室根据人员需求和进修计划,向医院培训部推荐进修人员。
第八条医院审批:培训部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九条确定进修单位:根据院长办公会的审批结果,由培训部协助进修人员确定进修单位。
第十条办理进修手续:进修人员凭医院出具的进修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到进修单位办理进修手续。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十一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单位的管理。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参加进修学习,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医院科室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了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科室业务发展,规范进修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选拔,公平公正;2. 注重培养,提高能力;3. 保障安全,规范行为;4. 严谨治学,诚实守信。
二、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1.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具备一定临床工作经验;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进修工作;4. 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进修人员的选拔与录用1. 科室根据进修需求,制定进修计划,经医务科审批后,上报医院人力资源部门;2.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科室需求,组织选拔考试,择优录取;3. 考试合格者,经科室审核,签订进修协议。
四、进修人员的职责与义务1.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2. 积极参加科室业务学习和学术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机密;4. 主动与带教老师沟通,及时反馈学习情况;5. 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6. 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医院形象。
五、进修人员的培养与管理1. 科室指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带教老师,负责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2. 带教老师根据进修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定期检查学习效果;3. 科室定期组织进修人员参加学术讲座、临床实践等活动,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能力;4.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定期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帮助。
六、进修人员的考核与评价1. 进修期满,由带教老师和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工作态度等;2. 考核合格者,颁发进修结业证书;3. 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延长进修期限或退回原单位。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促进医院进修人员的成长和发展,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进修人员,包括临床医学进修人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证进修期间的学习效果。
第四条医院将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进修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活动,增强自身的专业素养。
第五条医院将根据进修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进修计划,保证进修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
第六条医院将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章进修人员的选拔与录用第七条进修人员的选拔与录用应按照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进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通过面试和考试进行选拔。
第九条进修人员的录用将与医院签订进修合同,并约定进修期限和待遇。
第十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进修计划的制定与执行第十一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制定进修计划,并报送医院的培训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进修计划应包括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时间等。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按照进修计划进行学习活动,不得擅自更改计划。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课程和学术讲座,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四章进修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第十五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后,应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十六条考核评价应包括学习成果、学术报告和个人表现等方面。
第十七条考核评价将作为进修人员的资格认定和晋升的依据。
第十八条考核评价不合格的进修人员,将予以淘汰并终止进修合同。
第五章进修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九条进修人员享有与医院职工同样的权益和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休假等。
第二十条进修人员享有参与学术交流和研讨的权利,并可享受医院的学术资源和设施。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人员接收(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
医师须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部,科教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部发出接收函。
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____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____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____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
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
未经科教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部,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部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推荐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推荐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人员进修学习质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为你带来了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进修人员接收(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
医师须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5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部,科教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部发出接收函。
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3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12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12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
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
未经科教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部,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 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医院的科研与临床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获得医院推荐进修的医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从事医疗、科研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申请、培训等工作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应当注重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医务人员,提高医院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选拔与申请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医学、药学或者与相关领域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三)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通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进修计划,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申请材料包括:(一)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二)个人简历和近期照片;(三)推荐信和介绍信;(四)进修计划和研究方案;(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医院进修人员申请经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试或者笔试。
第十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被录取之后,应当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的期限、内容和责任。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进修人员的培训以医院为基础,根据个人的学术需求和发展方向,由导师或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
第十二条医院进修人员培训包括学术研究、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等。
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场所,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第十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在培训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会、研究讨论会等活动,积极参与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导师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自觉参与医疗工作和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定期报告进修情况和学术成果,接受医院的管理和评估。
医院外来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外来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院与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来我院进修的医师、护士、技师、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进修人员条件第四条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医师、护士、技师、药师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不超过50岁,身心健康,能从事正常医疗工作。
(四)具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业务骨干,无医疗事故记录。
(五)所在单位同意其来我院进修。
第三章进修程序第五条进修人员申请:(一)进修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进修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对进修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第六条科教科审核:(一)进修人员持所在单位意见及个人相关材料向我院科教科提出申请。
(二)科教科对进修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条件后,安排进修科室。
第七条报到及手续:(一)进修人员按照科教科安排,办理报到手续。
(二)进修人员需签署《外来进修人员协议书》,自带工作衣、听诊器及专科进修所需的必备常用物品。
第四章进修期间管理第八条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参加活动不得少于10次。
第十条进修人员应在科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次日到所进修科室报到。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需接受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包括医院情况介绍、医德医风教育、规章制度学习和医疗文件书写培训等。
第五章退学及离院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医院有权终止其进修:(一)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
(二)不能适应进修学习,经考核不合格。
(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医院声誉。
第十三条进修期满,进修人员需办理离院手续,携带相关材料返回原单位。
(最新)医院来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来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进修人员须积极参加我院政治学习和有关学术活动,处理好政治、业务理论与实践、服务与提高的关系。
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努力完成进修任务。
(2)进修人员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遵守劳动纪律,接受科室考勤,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各科室做到既带业务技术,又带思想作风。
(4)进修人员须服从管理,尊重上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指导,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5)进修人员须经所在科室科主任及急诊科主任同意,并进行技术考核和资格认定后方能参加门诊和急诊工作。
(6)进修医师病历书写要求与本院住院医师相同,按等级医院标准,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
(7)进修人员不得私自携带进修医院有关资料:如病历、X线片、病理片、各种检查报告等出院。
若有违反,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作严肃处理。
(8)进修人员不许以任何手段用患者名字为自己开药和做各项检查,一经发现,终止进修,并做严肃处理。
如因服务态度或其他原因给我院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者,一切后果自负,并终止进修。
1。
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在医院内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定义2.1 进修人员指在第四医院进行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2.2 进修期限指进修人员在第四医院进行学习的时间限制,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3. 进修资格3.1 学历要求进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医学学科本科或以上学历,且须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3.2 资格认证进修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认证材料,包括本科学历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
4. 进修申请4.1 申请材料进修人员需准备以下申请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认证材料•推荐信(可选)4.2 申请流程进修人员须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1.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第四医院行政部门进行初审;2.行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科室进行终审;3.终审通过后,进修人员须参加培训或入职手续。
5. 进修安排5.1 岗前培训进修人员在进入第四医院之前,须参加相关的岗前培训,熟悉医院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
5.2 学习计划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需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时间安排。
5.3 学习指导进修人员可由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进行学习指导和辅导,解答问题,帮助其进修期间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6. 进修期间的行为规范6.1 工作纪律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包括准时上下班、服从安排、保守机密等。
6.2 学术交流进修人员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提升专业水平。
6.3 人际关系进修人员应与同事和谐相处,遵守医院的人际交往规范,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7. 进修评估与考核7.1 进修评估第四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定期的学习成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习情况、论文研究等。
7.2 考核标准进修人员的考核标准将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和学习目标而定,评分制度合理公平。
8. 进修结束与总结8.1 进修证书进修人员在成功完成进修计划并通过考核后,将颁发相应的进修证书。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7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人员要有明确进修学习目的,尊敬老师,虚心求教。
二、进修人员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三、进修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法律法规。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对病人应一视同仁。
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
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四、进修期间,发生服务缺陷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
进修医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上手术台。
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须由带教老师签字方有效。
在各类手术操作中,无院领导批准,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
六、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制度,严防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
凡在我院进修期间,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七、进修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反劳动纪律者,参照沈阳爱尔眼科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中途退学者,需经双方组织协商重新办理手续。
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
八、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按医院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
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办法,望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护士进修,必须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注册护士、从事二年及以上儿科护理经历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及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及专科注册证书。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
1、科教部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和实际需要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保障部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工作服、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3、进修人员上岗身份牌由科教部负责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
4、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科教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三天内须由科教部或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
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科室和科教部(护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3、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4、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发给结业证书。
5、住进修人员集体宿舍者,应保持宿舍的整齐、清洁,团结互助,不得在宿舍内留客和使用电炉,不得将特殊部门(ICU、手术室等)的工作服穿回宿舍。
住宿自理者,中途需申请宿舍者,医院视宿舍当时的入住情况,尽量给予安排。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医生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都作为“住院医生”进入岗位(护理及其他岗位人员参照同类级别),并由科室指派的医护人员负责带教。
2、进修期间门急诊、病房工作时间分配:视各科室具体情况而定(详见各科进修医师培养计划)。
3、进修人员入科前经科教部、医务部、护理部联合岗前培训,并予以考核,合格者上岗。
4、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人员的需要制定出对进修人员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安排,并指定专门的带教老师。
6、进修人员的培养,在上级老师的带教下,应以临床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我院受国家教委委托或与国外、院外的学术团体合作,每年要举办很多类型的学术性会议、学习班或演示会等,这些活动进修人员在不影响科室工作且得到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后可以自愿参加。
五、进修人员的考勤和考核
科室有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考勤、考核。
进修结束时,由科室进行全面考核,科室负责人填写进修人员考核考评表内,经科教部审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六、进修人员参与临床工作规定
1、进修医生
⑴、病房工作
●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进修期间,各个级别的医生均授予本院“住院医生”的权限。
●经科教部审核后授予处方权/医嘱权。
●进修医生可以在本院医生指导下参与手术/操作,原则上不独立完成手术/操
作,各级手术、操作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审批备案。
●进入住院HIS系统开具医嘱,必须有上级医师的授权、审核,由授权的上级
医师负责其所有的医疗问题。
●终止授权:进修医师进修结束应办理离院手续,由科教部通知信息科、保卫
科等相关部门中止授权,以保障医疗安全。
⑵、门急诊工作
●资格认定:门诊:医学院毕业两年以上;急诊:医学院毕业三年以上,来院
3个月以上;完成病房及相关科室的基础培训部分,经相关科室考核能够胜任门急诊工作,在老师带教下坐诊。
●到门急诊办公室申请医保标识码、领取病历处方书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签
名留样。
●按诊疗常规要求进行诊疗工作。
●遵守会诊制度,有问题及时向本院医生请教。
●按门诊病历处方要求做好病历和处方书写,病例合格率100%,处方合格率
100%,三次确诊率98%。
●熟悉并掌握门诊常用药物,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非治疗用药不得入方,控制
处方单价在允许范围内。
自费药物及自费器械需向家长讲明并取得其同意。
●按照职业道德要求对病人认真、负责,服务态度亲切、和蔼。
●严禁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接待医药代表,杜绝收受药品回扣。
●及时填写传报卡,漏报率为零。
2、进修护士
⑴、进修护士在本院所进行的护理操作需严格遵守上海市及本院制订的护理常规。
⑵、为确保临床工作的安全性,进修护士在专科带教人员的指导和示范下,进行操作,评价达到独立操作的能力后方可独立执行护理操作。
(专科带教人员为具备带教资质的护理人员承担;专科导师为护士长、总带教或主管及以上护理人员承担)
⑶、进修护士在专科能力未得到确认前不得独立承担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需经护士长及总带教确认其专科能力达到独立操作的资格方可进行,如:身体评估、医嘱处理、给药、手术配合以及急诊病人处理等。
ICU进修护士由护理组组长带领;病房、手术室、急诊科进修护士由本院护士带领下方可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
⑷、进修期间轮转科室2周以内者,只可进行临床观察;1个月以内者,不可独立当班。
⑸、进修科室护士长应告知进修人员,本院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如PALS、PBLS等课程并鼓励参加。
如有中夜班,由护士长安排调整班别使其尽量能够参加。
⑹、进修期间有突发事情,及时与护士长及总带教汇报与沟通。
⑺、评价反馈:
定期反馈:每2周与进修单位总带教或护士长进行沟通,每2个月与总带教反馈进修内容,科室有书面记录反馈,护理部组织进修护士座谈进行中期及终末反馈。
3、其他专科进修人员
⑴、专科进修人员指除医生、护士外的参与医技工作的进修人员。
如:麻醉师、药师、营养师等。
⑵、完成专科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
⑶、进修人员应在本院相关人员的指导下参与中夜班或24小时值班工作,原则上不得独立值班。
⑷、专业权限由科主任审核授权,报医务部备案。
七、进修人员的奖惩
1、奖励:
对在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高尚,在工作和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如下奖励:
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好,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好学,经科室推荐,科教部认可,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并通报原单位。
⑵、凡在医疗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者,发给奖状及物质鼓励,并通报原单位。
⑶、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医疗事故苗子或严重差错,并经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者,给予物质奖励。
2、处罚:
对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者,给予科内批评、全院通报批评、直接终止进修的处分:
⑴、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者,科室给予批评、教育。
⑵、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值班擅自离岗位,经教育后再犯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通报原单位,并限期改正。
⑶、未经请假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作旷工处理,旷工超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者,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⑷、进修半年者累计病、事假超过15天或进修壹年者累计病、事假超过30天者,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
⑸、无故旷工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或在医疗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者,除全院通
报批评及通报原单位外,进修结束后不发给结业证书。
⑹、在医疗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酿成严重差错或事故者,酌情承担部分费用,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⑺、进修期间必须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制度,不得收受红包、药品和器材的商业回扣,一旦发现进修人员有违规行为,即与进修人员单位纪委通报,并终止其进修。
如数目巨大,交国家相关部门处置。
七、进修人员的待遇:
1、每位进修生每月有80元的伙食补贴费(免费进修者除外),由科教部负责每月制定发放名单,保障部(膳食)于每月10日晚上将80元的伙食补贴费加入饭卡中。
2、科教部购买一些专业书籍,发给相关专业的进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