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食盐专卖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_以明朝_开中法_之动因与结构_演化与锁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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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4卷 第2期 2 0 1 2年4月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S h a n h a i U n i v e r s i t o f F i n a n c e a n d E c o n o m i c s g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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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专卖是我国历史上封建统治者长期推行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 。 虽然历史上各个封 , 建王朝时有嬗变 ( 如隋文帝曾废除食盐专卖 ) 但其最 终 却 得 以 长 期 延 续 下 来 。 学 界 关 于 食 盐 ( ) 尤其是自 1 盐业史研究 》 原名《 井 盐 史 通 讯》 创 刊 以 来, 其 专卖制度的研究较为丰富 , 9 7 6年《 刊载的学术文献几乎涵盖相关研 究 的 各 个 方 面 ① , 具 体 而 言, 主 要 包 括 历 史 学、 法学与经济学 从历史学的角度分析 , 无论是纵 向 演 变 还 是 横 向 剖 析 都 已 较 为 深 入 , 但对制 三大视角 。 首先 , 度本身的探讨与其演化的分析稍显不足 。 其次 , 法学视角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分析 , 但由于 其所依托的史实相对不足而令人难以信服 ② 。 最后 ,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 , 有学者对明清盐业专 寻租 ” 现象进行经济学分析 , 认为专卖制度 对 中 国 传 统 社 会 经 济 的 兴 衰 以 及 经 卖制度演变的 “ 济转型产生重要影响 ③ 。 也有学者以金代为例 , 认为盐业专卖制度有利于政府节约交易费用 , 提高政府净收益 , 但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制度性缺陷 ④ 。 对于食盐专卖制 度 的 研 究 , 学界大多立足于纯史学范畴通过归纳分析的方法来进 总之 , , 行 即使是经济学角度也鲜有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出发 , 尤其遵循道格拉斯 · 诺思所开创的新 经济史学的研究范式 ⑤ 。 正如诺思所述的 “ 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 , 一个有效率
一、 目的与动因 : 专卖制度与国家垄断 然而笔者以为恰恰忽视 学界对于食盐专卖制度似乎从一开始就着眼于探 究 其 起 源 问 题 , — — 其 原 因 与 动 机 究 竟 为 何? 封建王 朝 缘 何 要 对 食 盐 等 物 品 实 行 专 卖 制 度 — 了一大重要命题 : 倘若无法厘清这一问题 , 则由此展开的讨论都建立在一个模糊不清的基础之上 。 暴力潜能 ” 的分配理论 , 国家的诞生有两大优势 : 一是可以有效克服公共品的外 根据诺思 “ 部性问题 , 二是在提供暴力方面具有规模经济 。 虽然 曼 瑟 · 奥 尔 森 在 此 之 上 试 图 提 出 一 种 全 新的 “ 匪帮论 ” 视角 , 但笔者以为其本质和暴力潜能论 如 出 一 辙 。 当 暴 力 潜 能 在 公 民 之 间 分 配 则出现掠夺性国家 , 当暴力潜能分配极度不均则代表为封建专制国家 。 按照诺思的分 不平等 , 析, 在暴力潜能之下 , 国家具有双重属性 , 即统治者租金最 大 化 ( 即 所 有 者 结 构) 与社会产出最 , 。 大化 ( 即促进经济增长 ) 这两者之间实际上是矛盾的 , 学界将这一矛盾称为 “ 诺思悖论 ” 因此某种程度上来说 正因为封建专制国家从产权界定上来说归封建君 主 完 全 独 立 占 有 , 其社会产出最大化的目标仍然服务于统治者的租金最 大 化 这 一 目 的 , 由此到政策层面上即国 而实际上这一过程是具有相当大的 家税赋收入最终必须很大程度上转变为君主的个人财 产 , 交易成本的 。 因此 , 封建统治者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实现租金最大化 。 封建统治者完全可以通过征收高额盐税这一形式 , 却又为何要采用食盐专卖制 既然如此 , 度呢?实际上 , 食盐专卖制度获利的隐蔽性充分满足 了 统 治 阶 级 攫 取 民 众 财 富 与 保 证 政 权 稳 《 定性的双重目标 , 盐铁论 · 非鞅 》 相关内容就表达了 这 样 的 思 想 。“ 故 利 用 不 竭 而 民 不 知, 地 所以佐百姓之急 , 足 军 旅 之 费, 务 蓄 积 以 备 乏 绝, 所 给 甚 众, 有益 尽西河而民不苦 。 盐铁之利 ,
2 0 1 2 年第 2 期 中国古代食盐专卖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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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结构与弊端 : 分利集团与共容利益 本节以明朝开中法为例来具体分析食盐专卖制度的结构与其弊端 。 开中法是最早采用山 陕西行省言 : 大同粮储自陵县 、 长 芦 运 至 太 和 岭, 路 远 费 重, 若令商人于大同 西行省建议的 。“ 仓人米一石 , 太原仓人米一石三斗者 , 给淮盐一引 , 引二百斤 。 商人鬻毕 , 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
⑦ ” 于国 , 无害于人 。
为什么能对食盐进行 专 卖?笔 者 认 为 这 与 食 盐 自 身 的 一 些 特 性 由此进入了第二个问题 : 相关 。 其一 , 从消费角度来看 , 作为专卖对象 , 食盐可以有坚实而稳固的租金收入 。 管子有言 :
⑧ “ ” 十口之家 , 十人食盐 , 百口之家 , 百人食盐 。 可以说 , 食盐是家家户户生活的必需品 , 其稳定
⑨ 税的人口 , 不算 女 人 、 老 人、 小 孩、 官 员、 军 人、 贵 族 等, 明 末 人 口 最 保 守 估 计 也 有 1. 其 5 亿。
四, 产品差异化程度低 , 可替代性弱 , 人们对食盐的要求就是质地纯正即可 , 对于其他方面并无 太多差异化要求 , 实际上这也为国家进行垄断专卖提供了条件 。 由此进入最核心的命题 : 国家通过食盐专卖制度是否可以实现租 在分析了上述问题之后 , 金最大化?微观经济学认为一个利润最大化的垄断者的产量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的产 利润就将为 正 ; 除 非 价 格 小 于 平 均 成 本, 垄断者的生产将 量 。 只要市场价格高于平均总成本 , 因而会停止向市场供应产品 。 而在封建社会里面 , 中央集权政府规定的国家专 面临长期亏损 , 卖使得进入垄断市场是基本不可能的 , 贩卖私盐历来被处以极刑 , 所以垄断者的正利润会长期 ) 。 存在即所谓获得垄断租金 ( m o n o o l r e n t s p y
收稿日期 : 2 0 1 2 - 0 2 - 0 1 , 作者简介 : 杨德才 ( 男, 安徽当涂人 ,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 博士生导师 ; 1 9 6 5- ) , 蒋涵晨 ( 男, 江苏常州人 ,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学生 。 1 9 9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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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2 年第 2 期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Fra Baidu bibliotek 2
学界对于中国古代食盐专卖制度研究大多基 于 历 史 学 范 畴 而 鲜 有 经 济 学 视 角 , 本文运用新制度 摘 要 : 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 “ 新经济史 ” 研究 , 以明朝 “ 开中法 ” 这一特殊历史阶段下的食盐专卖制度为例 。 依托史 从国家性质与垄断利润角度解释了食盐专卖制度实行的动因 , 并进一步探讨其结构性问题 : 由于分利集团 实, 各自集体行动 、 腐败寻租以及共容利益的缺失导致制度运行效率与相应的社会福利损失 。 同时通过制度变迁 从动态演化角度阐释了专卖制 度 “ 锁 定” 与衰亡的内在逻辑。最后指出, 只有构建保护私 与路径依赖的理论 , 有产权的强化市场型政府才是推动经济增长与繁荣的应有之意 。 食盐专卖 ; 国家垄断 ; 分利集团 ; 制度变迁 ; 路径依赖 关 键 词 :
( ) 中图分类号 : F 0 9 1 .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9 0 1 5 0 2 0 1 2 0 2 0 0 1 1 0 8 - - -
中国古代食盐专卖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 — — 以明朝 “ 开中法 ” 之动因与结构 、 演化与锁定为例
杨德才 , 蒋涵晨
( ) 南京大学 经济学院 , 江苏 南京 2 1 0 0 9 3
瑡 瑏 图 1 明朝开中法下食盐专卖制度结构图
分利集团的效率低下 1. 明代食盐专卖制度涉及的相关利 益 主 体 主 要 有 : 中央政府( 包括封建统 从图 1 可以看出 , 、 、 治者以及户部 、 御史 ) 盐官 ( 包括都转运盐使司及其下的盐场盐课司以及盐课提举司 ) 地方政 、 府州县衙等 ) 盐商 、 灶户 。 而这些不同的相关利益主体在食盐专卖制度中表现出迥异的利 府( ) 益关系 , 在此根据曼瑟 · 奥尔森 ( 的论述将其称为分利集团 。 M a n c u r O l s o n 分利集团不仅降低了社会效率 , 而且 其 数 量的 增 多 还增 加 了 管 制 的 复 杂性。 奥尔森认为 , 在这里 , 笔者试图着眼于分利集团造成效率低下这一直接而明确的论点 , 通过这一部分的分析 也可以进一步发现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究竟是如何 “ 分利 ” 的 。 最为明显的是表现在整个 食盐专卖体制管理效率极其低下 , 以至于黄仁宇先生将 这 一 管 理 混 乱 的 组 织 结 构 归 因 为 食 盐 专卖最终衰亡的最为主要的原因之一 。
瑠 瑏 ” 官司缴之 , 如此则转输之费省 , 而军储之用充矣 。 从之 。 其特点就在于在试图保证边境军粮
供应的前提下将食盐由官府收购 、 盐商销售 , 切断盐 商 与 食 盐 生 产 者 即 灶 户 之 间 的 直 接 联 系 , 以实现封建王朝的利益 。 , 开中法遭遇危机 , 盐商报中不前 , 盐货堆积无售 。 弘治五年 ( 叶淇变法 , 1 4 9 2年) 明中叶 , 确立运司纳银制 , 商人直接纳银运司 , 无需边仓纳粟 , 此为开中法之一大变化 。 运司纳银制 、 开 中纳银制成为开中制度的主要形式 。 几乎与此同时 , 守支扩大化 , 促成了三商分立 , 边方报中 、 下场支盐 、 运盐赴引岸发卖 , 分别由边商 、 内商 、 水商承当 。 也为了能够更好地展开下文的理论分析 , 笔 为了更好地理解开中法之下的食盐专卖制度 , ( ) 。 者在此将开中法所有的相关利益主体以图表形式简要表出 见图 1
性、 长期性与广泛性自非其他商品可以相比 , 由此实际上延伸出第二个特性 : 需求价格弹性小 。 正是因为食盐对于每家每户的必需性及其重要性 , 使得食盐的需求价格弹性相对很小 , 即通过 政府专卖垄断提高价格之后并不会很大程度上减少食 盐 的 消 费 需 求 , 由此不会由于需求效应 导致需求的降低并因此反而减少了封建统治者的租金 。 其三 , 从生产角度来说 , 生产源头容易 各大产盐区注册登记的灶户在 控制 。 食盐每家每户都需要使用但并非每家每户都 可 以 生 产 , 而明朝有六大运盐使司和 8 个 盐 课 提 举 司 , 即使按每 1 6 世纪中后期也就只有 2 0 0 0 0 名左右 , 。 , 司2 名计算也不过 万灶户 而明中后期常有六千万丁之说 实际上六千万是交 纳赋 0 0 0 0 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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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2 年第 2 期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
食盐专卖实际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主管官员 。 从国家层面的组织来看 , 食盐专卖名 首先 , 但是却没有相应的专门性的 中 央 机 构 来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 巡 盐 御 史 名 义 义上由户部尚书监管 , 上代天巡狩 , 但是因为任期过短 , 大多为临时任命而 且 对 于 盐 务 管 理 缺 乏 必 要 知 识 , 导致巡盐 明朝设置六个都转运盐使司和八个盐 御史实际上无法起到实质性作用 。 而从盐官角度来 说 , 课提举司 , 而一个都转运使司下又分设三到四个分司 , 最底层的分支机构即盐场盐课司直接负 责从灶户那里征收 。 盐官某种程度上更像执行机构而不可能彼此之间相互掣肘与监督 。 而从 最后的地方府州县衙来看 , 它们更加不可能对于盐 务 有 所 监 督 管 理 。 明 朝 开 中 法 设 立 之 初 是 为了切断盐商与食盐生产者即灶户之间的直接联系 , 以实现封建王朝的利益 , 最终却成为盐务 管理的根本性弱点 。 流通效率低下 。 食盐作为大宗商品 , 其价格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运输成本 , 而运输 其次 , 成本与运输时间及周期又密切相关 。 根据黄仁宇的记载和描述 , 从商人凭盐引到盐课司支盐始 , 然后商人运输食盐到批验所向运司报告完成支盐 , 称重过后商人将食盐装船运输到指定码头并 由商人向地方官员报告 。 全部过程盐引共需撕去四个角 , 即使是在理想的条件下 , 一个商人要完 而有的过程有可能花费五六年 , 或者更长的时间 。 成这一交易大约需要两年的时间 , 明朝开中法下的食盐专卖制度在后期呈现出极低的经济效率 , 主要表现为私盐泛滥 再次 , 与官盐销售量的减少 , 进一步体现为较高的食盐价 格 与 较 低 的 国 家 收 入 。 最 直 接 的 效 率 低 下 表现在官盐运销量低于食盐实际需求的情况 , 不仅发生在两淮 , 在全国范围内也普遍存在 。 下 表是所作的万历盐课统计 :
⑥ 。中国古代食盐专卖制度其制度原因与 的经济组织在西欧发展正是西 方 兴 起 的 原 因 所 在 ”
动机何在?其结构与绩效又如何?倘若真的有 诸 多 弊 端 , 那 是 否 有 机 会 加 以 改 善 变 迁?笔 者 在本文中试图以明朝开中法为例 ,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利益集团和制度变迁理论加以分析 。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S h a n h a i U n i v e r s i t o f F i n a n c e a n d E c o n o m i c s g y
V o l . 1 4N o . 2 A r . 2 0 1 2 p
食盐专卖是我国历史上封建统治者长期推行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 。 虽然历史上各个封 , 建王朝时有嬗变 ( 如隋文帝曾废除食盐专卖 ) 但其最 终 却 得 以 长 期 延 续 下 来 。 学 界 关 于 食 盐 ( ) 尤其是自 1 盐业史研究 》 原名《 井 盐 史 通 讯》 创 刊 以 来, 其 专卖制度的研究较为丰富 , 9 7 6年《 刊载的学术文献几乎涵盖相关研 究 的 各 个 方 面 ① , 具 体 而 言, 主 要 包 括 历 史 学、 法学与经济学 从历史学的角度分析 , 无论是纵 向 演 变 还 是 横 向 剖 析 都 已 较 为 深 入 , 但对制 三大视角 。 首先 , 度本身的探讨与其演化的分析稍显不足 。 其次 , 法学视角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分析 , 但由于 其所依托的史实相对不足而令人难以信服 ② 。 最后 ,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 , 有学者对明清盐业专 寻租 ” 现象进行经济学分析 , 认为专卖制度 对 中 国 传 统 社 会 经 济 的 兴 衰 以 及 经 卖制度演变的 “ 济转型产生重要影响 ③ 。 也有学者以金代为例 , 认为盐业专卖制度有利于政府节约交易费用 , 提高政府净收益 , 但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制度性缺陷 ④ 。 对于食盐专卖制 度 的 研 究 , 学界大多立足于纯史学范畴通过归纳分析的方法来进 总之 , , 行 即使是经济学角度也鲜有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出发 , 尤其遵循道格拉斯 · 诺思所开创的新 经济史学的研究范式 ⑤ 。 正如诺思所述的 “ 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 , 一个有效率
一、 目的与动因 : 专卖制度与国家垄断 然而笔者以为恰恰忽视 学界对于食盐专卖制度似乎从一开始就着眼于探 究 其 起 源 问 题 , — — 其 原 因 与 动 机 究 竟 为 何? 封建王 朝 缘 何 要 对 食 盐 等 物 品 实 行 专 卖 制 度 — 了一大重要命题 : 倘若无法厘清这一问题 , 则由此展开的讨论都建立在一个模糊不清的基础之上 。 暴力潜能 ” 的分配理论 , 国家的诞生有两大优势 : 一是可以有效克服公共品的外 根据诺思 “ 部性问题 , 二是在提供暴力方面具有规模经济 。 虽然 曼 瑟 · 奥 尔 森 在 此 之 上 试 图 提 出 一 种 全 新的 “ 匪帮论 ” 视角 , 但笔者以为其本质和暴力潜能论 如 出 一 辙 。 当 暴 力 潜 能 在 公 民 之 间 分 配 则出现掠夺性国家 , 当暴力潜能分配极度不均则代表为封建专制国家 。 按照诺思的分 不平等 , 析, 在暴力潜能之下 , 国家具有双重属性 , 即统治者租金最 大 化 ( 即 所 有 者 结 构) 与社会产出最 , 。 大化 ( 即促进经济增长 ) 这两者之间实际上是矛盾的 , 学界将这一矛盾称为 “ 诺思悖论 ” 因此某种程度上来说 正因为封建专制国家从产权界定上来说归封建君 主 完 全 独 立 占 有 , 其社会产出最大化的目标仍然服务于统治者的租金最 大 化 这 一 目 的 , 由此到政策层面上即国 而实际上这一过程是具有相当大的 家税赋收入最终必须很大程度上转变为君主的个人财 产 , 交易成本的 。 因此 , 封建统治者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实现租金最大化 。 封建统治者完全可以通过征收高额盐税这一形式 , 却又为何要采用食盐专卖制 既然如此 , 度呢?实际上 , 食盐专卖制度获利的隐蔽性充分满足 了 统 治 阶 级 攫 取 民 众 财 富 与 保 证 政 权 稳 《 定性的双重目标 , 盐铁论 · 非鞅 》 相关内容就表达了 这 样 的 思 想 。“ 故 利 用 不 竭 而 民 不 知, 地 所以佐百姓之急 , 足 军 旅 之 费, 务 蓄 积 以 备 乏 绝, 所 给 甚 众, 有益 尽西河而民不苦 。 盐铁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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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结构与弊端 : 分利集团与共容利益 本节以明朝开中法为例来具体分析食盐专卖制度的结构与其弊端 。 开中法是最早采用山 陕西行省言 : 大同粮储自陵县 、 长 芦 运 至 太 和 岭, 路 远 费 重, 若令商人于大同 西行省建议的 。“ 仓人米一石 , 太原仓人米一石三斗者 , 给淮盐一引 , 引二百斤 。 商人鬻毕 , 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
⑦ ” 于国 , 无害于人 。
为什么能对食盐进行 专 卖?笔 者 认 为 这 与 食 盐 自 身 的 一 些 特 性 由此进入了第二个问题 : 相关 。 其一 , 从消费角度来看 , 作为专卖对象 , 食盐可以有坚实而稳固的租金收入 。 管子有言 :
⑧ “ ” 十口之家 , 十人食盐 , 百口之家 , 百人食盐 。 可以说 , 食盐是家家户户生活的必需品 , 其稳定
⑨ 税的人口 , 不算 女 人 、 老 人、 小 孩、 官 员、 军 人、 贵 族 等, 明 末 人 口 最 保 守 估 计 也 有 1. 其 5 亿。
四, 产品差异化程度低 , 可替代性弱 , 人们对食盐的要求就是质地纯正即可 , 对于其他方面并无 太多差异化要求 , 实际上这也为国家进行垄断专卖提供了条件 。 由此进入最核心的命题 : 国家通过食盐专卖制度是否可以实现租 在分析了上述问题之后 , 金最大化?微观经济学认为一个利润最大化的垄断者的产量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的产 利润就将为 正 ; 除 非 价 格 小 于 平 均 成 本, 垄断者的生产将 量 。 只要市场价格高于平均总成本 , 因而会停止向市场供应产品 。 而在封建社会里面 , 中央集权政府规定的国家专 面临长期亏损 , 卖使得进入垄断市场是基本不可能的 , 贩卖私盐历来被处以极刑 , 所以垄断者的正利润会长期 ) 。 存在即所谓获得垄断租金 ( m o n o o l r e n t s p y
收稿日期 : 2 0 1 2 - 0 2 - 0 1 , 作者简介 : 杨德才 ( 男, 安徽当涂人 ,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 博士生导师 ; 1 9 6 5- ) , 蒋涵晨 ( 男, 江苏常州人 ,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学生 。 1 9 9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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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对于中国古代食盐专卖制度研究大多基 于 历 史 学 范 畴 而 鲜 有 经 济 学 视 角 , 本文运用新制度 摘 要 : 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 “ 新经济史 ” 研究 , 以明朝 “ 开中法 ” 这一特殊历史阶段下的食盐专卖制度为例 。 依托史 从国家性质与垄断利润角度解释了食盐专卖制度实行的动因 , 并进一步探讨其结构性问题 : 由于分利集团 实, 各自集体行动 、 腐败寻租以及共容利益的缺失导致制度运行效率与相应的社会福利损失 。 同时通过制度变迁 从动态演化角度阐释了专卖制 度 “ 锁 定” 与衰亡的内在逻辑。最后指出, 只有构建保护私 与路径依赖的理论 , 有产权的强化市场型政府才是推动经济增长与繁荣的应有之意 。 食盐专卖 ; 国家垄断 ; 分利集团 ; 制度变迁 ; 路径依赖 关 键 词 :
( ) 中图分类号 : F 0 9 1 .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9 0 1 5 0 2 0 1 2 0 2 0 0 1 1 0 8 - - -
中国古代食盐专卖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 — — 以明朝 “ 开中法 ” 之动因与结构 、 演化与锁定为例
杨德才 , 蒋涵晨
( ) 南京大学 经济学院 , 江苏 南京 2 1 0 0 9 3
瑡 瑏 图 1 明朝开中法下食盐专卖制度结构图
分利集团的效率低下 1. 明代食盐专卖制度涉及的相关利 益 主 体 主 要 有 : 中央政府( 包括封建统 从图 1 可以看出 , 、 、 治者以及户部 、 御史 ) 盐官 ( 包括都转运盐使司及其下的盐场盐课司以及盐课提举司 ) 地方政 、 府州县衙等 ) 盐商 、 灶户 。 而这些不同的相关利益主体在食盐专卖制度中表现出迥异的利 府( ) 益关系 , 在此根据曼瑟 · 奥尔森 ( 的论述将其称为分利集团 。 M a n c u r O l s o n 分利集团不仅降低了社会效率 , 而且 其 数 量的 增 多 还增 加 了 管 制 的 复 杂性。 奥尔森认为 , 在这里 , 笔者试图着眼于分利集团造成效率低下这一直接而明确的论点 , 通过这一部分的分析 也可以进一步发现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究竟是如何 “ 分利 ” 的 。 最为明显的是表现在整个 食盐专卖体制管理效率极其低下 , 以至于黄仁宇先生将 这 一 管 理 混 乱 的 组 织 结 构 归 因 为 食 盐 专卖最终衰亡的最为主要的原因之一 。
瑠 瑏 ” 官司缴之 , 如此则转输之费省 , 而军储之用充矣 。 从之 。 其特点就在于在试图保证边境军粮
供应的前提下将食盐由官府收购 、 盐商销售 , 切断盐 商 与 食 盐 生 产 者 即 灶 户 之 间 的 直 接 联 系 , 以实现封建王朝的利益 。 , 开中法遭遇危机 , 盐商报中不前 , 盐货堆积无售 。 弘治五年 ( 叶淇变法 , 1 4 9 2年) 明中叶 , 确立运司纳银制 , 商人直接纳银运司 , 无需边仓纳粟 , 此为开中法之一大变化 。 运司纳银制 、 开 中纳银制成为开中制度的主要形式 。 几乎与此同时 , 守支扩大化 , 促成了三商分立 , 边方报中 、 下场支盐 、 运盐赴引岸发卖 , 分别由边商 、 内商 、 水商承当 。 也为了能够更好地展开下文的理论分析 , 笔 为了更好地理解开中法之下的食盐专卖制度 , ( ) 。 者在此将开中法所有的相关利益主体以图表形式简要表出 见图 1
性、 长期性与广泛性自非其他商品可以相比 , 由此实际上延伸出第二个特性 : 需求价格弹性小 。 正是因为食盐对于每家每户的必需性及其重要性 , 使得食盐的需求价格弹性相对很小 , 即通过 政府专卖垄断提高价格之后并不会很大程度上减少食 盐 的 消 费 需 求 , 由此不会由于需求效应 导致需求的降低并因此反而减少了封建统治者的租金 。 其三 , 从生产角度来说 , 生产源头容易 各大产盐区注册登记的灶户在 控制 。 食盐每家每户都需要使用但并非每家每户都 可 以 生 产 , 而明朝有六大运盐使司和 8 个 盐 课 提 举 司 , 即使按每 1 6 世纪中后期也就只有 2 0 0 0 0 名左右 , 。 , 司2 名计算也不过 万灶户 而明中后期常有六千万丁之说 实际上六千万是交 纳赋 0 0 0 0 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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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2 年第 2 期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
食盐专卖实际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主管官员 。 从国家层面的组织来看 , 食盐专卖名 首先 , 但是却没有相应的专门性的 中 央 机 构 来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 巡 盐 御 史 名 义 义上由户部尚书监管 , 上代天巡狩 , 但是因为任期过短 , 大多为临时任命而 且 对 于 盐 务 管 理 缺 乏 必 要 知 识 , 导致巡盐 明朝设置六个都转运盐使司和八个盐 御史实际上无法起到实质性作用 。 而从盐官角度来 说 , 课提举司 , 而一个都转运使司下又分设三到四个分司 , 最底层的分支机构即盐场盐课司直接负 责从灶户那里征收 。 盐官某种程度上更像执行机构而不可能彼此之间相互掣肘与监督 。 而从 最后的地方府州县衙来看 , 它们更加不可能对于盐 务 有 所 监 督 管 理 。 明 朝 开 中 法 设 立 之 初 是 为了切断盐商与食盐生产者即灶户之间的直接联系 , 以实现封建王朝的利益 , 最终却成为盐务 管理的根本性弱点 。 流通效率低下 。 食盐作为大宗商品 , 其价格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运输成本 , 而运输 其次 , 成本与运输时间及周期又密切相关 。 根据黄仁宇的记载和描述 , 从商人凭盐引到盐课司支盐始 , 然后商人运输食盐到批验所向运司报告完成支盐 , 称重过后商人将食盐装船运输到指定码头并 由商人向地方官员报告 。 全部过程盐引共需撕去四个角 , 即使是在理想的条件下 , 一个商人要完 而有的过程有可能花费五六年 , 或者更长的时间 。 成这一交易大约需要两年的时间 , 明朝开中法下的食盐专卖制度在后期呈现出极低的经济效率 , 主要表现为私盐泛滥 再次 , 与官盐销售量的减少 , 进一步体现为较高的食盐价 格 与 较 低 的 国 家 收 入 。 最 直 接 的 效 率 低 下 表现在官盐运销量低于食盐实际需求的情况 , 不仅发生在两淮 , 在全国范围内也普遍存在 。 下 表是所作的万历盐课统计 :
⑥ 。中国古代食盐专卖制度其制度原因与 的经济组织在西欧发展正是西 方 兴 起 的 原 因 所 在 ”
动机何在?其结构与绩效又如何?倘若真的有 诸 多 弊 端 , 那 是 否 有 机 会 加 以 改 善 变 迁?笔 者 在本文中试图以明朝开中法为例 ,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利益集团和制度变迁理论加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