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办法
学校师德师风查处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查处原则1.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2. 公正公开,严肃查处;3. 教育为主,惩处为辅;4. 预防为主,查处为辅。
三、查处范围1.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2. 教师在管理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3. 教师在招生、考试、评估、职称评定等方面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4. 教师在学校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5. 教师在公共场合、网络空间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6. 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四、查处程序1. 投诉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学校师德师风查处领导小组投诉举报。
2. 受理调查:学校师德师风查处领导小组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3. 初步认定:调查核实后,对涉嫌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进行初步认定。
4. 通报批评:对初步认定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学校师德师风查处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5. 处理决定: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处理措施包括:(1)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2)取消评优评先资格;(3)取消教师资格;(4)辞退或解聘;(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宣告处罚:对查处结果进行公开宣告,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五、查处责任1. 学校师德师风查处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查处工作的组织实施;2.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师德师风查处工作负总责;3. 教师应自觉遵守师德师风规定,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有权向学校举报。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师风查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1.引言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监督机制。
2. 目标此制度的目标如下:- 确保教师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秉持良好的师德和师风;- 提倡教师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国家规定;- 加强对教师工作过程和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进行及时纠正和惩处,确保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3. 主要内容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明确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包括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操守。
- 师德师风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加强师德师风意识和素养的培养。
- 评估和监督机制:建立定期的教师评估和监督机制,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职业道德进行评估和监督。
- 追究责任机制: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法追究责任,进行纪律处分,并进行公开通报。
4. 实施步骤制定和实施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成立相关的工作组织:设立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该制度的机构。
- 制定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明确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培训内容和评估标准等。
- 宣传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教师对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并进行师德师风培训。
- 实施和监督:扎实有效地执行该制度,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 追究责任:对于违反制度和职业道德的教师,及时进行纠正和惩处,确保公平公正。
5. 预期效果通过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预期将达到以下效果:- 教师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的培养和提升;- 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学生受益;- 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更加规范,纪律性增强。
结论教育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教育系统的长期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支持和推动该制度的实施,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监督,以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应当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第二章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第五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一、违反政治纪律,传播反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散布不良信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反教学纪律,不认真备课、上课,敷衍塞责,严重影响教学质量的。
四、违反学术道德,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弄虚作假,损害他人学术成果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活动的。
六、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六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程序如下:一、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师德失范行为线索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二、调查组应当全面收集证据,听取有关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三、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当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决定应当送达被处理的教师,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申诉权利。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七条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一、批评教育:对情节较轻的师德失范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二、诫勉谈话:对情节较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给予诫勉谈话。
三、停课整顿:对情节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可以给予停课整顿的处理。
四、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可以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引言师德是教师的专业道德要求,是教师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对于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一中师德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师德的行为进行追究,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二、追究责任的原则1. 法律原则:依法追究师德责任,遵循法律的程序和规定。
2. 公正原则:确保师德责任追究程序公正,依据事实进行判断和决定。
3. 公开原则:师德责任追究的过程和结果应向学校全体师生公开。
4. 重点原则:对于影响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害师德形象的行为,予以重点追究。
三、师德责任追究的程序与要求1. 举报与查证(1)任教学校应设立师德举报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的举报。
(2)学校成立师德追究小组,负责调查核实举报问题。
(3)举报问题需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学生作业、课堂记录等。
2.初步审查(1)师德追究小组对举报进行初步审查,核实是否构成师德责任追究的事实。
(2)初步审查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追究程序(1)若初步审查认定构成师德责任追究的事实,学校将组织师德追究委员会成员进行讨论、决策。
(2)师德追究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学校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等。
(3)师德追究委员会成员进行充分讨论后,应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报学校领导。
4.处理决定(1)学校领导根据师德追究委员会的意见,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2)处理决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公布,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四、追究责任的范围1. 不尊重学生:如言语暴力、体罚、欺凌等行为。
2. 教学违规:如教学内容不当、教学方法不当、教学态度不端正等。
3. 不履行教育职责:如缺课、不按时批改作业、对学生不负责等。
4. 违反行为准则: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等。
五、师德责任追究的处罚方式1. 谈话教育:对违反师德行为较轻的教师进行谈话教育,敦促其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2. 诫勉谈话:对有轻微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进行书面诫勉,提醒其警钟长鸣。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教师师德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而设立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符合教育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要求,维护
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师德失范行为责任的界定,并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结果。
对
于轻微失范行为,可以进行警告、批评教育或者教育禁闭等处理;对于严重失范行为,可进行记过、留校察看、降级或者开除等处理。
2.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包括举报渠道、检查评估和监督检查等。
学校
和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教师自评、同事评价、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教师的师德进行
考核。
3.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教师师德与职业道德教育的培训,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育
教学水平。
教师可以参加师德师风相关的培训课程,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水平。
4.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措施,对表现突出、师德高尚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激
发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
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济源市XXX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与教师履职晋职、评优推先、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方式问责:
1.责令进行整改。
由教育局、学校根据违规情节及有关规定,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发出整改意见书等形式,责令纠正违规行为,消除影响,挽回损失。
2.做出组织处理。
对教职工私自在校内、外办有偿补课班导致的各种安全事故;或者指定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各种测试卷等,被社会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学校和上级部门调查属实的,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上级组织根据违规情节及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3.给予纪律处分。
对责任人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按照党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
济源市XXX小学
2017年9月。
教育行业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行业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1. 引言教育行业的师德师风是保障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
为了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和监督,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2.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明确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的惩戒和追责,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3. 职责和义务3.1 教师职责教师应当以德育为根本任务,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和素质。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3.2 教师义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与教育职业不相符的行为。
教师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4. 追责机制4.1 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对于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惩戒措施。
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虐待学生或对学生进行身体惩罚;- 涉嫌学术不端或违规考试;- 接受贿赂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散布错误的教育理论或观点;- 不履行教学职责或教学质量严重不达标等。
4.2 追责程序当发现教师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追责:1. 收集证据: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 审查决策:成立专门的追责小组,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3. 追责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4. 公示通报:对追责结果进行公示通报,以警示其他教师,同时保护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5. 支持措施为了保障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需要提供相应的支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和素养。
- 建立健全教师评价和考核机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
- 加强对教师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师违规行为。
2024年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2篇)
2024年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一、引言师德师风建设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教育系统的基础性工程。
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师风是教师的应有品质,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学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伦理道德水平,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中小学教师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使命。
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其品德操守和职业道德对学生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优秀的师德师风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三、师德师风建设制度的内容为了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的建设,制定以下制度:1. 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教育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2. 品德修养:教师要注重自身的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3. 爱岗敬业: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地履行教育职责,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诚信教育:教师要重视诚信教育,不得作弊、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引导学生做到诚实守信。
5. 严禁有偿补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利用教学资源谋取私利,坚决杜绝教育资源的商业化。
6. 师生关系:教师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权利,积极引导学生的行为,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7. 社会服务: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公益活动,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贡献。
8. 自身提升:教师要持续学习和专业提升,不断增加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水平,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法为了确保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制度宣传:通过教育系统宣传工作,向全体教师宣传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提高教师对师德师风的认识。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保障学生的权益,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管理,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教师的行为规范,提升教育质量。
三、责任主体1. 教师教师是本制度的责任主体,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师德师风行为规范,严守职业道德。
2. 学校学校是本制度的监督管理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四、行为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各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教学态度和方法2. 评价和奖惩3. 与学生和家长的交流4. 学术研究和学术不端行为五、责任追究措施1. 预防措施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意识,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2. 监督措施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听课评教、学生评价等方式,监督教师的行为。
3. 处理措施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的教师,学校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谈话教育- 通报批评- 记过处分- 降职或罢免职务- 终止劳动合同六、责任追究程序1. 举报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可以对教师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2. 调查核实学校应当对举报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3. 处理决定学校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 申诉对于不满处理决定的教师,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复核。
5. 责任追究学校应当依据处理决定,对教师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确保处理结果的执行。
七、监督与评估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对本制度实施效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师德师风行为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完善制度。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应当广泛宣传,确保教师和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该制度。
对于制度的修订和补充,应当依法进行。
中小学师德师风内容中小学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办法(最新)
【范文大全】中小学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办法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师职业道德八条要求》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我校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一、依法执教。
自觉学习和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具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者,做停职反省学习、调离本学校、年终考核不合格等处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交上级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2.具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除按学校已有规定处理外,视情节作出诫勉谈话、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处理。
严格执行教学常规,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对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应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l)无教案上课、不及时批改作业或作业有错不纠、课堂管理松散,经劝导不加改进者,除按学校已有规定处理外,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
(2)承担考试监考,不履行监考纪律者,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3)上课期间无故脱离课堂、铃响未入课堂者,由科室领导提出批评,若课堂出现事故,本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纪律责任。
二、文明执教。
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
注意保持办公室环境卫生,上课、开会时不得使用手机。
1.举止、言谈、衣着若引起校内外人员广泛非议者,作出诫勉谈话、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处理。
2.课堂中使用手机者,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三、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以教谋私、以教谋财,不得重利轻教。
中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能力,强化高度的责任感,时刻牢记使命,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教职工行为准则。
如有违反,严格按下列条款执行:1、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当或工作有过失、过错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每次扣发300-500元,并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2、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一次扣发30元,打骂及其他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每次扣发200-400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新教师不得转正,并承担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3、不按学校规定乱收费、乱订资料、乱印资料的,每次扣发300元,并全额上缴所收费用,承担全部订、印费用。
4、严禁挪用或拖交按学校规定所收学生的费用(含班费、保险费等),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的,每天扣发50元。
5、酒后上课、辅导、上班每人次扣发200元。
6、未放假期间(含补课期间,也含这期间下班、下课、下自习之后)参与赌博及在场人员(检查、举报人员除外),每人次扣发3000元。
7、取巧卖乖,煽风点火,诽谤他人,制造、散布、传播影响教职工个人声誉和学校声誉发展言行,说不利于团结或学校发展的话,做不利于团结或学校发展的事者,见一次扣发200元。
8、打架、骂人、处事态度粗暴(含顶撞、漫骂、污蔑学校领导、教职工等)的,一次扣发300元。
能区分出先后顺序、主次的,先者主要责任者每人扣发300元,后者或次要责任者每人扣发200元,是家属的,减半扣发本校教职工。
9、弄虚作假(包括改学生答案、改分数,盗用试题、泄漏试题,诱导、指使、协助学生舞弊,听评课、批改作业弄虚作假,班子成员和督察人员不坚持原则、不严格执行学校制度的,学校成绩统计、绩效计算弄虚作假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每人次扣发1000元。
教育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教师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和国家的发展。
师德失范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形象,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确保学生权益,我国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定义和目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和追究责任的机制。
其目的是维护师德师风,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三、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1. 明确师德失范行为的界定师德失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教学不力,敷衍了事;(3)学术不端,如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等;(4)涉及黄赌毒、违法犯罪等行为;(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6)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学校内部调查: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师德师风监督机构,对教师的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教育行政部门介入:在学校内部调查的基础上,教育行政部门应适时介入,对涉及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问题进行复核和处理。
(3)党纪国法追究:对于涉及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应依据党纪国法进行追究,包括党纪处分、取消教师资格、吊销执业资格等。
3. 建立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档案对涉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详细的处理档案,记录处理的经过和结果。
对重复违反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应加大处理力度,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
4. 加强师德教育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师德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对于新入职的教师,应在入职培训中重点加强师德教育,确保其充分认识到师德失范行为的严重性。
四、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 完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师德失范行为的责任追究提供法律依据。
中心小学师德师风规章制度
中心小学师德师风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心小学师生和谐发展,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心小学全体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师法》《教师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起到表率作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教学辅导员、校长等。
第四条中心小学将从班主任、任课教师、校长等多个层面来规范教师的行为,力求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师德规范第六条中心小学教职工要坚守师德规范,做到言传身教,起到榜样作用。
第七条教师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牢记教书育人的使命。
第八条教师要尊重学生,做到公平公正,不歧视任何学生,不随意批评或侮辱学生,倡导尊师重道的校园文化。
第九条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勤奋努力,积极进取,不懒散怠惰,不消极懈怠。
第十条教师要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自身修养和道德修养,言行一致,做到诚实守信,不说谎话,做事情有声有色。
第十一条教师要遵纪守法,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或索取礼金礼物,不违法乱纪。
第十二条教师要关心和谅解同事,互相团结合作,不攀比虚荣,不搞小团体。
第三章师风规范第十三条教师在校内校外应该保持良好的形象,不得穿着不整洁、不得戴非法物品上岗。
第十四条教师应该尊重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破坏学校公物,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教师应该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
第十六条教师应该对待学生礼貌和谦逊,不得用粗暴的语言和行为伤害学生。
第十七条教师应该注重个人修养,制定合理的行为准则,言行举止得体得体,不得做出不雅行为。
第十八条教师应该坚持学习进步,不得自满骄傲,不得对学生和家长的提问漠不关心。
第十九条教师应该热爱生活,与同学家长建立和谐的关系,不得与同学家长发生矛盾,不得诽谤他人。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教师是教育的灵魂。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教育质量、教育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和内容(一)责任追究的对象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2.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等领导干部;3. 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责任追究的内容1. 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的;2. 对师德师风问题不重视、不报告、不处理的;3. 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查处不力、包庇纵容的;4. 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一)纪律处分1. 警告;2. 记过;3. 降级;4. 撤职;5. 开除。
(二)组织处理1. 停职检查;2. 调整工作岗位;3. 解除劳动合同。
(三)行政处罚1. 罚款;2. 没收违法所得;3. 暂停或取消教育资格。
(四)刑事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一)举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行举报。
(二)调查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实。
(三)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四)反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五、责任追究的监督(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二)各级教育工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对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三)学校内部设立师德师风监督机构,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行为进行监督。
六、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行政部门。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携手共建良好师德师风,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1. 背景师德师风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关系到教师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建立一套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责任,并规定了相应的违规行为及其责任追究措施,以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3. 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3.1 师德师风的要求教师应秉持正确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和家长,保护学生权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学职责,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2 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 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虐待学生、泄露考试内容、违规收受礼品等。
一经查实,将会受到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 教学不负责任、违规操作、故意误导学生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
- 对于其他违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包括警告、批评教育等。
3.3 责任追究流程- 学校收到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将会立即展开调查。
- 调查结果应当依据事实,客观公正。
- 对于违规行为的教师,将会进行听证并给予申辩的机会。
- 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学校将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 处理决定应当公示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4. 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4.1 学校的职责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标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教学质量。
4.2 教师的职责教师应当自觉遵守师德师风行为的规范,提高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4.3 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行为的监督机制,鼓励学生和家长举报违规行为,同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
5. 结论建立并落实师德师风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和教师共同努力,才能够确保教育教学的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育行业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行业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1. 背景教育行业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提高教育质量,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对教育工作者的师德师风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不符合师德师风要求的行为进行惩处和追究责任。
2. 执行主体教育行业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主体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师德师风评价标准,并对学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学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制度,对教育工作者的师德师风行为进行评价和追究责任。
3. 追究责任的方式教育行业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对不符合师德师风要求的行为进行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警告和批评: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和批评,提醒教育工作者注意自身行为规范。
- 记过和记大过:对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记过和记大过等,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影响个人职称评定和晋升。
- 解聘和开除:对严重违规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解聘和开除处分,终止教育工作者的职务。
4. 追究责任的程序在进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事实调查: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和公正。
- 追究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确定追究责任的方式和程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申诉和复核:被追究责任的教育工作者有权进行申诉和复核,对追究责任的决定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核。
5. 监督与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应建立监督和评价机制,定期对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同时,教育工作者、学生和家长也可通过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保障教育行业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执行。
6. 效果评估定期对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教育质量的提升、教育工作者师德师风行为的改善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制度的调整和改进,以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中小学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此外,民办学校教师也包括在内。
本办法所涉及的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
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
若教师是,则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如果教师涉嫌违法犯罪,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办法规定了应该受到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中小学师德师风内容中小学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办法
中小学师德师风内容中小学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办法中小学师德师风内容中小学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办法是指为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教育环境的良好发展,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教师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教师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教师不符合师德师风规范行为的追究措施。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教师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教师应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守职业道德。
同时,教师还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2. 教师师德师风的核心价值观:教师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观。
3. 教师的职责和义务:教师应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育教学的职责,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教师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与工作,配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
4. 师德师风的评价与考核:学校应根据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评价与考核,对达到和超过标准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符合标准的教师进行警示和纠正,帮助其改正错误。
5. 追究师德师风责任的程序:当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被发现后,学校应进行事实核实,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甚至开除。
6. 倡导师德师风建设的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培养,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素质。
学校要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交流机会,加强师德师风的团队建设。
通过完善和落实这一制度,可以推动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为培养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小学师德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区及中心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并按《双沟镇学校教师考核方案》予以扣分处理。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轻,造成不良后果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3、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不良后果有较大影响的,给予当事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给予相关的党纪政纪处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4、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严重影响很大的。
对当事人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5、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6、教职工发生重大违反德师风规范的行为,中层领导或教师不按规定要求不报,造成迟报、谎报刊、瞒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责令检讨,当年不得参与评优晋职晋升、诫免、降职的处理。
7、发现学生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发现教师性犯罪而知情不报、推诿逃避的干部、教师,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保障教师、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2. 维护教师、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 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4.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
三、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1. 教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有侮辱、体罚、变相体罚等行为。
2. 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有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
3.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家长馈赠等行为。
4. 教师应当关心学生,不得有歧视、排斥、虐待等行为。
5. 教师应当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责任追究1. 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停职检查、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2. 对涉嫌违法的教师,学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学校将建立师德师风档案,记录其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及处理结果。
4. 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对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理。
五、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1.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实施和责任追究。
2. 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举报和投诉。
3. 学校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
4. 学校建立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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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办法
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师职业道德八条要求》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我校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
一、依法执教。
自觉学习和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具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者,做停职反省学习、调离本学校、年终考核不合格等处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交上级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2.具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除按学校已有规定处理外,视情节作出诫勉谈话、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处理。
严格执行教学常规,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对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应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l)无教案上课、不及时批改作业或作业有错不纠、课堂管理松散,经劝导不加改进者,除按学校已有规定处理
外,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
(2)承担考试监考,不履行监考纪律者,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3)上课期间无故脱离课堂、铃响未入课堂者,由科室领导提出批评,若课堂出现事故,本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纪律责任。
二、文明执教。
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
注意保持办公室环境卫生,上课、开会时不得使用手机。
1.举止、言谈、衣着若引起校内外人员广泛非议者,作出诫勉谈话、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处理。
2.课堂中使用手机者,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三、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以教谋私、以教谋财,不得重利轻教。
不组织有偿补课,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文具、书刊、资料,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不从事有损教师形象的第二职业活动。
1.私自向学生推销文具、书刊、资料及其他商品者,除向学生返还不当得利外,做出给与不当得利2倍罚款处理并记入师德档案。
2.组织有偿补课、索拿家长礼物者,除退赔收取的费用、礼物外,作出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处理。
四、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待学生严格要求,耐心辅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