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评定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合集下载

物业管理项目评奖制度范本

物业管理项目评奖制度范本

物业管理项目评奖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激励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项目评奖活动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评奖范围包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商业物业管理项目、公共设施物业管理项目等。

第二章评奖条件第五条物业管理项目评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符合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项目实施满一年,且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三)项目管理团队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员工持证上岗率达到规定要求;(四)项目实施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服务质量问题;(五)项目在环境管理、客户服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有特色和亮点,具备一定的示范作用。

第六条物业管理项目评奖的具体条件由各地物业管理协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物业管理协会备案。

第三章评奖程序第七条物业管理项目评奖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企业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物业管理协会提交评奖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所在地物业管理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上级物业管理协会;(三)上级物业管理协会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四)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上级物业管理协会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项;(五)获奖企业或者个人应当珍惜荣誉,继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八条物业管理项目评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若干奖项,对获奖企业或者个人给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九条获奖企业或者个人在获奖后两年内,可以优先参加物业管理相关的培训、交流和考察活动。

第十条对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串通作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

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授予称号

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授予称号

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授予称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在保障居民居住质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表彰在物业管理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项目,全国物业管理协会于每年举行一次评选活动,授予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

一、背景介绍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授予称号是由全国物业管理协会举办的一个年度评选活动。

评选的目的是表彰在物业管理领域中,通过创新理念、优质服务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取得了卓越成就的项目。

获得该称号的项目将成为全国物业管理领域的标杆,为其他项目提供借鉴和学习的榜样。

二、评选标准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质量:衡量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2. 创新发展:评估项目在管理方式、技术应用、社区活动等方面的创新性。

3. 社区建设:考虑项目在社区治理、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贡献。

4. 可持续发展:评估项目在资源利用、绿色环保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

三、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物业管理协会向全国范围内发布通知,接受各地推荐的项目。

推荐项目需要提交详细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服务情况、社区建设等方面的资料。

2. 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入围项目名单。

3. 实地考察: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和评委前往入围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4. 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实地考察结果,综合评估入围项目的综合表现,确定获奖项目名单。

5. 颁奖仪式:评选结果将在全国物业管理协会举办的颁奖仪式上公布并向获奖项目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授予意义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的授予不仅是对项目优秀表现的肯定,更是对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获得称号的项目将成为其他物业项目的典范和学习对象,为整个行业提供了前进的方向和动力。

五、案例分析去年评选中,XXX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荣获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

该项目实施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包括建立居民意见反馈平台、定期开展社区活动、加强环境整治等。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开展“长沙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区(大厦)、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比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开展“长沙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区(大厦)、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比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开展“长沙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区(大厦)、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比工作的通知长房地政发[2000]70号2000年7月10日五区房地局、三县一市房地局、各物业管理企业:为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决定自2000年起在全市开展“长沙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区(大厦)、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达标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市范围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人住率达60%;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人住率或使用率达80%以上的大厦均可参加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区、大厦的评比。

物业管理企业成立满一年、管理项目中有一处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物业管理称号可以参加市优秀物业管理企业的评比。

二、评比工作由长沙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

按《长沙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区标准》、《长沙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长沙市优秀物业管理企业标准切以下简称《标准》评比打分。

《标准》总分值为100分,按各条款分解,90分以上为达标分数线。

评比标准见附件一、二、三。

三、评比工作分自评、初评、评定三个阶段进行。

9月1日至30日为各物业管理企业自评时间,自评达标的物业,按物业座落区域申报所在地区和县(市)房地产管理局初评,申报初评名额不限,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在9月30日前将考评申报表和自评资料送各区和县(市)房地产管理局。

10月10日——30日为各区、县(市)房地产管理局初评时间,区和县(市)房地产管理局和有关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参评物业、企业进行考评。

11月10日前将评定总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名单及各单位考评申报表、考评资料报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办。

11月20日至30日为全市考评时间,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和有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初评达标单位进行考评。

四、评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现场考查、考核、走访调查相结合方式,对不符合标准部分,扣除相应分值,评分结果达标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授予“长沙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区(大厦)长沙市优秀物业管理企业”称号。

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考评办法

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考评办法

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考评办法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考评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管理,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辖区内实施物业管理一年以上的区级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的考评,适用本《办法》。

住宅小区,是指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市政、环卫、绿化设施设备齐全,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60%以上的小区或分期建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60%以上的小区内的组团。

大厦,是指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市政、环卫、绿化设施设备齐全,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 60%以上的单幢高层住宅;或分期建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60%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内的组团;或单幢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使用率60%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或其它经营性大厦或大厦组团等。

第三条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的考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评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征询业主、使用人意见综合评议,以打分的形式进行。

第五条市级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90—95分的,评为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工业园区);96分以上(含96分)的,评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由市国土房管局授予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

第六条获取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的项目,每隔三年进行抽查复验,复验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小区(大厦、工业园区),应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由国土房管局评审验收,复验整改后仍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七条已获区县(自治县、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称号的,可申报市级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的评选。

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及评分细则

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及评分细则

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及评分细则物业管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涉及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安全和舒适度。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制定一套标准和评分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标准和评分细则。

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1. 社区环境管理- 绿化管理:确保绿化带的清洁、整洁和景观效果良好。

- 垃圾处理:建立垃圾分类体系,定期清理垃圾,保持社区的清洁。

- 道路及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修社区内的道路、人行道、停车场等设施,确保其良好状态。

2. 安全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建立有效的出入登记制度,确保社区内人员的身份安全。

- 安全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社区内的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培训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设施设备管理- 公共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修社区内的公共设施,如电梯、水电设备等,确保其安全可靠。

- 物业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定期检查和维护物业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 设备更新与升级:根据需要和技术发展,及时更新和升级设备,提高物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4. 居民服务管理- 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居民的投诉,并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 社区活动组织:定期组织社区活动,提高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 服务态度:培训物业管理人员,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二、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分细则1. 社区环境管理评分细则- 绿化管理:根据绿化带的数量、绿化率和景观效果进行评分。

- 垃圾处理:根据垃圾分类和清理的情况进行评分。

- 道路及设施维护:根据道路和设施的维护状况进行评分。

2. 安全管理评分细则- 人员出入管理:根据出入登记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评分。

- 安全设施管理:根据监控设备和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评分。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的完备性和居民培训情况进行评分。

物业管理项目创优申报材料

物业管理项目创优申报材料

物业管理项目创优申报材料尊敬的评审委员会:我谨向您申报我们物业管理项目的创优计划,并附上以下材料,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

一、项目背景物业管理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服务,它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发展稳定。

然而,当前市场上存在一些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为了改进这一状况,提升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我们公司决定在物业管理领域进行创新。

二、项目目标我们的项目旨在打造一个高品质、高效率的物业管理服务。

具体目标如下:1.提升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通过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升物业管理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从而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加强员工培训与素质提升:通过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3.创新物业管理模式:通过创新资源整合、服务内容、互动方式等,探索适应不同社区特点的物业管理模式,并不断优化和改进。

三、项目内容1.引进科技手段:我们将引入信息技术系统,包括智能化设备、人脸识别系统等,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我们将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

2.加强员工培训:我们将制定一系列培训计划,包括业务培训、服务意识培养、技能提升等,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3.设立居民意见反馈渠道:为了及时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我们将设立意见反馈渠道,并定期组织居民座谈会,以便改进我们的服务。

4.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我们将定期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如健康讲座、文化艺术展示等,以增进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四、项目预期成果1.物业管理水平提升:通过以上措施,我们预计可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居民的认可和支持。

2.居民满意度提高:通过加强员工培训和改进服务方式,我们预计可以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并增加其对我们的信任和依赖。

五、项目实施计划1.引进科技手段和信息系统: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进度表,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

建设部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

建设部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

建设部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建住房物[2000]008号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我部自95年开展全国优秀管理项目考评验收工作以来,树立了一批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典型,对推动建立物业管理体制、提高全国物业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普遍反映原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新形势,如继续执行原标准,难免出现评选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过多,失去其先进示范作用。

为此,在广泛征求各地主管部门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本着高标准、严要求、操作简便的原则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从今年开始执行。

现将考评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今年起,我部只对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并授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取消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验收及其称号。

各地对物业管理项目考评验收是否设立“示范”、“优秀”两个档次,视本地物业管理发展情况自行确定。

二、申报基本条件1、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

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

2、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一年以上。

3、物业管理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5、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三、各地应在每年7月30日前将参加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的项目名单及《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报我部。

四、修订后的标准在条款设置和评分细则上都有较高的要求。

各地在进行考评验收时,在质量和数量上都应从严掌握,使评选出的物业管理项目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凡是上报我部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评预验分值不得低于98分。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建住房物(2000)008号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我部自95年开展全国优秀管理项目考评验收工作以来,树立了一批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典型、对推动建立物业管理体制、提高全国物业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普通反映原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新形势。

如继续执行原标准,难免出现评选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过多,失去其先进示范作用。

为此。

在广泛征求各地主管部门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本着高标准、严要求、操作简便的原则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从今年开始执行。

现将考评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今年起,我部只对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并授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取消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验收及其称号。

各地对物业管理项目考评验收是否设立“示范”、“优秀”两个档次,视本地物业管理发展情况自行确定。

二、申报基本条件l、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没施齐全c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人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

2、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一年以上。

3、物业管理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4、物业管理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5、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三、各地应在每年7月30日前将参加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的项目名单及《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报我部:四、修订后的标准在条款设置和评分细则上都有较高的要求。

各地在进行考评验收时,在质量和数量上都应从严掌握,使评选出来的物业管理项目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凡是上报我部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评预验分值不得低于98分。

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及评分细则

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及评分细则

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及评分细则一、引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旨在规范和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本文将介绍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标准及评分细则,以便评估和认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水平。

二、标准及评分细则1. 物业管理组织(占总分10%)- 物业管理组织结构合理,包括管理层、运营团队和工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得分范围:0-10分)。

- 物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得分范围:0-10分)。

2. 物业服务质量(占总分30%)- 物业服务项目齐全,包括日常维修、保洁、绿化养护、安全管理等,并能及时响应居民的需求和投诉(得分范围:0-30分)。

- 物业服务态度友好、专业,并能提供满意的服务体验(得分范围:0-30分)。

3. 设施设备管理(占总分20%)- 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记录(得分范围:0-20分)。

- 设施设备的更新和升级符合居民的需求,并有相应的规划和预算(得分范围:0-20分)。

4. 社区安全管理(占总分20%)- 社区安全设施完善,包括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等,并能有效防范和处理安全事件(得分范围:0-20分)。

- 物业管理人员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得分范围:0-20分)。

5. 环境卫生管理(占总分10%)- 社区环境整洁,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垃圾分类处理等,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记录(得分范围:0-10分)。

6. 居民满意度调查(占总分10%)- 定期进行居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得分范围:0-10分)。

三、评分等级根据总分的不同,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将分为以下等级:- 优秀:90分及以上- 良好:80-89分- 合格:70-79分- 待提升:60-69分- 不合格:60分以下四、结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及评分细则的制定旨在推动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2019年版)

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2019年版)

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2019年版)1总则1」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统一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方式和内容,提高评价质量,做到评价过程客观公正,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宜居住区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L2适用范围对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适用本标准。

其他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可参考本标准。

1.3项目类型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以项目规划建设立项为准分为居住物业管理项目和公共物业管理项目两大类,其中2000年前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居住小区适用居住物业一老旧小区评价标准。

L4评价方式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由专家评定,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5.1各设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有的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并对进入终审的项目提出推荐意见;预评得分90 分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进入终审。

1.5.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各设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终审项目,采取专家评定、抽取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最终评价。

1.6评价周期每年度开展一次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

对获得〃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称号的项目,每三年开展一次复评,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予以撤销称号。

2定量评价2.1定量评价内容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定量评价,采取分项目逐项评分的方式。

评分标准按附件一、二、三《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居住物业、公共物业、居住物业一老旧小区)执行。

2.2定量评价得分评价总分为100分,被评价的物业项目存在《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居住物业、公共物业、居住物业一老旧小区)中所列举的问题的,从该问题所在评价子项的标准分中减去该问题对应的扣分。

扣分有一定区间范围的,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分。

每个评价子项的评价得分,为该评价子项的标准分减去其扣分之和。

该评价子项的扣分之和超过其标准分的,扣至该评审子项零分为止。

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评选方案

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评选方案

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评选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业管理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好的物业管理项目可以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改善居住环境,促进社区和谐。

因此,对于物业管理项目的评选和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选目的本次物业管理项目评选旨在激励先进物业管理单位,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广大小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环境。

三、评选内容1. 小区管理制度:评估小区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管理、保安巡查制度、消防安全措施等。

2. 服务态度:评估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包括对业主的接待、解决问题的速度和效果等。

3. 绿化环境:评估小区的绿化覆盖率、植物品种选择、公共花园的设计和维护等。

4. 卫生管理:评估小区的卫生状况,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程度、垃圾处理情况等。

5. 物业费用管理:评估小区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包括收费标准的公示、费用使用透明度等。

6. 社区活动:评估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开展的社区活动,包括文体活动、节日庆祝等。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提名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项目。

2. 评审阶段:评审团对提名项目进行评定,根据评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选出得分最高的项目。

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 颁奖仪式:举行物业管理项目评选颁奖仪式,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五、评选标准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服务态度友好、高效,得到业主一致好评。

3. 公共设施保养维护有序,物业费用使用合理透明。

4. 小区环境整洁、绿化良好,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5. 定期组织社区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六、奖项设置1. 最佳物业管理项目奖:评选标准最优秀的物业管理项目。

2. 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奖:评选标准较为优秀的物业管理项目。

3. 诚信物业管理项目奖:评选标准较为诚信的物业管理项目。

4. 最佳服务奖:评选服务态度最优秀的物业管理项目。

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

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

××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2019版)第一条××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小区、大厦、工业区,下同)评选活动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指导下进行,具体评选工作由××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承担。

第二条由××市物业管理协会从××市范围内选聘物业管理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包括现场考评组)并一次授权,负责市示范项目的评选工作,提出本年度市示范项目推荐意见,由××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会议审定通过并公示。

第三条××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评选标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及评分细则》,按此“标准”综合评分在92分以上的项目方可入围××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最终考评结果以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本年度确定的示范项目数额取相应名次,并由××市物业管理协会授予××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

第四条市示范项目评选审定后,由××市物业管理协会将评选结果在网上公示。

公示期间收到署名举报投诉并查证属实的,一律不予通过并取消该项目所在企业下一年度申报评选市示范项目的资格。

第五条××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原则上每年一次。

一个年度内,一个企业可推荐两个不同类型项目(小区、大厦、工业区,均可)申报××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两个项目。

第六条获评××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后,被列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企业信用信息(警示信息)的,由××市物业管理协会撤消其“××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并在网上公布。

第七条获评的××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三年后要接受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复评,复评意见为“不合格”的,由××市物业管理协会撤消其“××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并在网上公布。

《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京建发[2010]507号)住宅

《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京建发[2010]507号)住宅
二、大厦
检查标准
检查内容
评分细则
一、基础管理 22分
1、按规划要求建设,房屋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符合1分。每一处不符合扣0.1分。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规划总平面图、道路规划图、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绿地规划图、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人防验收报告、建筑名称核准书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资料;
2、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记录, 包括申请、批准、施工管理及验收记录。
7、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管理规约等各项公众制度
1、房屋使用手册;
符合1分。每一处不符合扣0.5分。
2、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3、管理规约。
8、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并按章程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备案资料及履行职责的记录
符合0.3分。每一处不符合扣0.1分。
3、绝缘、计量用具清单,按规定检测;
4、各专业岗位人员配置方案;
5、年度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6、运行记录齐全,内容满足合同、规范要求;
7、设施设备标志管理符合规范,统一、完整,满足安全运行需要;
8、能源定期监控、统计、分析,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9、设施设备巡检、运行、维修养护记录;
10、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评定记录;
2、各类专业人员及各专项服务单位操作人员有专业技术岗位证书,包括消防监控员、电梯维修工、高低压电工、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等;
3、员工佩戴工牌并对工牌实施管理;
4、员工着装整齐,语言、行为规范;
5、人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实施计划、实施记录、考核记录。
13、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3、满意率达到95%,有统计分析;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银川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银川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银川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银住建发〔2020〕81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银川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银住建发〔2020〕81号市物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为深入推进物业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进程,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树立物业管理标杆典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促进物业行业将康发展的意见》《银川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定办法》,结合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物业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现将进一步做好银川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原则(一)评审范围主要包括实施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大厦、园区、学校、医院等非住宅建筑的全部统称)以及老旧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康居安置住宅小区)的评审。

老旧住宅小区是指1999年12月底以前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包括单位、厂矿企业建设的房改房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小区。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的民生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

康居安置住宅小区指在城镇化建设或生态劳务移民等过程中,为被拆迁人包括失地农民集中建设的居住小区。

(二)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遵循企业自愿申报、推荐初评、专家现场考评、业主参与、综合评审、公开公正、县(市)区级评审、市级评审的原则。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实行分类申报考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按项目类型和特点分类申报和考评,具体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大厦)、公共建筑(工业区、园区、学校)、老旧住宅小区、康居安置住宅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6个类别进行考评。

修订湖南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分标准和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修订湖南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分标准和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修订湖南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分标准和考评验收
工作的通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湖南物业网
湘建房〔2006〕385号
各市州房地产管理局:
随着我省物业管理的快速发展和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原来执行的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优秀物业管理企业标准已不能适应目前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新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检查评比工作,真实客观地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项目的实际管理水平,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发展,在广泛征求各地主管部门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检查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从今年开始执行。

现将考评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物业管理优秀项目
1、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

2、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单栋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其他综合项目(包括公共场所、工作生活混合区、工业区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广场、公园、街道等占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宁波市北岸琴森住宅小区等为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宁波市北岸琴森住宅小区等为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宁波市北岸琴森住宅小区等为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22•【字号】建房发[2008]125号•【施行日期】200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宁波市北岸琴森住宅小区等为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通知(建房发〔2008〕12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继续开展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房发〔2005〕213号)的规定,在各地推荐和整改的基础上,经我厅组织复评验收,宁波市北岸琴森住宅小区等5个物业管理项目达到了“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被评定为2007年度全省第二批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示范大厦,现予公布。

希望受表彰的项目和管理单位再接再厉,在贯彻实施《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今后物业管理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作用,为推进我省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全省第二批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名单浙江省建设厅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2007年度全省第二批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名单项目名称管理单位1.杭州市黄龙恒励大厦浙江恒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宁波市北岸琴森(住宅小区)宁波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宁波市青林湾(住宅小区)宁波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蓝盾·时代名邸(住宅小区)临海市蓝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伟星·靖江花城(住宅小区)临海市伟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复审以往年度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和申报评定2011年度
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建住房物[2000]008号)和《河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建住房物[2000]008号文的通知》(豫建住房物[2000]25号)文件精神,现将复审以往年度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和申报评定2011年度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有关申报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知如下:
一、复审的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范围
1、由住建部评定公布的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2、由省住建厅评定公布的省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
3、由我市评定公布的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

二、申报评定2011年度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的基本条件:
1、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入住或使用率达50%以上。

2、申报国家级与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

需取得“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一年以上。

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预评预验总分达98分以上,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预评预验总分达95分以上,省级物业管理优
秀项目的预评预验分达90分以上。

4、申报“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区、别墅、大厦建筑面积参照省级示范标准,预评预验总分达90分以上,且有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5、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7、未发生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8、物业服务企业能积极参加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按时交纳协会会费。

复审的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低于上述标准的,由市房管局报有权机关取消命名。

三、申报评定程序:
1、需要复审的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以及需要申报评定2011年度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由项目管理企业向所在片区的组长单位提出申请,经组长单位组织所有会员单位评比通过后,向房管局物业科报送正式的评定申请;
2、物业科组织专家指导委员会对申请复审和评定物业管理示范(优秀)的项目进行考评验收,汇总形成考评意见。

经按《考评标准》考评验收分数达到申报省级示范(优秀)项目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上报省住建厅,由省住建厅组织实施示范(优秀)项目的考评验收工作。

3、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直接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市物业科,经物业科组织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材料合格后,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上报省住建厅,并做好省级初检的准备工作。

四、初验及考评时间安排:
1、8月15日前各片区完成本区域内的复审与新申报评优项目的预评预验及申报工作,并将评定结果报送物业科。

8月20日前物业科组织专家指导委员会完成考评验收工作。

2、8月31日前,市房地产管理局对获评2011年度市级优秀项目予以命名,公布复审通过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名单,完成向省住建厅推荐省级示范(优秀)项目工作,并上报省住建厅。

3、8月31前,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物业科,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按照程序上报省住建厅。

4、经复审确认管理水平确实下降,业主投诉率高,意见较大,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

整改不达标的,提出撤销原称号的意见,在12月底前报相关部门审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