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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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复线A1标项目部“三重一大”监督管理
制度
编制:
审核:
中交三公局泉州沈海复线A1标项目经理部
2012年6月
A1标“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一、“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或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决策包括:(1)确定公路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任务;(2)编制全年经费预算、年度财务预决算;(3)公路改革的重要事项;(4)关系全项目部干部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重要人事任免或变动包括:(1)全项目部副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人事调整;(2)推荐中层干部后备人选;(3)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4)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1)公路工程建设、大中修养护;(2)基建工程和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3)大宗办公机具的购买及交通机具的增加;(4)重大活动的安排;(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万元以上的或同一个事项一次使用不超过1万元,但一年内累计超过1万元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学习活动、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运作规程为: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规程运作,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国有资产流失。在集体研究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准备有关资料,报分管领导,并征求和汇总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分管领导负责在项目部党支部委员会和项目部长办公会议上通报提请讨论,与会人员应对提请研究的事项明确表态和提出意见。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项目部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要充分讨论研究,由项目部长作出决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三、要按照“三重一大”的运作规程,建立严密的监督链条,实行责任倒查制。项目部长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和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项目部办公室、财务科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运行进程实施跟踪监督,严格审查把关,建立“三重一大”台帐,办结销号并将办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按规定提出整改意见,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项目部长办公会议研究。项目部党支部通过听取汇报、核实、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督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讨论和处理。对违反运行规程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