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催缴流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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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催缴流程
一、项目电话和邮寄催缴
1、准时发放缴费通知予业主公告栏内(一天内完成);
2、对物业费约定时间内未来交费的业户编制《催缴记录表》;
3、客服主管分配催缴工作量于每位楼管(一天内完成);
4、楼管根据各自负责区域进行首次电话催缴(一周内完成);
5、首次电话催缴结束后,进行情况分类:(一天内完成);
6、对业主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根据欠费类别,针对性采取
二次电话/上门催缴措施(每天进行);
A、近期交纳类:业主明确具体交费日期
B、暂未明确类:暂时无法明确时间和暂时联系不上的(如:
无听接电、关机、无信号等)
C、无法联系类:停机、空号、错号或长期关机
D、异地出差/居住类:长期在异地出差,短时间内无法回来
E、特殊拒交类:因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不足及其他原因
拒绝交费
7、根据分类采取措施
A、近期交纳类:在其承诺的交费日期前一天进行二次电话
提醒;
B、暂未明确类:每日进行电话催缴,直至对方归属近期交
纳类;
C、无法联系类:利用多种途径取得业主最新电话,同时采
取上门催缴方式;
D、异地居住类:每日进行电话催缴,引导对方采取异地汇
款方式交纳费用;
E、特殊拒绝类:进行重点跟进,了解业主所反映的具体事
因,及时向客服主管进行反馈,由客服主管指导其催缴
措施;
8、客服主管每日监督检查各楼管《催缴记录表》及统计《催
缴日报表》,及时纠正楼管在催缴期间的不足之处;
9、客服主管每周召开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催缴总结例行会
议,贯彻执行“催缴工作奖罚制度”
以上工作步骤进行完毕,1、业主明确缴费时间后一周内未缴费的;2、其他情况一个月内未转为明确缴费额的业主;3、两个月内无论何种情况未缴物业费的。均转为上门催缴业主程序。
二、上门催缴
(进入上门催缴的业主,项目经理要十五天内完成拜访)项目经理查找欠费业主的详细工作或家庭地址,由项目经理安排相关主管及客户服务中心人员亲临业主所在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催缴。将催缴情况详细记录在《物业费催缴记录表》内,由项目经理当天检查并签字确认。如亲临业主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催缴无效的,由项目经理亲自登门催缴。
三、发放律师函
(上门拜访无效后项目经理协调法务科10天内发放完毕)如仍然无效,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采取发放律师函催缴方式。将催缴情况详细记录在《物业费催缴记录表》内,由客服主管当天检查并签字确认。(法务科指导)
四、社区宣传栏内不记名公示
(律师函发放的次日完成公示)
在发放律师函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交费的,采取不记名公示警示业主。将催缴情况详细记录在《物业费催缴记录表》内,由项目经理当天检查并签字确认。
五、法律诉讼
在公示期(一周)内仍然未来交费的业主,项目经理将具有代表性的欠费大户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批示对该部分欠费业主进行法律诉讼,总经理批示后具体由清欠小组与各项目负责人及法务科实施相关证据收集与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