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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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业务范围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业务范围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业务范围一、前言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而岩土工程作为工程勘察领域中的重要专业类别,其甲级业务范围更是涉及到岩土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岩土地质勘察、地基基础勘察、地下水勘察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对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业务范围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

二、岩土地质勘察1. 岩土地质概述岩土地质是指地球表面之下岩石和土壤的性质和结构。

岩土地质勘察是指对工程建设地点的地质特征、岩土层分布、地下水情况等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工作。

在甲级岩土工程业务范围内,岩土地质勘察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2. 业务范围要求在岩土地质勘察中,甲级岩土工程应能开展多种地质调查方法,包括现场地质勘察、钻探取样、岩土力学试验等,以便准确评估地质特征,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的地质数据支持。

三、地基基础勘察1. 地基基础工程概述地基基础是指工程建筑物接受和传导荷载的基础部分,地基基础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影响。

在甲级岩土工程业务范围内,地基基础勘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2. 业务范围要求在地基基础勘察中,甲级岩土工程应具备高水平的地基勘察技术和方法,包括地基勘察设计方案、地基承载力计算、地基处理方案等,以确保工程建筑物的地基基础稳定可靠。

四、地下水勘察1. 地下水勘察概述地下水是指地表以下地下岩层中的水,地下水的存在和分布对工程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在甲级岩土工程业务范围内,地下水勘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2. 业务范围要求在地下水勘察中,甲级岩土工程应具备透水性试验、水文地质勘察、地下水动态观测等方面的技术和能力,以保证对地下水情况的全面了解,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的地下水数据支持。

五、总结与回顾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业务范围涵盖了岩土地质勘察、地基基础勘察、地下水勘察等多个方面,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甲级岩土工程来说,精准的勘察工作不仅需要掌握多种勘察方法和技术,还需要对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情况有着全面的了解和把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这种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其中地质灾害就是最为严重的之一。

为了减轻地质灾害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我国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

那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究竟是什么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的基本概念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中,需要具备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这些资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完善的管理体系等。

只有具备这些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才能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供高质量的勘察设计服务。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的具体内容1.1 技术实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中,技术实力是最基本的要求。

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涉及到很多复杂的地质因素,因此,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以便更好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不仅需要理论支持,还需要实际操作经验。

因此,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出最大的效果。

(3)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因此,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以便及时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

1.2 实践经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中,实践经验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具有丰富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践经验。

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具备丰富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践经验,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出最大的效果。

(2)具有丰富的地质勘查实践经验。

地质勘查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基础,因此,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具备丰富的地质勘查实践经验,以便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地质勘查资质

地质勘查资质

附件: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一、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地质勘查资质根据地质勘查专业性质及特点分类,按照地质勘查能力水平分级。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如下:(一)区域地质调查甲、乙二级(二)海洋地质调查甲、乙二级(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乙、丙三级(四)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甲级一级(五)固体矿产勘查甲、乙、丙三级(六)液体矿产勘查(石油、天然气水合物除外)甲、乙、丙三级(七)气体矿产勘查(天然气除外)甲、乙二级(八)地球物理勘查甲、乙、丙三级(九)地球化学勘查甲、乙、丙三级(十)遥感地质勘查甲、乙二级(十一)勘查工程施工甲、乙、丙三级(十二)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甲、乙、丙三级(十三)选冶加工试验甲、乙二级二、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条件及要求(一)勘查技术人员1.本类本专业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条件要求见表1。

2.勘查技术人员应是申请人申请时在编或在册的。

在编的,应按申请人上级人事部门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等证明文件认定;在册的,应按申请人人事部门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等证明文件认定。

聘用人员:男性应不大于60周岁;女性应不大于55周岁。

3.技术人员技术职称应按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认定。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所填专业比较宽或不明确的,应以技术人员现从事的专业工作认定。

4.在核定区域地质调查或固体矿产勘查资质时,若本专业高、中级技术人员分别已占相应级别本专业高、中级技术人员条件要求的60%以上(含60%),其差额部分可分别由矿产地质或区域地质专业的高、中级技术人员补充计算。

(二)勘查仪器设备1.主要地质勘查设备仪器的条件要求见表2。

2.先进勘查设备仪器可以代替表2中所列勘查设备仪器,但须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三)资产总资产、生产性固定资产、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的条件要求见表3。

(四)管理水平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质量体系的条件要求见表4。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一)石油、天然气矿产勘(调)查资质,根据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矿产勘(调)查的批准文件认定。

地质勘查资质

地质勘查资质

地质勘察报告1、工程规模:11.4万平方米(一期25000平方米、二期58260平方米、三期30740平方米)2、对投标单位的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授权;(2)、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三年来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无不良业绩;(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及注册岩土工程师并在现场主持勘察工作,在本工程未完成之前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1、投标资质: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一般要求: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税务登记证影印件社保登记证影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

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殊要求:投标人提供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影印件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岩石工程师职称,在近三年内应有三个市政道路地质勘查经验,并提供注册岩石工程师证书影印件(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1.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3)投标人必须通过行业或中国地调局质量体量体系认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人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并在宁夏地区内有同类业绩的勘查单位;(5)具有承担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经历,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6)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主持完成二项以上大中型矿产勘查工作经历,对地质找矿有较高研究能力,无重大技术和质量事故。

(7)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具有相应专业的中高级以上职称,并能在投标项目中担任勘查实际工作,人员结构合理,具有完成项目任务的人员配置。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工程规模: 180000 预计造价(万元): 80.002、投标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注册岩土工程师;(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业务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地质灾害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我国政府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资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业务范围、资质标准、资质申请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业务范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是指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内,具备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察、咨询等业务能力的企业或个人所应具备的技术资格。

其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评估:通过对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供科学依据。

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治理措施、工程布局、施工方法等。

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方案,绘制详细的施工图纸,为施工单位提供具体的施工指导。

4.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与检测: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解决技术难题,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标准为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质量,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资质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注册资本: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以保证其具备承担相应业务的能力。

2. 技术人员: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测绘师等。

3. 技术设备: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设备,包括地质勘查仪器设备、岩土测试仪器设备、测绘仪器设备等。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008年3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管理,严格地质勘查市场准入,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工作质量,促进地质勘查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条例》,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条例》的要求上来。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2008年7月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地勘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部将择时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质勘查资质管理人员、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有关人员开展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切实做好地质勘查资质受理审批工作(一)总体安排地质勘查资质主要采取集中受理审批的方式进行。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DOC)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DOC)
4 (苴
/、 中 至 少 有
1
艘 深 水 工 程 钻 探 船


4
海洋石油工
程作业船舶
包括:三用工作 船(拖带、起抛 锚、供应);平 台供应船;油田 守护船;倒班 船。具有起抛 锚、拖航、运输、 护航、消防、倒 班、油污染作业 等能力
80

起抛锚、拖航、 运输、护航、消 防、倒班、油污
染作业等
15

1

单波速
1

单波速
1

8
温盐深
测量仪
高精度
1

9
声纳
高灵敏度
2

高灵敏度
1

10
海洋地质 浅钻%
100米及以上
1

11
柱状取样器
震动活塞、重力
活塞、重力

1

震动活塞、重力
活塞、重力

/、

2


1

12
表层沉积物
取样器
抓斗、箱式、拖
网、自返式

1

抓斗、箱式、
拖网

1

13
深海照相 系统 %
300万像素
总数
14
28
6
12
岩矿鉴定
2
4
1
2
岩矿测试
5
10
2
4
岩土试验
2
4
1
2
选冶试验
5
10
2
4
附件
勘查设备、仪器条件要求


设备仪器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公司经营范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公司经营范围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公司经营范围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本类包括75—78大类。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指为了增加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

即为揭示客观事物本质和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理论和新知识,探索科学发展的应用途径和方法,以及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所进行的理论研究和试验活动。

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

◆不包括:—为解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能投入生产或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列入7710(技术推广服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的生产活动和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列入C(制造业)相关列别中;—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有关的市场开发、转让、交流、推广,列入77(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名义为研究机构,但实际上主要不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单位,应按主要活动的性质归入相关的行业类别;—高等院校、政府部门非独立的科研活动,分别列入高等院校和政府机构对应的行业中;—无论何种目的,独立从事的检验、测试及检测等活动,列入76(专业技术服务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751 7510 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数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力学、物理、天文学、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研究活动;—中国科学院的活动。

752 7520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工程和技术科学基础科学、测绘科学技术、材料技术、矿山技术、冶金技术、机械工程技术、动力与电气工程技术、能源科学技术、核科学技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化学工程技术、纺织科学技术、食品科学技术、土木建筑工程技术、水利工程技术、交通运输工程技术、航空航天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等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753 7530 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农学、林学、畜牧和兽医科学、水产学等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丙级勘察资质业务范围

丙级勘察资质业务范围

丙级勘察资质业务范围
丙级勘察资质是指企业在勘察工程领域具备的资质等级,其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勘察工程设计:包括土地调查、地质勘察、水文勘察、工程地质勘察等,对工程建设的地质环境进行勘察和评估,提供工程设计的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

2. 工程测量:包括地形测量、工程测量、测绘制图等,通过测量和绘图,获取工程建设所需的地形地貌信息、地下设施位置和空间数据。

3. 勘察工程监理:对勘察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勘察工程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合格完成。

4. 勘察工程咨询:提供勘察工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专业意见,为工程建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勘察工程评估:对勘察工程进行评估和检测,评估工程质量、安全性和可行性等方面的指标,为工程建设提供评估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丙级勘察资质的业务范围可能在不同地区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以当地相关规定和标准为准。

地质勘查及报告修编甲级资质

地质勘查及报告修编甲级资质

地质勘查及报告修编甲级资质
一、地质灾害勘查甲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名;
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地质灾害勘查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三、地质灾害勘查丙级资质
1.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地质工程公司经营范围(10个范本)

地质工程公司经营范围(10个范本)

地质工程公司经营范围(10个范本)【导语】开地质工程公司填写经营范围不是越多越好,那么地质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才规范呢?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本文整理了10个地质工程经营范围范本。

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地质工程公司经营范围,仅供参考。

范本1地质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矿山测量、工程测量监理;不动产测绘:地籍测量、房产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内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范本2地质工程公司经营范围:甲级工程地质勘察。

水文凿井、地基基础处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范本3地质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凿井;工程钻探;岩土工程设计服务;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岩土工程勘察综合评定服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实验室检测(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测绘服务;范本4地质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区域地质调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质钻探;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查、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治理;承包水井、地热井钻井、坑探及隧道工程、桩基础工程、地下连续墙工程、软弱地基基础处理工程、特种钻凿工程、验桩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与城市测量和地形测绘;地质工程监理与咨询;岩土水气样测试与评价;工程与技术研究;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勘探资料计算机处理;承包境外地质钻探、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销售勘探设备、仪器仪表、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木材、机电设备、非金属材料、有色金属矿产品、汽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业专用设备的研制、制图;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城市园林绿化;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2年第1号——2002年地质勘查资格审批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2年第1号——2002年地质勘查资格审批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2年第1号——2002年地质勘查资格审批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1.18•【文号】国土资源部公告2002年第1号•【施行日期】2002.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公告(2002年第1号)根据《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下列单位获得地质勘查资格,现予公告。

附:2002年地质勘查资格审批公告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综合物探大队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龙首北路东段5号邮政编码:710016 联系电话:(029)6253954法人代表:金宜声资格证号:334610425 发证时间:2001.01.17业务范围:C、E、F、G、H、I、J。

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七一五总队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文化路东段碧云小区邮政编码:710600 联系电话:(029)3811737法人代表:谢长银资格证号:514610715 发证时间:2001.01.17业务范围:C、E、F、L。

陕西西秦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和平门外太乙路建东街东段4号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电话:(029)2212845法人代表:王永森资格证号:342610407 发证时间:2001.01.17业务范围:C、E、F、G、H、L。

西北有色地质研究所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25号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电话:(029)5525429法人代表:王智民资格证号:514610396 发证时间:2001.01.17 业务范围:C、F、G、H、I、J、L、M、N。

西北有色金属测绘院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纺织城新医路邮政编码:710038 联系电话:(029)3510640法人代表:陈文强资格证号:514610404 发证时间:2001.01.17业务范围:J、K。

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汉中地质大队单位地址:陕西省汉中市东塔北路邮政编码:723000 联系电话:(0916)2214133法人代表:韩世明资格证号:334610394 发证时间:2001.01.17 业务范围:A、C、E、F、G、H、I、J、K、L、M。

岩土勘察乙级业务范围

岩土勘察乙级业务范围

岩土勘察乙级业务范围
摘要:
一、岩土勘察乙级业务范围概述
二、岩土勘察乙级业务范围具体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
2.岩土工程设计
3.岩土工程监测与检测
4.岩土工程咨询与评估
正文:
岩土勘察乙级业务范围涵盖了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监测与检测、咨询与评估等多个方面。

在我国,岩土工程乙级勘察资质是从事岩土工程业务的基本条件,具备该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各类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和评估等业务。

首先,岩土工程勘察是岩土勘察乙级业务的核心内容。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搜集工程地质资料、进行地质测绘、钻探、取样、试验等,以获取岩土工程所需的基本数据。

勘察成果将为后续的岩土工程设计提供重要依据。

其次,岩土工程设计是岩土勘察乙级业务的另一重要环节。

在岩土工程设计中,工程师需要根据勘察成果,制定合理的岩土工程方案,包括基础处理、边坡稳定、地下水控制等。

同时,设计还需要满足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环保要求。

此外,岩土工程监测与检测也是岩土勘察乙级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岩
土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同时,监测与检测数据还可以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最后,岩土工程咨询与评估是岩土勘察乙级业务的延伸。

在岩土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或施工方可能会遇到一些技术难题,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和评估。

具备岩土勘察乙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

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

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试行)地质勘查资质根据地质勘查专业性质分类,按照地质勘 查能力水平要求注册登记。

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及分级如 下:(三)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乙、丙三级(四) 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甲级一级(五)固体矿产勘查(六) 液体矿产勘查(石油、天然气水合物除外)甲、乙、丙三级(七) 气体矿产勘查(天然气除外)甲、乙二级 (八) 地球物理勘查 (九) 地球化学勘查(一) 区域地质调查甲、乙二级甲、乙二级甲、乙、丙三级 甲、乙、丙三级 甲、乙二级(十)遥感地质勘查(十一)勘查工程施工(十二)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甲、乙、丙三级(十三)选冶加工试验甲、乙二级二、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条件(一)技术人员数量与素质1 .本类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数量:甲级、乙级、丙级条件要求见附表1。

2.与本类工作相关专业的配套程度:甲级:配套齐全;乙级:基本配套。

3.直接从事本类工作的本专业技术人员占本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甲级、乙级、丙级:2 70%。

4 .技术骨干从事本类工作的年限:甲级:2 10年;乙级:25年;丙级:23年。

5.技术骨干从事本类工作的能力:甲级:承担过复杂地质条件下国家、部(省)或大型以上调查或勘查项目,能够解决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乙级:承担过中等复杂地质条件下部(省)或中型以上调查或勘查项目,能够解决工作中某些重大疑难问题;丙级:承担过一般地质条件下小型以上调查或勘查项目,能够解决工作中某些重大问题。

(二)仪器设备配置程度1 .从事本类工作(调查或勘查等)的仪器设备及车辆或船只:甲级:先进的;乙级:常规的;丙级:基本的。

2.与本类工作(调查或勘查等)相关专业的仪器设备配置程度:甲级:常规的;乙级:基本的。

3.计算机硬件及软件配置程度:甲级、乙级:适用于本类工作(调查或勘查等)的高、中档计算机、配套设备与相适应的专业数据处理软件。

主要仪器设备配置条件要求见附表2。

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

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

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试行)(一)区域地质调查本资质规定的区域地质调查,是指在选定地区的范围内,充分研究和应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当代地质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性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地质填图、找矿和综合研究,阐明区域内的岩石、地层、构造、地貌、水文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基本地质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研究矿产的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国土整治、环境地质、科学研究和进一步的地质找矿工作,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的范围,一般按经纬度进行分幅,或按工作任务要求划分。

按工作的详细程度可分为小比例尺(1:100万,1:50万)区域地质调查、中比例尺(1:25万,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和大比例尺(1:5万,1:2.5万)区域地质调查。

(二)海洋地质调查本资质规定的海洋地质调查,是指应用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等各种手段探测海底地形、地质构造、海底岩石、沉积物及海底矿产所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

调查内容和方法主要有:利用回声测深仪、旁侧声纳和多波束测深仪调查海底地形地貌;用拖网、抓斗以及柱状取样器和海洋钻探等获沉积物和岩石样品;用地层剖面仪,了解水下疏松沉积物分布、厚度及其构造特征;用地震、重力、磁力以及地热等地球物理方法、海上钻探等,探测海底地质构造及矿产资源;在个别地区,通过潜水器、水下电视、照相等方法直接观测海底沉积物及其动态和地貌形态等。

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海洋地质调查和专门性海洋地质调查。

综合性海洋地质调查,在大范围内,采用小比例尺进行上述各项内容的综合调查,以获得较全面的地质、地球物理资料,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专门性海洋地质调查,是为某一具体目的而进行的调查,如寻找石油及其他矿产或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

(三)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本资质规定的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是指在陆地或海洋以调查评价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寻找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寻找石油、天然气矿产,发现含油气盆地并查明其石油地质条件、油气田分布、油气储量(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价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

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

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8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 号)的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现印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的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

第三条地勘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从事相应的地质勘查活动。

关于《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全文

关于《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全文

关于《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全文现公布《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全文内容,提供应大家阅读,仅。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促进地质勘查业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三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审批颁发和监视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质勘查资质的有关监视管理工作。

第四条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和专业地质勘查资质。

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

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

第五条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都有权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七条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根本条件:(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二)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三)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四)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平安生产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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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
(试行)
(一)区域地质调查
本资质规定的区域地质调查,是指在选定地区的范围内,充分研究和应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当代地质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性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地质填图、找矿和综合研究,阐明区域内的岩石、地层、构造、地貌、水文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基本地质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研究矿产的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国土整治、环境地质、科学研究和进一步的地质找矿工作,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的范围,一般按经纬度进行分幅,或按工作任务要求划分。

按工作的详细程度可分为小比例尺(1:100万,1:50万)区域地质调查、中比例尺(1:25万,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和大比例尺(1:5万,1:2.5万)区域地质调查。

(二)海洋地质调查
本资质规定的海洋地质调查,是指应用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等各种手段探测海底地形、地质构造、海底岩石、沉积物及海底矿产所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

调查内容和方法主要
有:利用回声测深仪、旁侧声纳和多波束测深仪调查海底地形地貌;用拖网、抓斗以及柱状取样器和海洋钻探等获沉积物和岩石样品;用地层剖面仪,了解水下疏松沉积物分布、厚度及其构造特征;用地震、重力、磁力以及地热等地球物理方法、海上钻探等,探测海底地质构造及矿产资源;在个别地区,通过潜水器、水下电视、照相等方法直接观测海底沉积物及其动态和地貌形态等。

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海洋地质调查和专门性海洋地质调查。

综合性海洋地质调查,在大范围内,采用小比例尺进行上述各项内容的综合调查,以获得较全面的地质、地球物理资料,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专门性海洋地质调查,是为某一具体目的而进行的调查,如寻找石油及其他矿产或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

(三)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是指在陆地或海洋以调查评价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寻找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寻找石油、天然气矿产,发现含油气盆地并查明其石油地质条件、油气田分布、油气储量(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价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

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活动分为区域普查、区带详查、圈闭预探和油气藏评价(包括滚动勘探开发)四个阶段,或分为区域勘探、圈闭勘探和油气藏评价三个阶段。

(四)液体矿产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液体矿产勘查,是指以调查评价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寻找及探明液体矿产资源(不含石油)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寻找液体矿产(不含石油),发现液体矿床(不含石油)并查明其中的矿体分布、矿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价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

液体矿产勘查活动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

(五)气体矿产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气体矿产勘查,是指以调查评价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寻找及探明气体矿产资源(不含天然气)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寻找气体矿产(不含天然气),发现气体矿床(不含天然气)并查明其中的矿体分布、矿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价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

气体矿产勘查活动可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

(六)固体矿产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固体矿产勘查,是指以调查评价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寻找及探明固体矿产资源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寻找固体矿产,发现固体矿床并查明其中的矿体分布、矿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价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
动。

固体矿产勘查活动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段。

(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
本资质规定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包括水文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调查。

水文地质调查:是指为查明一个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而对地下水及与其有关的各种地质作用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

包括水文地质填图、勘查、试验、水质分析和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等。

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水文地质调查和专门性水文地质调查。

综合性水文地质调查是为掌握区域性或地区的水文地质情况,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建设提供基础资料。

专门性水文地质调查是为解决生产上某项与地下水有关的实际问题而进行的调查,如供水水文地质调查、矿床水文地质调查及土壤改良水文地质调查等。

工程地质调查:是指为查明一个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而对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体天然应力状态、水文地质条件、各种自然地质现象、岩土物理力学特征及天然建筑材料等及与其有关的各种地质作用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

包括工程地质填图、工程地质勘查、现场实验、室内分析试验和长期观测等。

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工程地质调查和专门性工程地质调查。

综合性工程地质调查是为掌握区域性或地区的工程地质情况,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建设提供基础资
料。

专门性工程地质调查是为解决生产上某项与工程地质条件有关的实际问题而进行的调查,如岩溶工程地质调查、采空区工程地质调查、库区工程地质调查及路基工程地质调查等。

环境地质调查:是指为查明一个地区的环境地质条件而对基本环境地质条件、环境地质问题与地质灾害进行调查研究,并进行相应的分析与评价等及与其有关的各种地质作用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

包括环境地质填图、环境地质勘查、现场实验、室内分析试验和长期观测等。

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环境地质调查和专门性环境地质调查。

综合性环境地质调查是为掌握区域性或地区的环境地质情况,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建设提供基础资料。

专门性环境地质调查是为某一特定目的或用途,专门针对某一种环境地质问题或地质灾害进行的环境地质调查与研究工作。

如城市环境地质调查、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农业区环境地质调查、水库库区环境地质调查、生态环境地质调查等。

(八)地球物理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地球物理勘查,是指以地下物质(岩石或矿体等)的物理性质(密度、磁性、电性、弹性、放射性等)差异所引起的某些物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用不同的物理方法和仪器,探测天然或人工地球物理场的变化。

通过对上述变化的分析、研究,推断和解释地质构造、矿产分布及人为因素在地下所产生的各种情况(古墓、管线、污染范围等)。

主要的物探方法有重力勘查、磁法勘查、电法勘查、地震勘查、放射性勘查等。

依据工
作空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地面物探、航空物探、海洋物探、地下物探等。

本类不包括航空物探。

(九)地球化学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地球化学勘查,是指以地球化学理论为指导,通过系统测量天然物质(如岩石、疏松覆盖物、水系沉积物、水、生物与空气)中成矿元素和指示元素的含量及其分布特征,研究其分散与变化规律,发现矿床的地球化学分散晕(异常),据此进行直接找矿或辅助地质勘查工作。

地球化学勘查除找矿外,还为基础地质、地球化学、环境地质、污染、农业、畜牧业、地方病等各方面的调查研究提供基础资料。

主要的化探方法有岩石地球化学勘查、土壤地球化学勘查、水系地球化学勘查、水地球化学勘查、气体地球化学勘查等。

(十)航空地质调查
本资质规定的航空地质调查,是指利用以飞机为主的飞行器上装载的专用遥感、物探、化探仪器和定位仪器等组成的系统在航行过程中摄影和探测各种影象、地球物理场、地球化学场的变化,在空中所进行的地质和矿产的综合性探测及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航空摄影地质、航空地球物理勘查、航空地球化学勘查及空中地质观测等。

目前,常用的是航空摄影地质、航空地球物理勘查。

(十一)遥感地质调查
本资质规定的遥感地质调查,是指综合应用现代遥感技术,
通过对遥感图象、数据进行处理和解译,提取区内的地质、构造、矿产资源和环境等信息的地质调查和资源调查研究工作。

包括区域地质遥感、构造地质遥感、水文地质遥感、工程地质遥感、环境地质遥感、地貌遥感、矿产地质遥感、地热资源遥感、农业地质遥感等。

(十二)地质钻(坑)探
本资质规定的地质钻(坑)探,是指应用现代地质钻探、坑探工程技术,通过钻进、掘进等手段,揭露地表或地下地质现象、矿体赋存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条件所进行的工程施工。

(十三)地质实验测试
本资质规定的地质实验测试,是指应用先进分析测试仪器、标准化测试技术、实验装置和试验手段,针对与基础地质科学、矿产资源和地学环境等研究中的科学问题,对岩石、矿物、土壤、水、气体和生物等“地质样品”所进行的模拟实验、分析测试和属性鉴定。

根据工作内容与属性及我国发展现状,地质实验测试可分为岩矿鉴定、岩矿测试、岩土试验、和选冶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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