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声字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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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形声字的三大来源
形声字在汉字中占据了如此大的比重,但这些形声字并非都是一开始就按形声造法原则创造的。追根索源,发现形声字有三大来源。
A纯表音的假借字加形符是早期形声字的首要来源
研究商周文字,我们发现当时文字的一个特点就是假借字特多。假借字也有两类:一类是找不到本字本义,专作表音符号的假借字。这类字的造字本义多不可考,已变成了一个专门的记音符号。有时同一个记音符号分别记录几个同音词,如甲骨文中的“士、直、可、又、丑、寅”等字,虽在《说文》中也有一个释义,但古籍文献中找不到本字本义的用法,只用于假借。所以它们应属这类纯记音字。由于这类字借用的词太多,于是根据所借词义加上一个形符(意符)便成了形声字。
转为形声字的另一类假借字是同时既用于本义,又用它表假借义的字。这类字有时“身兼数职”,假借它表好几个词的意义。例如:“易”,《说文》解释为:“蜥易,(虫暥)蜒,守宫也。象形。”甲骨文中的“易”,也很象“蜥蝎”形状。可见,“易”的本义应是“蜥蜴”。但先秦典籍多借用为“变易”、“交易”等义。在有些古书中又假借为“赐、剔、锡、瘟”等。例如:
(1)《商君书·错法》:“夫离朱见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这里的“易”应为‘赐”。
(2)《汉书·王子侯表》:“平乐侯诉·…病狂易,免。”“狂易”就是“狂疡”,这是一种精神病。
以上古籍中多处所用的“易”字,其实是不同词义的假借字,后来对应这些不同意义,加上相应的形符(意符),便成了“蝎、赐、剔、疡”这些形声字。
B由表形字(文字学家刘又辛把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统称为表形字)加声旁或形旁构成的形声字。这类形声字有两种情况:
1、在原表形字上加形旁(意符),强化意义的类属,保留原字读音,即将原字作声旁。例如: (1)“云”,本是“霎”字的初文,是个象形字。甲骨文、金文都是象云形的“云”。后来在“云”字上加“雨”,表示与“雨”有关,而读音仍读“云”,于是这个字就成了“从雨、云声”的形声字(现在该字又简化为“云”)。
(2)“求”,本是“裘”的初文,是皮衣的象形。甲骨文中的“求”字象皮裘形。后来加“衣”作为形符,仍读“求”声,构成“从衣、求声”的形声字“裘,,。
(3)“莫”,本是“暮”的初文,是一个象形兼会意的字,像日落草丛中,会日暮之义,后在“莫”字下加“日”,构成“从日、莫声”的形声字。以上这种由原来的表意(也称表形)的字,再加一个新形旁(意符),以原字为声的形声字还有很多。
2、在原表形字上另加声符构成新的形声字。据考证,这类字在甲骨文、金文中就已出现,((说文》中更多。例如:
(1)“貌”,最初本是一个单纯的表形字,“兑”,上边的“白”,象人的面部形状。后来取“豹”作声符,省去“勺”,写成“貌”,成为形声字。
(2)今天的“鼻”字原本是自己的“自”,篆文的“自”本象鼻形,但后来多假借为语言中的虚词,于是就在“自”之下加声旁“卑”,成为形声字(从自,卑声)。
C运用形声造字法新创形声字。
事物在发展,认识在发展,语言中的词语也在不断新增、发展.人们掌握了形声造字法后,就可利用原有的基本字作形旁和声旁自由组构新的形声字了。自秦汉以后,绝大部分后起的新字都是这类新造的形声字。
例如以“会”为形旁的形声字:“缎、峭、纺、绍、纤、结、纵、纶、给、缕、缮、编、纷、绊、埂、缉、绩等,都是按形声造字法创制的新形声字。形声字在甲骨文、
金文时期只占20%左右,战国时期在50瑞左右,而到了东汉时期上升到了80%以上,使汉字真正成为以形声字为主体的文字系统。至于近、现代创制的新字,几乎都是形声字了。比如表金属元素的字:锉、敏、钾、钠、钙、镁、抗、钦令钒、锰、钻、锌等,呈气态的元素氢、氧、氦、氟、氖、氢、氯、氛、氧等。大量形声字的创制,使现代汉字中的形声字占到了汉字总量的90 0%多。所以,汉字在汉代以后实际上已成为了形声字为主体的文字系统了。的“白”,象人的面部形状。
一、汉字中形声字产生的来源
(一)由于同音假借而产生形声字古代汉语的词汇特点是单音词占主体,汉字主要是用来写词的,一个汉字记录一个汉语的词(只有少数情况是一个汉字记录一个语素或一个音节),词是字的记录对象。应该说汉字与词如果是一对一的关系,那是最理想的关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有些词的意义比较抽象,很难用象形、指事、会意等方法把它表现出来,因此这些词(包括全部虚词和部分实词)最初是没有自己的书写形式的,也就是说人们造不出相应的字来记录它们,但是当它们进入到书面交际的时候,人们为了解决造不出字来的这一矛盾,就采用了同
音假借的办法,即借用一个同音词的书写形式去表示它们,如表示疑问的代词“何”,难以造出一个相应的字表现,于是借用表示“负担”、“负荷”意义的“何”来表示疑问代词“何”,这样,“何”这一个字就有了多种意义,即多词用一个字表示,为了将其区分开,避免在书面交际时带来混乱,于是人们为“负担”“负荷”义在“何”字上另加上一个形符,形成“荷”,这样,形声字便产生了。又如“须”(简化前为“须”),它的本来意义是“胡须”,而“必须”的“须”意义抽象,很难表现出来,于是人们借用同音词表“胡须”的“须”表示“必须”,“须”则表两个词,一是必须,一是胡须,为避免书面交际混淆,人们将“胡须”的“须”进行了改造,在“须”的基础上加上形符“髟”,构成形声字“髟须”表示“胡须”义,“髟”是形符,“须”为声符(汉字简化后,人们将“须”“髟须”归并,一起简化为“须”)。这样,由于同意假借便产生了一大批形声字,像“然燃”、“孰熟”、“与欤”、“其箕”、“匡筐”、“云云”等都是这样的情况,这些字中,前一个字或是象形字,或是指事字,或是会意字,而后一个都是形声字。
(二)由于同源分化而产生形声字
随着交际的需要和人们认识的发展,语言中的词也不断在增殖。词的孳乳由单义到多义,在书面上表现为一个词形表达多个意义,也就是借母体的字形去写新词,这样一个字记多个词,这同样会造成交际上的混乱,于是人们给已经独立的词另造字形,以便将新词与母体区别开,这个独立出来的新词与它的母体有着血缘关系,新词与母体之间我们称之为同源词,两者在意义上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一点与同音假借完全不同,假借字与本字在意义上没有任何联系,只是音同而已)。给已经独立的新词单造字形,一般采用形声造字法,在原来母体字形的基础上加形符。如“责”,古代有“索取”义,于是讨债叫“责”,同时把所欠的债也叫“责”,由于“责”兼义过多,于是在“责”字形的基础上加“亻”,形成“债”来表示“所欠的债”,“债”是形声字。比较典型的是“卑”的分化。“卑”的本义是酒器,古代奴隶常执卑服侍主子,因而“卑”有了“卑贱”义。凡由“卑”所分化、派生的同源词都有低矮、琐小、卑微之义。“卑”是原字形,在标声的同时也表示该族系词的共性。为了表达分化后各自独立的词,便在原字形上加形符以表示其个性,执“卑”的多是女奴,便加“女”形成“婢”;“髀”指股,是大腿,在人的下体,所以加“骨”形成“髀”;“庳”是低矮的房舍,便加“广”(广,作形符一般与房舍有关,读yǎn);“碑”是观测日影的低矮的竖石,便加“石”成“碑”;“埤”是指低洼潮湿之地,便加“土”成“埤”;“鼙”是小鼓,所以加“鼓”成“鼙”等等。由于同源分化也产生了大量的形声字,如“取娶”、“贾价”、“弟悌”、“益溢”、“昏婚”、“受授”等都是由同源关系形成的,它们中后一个皆为形声字。